SL 468-2009 小水电代燃料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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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468-2009 小水电代燃料标准.pdf

7.0.1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应实行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分设 的管理体制,保证长期发挥效益。国家补助投资形成资产的所有 权属于国家,经营权属于项目法人,代燃料户享有使用权。 7.0.2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应实行“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农民 参与、协会监督”的运行机制。 7.0.3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应建立项目出资人代表制度。出资人 代表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

科项日应按《中华大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 项目法人,宜以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为主。 7.0.5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应成立小水电代燃料用户协会,对代 燃料项目的建设、运营以及代燃料电价、电量和森林植被保护等 进行监督,实行代燃料用户、电量、电价等公示制度。 7.0.6小水电代燃料电站、变电站、配电台区、项目区和代燃 料用户均应统一标识,标识应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

8.0.1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效益应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 8.0.2小水电代燃料效益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分析计算。 8.0.3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生态效益应对减少薪柴、煤炭和秸 秆等消耗量、保护森林植被面积、减少有害气体排放量、吸收二 氧化碳量等进行分析计算。 8.0.4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社会效益应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和 生活质量、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文明建设、转变农民思想 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进行分析。

8.0.5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对发电效益、项目实施

DL/T 273-2012 ±800kV特高压直流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附录A小水电代燃料标识规定

小水电代燃料通用标识如图A.

电代燃料通用标识如图A.0.1所

图A.0.1小水电代燃料通用标识

A.0.2代燃料电站标识由代燃料电站及其地名和置于上方的小 水电代燃料通用标识组成,如图A.0.2所示

A.0.2代燃料电站标识由代燃料电站及其地名和置于上

图A.0.2代燃料电站标识

A.0.3代燃料变电站标识由代燃料变电站及其地名和置于上方 的小水电代燃料通用标识组成,如图A.0.3所示。 A.0.4代燃料配电台区标识由代燃料配电台区及其地名和置于 上方的小水电代燃料通用标识组成,如图A.0.4所示,

图A.0.3代燃料变电站标识

图A.0.4代燃料配电台区标识

A.0.5代燃料项目区标识由代燃料项目区及其地名和置于左侧

A.0.5代燃料项目区标识由代燃料项目区及其地名和置于左侧 的小水电代燃料通用标识组成,如图A.0.5所示。

图A.0.5代燃料项目区标识

A.0.6代燃料用户标识如图A.0.6所示。

A.0.6代燃料用户标识如图A.0.6所示

A.0.6代燃料用户标识如图A.0.6所示,

图A.0.6代燃料用户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总则 术语· 16 小水电代燃料基本条件 . 17 代燃料电站. 18 代燃料项目区….· 19 代燃料供用电· 20 22 项目管理… 效益· 24

1.0.1小水电代燃料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电站建 设和项目区建设,涉及保护森林植被面积、供电方式以及与农民 收人相适应的用电指标体系等。 , 1.0.2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涉及面广,实施周期长,凡是国家实 施的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必须以本标准作为审批、实施、验 收和管理的基本依据。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其他主体自主实 施、不使用政府资金的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1.0.3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不同于一般的农村水电建设工程,有 其特殊性,也有其普遍性,除代燃料相关要求需执行本标准外, 电站规划、建设、验收和管理涉及其他相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2.0.1本条所称小水电站,是指单站装机容量5万kW及以下 的水电站。 2.0.5代燃料电量特指项目区代燃料用户用于替代生活燃料的 电量,比如电炊、取暖等,不包括照明、农副产品加工等用电 量。只有代燃料电量才执行代燃料电价,照明、农副产品加工等 用电量仍然执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应电价。

3小水电代燃料基本条件

4.0.2本条所称同期同类小水电站,是指在近2年内建设,开 发方式相同的小水电站。 4.0.3由于代燃料用户用电时间短而集中,并且用电保证率要 求较高,故应优先选择具有一定调节能力的电站作为代燃料电源 点,以提高代燃料供电可靠率。 4.0.6应按照水利部《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技术进步和标准化管 理指导意见》(水电【2009]383号)的要求,推进代燃料电站

4.0.3由于代燃料用户用电时间短而集中,并且用电保证率要 求较高,故应优先选择具有一定调节能力的电站作为代燃料电源 点,以提高代燃料供电可靠率。 4.0.6应按照水利部《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技术进步和标准化管 理指导意见》(水电【2009]383号)的要求,推进代燃料电站 技术进步,降低电站运行成本,提高电站运行安全可靠性。 4.0.7代燃料电站建设应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完成项目建议 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同时还应履行水工程 建设规划同意书、取水许可、水土保持等专项审批手续。严格执 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 立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质量检查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安 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0.8“两票三制”是指操作票、工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

查制、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

5.0.1代燃料项目区范围的确定,应坚持整村推进的原则, 般以行政村为单元。不具备以行政村为单元的特殊地区,可选取 自然村为单元。

择退耕还林区。“四区”分别指: (1)退耕还林区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退耕还林规 划的区域。 (2)天然林保护区是指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天然 林保护区。 (3)自然保护区是指经批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或者地方级 自然保护区。 (4)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公 告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5.0.3代燃料供电区绝大部分居民应具有承受代燃料电价的能

5.0.5低压线损率按式(1)计算:

5.0.5低压线损率按式(1)计算

6.0.1借网供电是指代燃料发电、供电分属不同企业,代燃料 电站按上网电价提供代燃料电量,电网企业收取过网费后按代燃 料电价向代燃料用户供电。 6.0.2供电可靠率按式(2)计算:

