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1265-202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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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1265-202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pdf

2.0.5照明功率密度(LPD

建筑的房间或场所,单位面积的照明安装功率(含光源、 镇流器、变压器的功耗):单位:W/m²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 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 活动。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 结果与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 否合格的活动。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 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样DL/T 5777-2018 水工混凝土掺用硅粉技术规范,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 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

2.0.9见证取样检验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按有关规定从施 工现场随机抽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 活动。

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子分部 工程,按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当 现场不具备检验条件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

ualityguarantee docume

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 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 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 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 验等资料

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 的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 情况等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 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

由生产厂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 套技术的全部性能指标进行的检验,其检验报告为型式检验报 告。通常在产品定型鉴定、正常生产期间规定时间内、出厂检验 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材料及工艺参数改变、停

产后恢复生产或有型式检验要求时进

2.0.14检验批inspectionlot

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 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 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1.1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施工质量控制与

于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3.1.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施工前应对新采用的施工工艺进 行评价,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3.1.4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 案。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 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3.1.5用于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各项检测,除本标准第

3.2.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等,必须符合设 计要求及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和浙 江省明令禁止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计要求及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和浙 江省明令禁止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3.2.2公共机构建筑和政府出资的建筑工程应选用通过建筑节 能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标识的产品:其他建筑工程宜选用通过建 筑节能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标识的产品

3.2.2公共机构建筑和政府出资的建筑工程应选用通过建筑节

能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标识的产品:其他建筑工程宜选用通过建

3.2.3材料、构件和设备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等进

行检查验收,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应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核查 记录应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均 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3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便用功能的材料、构 件和设备,应按本标准附录A和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随机抽 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当复验的结果不合格时,该材 料、构件和设备不得使用。 4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厂家、同类型、同规格的节能材 科、构件和设备,当获得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具有节能标识或连 续三次见证取样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检验批的容量可扩大 倍,且仅可扩大一倍。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 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 批容量

3.2.4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匀、具有 代表性的要求。

套技术现场施工安装的工程,相关单位应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当 无明确规定时,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不应超过2年。

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3.2.7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 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3.2.8现场配制的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材料,应按设计要

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专项施工 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3.2.9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施工

工艺及施工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

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

3.3.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 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各施工工序应严格执行并按施工技术标准 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要求 后,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 接检验,并应记录。 3.3.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 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 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3.3.3使用有机类材料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 要的防火措施,并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3.3.4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 相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 气中露天施工。

3.4.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子分部工 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节能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宜符合表3.4.1的 规定。 2建筑节能工程可按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 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十个检验批进行 验收。

表3.4.1建筑节能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

续表 3. 4. 1

3.4.2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本标准第3.4.1条的要求划 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划分 检验批:其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符合 本标准的规定。 3.4.3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抽样数量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

3.4.3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抽样数量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 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宜符合表3.4.3的规定。

3.4.3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抽样数量除本标准另有规定

表3.4.3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3.4.4当在同一个单位工程项自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 批的验收内容与其他各专业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的验收 内容相同且验收结果合格时,可采用其验收结果,不必进行重复 检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3.4.4当在同一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

3.5.1建筑节能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应符合表3.5.1的规定,

表3.5.1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

续表 3. 5. 1

表3.5.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5.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3.5.3记录。表3.5.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编号:090000单位(子单位)结构类型层数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数量分项工程数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技术负责人分包内容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内容子分部检验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序号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数量检查结果验收结论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围护结构节能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供暖节能工程供暖空调节能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2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3配电照明节能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4监测控制节能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可再生太阳能光热与空气源热泵5能源节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安全和功能外窗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测检验结果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观感质量检验结果综合验收结论其他参加验收人员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年肯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1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施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验收应有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并签字。.12·

4.1.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采用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

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4.1.2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 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 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4.1.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并应有详细的文学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4 锚固件及锚固节点做法; 5 增强网铺设; 6 抹面层厚度;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8 保温装饰板、保温装饰夹心板、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 墙板的位置、界面处理、板缝、构造节点及固定方式: 9 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保温隔热砌块墙体: 11各种变形缝处的节能施工做法。 4.1.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 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

4.1.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应

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扣除门窗洞口 后的保温墙面面积每1000m~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 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3当按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尚应符合本标准 第3.4.3条的规定。

