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29-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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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29-2010》.pdf

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本乙烯树脂进行共混为材 料,用专用设备经加热塑化挤出成型的管材。

含有机溶剂的胶粘剂,涂刷在极性塑料(如聚氯乙烯等 口管件粘合部分的表面,在连接面的材料表面起溶解和膨 当溶剂蒸发干后,使管材、管件成为一体的连接方法

当管材端部插人管件承口后,利用预先嵌入管件内的橡 生变形,所形成密封的连接方式。橡胶密封圈连接包括承 生密封圈连接和不承压橡胶密封圈连接

聚烯烃管材、管件之间的连接HS/T 54-2017 表面活性剂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鉴定方法,在结合部位采用电热工具加 热或嵌有电热丝通电熔合,冷却后熔融成一体的连接方法。热熔 连接有热熔承插连接、热熔对接连接和电熔连接等。

2. 1. 13插入式连接

管材与管件相连接,在承插口部位不加胶粘剂或橡胶密封 圈,仅是采用插入的连接方式。

2. 1. 14 管隆 pipe alley

在建筑物内,为设置排水立管而砌筑的不能进人的竖向狭小 空间。

用于连接通气立管与排水立管,形状如H形且上 承插口的管件。

2. 1. 16 落水斗 roof outlet

出口管径比进口管径大一个规格,弯曲半径不小于进口管外 径4倍的90°弯管管件。

2.1.19塑料检查井plasticscheckwell

采用不同成型方法,将塑料制作成管道系统的附属 用于埋地排水管道之间的连接,供管道的清通、检查使月

stack drainage system

21苏维托单立管排水系统

横支管与立管之间的连接采用苏维托管件,并安装在 所组成的单立管排水系统,

建筑排水塑料管道管材的主要物理

3.1.6建筑排水塑料管道管材系列代号S及管材标准尺寸比 SDR系列的壁厚尺寸宜符合表3.1.6规定。

3.1.6建筑排水塑料管道管材系列代号S及管材标准尺寸比 SDR系列的壁厚尺寸宜符合表3.1.6规定。

3.1.6建筑排水塑料管道管材系列代号S及管材标准尺寸比

建筑排水塑料管材S或SDR系列

3. 2胶粘剂和橡胶件

3.2.2胶粘剂产品的外观及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粘剂应为无杂质均匀的流动胶状体,成品不得含有肉 眼可见的凝结块、不得含未溶解的树脂,通过搅拌应无分层 现象;

3.2.5橡胶密封圈应由管材生产单位配套供应。橡胶

3.3.1管材、管件短途运输应符合下列规楚: 1 管材运输时不得无规则璀放; 2管材、管件装卸和搬运时应轻放:应严防沾染污物、重 玉、与尖锐物件接触碰撞或划伤表面,装卸时不得抛、摔、 滚、拖;

3聚内烯管材、管件不宜在5℃以下的环境中装卸,当在 低温条件下运输时应遵守生产单位的有关规定; 4当成捆搬运管材时,每捆重量不宜超过50kg。 3.3.2管材、管件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存放在温度不大于40℃、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不得长 期露天堆放; 2施工现场室外临时堆放时应进行遮盖; 3管材、管件堆放位置应远离热源; 4管材应按规格堆放整齐,横向应有支撑件,管端宜进行 保护,应防止异物进人管内; 5带承口的管材,每层应交替堆放; 6管材堆放高度不宜大于1.50m,管件成袋、成箱的堆放 高度不宜大于2.00m; 7管材堆放场地应平整、无尖硬突出物,底部应有横向支 垫物,支垫物间距不宜大于1.00m、宽度不宜小于0.15m,管材 外悬部分不宜超过0.50m。 3.3.3橡胶密封圈应按规格码放整齐,储存的库房条件应符合 本规程第3.3.2条规定。 3.3.4溶剂型胶粘剂、清洁剂等易燃物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房 中,存放场地应阴凉干燥、安全可靠并通风良好。施工现场使用 时应随用随领、禁止明火。 3.3.5胶粘剂、清洁剂运输时应防止激烈碰撞,不得抛摔、重 压、曝晒和淋雨。成箱包装的不宜拆箱运输。 3.3.6堆放聚烯烃管材、管件的库房和现场应确保防火安全。

4.1.1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 关规定。

4.1.2建筑排水塑料管道管材与管件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

110mm时,应在下列位置设置阻火圈: 1 明敷立管穿越楼层的贯穿部位; 2 横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和防火墙的两侧; 3 横管穿越管道并并壁或管隆围护墙体的贯穿部位外侧。 4.1.4 阻火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硬聚氯乙烯建筑排水管道 阻火圈》GA304的规定。