式中R,一供电可靠率,% H一全年非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停电,限电小时 数,h。 代燃料用电高峰时段用电保证率按式(3)计算:

式中P一 代燃料用电高峰时段用电保证率,%; H2每天代燃料时段内全年供电的累计小时数,h; H3一每天代燃料时段小时数,h,一般为5~6h。 6.0。4小水电代燃料用户证是代燃料用户享受代燃料电量和电 价、履行保护森林植被义务的有效凭证,记录该用户逐月使用代 燃料电量和交纳电费的情况,由代燃料用户持有。 6.0.6本条所称电炊、取暖等电器设备,不包括电视机、电冰 箱以及农副产品加工设备等。 6.0.7本条给出了户均代燃料装机容量和年用电量的取值范围,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原则选取: (1)户均代燃料装机容量,东部地区取小值,中、西部地区 和气候严寒地区取大值。 (2)户均代燃料年用电量,东部地区、气候严寒地区取大 值,中西部地区取小值。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原则选取: (1)户均代燃料装机容量,东部地区取小值,中、西部地区 和气候严寒地区取大值。 (2)户均代燃料年用电量,东部地区、气候严寒地区取大 值,中西部地区取小值。

7.0.2“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农民参与、协会监督”是指: 小水电代燃料项自实行中央补助、地方配套的投资政策,由政府 组织实施;代燃料电站项目法人是企业性质的独立经济实体,负 责电站的建设和运营,不以赢利为目的;小水电代燃料涉及广大 农民的根本利益,需要农民参与、支持和配合;项目成立以代燃 料用户代表为主体、有关部门代表参加的小水电代燃料用户协 会,对代燃料项目建设、运营和代燃料电量、电价以及森林植被 保护等进行监督。 7.0.3出资人及其代表行使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程序进行,在保障项目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的同 时,应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加强小水电代 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

7.0.3出资人及其代表行使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程序进行,在保障项目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的同 时,应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加强小水电代 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 1937号)的要求,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形成的资产的监管,确 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4代燃料电站项目法人应符合下

(4)项目法人变更。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项目法人时,应由主 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按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申请变更。 7.0.5用户协会由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县级水行政主 管部门组织实行民主选举产生,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并在代燃 料项目区以通知、传单等形式公布协会成员、章程以及供用电协 议等。协会成员以代燃料用户代表为主体,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 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代燃料电站选派代表参加。协会人员 如需变更,应报主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并进行公布。 代燃料用户协会或者项自法人应于每年年初在项目区张榜公 布上一年各代燃料用户使用的电量、电价以及森林植被保护 等情况。 7.0.6小水电代燃料标识宜设置在显著位置,标识大小宜与设

7.0.6小水电代燃料标识宜设置在显著位置,标识大小宜与设

置地点的空间相协调,标识的颜色、比例、文字字体等应符合水 利部《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技术进步和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水 电【2009]383号)的相关要求

效益主要采用定性方法分析评价,两种方法应合理结合。 8.0.3由于各地区差异较大SFZ JD0105010-2018 常染色体STR基因座的法医学参数计算规范,小水电代燃料生态效益计算目前 还没有统一的公式,以下计算式和有关参数供参考。 (1)减少木材消耗量按式(4)计算:

式中W1 一二氧化碳减排量,t; G2—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后减少的烧柴量,t; K一木柴折合标准煤的数值,按我国统一的标准煤热 值折算,每吨木柴折合标准煤0.43t,K2可 取0.43; K3一燃料1t标准煤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碳的数值,t,根 据有关资料,K:一般取2.49。 (3)保护森林植被的吸收效益按式(6)计算:

式中W2 吸收二氧化碳量,t; ? M2 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后减少的木柴消耗量,m²;

K一一1m森林每年可吸收固化二氧化碳的数值,t, 据国家林业局2007年公布的资料,K,可取1.83

8.0.4社会效益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定性分析:

(1)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农村居民不再受烟 熏火燎之苦,减少了火眼病、呼吸道病等疾病的发生;小水电代 燃料带动的改厨、改厕、改水、改路等,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产 生活条件,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2)转移农村劳动力。小水电代燃料为农民提供了方便、快 捷、省时、省力的清洁生活能源,将农村居民从繁重的砍柴、运 煤和做饭等劳动中解脱出来,解放了农村劳动力。 (3)促进农村文明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给封闭的山区农村带 来了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质。有效减少 森林植被砍伐和温室气体排放,改善了山区农村的生态环境,促 进了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4)转变农民思想观念。农村居民用上清洁的小水电替代烧 柴烧煤,改变了传统生活习惯。小水电代燃料在改变农村人居环 境的同时也促进了农村居民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的转变 (5)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小水电代燃料带动了偏远贫困 山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减缓了城乡差别 扩大化的趋势

GB/T 2085.4-2014 铝粉 第4部分氮气雾化铝粉8.0.5经济效益主要从以下几方

(1)发电效益。按照代燃料电价和余电上网电价计算项目每 年实现的产值和经济收入,并计算可为国家或地方增加的税收。 (2)增加农民收人。测算项目区农户每年减少欲柴和做饭等 劳动的工日,用于外出务工或从事其他副业增加的收入。 (3)带动其他产业发展。根据全国电力工业统计资料中每千 瓦时电量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计算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余电 上网电量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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