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66-2019 海绵型道路建设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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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66-2019 海绵型道路建设技术标准.pdf

1地块雨水接入口处宜预留部分绿地作为场地开发雨水的未端控制; 2雨水接入井宜预留安装雨水净化设施的接口,如旋流除油沉砂井。

4.2.4设计者可采用地理信息系统或其他软件绘制土壤及地下水分布图,以选取 适宜的海绵城市设施

设计者可采用地理信息系统或其他软件绘制土壤及地下水分布图SN/T 3004-2011 铁矿中汞含量的测定 微波消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以选取 的海绵城市设施

动车道和人行道或自行车道相邻,流程图

4.3.4道路两侧绿化带宜结合地形和景观要求设计微地形和景观小品。设计时可 采用以下形式:

4.3.5立交桥半岛绿化可设置雨水调蓄池或人工湿地等设施,进行雨水处理或储 存。雨水调蓄池或人工湿地可兼有雨水净化、滞蓄、入渗功能,处理达到相应标 准后的雨水在非雨季时可用于灌溉和浇洒道路。设计时可采用以下形式: 流程图D

4.3.6各等级道路的系统组成见表4

3采用管道进水或者进水落差大于15cm时,应设置砾石配水设施;

(2)穿孔管外包砾石; (3)每根穿孔管设置一根清淤立管,清淤立管管径为100~150mm。 10雨水花园溢流口设置应保证其最大存水深度,溢流口高程均应与雨水花 园最大存水深度线保持一致。

1透水铺装的做法应按《深圳市道路设计标准》要求执行; 2地下水位或不透水层埋深小于0.5m时不宜采用透水路面

1下沉式绿地宜包括下列构造:蓄水层、种植土、溢流口; 2在有坡度的路段,下沉式绿地宜结合周边地形,做出起伏有致,自然律动 的微地形 3下沉式绿地的下凹深度应根据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确定,宜为 100~200mm; 4下沉式绿地内应设置溢流口,溢流口顶部标高一般应高于绿地50~100 mm,且应低于相邻路面:

其中:Q一设计流量,m3/s; A.一断面面积,m²; 抛物线断面:A。 梯形断面:Ag=B·d+z·d² z一梯形断面边坡,H:V; r一水力半径,m; 2 · d · B2 15

其中:0 一设计流量,m/s:

7植被草沟应设置溢流设施,溢流口宜设置在植被草沟最高蓄水位下3~5cm : 8植被草沟宜种植草皮、地衣等较矮的种植物。种植物的耐淹时间应大于

7植被草沟应设置溢流设施,溢流口宜设置在植被草沟最高蓄水位下3~5cm 上; 8植被草沟宜种植草皮、地衣等较矮的种植物。种植物的耐淹时间应大于

24h,不应在植被草沟中种植乔木及较大灌木,不应在距离植被草沟2.0m范围内 种植板状根乔木。

应采用过滤的方式处理汇水面内前10mm

4.5.7生态树池及初雨处理设施

1生态树池及初雨处理设施均为径流污染处理设施,可设置在人行道、自行 车道或绿化带内; 2生态树池及初雨处理设施应能处理汇水面内10mm的初期雨水,初期雨水 的污染物去除率应大于70%(以SS计算); 3生态树池及初雨处理设施应设置沉沙设施,且沉沙设施应易于清理: 4生态树池及初雨处理设施应具备雨水入渗功能: 5生态树池应根据道路景观要求与行道树交错布置

1排水路缘石是一种主要用于透水路面的集收水、溢流、路缘石为一体的设 施:

2排水路缘石规格及收水孔、溢流孔尺寸应根据收水范围确定。

4.6.1下沉式绿地、植被草沟、雨水花园、生态树池等道路海绵城市设施中的植 物应根据设计雨水排空时间和道路景观专业要求选择,优先选用本土耐湿耐旱耐 污染植物。 4.6.2下沉式绿地、植被草沟可采用下列植物:百慕大草、万寿菊、细叶结缕草、 勾叶结缕草、狗牙根、黑麦草、白三叶、蜘蛛兰等。 4.6.3雨水花园可采用下列植物:千屈菜、花叶芦苇、莺尾、细叶芒、大红花、 万寿菊、翠芦莉、蜘蛛兰、红继木、文殊兰、尖叶木棍榄等。 4.6.4生态树池可采用下列植物:红背桂、红继木、红刺林投、黄金榕、夹竹桃 小叶黄杨、马缨丹等。

4.7.1水文计算主要包括项目报审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可采用模型法和容积法 两种方法。 4.7.2项目报审阶段水文计算应符合《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中 的相关要求,并完成建设目标表和方案自评表。 4.7.3模型法应选择具有低影响开发分析功能的水文水质分析模型, 4.7.4初步设计阶段水文计算包括控制量计算、净化设施控制量和滞蓄设施控制 量