4.2.1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 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 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 计要求及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4.2.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产品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 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 玉强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不 燃材料除外); 2复合保温板等墙体节能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单 位面积质量、拉伸粘结强度、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3保温砌块等墙体节能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抗压 强度、吸水率; 4反射隔热材料的太阳光反射比,半球发射率: 5粘结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 6抹面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压折比;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4.2.1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 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 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 计要求及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8锚栓的抗拉承载力标准值或锚固件的拉拨力标准值。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 告,其中:导热系数(传热系数)或热阻、密度或单位面积质 量、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 墙面面积所使用的材料用量,在5000m²以内时应复验1次;面 积每增加5000m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 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当符合本标准第 3.2.3条的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 4.2.3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 并应由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 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以及配套组成材料 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及主要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4当基层墙体设置找平层时,粘结材料与找平层、找平层 与基层墙体之间的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 定,且不得低于0.3MPa。 检验方法:核查拉伸粘结强度现场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拉伸粘结强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 技术标准》JGJ144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144的有关规定抽样。 4.2.5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 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基层处理全数检查。 4.2.6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经 15

8锚栓的抗拉承载力标准值或锚固件的拉拨力标准值。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 告,其中:导热系数(传热系数)或热阻、密度或单位面积质 量、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 墙面面积所使用的材料用量,在5000m以内时应复验1次;面 积每增加5000m2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 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当符合本标准第 3.2.3条的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 4.2.3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 并应由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 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以及配套组成材料 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及主要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4当基层墙体设置找平层时,粘结材料与找平层、找

与基层墙体之间的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 定,且不得低于0.3MPa。 检验方法:核查拉伸粘结强度现场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拉伸粘结强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 技术标准》JGJ144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IGI144的有关规定抽样

4.2.5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

4.2.6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经

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 率固。保温板材与基层的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积比 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的拉伸粘结强度应进行现 场拉拨试验,且不得在界面破坏。粘结面积比应进行剥离检验。 3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厚度大于20mm的保温浆 料应分层施工。保温浆料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 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保温层采用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 深度、胶结材料性能和锚固力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保 温装饰板的锚固件应使其装饰面板可靠固定;锚固力应做现场拉 拔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 报告。保温材料厚度采用现场钢针插入或剖开后尺量检查:拉伸 粘结强度按本标准附录B的检验方法进行现场检验:粘结面积 比按本标准附录C的检验方法进行现场检验:锚固力检验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287的 试验方法进行;锚栓拉拨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 用锚栓》JG/T366的试验方法进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3处。 4.2.8外墙采用预制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板的 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应严密;保温板应固定牢固,在浇筑混凝 土过程中不应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 混凝土粘结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全数核查;其他项目按本标准 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4.2.9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 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十密度和抗压强度。保温浆料的试件应 见证取样检验。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附录D的检验方法进行。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 墙面面积,在5000m²以内时应检验1次:面积每增加5000m²应 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 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 4.2.10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 计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饰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基层应无脱层 空鼓和裂缝,并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作饰面层;当采用 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 拉拨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程 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覆盖具有防水功 能的抹面层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 取防水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 粘结强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 准》JGJ/T110的有关规定检验 检查数量:粘结强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 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110的有关规定抽样。其他为全数检查

4.2.11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配套砂浆砌筑。砂浆的强 度等级及导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灰缝饱满度不应低 于8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砂浆品种,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 泡满度。核查砂浆强度及导热系数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砂浆品种和强度试验报告全数核查。砂浆饱满度 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1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 3个砌块

1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 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2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淋水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板缝不 得渗漏,可按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5000m²以内 时应检查1处,当面积每增加5000m~应增加1处;其他项目按 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4.2.13外墙采用保温装饰板、保温装饰夹心板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保温装饰板、保温装饰夹心板的安装构造、与基层墙体 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必须牢固: 2保温装饰板、保温装饰夹心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做 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保温装饰板、保温装饰夹心板板缝不得渗漏: 4保温装饰板的镭固件应将保温装饰板的装饰面板固定牢固。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淋水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板缝不 得渗漏应按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5000m²以内时 应检查1处,面积每增加5000m2应增加1处:其他项目按本标 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4.2.14采用防火隔离带构造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编制的专 项施工方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 技术规程》JGJ289的规定,并应制作样板墙,其采用的材料和 工艺应与专项施工方案相同。 检验方法:核查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样板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板缝不 得渗漏应按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5000m²以内时 应检查1处,面积每增加5000m²应增加1处;其他项目按本标 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4.2.14采用防火隔离带构造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编制的专

