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5008-2021 居住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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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5008-2021 居住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在划定的建筑物项目范围内,绿化、植被从空气中吸收并在 储的二氧化碳量。

在固定时间范围内1kg物质与1kg二氧化碳(O,)的脉冲括 放引起的时间累积辐射力的比率,

GA/T 1453-2018 信息安全技术 网关设备性能测试方法2.2. 1 几何尺寸

A 建筑面积; 太阳集热器面积; 第i种建筑空间类型的面积; Ap 光伏系统光伏面板净面积: Aw 风机叶片迎风面积; D 风机叶片直径。

2.2.3能源供给、消耗量

回收材料的数量; 照明系统年能耗量; 年电梯能耗; 风力发电机组的年发电量; 光伏系统的年发电量; 电梯待机时能耗;

Ew.i 生活热水系统年能源消耗量: M; 第i种主要建材的消耗量; Qr生 生活热水年耗热量; 太阳能系统提供的生活热水热量; Qp 生活热水小时平均耗热量; 0..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年供能量

mw 生活热水系统热源年平均效率; 材料的回收利用率。

3.0.1建筑物碳排放计算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计算对象 并覆盖建筑全寿命期。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可用于建筑设计阶 段对建筑全寿命碳排放量计算,或在建筑物建造后对碳排放量进 行核算。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应根据物化阶段、使用维护阶 段和拆解阶段等分段进行计算,并应将分段计算结果累计为建筑 全寿命期碳排放

3.0.2碳排放计算应包含《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3.0.3建筑物化阶段、使用维护阶段和拆解阶段中因电力消利 造成的碳排放计算,应采用由国家相关机构公布的西北区域电冈 平均碳排放因子。

用基于本标准计算方法和数据开发的建筑碳排放计算软件计算

3.0.5建筑碳排放计算可包含碳排放强度和年均碳排放

4.1.1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应包括建筑物化阶段、使用纟 护阶段和拆解阶段的碳排放量。 4.1.2碳排放计算中采用的建筑寿命应与设计文件一致,当

护阶段和拆解阶段的碳排放量。 4.1.2碳排放计算中采用的建筑寿命应与设计文件一致,当设 计文件不能提供时,应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一 2019第3.2.1条规定确定

4.1.2碳排放计算中采用的建筑寿命应与设计文件一致,当设

4.2.1本标准中建筑全寿命期应包括建筑物化阶段

4.2.1本标准中建筑全寿命期应包括建筑物化阶段、建筑使月 维护阶段和建筑拆解阶段,不应包括场地测绘、勘察等前期工件 阶段。

4.2.2本标准的计算仅涵盖建筑本体全寿命期的碳排放

考虑其建设场地生态环境变化弓引起的碳汇、建筑材料的碳汇以及 场地绿化、建筑垂直绿化等产生的碳汇。

4.2.3本标准的计算不应考虑建筑物运行期间任户个大生活万 式产生的碳排放差异

1建筑全寿命期的碳排放量应按照下式计算:

4.3.1建筑全寿命期的碳排放量应按照下式计算

CLc = Cwh + Csy + Cei

式中:CLc 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量(kgCOze); Cwh——物化阶段碳排放量(kgCOze); Csy——使用维护阶段碳排放量(kgCOze); Cci—拆解阶段碳排放量(kgCOze)。 4.3.2建筑全寿命期每个阶段的碳排放应针对各阶段特点分别 计算。

Ci一拆解阶段碳排放量(kgCOze)。 4.3.2建筑全寿命期每个阶段的碳排放应针对各阶段特点分别 计算。 4.3.3 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强度应按照下式计算:

4.3.3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强度应按照下式计算:

式中:C一 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强度(kgCO2e/m); Cic—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量(kgCOze); 建筑面积(m²)。

式中:CA 建筑全寿命期年均碳排放强度kgcO,e/(m.a); CLc 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量(kgCOze); A 建筑面积(m²); L 建筑寿命(a)。

5.1.1物化阶段碳排放计算应包括以下环节的碳排放量:建材 生产、建材运输、建造施工和施工临时设施, 5.1.2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的碳排放,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环境 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GB/T2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 期评价要求与指南》GB/T24044计算。 5.1.3物化阶段碳排放计算应包括建筑主体结构材料、建筑围 护结构材料、建筑构件和部品等,