4.1.5建筑排水塑料管道不宜布置在热源附近。排

用燃气灶具边缘的净距不得小于400mm。当管道表面长期受热

未经同意,墙体横向开凿长度不得超过300mm。 4.1.8当建筑排水塑料管道穿越一般墙体时,宜预埋硬聚氯乙 烯套管,套管长度不宜大于墙体的厚度,套管内径宜大于管道外 径40mm;当穿越地下室外墙时,应预埋带止水翼环的防水 套管。

4.1.9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应采取因排水温度或

产生变形的补偿措施。室内、外埋地敷设的管道以及采月 封圈连接的管段,可不设伸缩节。

4.1.10建筑排水塑料管道的立管穿越楼层的部位,除应采取防 渗漏水措施外,还应设置固定支承

缩节,伸缩节宜设置在管道的汇合管件处。排水横管应采用专用 的承压式伸缩节

4.1.12在民用建筑中,当排水管道水流噪声不符合要

4.1.12在民用建筑中,当排水管道水流噪声不符合要求时,应 采取隔声措施。

.13当建筑排水塑料管道有可能受到机械撞击时,应采 普施。

4.1.14建筑排水塑料管道横干管与立管的连接宜采用

通。立管与排出管的连接应采用90°大弯管件,当无大弯管件时 可用2个45°管件替代。

通。立管与排出管的连接应采用90°大弯管件,当无大弯管件时

400mm。排出管在室内靠近外墙或基础墙时,应向下折弯后再 排出。

4.1.16室外排水管道的检查并,宜采用塑料检查并

4.1.18对橡胶密封圈连接的排水横管,在直管段连接部位、转 弯管段的下游连接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 4.1.19排出管室外管段的管顶标高,不应高于当地最大冰冻深 度以上500mm,且不宜小于300mm。

注:1“√”宜选用的管材、“..”不推荐采用的管材,下同; 2特殊螺旋单立管排水系统应包括配套管件、旋流器等。

注:经常有热水排放的公共建筑应采用高温、高低温排水管,排水温度不大于 70℃且瞬时温度不大于90℃

4.2.2屋面雨水排水、空调凝结水排水管道系统的

雨水排水、空调凝结水排水用硬具

水排水用苯艺烯聚氟乙烯共混、

注:“苯乙烯十聚氯乙烯”共混管和聚烯烃管材,管道应敷设在室内。

4.2.3在下列情况下,应选用氯化聚氯乙烯等耐高温排

1公共浴室、旅馆及有热水供应系统的公共卫生间等生活 废水排水管道系统; 2连续或经常排出水温度大于45℃的排水管道系统: 3公共建筑的厨房间、灶台、开水间、锅炉房等有热水排 出的横支管及横管。

4.3生活排水管道系统

或采用装饰墙体暗藏。排水横管宜设置在吊顶内。 4.3.2全年不结冻的地区,生活排水管道可沿建筑物外墙敷设。 4.3.3生活排水管道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立管应靠近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设置,且应以最短 距离与排水器具连接; 2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客(餐)厅以及沉降缝、伸缩 缝、变形缝、烟道、风道、生活储水设备间、变电室等;当不可 避免、一定要穿越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时,必须采取相应的 技术措施; 3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间, 烹调间、备餐间的上部; 4排水管道不得敷设在与卧室、病房以及安静要求较高的 房间相毗邻的墙体上: 5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不得共用一根排 水立管。 4.3.4生活排水管道系统的通气立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气立管的最小管径应按表4.3.4确定; 2当通气立管长度大于50m时,其管径应与排水立管的管 径相同;

通气立管的最小管径应按表4.3.4确定; 2 当通气立管长度大于50m时,其管径应与排水立管 相同; 3 自循环通气立管的管径应与排水立管的管径相同

4.3.4通气立管的最小管径(m

4.3.5当采用H管件用于通气立管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1H管件与通气立管的连接点应设在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 不小于0.15m的位置; 2当污水立管与废水立管合用一根通气立管时,H管件可 隔层分别与污水立管或废水立管相连接,但最低横支管连接点以 下应设结合通气管; 3自循环通气系统的污水立管或废水立管,当采用H管件 时,每个楼层应与通气立管相连接,其连接点的位置应符合本条 第1款的规定,管道系统的呼吸气口不得被水所淹没。 4.3.6通气支管的最小管径不宜小于排水管管径的1/2,并应 按表 4. 3. 6 确定

4.3.6通气支管最小管径(mm)