项施工方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 技术规程》JGJ289的规定,并应制作样板墙,其采用的材料和 工艺应与专项施工方案相同。 检验方法:核查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样板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15防火隔离带组成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组成材料相配套。

防火隔离带宜采用工广预制的制品现场安装,并应与基层墙体可 靠连接,防火隔离带面层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一致。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16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设计要求。隔气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气层处应采取密封措 施。隔气层凝结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面,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采用红外热像仪检查或部开 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 不得少于5处,

4.3.1当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进场时,其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 破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1当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进场时,其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 破损。

搭接应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 空鼓,增强网应铺贴平整,不得皱褶、外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²

4.3.3设置集中供暖和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

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 检查数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全数检查。隔断热桥措施按 不同种类,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每种 不得少于5处

4.3.4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架眼,孔洞、 外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等,应按专项施工方案采取隔 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5墙体保温板材的粘贴方法和接缝方法应符合专项施工方

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剖开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块保温板材。

4.3.6外墙保温装饰板、保温装饰夹心板安装后表面应平整, 板缝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4.3.7墙体采用保温浆料时,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 顺密实。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保温浆料厚度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 10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保温浆料厚度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 10处。

4.3.8墙体上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部

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4.3.9采用现场喷涂或模板浇注的有机类保温材料做外保温时

4.3.10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保温材料表面的防护层厚度应 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 不得少于5处

4.4.1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工程、保温装饰 夹心板外墙外保温工程、保温板类墙体保温工程、保温浆料类墙 体保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附录H记录。

4.4.1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工程、保温装饰 来心板外墙外保温工程保温板类墙体保温工程保温浆料类墙

4.4.2除本标准4.4.1条规定外的其他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

量验收可按表4.4.2记录

表4.4.2墙体节能工程通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090101口口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部位施工依据验收依据验收项目应符合1设计要求最小/实际检查记录检查2标准规定抽样数量结果进场验收墙体节能所用材料、构件的品种、规格,质量证(4.2.1条)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保温隔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垂真于板面的抗拉强度、吸水热材料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复合保传热系数或热阻、单位面积质量、拉伸温板等粘结强度、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墙体节能产品保温砌块传热系数或热阻、抗压强度、吸水率进场复验见证取样反射隔热材料太阳光反射比,半球发射率(4.2.2条)粘结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抹面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压折比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锚栓的抗拉承载力标准值或锚固件的拉拔力标准值型式检验外墙外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4.2.3条)找平层基体设置找平层时,粘结砂浆与找平层、找平层(4.2.4条)与基层墙体间的拉伸粘结强度,且≥0.3MPa基层处理(4.2.5条)按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层处理构造做法(4.2.6条)各层构造做法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保温板材与基层的连接方式、粘结面积比;保温 粘结面积比剥离检验板材 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拉伸粘结强度的现场墙体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拉拔试验(4.2.7条)保温厚度大于20mm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保浆料温浆料粘结牢固,不得脱层、空鼓、开裂锚固锚固件数量、锚固位置和深度、胶结材料件性能、锚固力;错固力现场拉拔试验·22·

续表 4. 4. 2

续表4.4.2验收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实际检查记录检查2标准规定抽样数量结菓材料、构件外观和包装节能保温材料、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完整、无破损(4.3.1条)增强网防开裂增强网的铺贴和搭接,铺贴平整,不皱(4.3.2条)褶、外露;砂浆抹压密实、无空鼓热桥处理(4.3.3条)外墙热桥部位的断桥措施施工缺陷处理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的断桥措施(4.3.4条)保温板材粘贴和接缝 保温板材的粘贴和接缝;板材接缝平整严密(4.3.5条)项目保温装饰板表面外观保温装饰板、保温装饰夹心板安装后表面平整板缝均匀(4.3.6条)保温浆料表面质量保温浆料厚度均匀、接茬平顺密实(4.3.7条)加强措施阳角、门窗洞口、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等部位保(4.3.8条)温层的防开裂和防破损措施有机类保温材料现场喷涂、模板浇注的有机类保温材料的陈化(4.3.9条)时间防护层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的保温材料表面的防护(4.3.10条)层厚度施工单位专业工长或施工员: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检查结果年月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结论.24·

5.1.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各类透光、非透光建筑幕 墙和采光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5.1.2幕墙节能工程的隔气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 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 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 验收。

