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775-2017 串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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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L/T 1775-201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6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6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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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775-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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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775-2017 串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pdf

图1过电压保护装置分类图

b)电容器单元的极限电压的确认。电容器单元的极限电压Uim(kV,方均根值)与电容器单元 所在相或段保护水平的Ul(kV,峰值)的关系如下式:

式中: S——Ul所作用的串联电容器单元串的串联数

GB/T 7676.7-2017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 第7部分:多功能仪表的特殊要求S——Ul所作用的串联电容器单元串的串联数

DL / T 1775 2017

DL/T17752017

命电线路运行的电流范围,应满足表2所列要求

过负荷和摇摆电流范围

5.3电容器单元耐受放电电流的能力

电容器单元应能承受表3所述过程中的放电电流。

元的绝缘介质的平均电场强度(压紧系数K=1日

电容器单元的端子间介质应能承受下列试验电压: a)电容器单元应承受1.7Ulim直流电压试验,且试验电压值不应低于4.3Un。试验持续时间为10s (例行试验)。 b)电容器单元应承受1.20Uim交流电压试验。试验持续时间为10s(型式试验)。 试验过程中应既不发生击穿也不发生闪络

5.8损耗角正切值(tang)

全膜介质的电容器单元在交流额定电压(Un)下,电容器在温度20℃,时达到热平衡后,损耗 值(tang)应小于0.03%。

5.9电容器单元芯子最热点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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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端子间。在环境空气温度5℃~35℃范围内,局部放电熄灭电压不低于1.3UN,局部放电 大于50pC;在下限温度下,局部放电熄灭电压不低于1.20UN。 b)端子与外壳间。在环境空气温度5℃~35℃范围内,局部放电熄灭电压不应低于1.3×n (其中n为相对于外壳连接电位的串联电容器单元的串联数)

5.11引出端子的套管和导电杆的机械强度

a)容量小于334kvar的电容器单元套管应能承受400N的水平拉力; b)容量在334kvar~1000kvar之间的电容器单元套管应能承受500N的水平拉力; c)电容器单元的导电杆应能承受表4所规定的扭矩。

电容器单元应在规定的环境温度范围内,在静置状态和各种运行状态下,各个部分不出现渗

电容器单元的内部放电器件应能保证电容器单元断开电源后,在10min内,剩余电压由V2Un降 到75V以下。

a)承受要求。耐受当过电压保护装置中旁路间隙或旁路开关动作时,不小于实际工程设计确认的 最大放电电流的冲击,放电电流的频率由实际工程设计给出。 b)动作要求。在0.5Un~1.1Uim范围内发生电容器元件击穿损坏时,应可靠熔断,而且使相邻完 好电容器元件熔丝损坏不超过1根。 c)隔离要求。动作后的熔丝断口能够耐受Ui交流电压试验,历时10s。不允许熔丝断口击穿。

电容器单元在买卖双方合同约定后进行耐久性试验。 电容器单元应符合老化试验(见6.3.1)和冷工作状态试验(见6.3.2)的要求。

DL/T 177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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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绝缘水平按表5要又

5.18电容器单元的外结

a)电容器单元的电极引出端子,不应采用单绝缘端子的结构:即单元的一电极通过绝缘端子引 出,而另一电极直接与单元箱壳相连。 引出端子应配有有效夹紧截面不小于70mm²x2软导线的接线夹。电容器单元外部应有安装 攀,且应有固定电位的接线端子,接线用的螺栓不应小于M10。 C 电容器单元的绝缘引出端子上应加装防鸟帽等防鸟害措施。

例行试验应由制造方在电容器单元出厂时,对每一电容器单元进行。试验不需按照下述顺序进行: a)电容测量(见6.2.2.1); b)损耗角正切(tans)测量(见6.2.2.2); c)端子间耐受电压试验(见6.2.2.3); d)端子与箱壳间交流电压试验(见6.2.2.4); e)放电器件检验(见6.2.2.5); f)密封性试验(6.2.2.6); g)放电试验(见6.2.2.7)。

例行试验应由制造方在电容器单元出厂时,对 a)电容测量(见6.2.2.1); b)损耗角正切(tans)测量(见6.2.2.2); c)端子间耐受电压试验(见6.2.2.3); d)端子与箱壳间交流电压试验(见6.2.2.4); e)放电器件检验(见6.2.2.5); f)密封性试验(6.2.2.6); g)放电试验(见6.2.2.7)。