4.3.7生活排水管道系统清扫口或检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在排水立管上,每隔6层应设检查口;但在建筑物的最 氏层和设有卫生器具的二层以上建筑物的最高层,均应设置检 查口; 2当排水立管水平拐弯或装有乙字管件时,在该层排水立 管拐弯处或乙字管件的上部均应设检查口; 3在公共建筑中,当污水横管上连接有4个及以上的大便 器时,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 4在水流偏转角大于45°的横管上宜设检查口或清扫口; 5清扫口或检查口可采用带清扫口的转角管件取代: 6在排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

表4.3.7~1排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 清扫口之间的最大间距

4.3.8当排水立管采用内螺旋管道系统时,排水立管底部宜采 用异径90°长弯变径接头,大弯管件排出管的管径宜放大一档: 且在立管底部应设带支座的管件或设支墩。 4.3.9当立管接入排水横于管时,宜采用90°弯管,在水平转

4.4.218层及以上的高层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立管宜布置在室 内的公共部位,居住建筑立管不得布置在住户套内。底部裙房屋 面雨水排水应单独排放。多层建筑及18层以下的高层建筑的屋 面雨水排水立管,宜采用沿外墙敷设的雨落水管。

4.4.318 层及以上建筑的空调凝结水排水立管的管

50mm,18层以下的建筑宜为40mm,立管的位置应由建筑设计 确定。空调凝结水排水口连接管的管径不宜小于25mm。

管的管卡,除应保证材料强度外,还应耐环境腐蚀。设置于沿海 地区的管卡宜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或经防腐处理的金属件

屋面结构层上,且应在屋面防水层施工的同时,做好防渗 理。沿外墙敷设的雨落水管的顶部应设落水斗。落水斗J 防鸟筑巢设施。

4.4.7阳台的雨水排水应单独设置排水管道,不得与屋 排水管道共用一根排水立管。

外明沟中或散水坡上,其泄水口高度应根据当地的环境条件或气 候确定。

4.4.9当屋面雨水的排出管直接接人室外埋地排水管道

宜在雨水排水立管的底部设置检查口。

.5管道温度变形与伸缩节

4.5.1受环境或排水温度变化的影响,管道所产生的纵向伸缩 量应按下式计算:

AL = L: α: A

4.5.2胶粘剂粘结连接的排水管道及通气管道系统应设置伸缩 节,且伸缩节的最大允许伸缩量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节,且伸缩节的最大允许伸缩量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表4.5.2伸缩节最大允许伸缩

4.5.3下列管道系统可不设伸缩节: 橡胶圈密封连接的管道系统; 全部为固定支架的管道系统; 3埋地或墙体直埋管道系统。 4.5.4胶粘剂粘结连接的管道系统中,横管伸缩节的设置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当排水横支管、横十管管段无汇合管道接入,且与立管 相连管段的直线长度大于2.2m时,应在靠近汇合管件的横管 侧设置伸缩节; 2当排水立管设置在管道并或管隆内时,应在靠近管道井 并壁或管隆墙体的外侧设置伸缩节; 3不设伸缩节管段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6.0m

4.5.5排水立管伸缩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层内有横管接人,当汇合管件设在楼板下部时,应在 汇合管件的下方设置伸缩节;当汇合管件设在楼板上部且靠近地 面时,应在汇合管件上方设置伸缩节; 2在楼层内无横管接入,宜在距离地面1.0m~1.2m处设 置伸缩节; 3高层建筑中,当排水立管穿越楼板部位为不封堵楼层时, 伸缩节之间的最大间距应为4m,且伸缩节应设置固定支承。 4.5.6当排水立管穿越楼板部位为固定支承,且层间立管长度 大于4.0m时,伸缩节的数量应根据管道的计算变形量或伸缩节 的允许伸缩量计算确定。

4.6管道水力计算和立管通水能力

U=—R2/31/2

式中:一 流速(m/s); n 管材的粗糙系数,塑料管取0.009; R一一水力半径(m); I一一水力坡度,采用排水管道的坡度。 4.6.2雨、污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的规定计算。 4.6.3塑料排水横管的最小设计坡度、通用坡度和最大设计充 满度应符合表4.6.3的规定

表4.6.3塑料排水横管的最小设计坡度、 通用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

生活排水立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应按表4.6.4确定 不得小于接人横管的管径。

