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规程GB_6722-2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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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规程GB_6722-2003.pdf

土爆破工程及特种爆破工程亦应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施工

土爆破工程及特种爆破工程亦应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施工

DB34T 2621-2016 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服务规范4.2.3.5施工企业的安全职责

管理本企业的爆破作业人员,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者和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爆破作 业者,均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交回原发证部门。异地施工应办理有关证件的登记及签证 手续; 一一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并承担安全责任; 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事故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处理本企业爆破事故。

4.2.3.6爆破施工单位与爆破设计单位联合承担爆破工程时,双方应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并得到业主 的认可,其资质条件可以按两个单位的人员、业绩呈报。

4.2.3.6爆破施工单位与爆破设计单位联合承担爆破工程时,双方应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并得到业主

4.2.4爆破作业人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

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爆破作业的生理缺陷和疾病; 一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嗜好和劣迹; 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2.4.5爆破员的职责:

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一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在高温、有瓦斯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爆破工作,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相任

GB67222003

爆破员跨越和变更爆破类别应经过专门培训。 4.2.4.7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一 一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 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 情况; 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4.2.4.8爆破器材保管员的职责: 一一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一一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4.2.4.9爆破器材押运员的职责: 一一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一监督运输工具接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 二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1.2.4.10爆破器材库主任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并应持有相应的安全作 业证。其职责是: 负责制定仓库管理条例并报上级批准:

爆破员跨越和变更爆破类别应经过专门培

2.4.7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 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 情况; 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原

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2.4.8爆破器材保管员的职责: 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4.2.4.8爆破器材保管员的职责:

负责验收、保营、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儿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 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2.4.10爆破器材库主任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并应持有相应的安全作 业证。其职责是: 负责制定仓库管理条例并报上级批准; 检查督促保管员履行工作职责; 一及时按期清库核帐并及时上报过期及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 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督促检查库区安全状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负责制定仓库管理条例并报上级批准; 检查督促保管员履行工作职责; 及时按期清库核帐并及时上报过期及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 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督促检查库区安全状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1.1A级、B级、C级、D级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设计书;其他一般爆破应编制爆破说明书。 4.3.1.2爆破设计书和爆破说明书,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编制。 4.3.1.3爆破设计前,应对爆破区域进行地形地质勘测,对爆破对象和爆破区域周围环境、建(构)筑物 及设施进行调查。

4.3.1.2爆破设计书和爆破说明书,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编制。 4.3.1.3爆破设计前,应对爆破区域进行地形地质勘测,对爆破对象和爆破区域周围环境、建(构)筑物 及设施进行调查。 4.3.1.4爆破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形测量结果和地质条件、拆除物结构尺寸、材质等与原设计依据 不相符时,应及时修改设计或采取补救措施。 4.3.1.5各种爆破作业均应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实施,爆破设计书、说明书、修改和补充 设计文件均应编号存档,并与爆破后的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和总结

4.3.2.1爆破设计分为可行性研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其各阶段设计工作深度应分别

4.3.2.1爆破设计分为可行性研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其各阶段设计工作深度应分别 符合下列要求: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论证爆破方案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和在安全上的可靠性。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论证爆破方案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和在安全上的可靠性 通过与其他施工方案比较论证爆破方案的优越性,通过二个以上不同爆破方案的比较分析,打 荐出最优的爆破方案;

技术设计是提交审核与安全评估的重要文件,在技术设计阶段应将推荐方案充分展开,做到可 以按设计文件开始施工的深度; 施工图设计应为施工的正常进行提供详实图纸和安全技术要求;对碉室爆破还应在装药前根 据确室开挖过程中揭示的地质情况和开挖工程验收资料,提出每条导碉装药、填塞、网路敷设 的施工分解图。 4.3.2.2A级爆破工程和B级碉室爆破工程,应按3个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文件:其他B级爆破工程、C 级碉室爆破工程,允许将可行性研究与技术设计合并,分两个阶段编制设计文件;其他属于分级管理的 爆破工程允许一次完成施工设计。 矿山深孔爆破和其他重复性爆破的设计,允许采用标准设计。 4.3.3设计文件编制内容见附录A,不同类别的爆破可适当增删;不同设计阶段的具体深度和内容编 排,由设计单位决定。 4.3.4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见附录B。C级、D级爆破工程,可以一次完成施工图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

4.4.2经安全评估审批通过的爆破设计,施工时不得任意更改。经安全评估否定的爆破设计,应重新 设计,重新评估。施工中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评估时提交的资料不符,并对安全有较大影响时,应补充必 要的爆破对象和环境的勘察及测绘工作,及时修改原设计,重大修改部分应重新上报评估。

4.4.3安全评估的内容应包括

4.5.1各类A级爆破、B级硼室爆破以及有关部门认定的重要或重点爆破工程应由工程监理单位实 施爆破安全监理,承担爆破安全监理的人员应持有相应安全作业证。 4.5.2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应编制爆破工程安全监理方案,并按爆破工程进度和实施要求编制爆破工 程安全监理细则,按照细则进行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在爆破工程的各主要阶段峻工完成后,签署爆破工 程安全监理意见。