进行型式试验是为了保证电容器单元能够满足本标准所规定的性能和质量要求。可以不在同一台 电容器单元上进行所有型式试验项目。 每一台进行型式试验的电容器单元试品,必须已通过了所有例行试验项目。 下述所列试验项目顺序并不表示试验顺序。 对同一型号、规格的电容器单元进行型式试验的周期间隔不大于5年。 当采用新的设计、新的制造工艺或比以前通过型式试验的设计场强和负荷水平更高,或购买方有 等殊要求的,需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a)端子间耐受电压试验(见6.2.2.3); b)热稳定性试验(见6.2.3.1)

c)端子与箱壳间雷电冲击试验(见6.2.3.2); d)放电电流试验(见6.2.3.3); e)损耗角正切值(tans)与温度的关系曲线测定(见6.2.3.4); f)套管及导电杆受力试验(见6.2.3.5); g)内部熔丝试验(见6.2.3.6); h)端子间局部放电量测量(见6.2.3.7); i)端子与外壳间局部放电熄灭电压测量(见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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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交接验收和预防性试

6.2.2.1电容测量

6.2.2.2损耗角正切(tang)测量

在进行第6.2.2.1项试验时,在相同试验条件下,可同时测量损耗角正切(tans)。 测量损耗角正切(tans)的分辨率:0.001%; 测量损耗角正切(tans)的准确度:0.005%

在进行第6.2.2.1项试验时,在相同试验条件 测量损耗角正切(tans)的分辨率:0.001% 测量损耗角正切(tang)的准确度:0.005%。

DL,/T 177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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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3端子间耐受电压试验

直流电压试验:试验电压1.7Uim下,且不低于4.3UN,10s,或1.2Uim工频电压耐受10s 试验过程中不应击穿、不闪络。

6.2.2.4端子与箱壳间交流电压试验

具有两个对壳绝缘端子的电容器单元,在其端子(连在一起),应能承受交流试验电压,历时1mi 电压按表5有关要求选取。 式验中不应发生击穿闪络。

6.2.2.5放电器件检验

验验应在6.2.2.3项试验后进行。用仪表测量电容器单元内部的放电电阻值。电阻值的偏差应在 的土5%范围内。

6.2.2.6密封性试验

电容器单元(在无涂层状态下)按下列程序进行箱壳和套管渗漏检验:将未赋能的电容器单元, 通体加热至各部分达到≥75℃温度后,保持在下列规定时间后,不应出现渗漏。 例行试验 2 h,型式试验 8 ha

6.2.2.7放电试验

将电容器单元充直流电压1.7UN,然后通过一个尽可能靠近电容器的间隙放电一次,放电回路不应 带任何外加阻抗。 放电前、后应在额定交流电压下测量电容。两次测量电容的差值应小于相当于一根熔丝动作的变 化量。

6.2.3.1热稳定性试验

6.2.3.2端子与箱壳间雷电冲击试验

施加的雷电冲击电压峰值按表5中有关要求。其波形为:1.2/50μs~5/50μs。 对试品端子与箱壳间施加3次正极性冲击电压。 当试品满足下列条件,则认为试品通过了试验: a)试品内部不击穿; b)试品外部不闪络; c)波形未显示不规则性,或与降低试验电压下的记录无显著差异。

6.2.3.3放电电流试验

a)电容器单元充电到直流√2Uim,然后通过一个具有尽可能低的阻抗的回路放电一次。 b)紧接a)项试验,对同一单元,充电到直流1.6Uim的电压,然后通过能满足下列条件的 路放电。 放电电流的峰值不应低于由于间隙导通或旁路开关关合引起的电流的110%,放电频率应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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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所规定的端子间耐受电压试验, 试验前后应按6.2.2.1测量电容,两次测量值应校正到同一介质温度下(见6.2.1)。在任何情况 下,其差别均应小于一个元件击穿或一根内部熔丝动作引起的电容变化。

.4损耗角正切值(tans)与温度的关系曲线测

制造方应给出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的损耗角正切值(tans)与环境空气温度关系曲线。 试验用高压电桥在交流0.9Us~1.1UN电压下进行测量。室温至80℃之间测量5点。测量值均不应 大于5.8规定的限值,且80℃时的测量值应小于室温时的测量值。 试验中相对每一个温度测点,试品单元在无施加电压状态下至少稳定2h后再加电压进行测量,

6.2.3.5套管及导电杆受力试验

按5.11的规定,在电容器单元引出端子的瓷套顶部,施加与瓷套中轴线垂直的静止拉力1min,重 复5次。试验后瓷套和导电杆应无损坏或漏油

6.2.3.6内部熔丝试验

a)放电试验。内部熔丝应能承受6.2.3.3放电电流试验; b)隔离试验。熔丝的隔离试验应在0.5UN的下限电压和1.1Uim的上限电压下进行,并满足5.15 的要求。 如果试验用直流进行,则试验电压应为相应交流电压的√2倍。 如果试验用交流进行,则对于下限电压下的试验不必用峰值电压来触发元件损坏,但在工频电流 作用下应可靠熔断。