表4.6.4建筑塑料排水立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最大设计排水能力(L/s)排水立管系统类型公称外径dn(mm)5075110125160立管与横支90°顺水三通0.81. 33. 24. 05. 7伸顶通气管管连接配件45°斜三通1. 01. 74.05. 27. 4专用通气管结合通气管每层连接5. 5dn75mm结合通气管隔层连接3.04.4专用通气管专用通气管结合通气管每层连接8.8dn110mm结合通气管隔层连接4.8主、副通气立管十环形通气管11. 5自循环专用通气形式4.4通气管环形通气形式5. 9混合器4.5特殊单立管普通内螺旋管十旋流器3.5注:除排水管道系统设主通气立管加环形通气管外。当排水层数大于15层时最大设计排水能力宜乘以0.9系数。4.6.5当特殊螺旋单立管(立管有专用的旋流器、底部设大弯的异径弯管)为加强型内螺旋排水单立管,且管径为110mm时,最大设计排水能力应为6.31/s。苏维托单立管最大设计排水能力应为6.0I/s。4.6.6当建筑物底层排水管未设通气管且单独排出时,其横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可按表4.6.6确定。表4.6.6底层无通气管且单独排出的横管最大设计排水能力排水横管公称外径dn(mm)5075110125160最大排水能力(L/s)1. 01.72. 53. 54.84.6.7屋面雨水重力流圆形排水立管的最大泄水量,应按表4.6.7确定。20

表4.6.7屋面雨水重力流圆形排水立管的最大泄水

4.6.8雨水斗的最大泄流量应根据雨水斗的特性并结合屋面排 水条件等情况确定,宜按表4.6.8选用

表4.6.8雨水斗的最大泄流

,9雨水塑料排水管道的最小管径、横管的最小设计坡 表4. 6. 9确定。

雨水塑料排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和横

4.6.10屋面雨水重力流悬吊塑料排水管应按非满流

屋面雨水重力流悬吊塑料排水管应按非满流设计,充满

度不宜大于0.8,管内流速不应小于0.75m/s。埋地塑料排水管 应按满流设计,管内流速不宜小于0.75m/s。

1大便器排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110mm; 2最小排出管的管径不得小于50mm; 3多层住宅建筑厨房间排水立管的管径不宜小于75mm; 4公共食堂厨房间排水横管的管径,应比计算管径大一档 规格,且最小管径不得小于110mm: 5医院污物洗涤盆(池)和污水盆(池)排水横管的管径 不得小于75mm; 6小便槽或连接3个及以上小便器的污水支管的管径,不 得小于110mm; 7公共浴池泄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110mm; 8洗衣房排水管的管径应按设计排水量并根据洗涤剂的用 量、性质计算确定,选用时应放大一档或二档规格

5.1.1建筑排水塑料管道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及其他技术文件已齐全,并通过会审; 2设计已经过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确定; 3施工需要的各种管材和辅助材料按设计要求已齐备,且 通过检查; 4施工人员和机具已准备就绪,能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要求。 5.1.2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 程质量检验制度。 5.1.3安装人员应了解管材性能、掌握操作要点和安全生产规 定,应经考核、持证上岗。 5.1.4安装前,应对管材、管件的表面质量做再次检查,当发 现管端有裂口,管材有凹陷、刻痕等缺损现象时,不得在工程中 使用。 5.1.5当管材、管件堆放或储存场地与安装现场温差较大时: 应待管材、管件接近于施工环境温度时方可安装。 5.1.6立管穿越楼板时应预留孔洞,其尺寸应大于管道外径 60mm~100mm,层间预留孔洞应顺通。横管穿越混凝土墙体时 应预理套管,套管内径应大于管道外径30mm~50mm,套管长 度应与墙面的厚度相等,套管宜采用硬聚氯乙烯材料制作;当采 用金属套管时,套管管口内侧不得有棱角、毛刺。 5.1.7横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时应将管道产品的

5.1.8建筑排水塑料管道系统应按设计规定设置检查口或清扫

50mm。室外沿墙敷设的雨、污水管和空调凝结水管道离墙净距 不宜大于20mm。 5.1.10建筑排水塑料管道穿越楼板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穿越楼板处,应结合楼面防渗漏水施工形成固定支承: 2填补环形缝隙时,应在底部支模板,模板的表面应紧贴 楼板底部; 3环形缝隙应采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分两次填实 第一次为楼板厚度的2/3,待混凝土强度达到50%后,再填实其 余的1/3厚度; 4地面面层施工时,管道周围宜砌筑厚度为15mm~ 20mm、宽度为30mm~35mm的环形阻水圈。 5.1.11建筑排水塑料管道穿越屋面部位施工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穿越位置应预理硬聚氯乙烯材料套管,套管上口应高出 屋面最终完成面200mm~250mm; 2套管周围在屋面混凝土找平层施工时,用水泥砂浆筑成 锥形阻水圈,高度不应小于套管上沿: 3管道与套管间的环形缝隙应采用防水胶泥或无机填料 嵌实; 4屋面防水层施工时,防水层应高出锥形阻水圈且应与管 材周边相粘贴