5.2. 1 物化阶段对应碳排放总量应按照下式计算:

式中:Cwh 物化阶段碳排放量(kgCO,e); C je 建材生产的碳排放量(kgCO,e): Cys 建材运输的碳排放量(kgCOze); Cs 施工建造的碳排放量(kgcO,e): Cis 施工临时设施的碳排放量(kgCO,e)

Cwh = Cic +Cys + Cs + C)

5.2.2每个环节的碳排放量,应根据其特点分别计算,

.3.1建材生产的碳排放计算应包括以下主要建筑材料:混凝 10

土、钢材、木材、门窗、玻璃、保温材料、防水材料、抹灰、饰面材料。 5.3.2建材生产的碳排放量应按照下式计算:

Cjc= ZM; × F

式中:Cjc—建材生产的碳排放量(kgCOze); M;一第i种主要建材的消耗量; F:一第i种主要建材的碳排放因子(kgCOze/单位建材数 量)(取值见表A.0. 1)。

材运输的碳排放量应按照下式

Cys =ZM; ×D; ×Fys

5.5.1施工建造的碳排放量应按照下式计算:

5.5.1施工建造的碳排放量应按照下式计算:

第i种工程机械的台班数据量。

临时设施的碳排放量应按照下式

Ti.j × Pij ×A ×Ce 1000

施工临时设施的碳排放量(kgCO,e); A;一第i种建筑空间类型的面积(m²)(面积指标见表 D.0. 1) ; i——建筑空间类型; Ti,; 贪 第i种建筑空间类型中的第j种能耗时间,根据工 期等因素确定(h)(见表E.0.1); j建筑能耗类型; Pi,i第i种建筑空间类型中的第j种能耗密度(W/m²); Ce———电力系统碳排放因子(kgCO2/kWh)(取值见表 F. 0. 1)

6使用维护阶段碳排放计算

,工 建筑使用维护阶段碳排放计算范围包括建筑使用维 护阶段由暖通空调、照明和设施设备、生活热水等能源消耗产生 的碳排放量。以及可再生能源系统产能的碳减排量。 6.1.2建筑物碳排放的计算范围应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 内能源消赶产生白

6.2.1建筑使用维护阶段碳排放总量为使用维护阶段各环节的

6.2.1建筑使用维护阶段碳排放总量为使用维护阶段各环节的 碳排放之和,应按照下式计算:

6.2.2每个环节的碳排放,应根据各环节特点分别计算。

端空气处理设备的能耗所产生的碳排放量。 6.3.2暖通空调环节的碳排放量应是其能耗和碳排因子及建筑 使用制冷剂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之和,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端空气处理设备的能耗所产生的碳排放量。

建筑暖通空调环节的碳排放量(kgCOze); 暖通空调环节的第i类能源消耗量(kWh/a); 第i类能源的碳排放因子(取值见表F.0.2); 建筑消耗终端能源类型,包括电力、燃气、石油、市 政热力等; 建筑使用制冷剂产生的碳排放量(kgCO2e/a); 制冷剂类型; 设备的制冷剂充注量(kg/台); 设备使用寿命(a); 制冷剂r的全球变暖潜值(取值见表G.0.1)。

6.3.3暖通空调环节能耗的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能耗标准》GB51161、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JGJ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和地方标准《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J61/T81确定。

6.4.1照明及设施设备环节的碳排放量应由其能耗和碳排放因 子计算:

Czs =ZEsi ×EF

式中:Cz—照明及设施设备环节的碳排放量(kgCOze); Ezsi——照明及设施设备环节的第i类能源消耗量(kWh/a); EF一第i类能源的碳排放因子(取值见表F.0.2); 一一一建筑消耗终端能源类型,包括电力、燃气、石油等。 6.4.2 建筑碳排放计算采用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同设计文件一致 6.4.3 照明系统无光电自动控制系统时,其能耗计算应按下式 江达

6.4.2 建筑碳排放计算采用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同设计文件一致。 6.4.3 照明系统无光电自动控制系统时,其能耗计算应按下式 计算:

ZZPi,Aiti.; +24P,A 1000

式中:E, 照明系统年能耗量(kWh/a); Pi.i—第i种建筑空间类型中的第j种能耗密度(W/m²); A,一一第i种建筑空间类型的照明面积(m²); tii一一第i种建筑空间类型中的第j种能耗时间(h)); P—应急灯照明功率密度(W/m²); A建筑面积(m²)。 6.4.4电梯系统能耗应按下式计算,且计算中采用的电梯速度、额 广垫直

6.4.4电梯系统能耗应按下式计算,且计算中采用的电梯速度、额 定载重量、特定能量消耗等参数应与设计文件或产品铭牌一致。

6.4.4电梯系统能耗应按下式计算,且计算中采用的电梯速度、额

式中:E。 年电梯能耗(kWh/a); 特定能量消耗(mWh/kgm); ta 电梯年平均运行小时数(h): VE 电梯速度(m/s); W电梯额定载重量(kg); Estandby 一电梯待机时能耗(W); 电梯年平均待机小时数(h)

3.6Pt,VW + E standbyts 1000

6.5.1生活热水环节的碳排放量可由其能耗和碳排放因子讠 算:

水环节的碳排放量可由其能

Csr=ZEw.i ×EF

式中:Csr 生活热水坏节的碳排放量(kgCO2e); Ewi—生活热水环节的第i类能源消耗量(kWh/a); EF一第i类能源的碳排放因子(取值见表F.0.2); 一建筑消耗端能源类型,包括电力、燃气、石油、市 政热力等。

式中:Ew 一 生活热水系统年能源消耗(kWh/a): Qr——生活热水年耗热量(kWh/a); Q。一—太阳能系统提供的生活热水热量(kWh/a); 道热损失、生活热水二次循环及储存的热损失 (% ) ; nw—生活热水系统热源年平均效率(%)。 6.5.3建筑物生活热水年耗热量的计算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运

6.5.3建筑物生活热水年耗热量的计算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送 行情况,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rp =4.187 1000

式中:Q. 生活热水年耗热量(kWh/a); T年生活热水使用小时数(h); Qrp——生活热水小时平均耗热量(kWh/h); ㎡一一用水计算的单位数(人数); 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确定; Pr——热水密度(kg/L); t.——设计热水温度(℃),集中生活热水加热器的设计热 水温度不应高于60℃; t——设计冷水温度(℃)。

6.6.1空调设备维护以10年为年限,其碳排放量见表H.0.1。

6.6.1空调设备维护以10年为年限,其碳排放量见表H.0.1。 6.6.2 电梯设备维护以25年为年限,其碳排放量见表H.0.1 6.6.3 太阳能光伏板维护以25年为年限,其碳排放量见表H.0.1

6.7.1本标准中可再生能源系统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

6.7.1本标准中可再生能源系统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系 统、地源热泵系统和风力发电系统,对应的碳减排量应按下式进 行计算:

6.7.1本标准中可再生能源系统包括太阳能热水系

Ckz =Crs + Cat + Cn

式中:Ckz—可再生能源系统的碳减排量(kgCO2e); Crs—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碳减排量(kgCOze);

一光伏系统的碳减排量(kgCO,e); Cm———风力发电系统的碳减排量(kgCOze); 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能量可按下式计算:

6.7.2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能量可按下式计算:

HG/T 3245-1990(1997) 化工企业管理标准编写规定 原ZBT G01 005-1990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年供能量(kWh); 太阳集热器面积(m²); 太阳集热器采光面上的年平均太阳辐射量(MJ/m²); 基于总面积的集热器平均集热效率(%); 管路和储热装置的热损失率(%)。 泵、空气源热泵系统的碳减排量应计算在暖通空

伏系统的年发电量可按下式计算

光伏系统的年发电量(kWh); I——光伏电池表面的年太阳辐射照度(kWh/m²); Ke光伏电池的转换效率(%); K。光伏系统的损失效率(%); Ap一光伏系统光伏面板净面积(m²)。

7.2.1拆解阶段对应碳排放量应为拆解阶段各环节的碳排放量 总和,按照下式计算:

QKKY 0001S-2015 昆明酷饮食品有限公司 风味饮料7.3.1拆解施工的碳排放量应按照下式计算:

式中:Ccsg 拆解施工的碳排放量(kgcO2e) 值见表 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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