4.7.5初步设计阶段水文计算

3滞蓄设施规模确定:

(1)雨水滞留控制量V,应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V一雨水滞流控制量,m3

5.海绵城市设施施工及验收

5.1.1海绵型道路施工应按照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5.1.2海绵型道路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如在雨天施工应做好水土保持 防洪及防风措施。 5.1.3行泄通道、易发生内涝的道路、下沉式立交桥区等区域的海绵型道路的雨 水调蓄设施,应配建警示标志及必要的预警系统,避免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5.1.4海绵型道路工程除应满足相关专业的工程验收标准外,还应根据本标准对 各个设施的构成仔细检查,以保证其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雨水花园应按下列工序进行施工: (1)简易型雨水花园

(1)简易型雨水花园

(2)增强型雨水花园

2简易型和增强型雨水花园土方开挖可采用人工或小型机械施工,底部土壤 不应夯实; 3如开挖后发现底部土壤较密实,可以超挖30cm,并用超挖土加上5cm厚 的建筑细砂,混合均匀后回填: 4土方开挖完成后,应根据设计要求立即铺砂,铺砂后不得采用机械碾压; 5地下排水层砾石应采用土工布与底部土壤层隔离,挖掘面应便于土工布的 施工和固定; 6雨水花园中使用的砾石、土工布、细砂、豆砾石、穿孔管等材料应严格按 照设计要求选取; 7地下穿孔管上游端口应采用盖子封住,清淤立管与地下穿孔管应密封连 接。穿孔管管顶和管底应保持不少于5cm的砾石层; 8配置土壤应在现场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配置。并经过测定配置土壤的渗透系 数、pH值和有机质含量满足要求后方可回填:

HG/T 2058.2-2016 搪玻璃挡板式温度计套5.3.2 下沉式绿地

1种植主以排水良好的沙性壤土为宜,保证土壤渗透能力符合规范和设计要 求,如土壤渗透性较差,应通过改良措施增大土壤渗透能力: 2下沉式绿地区域应尽量避免重型机械的碾压,对已压实的土壤需要借助机 械改善土壤夯实度,可适量加入有机质、膨胀页岩、多孔陶粒等碎材来改良土壤 结构; 3土壤渗透性较差时,可通过添加枝叶粉碎料、炉渣等措施增大土壤渗透能 力,缩短下沉式绿地中植物的淹水时间。 5.3.3透水铺装应按照厂家要求施工,且满足《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 要求。

1植被草沟应按照下列工序施工:

2挖槽及场地平整时应满足: (1)不可压实,如果施工时出现压实需要将压实部分挖开重新回填: (2)如果下层部分土壤很密实,可挖开采用其他合适土壤回填。 3断面成形施工应满足: (1)按照周边道路坡度确定草沟坡度,每隔5m检测与道路坡度是否一致; (2)场地应平整,不含大块碎石等; (3)断面形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边坡可轻度压实保证其稳定:

(4)沿纵坡方向各断面应保持一致; (5)可添加种植土以利于种植物生长,种植土应铺设平整,不得破坏坡度 及断面形状。 4种植物种植时应满足: (1)先种植坡面和边坡,再种植沟底种植物。在种植沟底种植物前,应再 次确认其坡度和形状是否被破坏; (2)雨季施工时应采取防排水保土措施。 5.3.5其他设施应按照厂家要求施工

5.4.1海绵型道路建设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实行动态质量管理。所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原始记录、试验检测及计算数据、汇总表格,必须如实记录和 保存。对已经采取措施进行返工和补救的项目,可在原记录和数据上注明,但不 得销毁。 5.4.2项目设计单位需在设计说明书中对设施的验收及维护标准做出要求。 5.4.3施工前必须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供货单位必须提交最新检测的正 式试验报告。各种材料应在施工前以“批”为单位进行检查,不符合本标准技术 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场。各种材料以同一料源、同一次购入并运至生产现场的相同 规格材料为一“批”。 5.4.4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应留有照片、视频等影像类资料。 5.4.5雨水管道、清淤立管、检查孔等在回填土前应进行无压力管道严密性测试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 定。 5.4.6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监理应按规定要求自 主地进行试验,并对承包商的试验结果进行认定,如实评定质量,计算合格率 当发现有质量低劣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追加检查。施工过程中无论是否已经返 工补救,所有数据均必须如实记录,不得去弃。 5.4.7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深 件编制的规定,编

制海绵城市专项竣工资料FZ/T 62033-2016 超细纤维毛巾,并向有关单位提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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