4.5.3爆破安全监理的内容:

检查施工单位申报爆破作业的程序,对不符合批准程序的爆破工程,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 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GB 67222003

监督施工企业按设计施工;审验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发现 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督促施工单位收回其安全作业证; 监督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在未经批准在工程中应用的爆破器材;监督检查爆破器材 的使用、领取和清退制度;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本规程的情况,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 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4.6.2合格的爆破设计方案应符合下列

设计单位的资质符合规定

承担设计和安全评估的主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资质及数量符合规定; 一设计方案通过安全评估或设计审查认为爆破设计在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 4.6.3设计审批部门应在15d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报批单位

1.7.1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采取必 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的安全防范猎施。 7.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地下爆破作业区的炮烟浓度超过6.8.1.3规定时的; 爆破会造成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碉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一一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一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 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 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一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一未按本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7.3露天、水下爆破装药前,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以下特殊恶 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一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 风力超过六级,浪高大于0.8m时,水位暴涨暴落时。 7.4高温环境的爆破作业,应按5.3.8和5.6.3的规定执行 7.5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 预防或排除措施。 7.6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打钻残孔。

4.8.1.1A级、B级岩土爆破工程和A级拆除爆破工程,都应成立爆破指挥部,全面指挥和统筹安排

GB 67222003

4. 8. 2 施工通告

安部门发布爆破施工交通管制通知。 4.8.2.4在邻近通航水域进行爆破施工时,应在3d以前通知港航监督部门。 4.8.2.5爆破可能危及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线路以及运输交通隧道时,爆破前都应向有关单 位发出通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8.2.6在同一地区同时进行露天、地下、水下深孔或A级、B级、C级、D级硼室爆破时,应由业主组 织协商后共同发出施工通告。

4.8.3施工现场清理与准备

行规划,并根据场地规划要求开展施工现场清理与准备工作。 施工场地规划内容应涉及: 爆破施工区段或爆破作业面划分及其程序编排;爆破与清运需交叉循环作业时,应制定减少施 工作业相互干扰的措施: 有碍爆破作业的障碍物或废旧建(构)筑物的拆除与处理方案: 现场施工机械配置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进出场主通道及各作业面临时通道布置; 夜间施工照明与施工用风、水、电供给系统敷设方案,施工器材、机械维修场地布置; 施工用爆破器材现场临时保管、施工用药包现场制作与临时存放场所安排及其安全保卫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警戒岗哨、避炮防护设施与工地警卫值班设施布置; 施工现场防洪与排水措施安排

4. 8. 4 通讯联络

4. 9. 1一般规定

4.9.2爆破器材的现场测试、检验

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 一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 一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9.2.2爆破器材外观检查项目应包括

4.9.3.3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管应使用锋利刀具在木板上进行。每盘导火索或每卷导爆管,两端均应坏 除不小于5cm。 4.9.3.4雷管内有杂物时,不应用工具掏或用嘴吹,应用手指轻轻地弹出杂物;杂物弹不出的雷管不应 使用。

4. 9.5.1般规定

4.9.5.4.1导爆管网路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联接,导爆管网路中不应有死结,炮孔内不应有接头,孔外相 邻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

4.9.5.4.1导爆管网路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联接,导爆管网路中不应有死结,炮孔内不应有接头,孔外相

15cm,应有防止雷管聚能穴炸断导爆管和延时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 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4.10.5.1在黄昏和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

4.10.5.1在黄昏和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 ,不宜进行地面及水下爆破的装药工作。 4.10.5.2在上述条件下,如确需进行装药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作业安全

4. 10. 6 人工装药

4.10.7机械化装药

4.10.8现场混制装

4.11.1确室、深孔、浅孔、药壶、蛇穴爆破装药后都应进行填塞,不应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4.11.8深孔机械填塞

4.12爆破警戒和信号

4. 13.1爆后检查等待时间

4.13.1.1露天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 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人爆区检查。 4.13.1.2露天深孔及药壶蛇穴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人爆区。 4.13.1.3露天爆破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区。 4.13.1.4地下矿山和大型地下开挖工程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等待时 间超过15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4.13.1.5拆除爆破爆后应等待倒塌建(构)筑物和保留建筑物稳定之后,方准许检查人员进人现场 检查, EL

GB/T 40485-2021 煤的镜质体随机反射率自动测定 图像分析法.pdf4.13.2爆后检查内容

4.13.2爆后检查内容

确认有无育炮; 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 一一地下爆破有无冒顶、危岩,支撑是否破坏,炮烟是否排除。 4.13.2.2碉室爆破、拆除爆破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爆破作业,爆后检查应按第5章中的有关规定 热行。

4.13.3.1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 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 4.13.3.2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缴,集中销毁,

4.14.2裸蛋爆破的盲炮处理

DB35T 847-2008 糖水银耳罐头4.14.3浅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GB 67222003

14. 4深孔爆破的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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