试验在室温下进行。在电容器单元端 电起始后历时1S,然后将电压降 至1.35U交流电压下,所测得电容器单元的端子间局部放电量不应大于50pC。 试验时,应分别测量局部放电起始电压与局部放电熄灭电压 对于严寒地区,在温度类别下限温度时, ,局部放电熄灭电压不应低于1.2U

6.2.3.8端子与外壳间局部放电熄灭电压测量

试验在室温下进行。在电容器单元端子与外壳间施加交流电压至局部放电起始后历时1s,然 玉下降至放电熄灭,记录此时的电压值,不应低于1.2倍端子与外壳间的最大稳态电压。

老化试验过程中介质的温度应为60℃。在试验期间,应将受试单元放置在一个温度可调的、使介 质能够达到所需温度的恒温箱中,环境温度应恒定在(60.0土2.0)℃内。在施加所需电压前,应将受 式单元在上述环境温度内稳定12h。试验期间允许电压中断,在电压中断期间,应将受试单元的环境温 度连续稳定在上述温度内,如果恒温箱断电,则在受试单元再施加电压前,应使受试单元再放置12h, 使介质达到上述环境温度。 老化试验对受试单元施加电压:1.40UN:持续时间:不小于10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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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冷工作状态试验

本试验的目的,是证明电容器单元,当其最初处于所规定的环境空气温度类别下限时,是否能耐 受住达到保护水平的过电压以及相应的过电流。 在试验期间所施加的电压应是工频正弦波。在试验期间应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超过规定的工频电 玉的暂态过程。 在试验准备阶段,应将试品单元放入低温箱中,将单元内部的介质温度冷却到等于或低于其规定 温度类别的最低温度。 应在从冷冻箱内取出后10min内对试品端子间施加由5.2耐受紧急情况过负荷IeL确定的相应的过 电压UEL。 在试品端子间施加由5.2规定的耐受紧急情况过负荷IeL确定的相应的过电压UeL,历时30S;此 后,在不开断电压情况下,施加1.1Uim电压(至少2.25Un)历时5周期~10周期。此后,在不开断电 压情况下,保持Uer1.5min~2min;此后,再施加另一相同的过电压周期。如此,周而复始,持续 50个1.1Uim工频过电压周期(如图2所示)。 在最后一个1.1Uim过电压周期后,UeL电压下保持30min(如图2所示)。 试验前、后,应按6.2.2.1测量电容,两次测量值应按6.2.1校正到同一介质温度下。两次测量值的 差,应小于一个元件击穿或一根熔丝熔断所引起的电容变化,

6.3.3外壳爆破能力试验

图2过电压周期的幅值和时间限值

选3合预置故障电容器单元进行试验。试验采用等价能量注入法,即采用直流高压集中储能,对受试 品电容器单元极间进行脉冲放电的方式。试验后所选电容器单元全部试品在分别注入能量≥15kW·s 后,箱壳不应出现破裂或漏油,电容器单元端子应无任何损伤,认为合格。

每次试验,试品数量不少于两台。 试验按GB/T13540进行。振动的水平和垂直加速度应符合使用地点地震烈度的要求。

电容器单元应能承受该项试验作用而不损坏

6.4交接验收和预防性试验

6.4.1交接验收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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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0055-202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8.1包装、运输与储在

a)包装箱外应有如下标志: 1)收货单位和地址; 2)产品型号; 3)件数; 4)不能倾倒标志。 b)包装箱应牢固,必须保证在正常运输、装卸时产品不受损伤,不进水或不受潮, c)装箱资料应包括下列文件,并应妥善包装,防止受潮: 1)装箱单(应详细标明型号、数量):

a)包装箱外应有如下标志: 1)收货单位和地址; 2)产品型号; 3)件数; 4)不能倾倒标志。 b)包装箱应牢固,必须保证在正常运输、装卸时产品不受损伤,不进水或不受潮 c)装箱资料应包括下列文件,并应妥善包装,防止受潮: 1)装箱单(应详细标明型号、数量):

DL/T1775—2017 2)出厂试验报告; 3)合格证; 4)使用说明书。

产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安全,产品储存时GB 271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储存场地不得有腐蚀性气体、物厂 侵害。

电容器单元铭牌应标出下列内容: a)电容器单元名称; b)型号; c) 额定电压; 极限电压; e) 额定电流; 额定容量; 实测电容; 温度类别,例如(一40/D); i) 内部有放电器件,以符号一一表示: i) 内部有熔丝,以符号一一表示; k) 编号; 1) 出厂年月; m)制造厂家; n)绝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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