5.1.3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应提供隔热型材所使

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 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密封构造; 3 构造缝、结构缝处的幕墙构造; 4 隔气层; 5 热桥部位、断热节点; 6 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 7 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 8 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9 遮阳构件的锚固和连接。 5.1.5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 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 5.1.6幕墙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应 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按幕墙面积每 1000m²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 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3当按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应符合本标准表 3.4.3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5.2.1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 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科 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 计要求及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5.2.2幕墙(含采光顶)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进场时 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燃烧 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2幕墙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 玻璃的密封性能; 3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4透光、半透光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计算书、复验报告,其中: 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随机抽 样检验,中空玻璃密封性能按本标准附录E的检验方法检测。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幕墙面积在3000m²以内 时应复验1次;面积每增加3000m²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 同司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

5.2.3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密封条应 镶嵌牢固、位置定确、对接严密。单元式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应 符合设计要求。开启部分关闭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开启部分启团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当幕墙面积合计大于3000m²或幕墙面积占建筑外墙总 面积超过50%时,应核查幕墙气密性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全数核查。现场观 察及启闭检查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5.2.4每幅建筑幕墙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断热桥节 点的连接应牢固。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查幕墙节点及安装。 检查数量:节点及升启窗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的 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 5.2.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不得低于设计要 求,安装应牢固,不得松脱。 检验方法:对保温板或保温层应采取针插法或部开法,尺量 厚度;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 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 5.2.6幕墙遮阳设施安装位置、角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遮阳设 施安装应牢固,并满足维护检修的荷载要求。外遮阳设施应满足 抗风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 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或产品检测 报告。 检查数量:安装位置和角度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 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报告全数核查。

5.2.3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密封条应

襄嵌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式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应 符合设计要求。开启部分关闭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开启部分启团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当幕墙面积合计大于3000m²或幕墙面积占建筑外墙总 面积超过50%时,应核查幕墙气密性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全数核查。现场观 紧及启闭检查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断热桥节 点的连接应牢固。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查幕墙节点及安装。 检查数量:节点及升启窗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的 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

求,安装应牢固,不得松脱, 检验方法:对保温板或保温层应采取针插法或开法,尺量 享度;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 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干10处

5.2.6幕墙遮阳设施安装位置、角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遮阳设 施安装应牢固,并满足维护检修的荷载要求。外遮阳设施应满足 抗风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 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或产品检测 报告。 检查数量:安装位置和角度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 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报告全数核查。

5.2.7幕墙隔气层应完整、严密、位置正确,穿透隔气层处应 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样数量不少于5处,

5.2.8幕墙保温材料应与幕墙面板或基层墙体可靠粘结或锚固,

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的保温材料应采用非金属不燃材料作防 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 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处

5.2.9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

5.2.9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 间,应在每层楼板处和防火分区隔离部位采用防火封堵材料 封堵。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 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处

墙通风器的通道应通畅、尺寸满足设计要求,开启装置应能顺畅 开启和关闭。

检验方法:尺量核查开启窗通风面积;观察检查;通风器启 闭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可开启部分或通风器数量按本标 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个,开启窗 通风面积全数核查。

检验方法:通水试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样数量不少于5处。

5.2.12采光屋面的可开启部分应按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验

采光屋面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 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200m²以内全数检查;超过200m²则抽查30%, 抽查面积不少于200m²

5.3.1幕墙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位置应符合设计要 求。采用密封胶密封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采用了均压管 的中空玻璃,其均压管在安装前应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 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件(处)。 5.3.2单元式幕墙板块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密封条规格正确,长度无负偏差,接缝的搭接符合设计 要求; 2保温材料固定牢固; 3隔气层密封完整、严密; 4凝结水排水系统通畅,管路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板检查:尺量;通水试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 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件(处)。 5.3.3幕墙与周边墙体、屋面间的接缝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保 温措施,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等密封。建筑伸缩缝、沉降缝、抗 震缝处的幕墙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样数量不少于5件(处)。

检验方法:遮阳设施现场进行10次以上完整行程的调节试 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 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件(处)。 5.3.5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保温材料表面的防护层厚度应符 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JGJT 236-2011 建筑产品系统基础数据规范(含条文说明),最小抽样数量 不得少王5处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

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表

DB32T 3922-2020 水晶制品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表5.4.1记

表5.4.1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示例 编号:090102口口

4.1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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