的环形缝应采用防水胶泥加无机填料嵌实,宽度不宜小于墙体 厚度的1/3,墙体两侧及其余部位应采用M20水泥砂浆嵌实 填平。

5.1.13当立管转为横管和排出管时,宜安装带底座90

管件或两个45弯管;当采用无底座管件时,应设置支墩或 支座。

应采用承压式伸缩节:室内雨水立管宜采用弹性密封圈连接:当 以楼板为固定支承时,可不设伸缩节

人伸缩节后应预留管道的伸缩余量,其夏季为5mm~10mm,冬 季为 15mm~20mm。

110mm时DB33T 913-2014 梨栽培技术规范,应根据设计要求在贯穿部位设置阻火圈。阻火圈的 安装应符合产品要求,安装时应紧贴楼板底面或墙体,并应采用 膨胀螺栓固定。

5.1.18屋面雨水斗组合件的底部零件应根据雨水斗组合件的构 造理埋设在结构层内,且在屋面防水层施工的同时,应做好雨水斗 周边的防渗漏水。

5.1.19管道施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放置聚烯烃类管材、管件、胶粘剂、清洁剂的 地方严禁使用明火,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煨弯或加工塑料 管道; 2胶粘剂、清洁剂应随用随领,胶粘剂、清洁剂的瓶、罐 盖应随用随开,用后及时拧紧;不同品种的胶粘剂不得混合使 用;涂抹胶粘剂时应佩戴手套,操作人员应处于上风向;胶粘剂 一且接触到皮肤时应迅速用肥皂、清水清洗,当误入眼睛时,不 得用手揉搓眼睛,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3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系统应按规定采用灌水试验,不得 采用气压试验代替: 4施工人员不得在管材上行走和进行任何作业,不得将管 道作为拉、攀、吊、挂等受力设施使用。

5.2.各类管道系统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1实测管材长度,采用细齿锯断料,并以专用工具对插口 进行坡口;坡口角度宜为15°~30°,端口的剩余厚度不应小于管 材壁厚的1/2; 2插口和承口的表面应采用清洁十布措净;当发现有油腻 等污物时,应采用无水酒精或丙酮擦干净; 3测量管件承插口深度,并在管材插口上标出插入深度的 标记; 4在承口和插口上应采用鬃刷蘸胶粘剂涂抹,涂抹胶粘剂 时,应先涂承口后涂插口,并由里向外均匀涂抹;胶量应适当: 不得漏涂,不得将管材或管件浸入胶粘剂内; 5管材应一次性地插入管件承口,直到标记的位置,并旋 转90°;整个粘结过程宜在20s~30s内完成: 6粘结工序结束后,应及时将残留在承口外部的胶粘剂措 擦干净; 7粘结部位1h内不宜受外力作用;高层建筑中采用粘结连 接的室内雨水管道,在粘结后的24h内不得进行灌水试验; 8当遇气温较高的夏大或管径较大,胶粘剂易十固时,不 宜采用中型或重型的胶粘剂:

9当冬李环境温度低于一10C时,不宜进行粘结连接。 5.2.5管道系统采用橡胶密封圈连接时,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操作: 1插口应采用专用工具进行坡口,坡口角度宜为15°~30°, 且端口的剩余厚度不应小于管材壁厚的1/2; 2测量管件承口的有效长度,并应在管材的插口段作出 标记; 3管材插口及管件承口连接面应擦拭干净,然后将胶圈放 置到位,并应在橡胶圈内表面涂抹润滑剂; 4管材应沿轴线方向插入承口内,并采用人工的方法或管 道紧伸器插入到位;对弹性密封圈连接的管道,插入的有效长度 应余留2~4倍的管道伸缩量,其中夏期施工宜取2倍的管道伸 缩量、冬期施工取4倍的管道伸缩量;伸缩量应按本规程第 1.5.1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5管材插入管件后,应检香橡胶圈位置是否止确;当发现 胶圈偏移时,应拔出重新安装。 5.2.6聚烯烃管材的热熔承插连接、热熔对接和电熔连接,应 符合下列规定: 1热熔连接所使用的莲接设备,应由管道生产单位配套或 采用指定的专用设备: 2在热熔连接过程中,管材管件的加热时间、温度、轴向 推力、冷却方法和冷却时间等,应符合加热设备的性能要求; 3热熔承插连接或热熔对接连接安装过程中,可根据管道 系统安装位置及尺寸,在工作间内预制成管道组合件,然后到现 场进行安装连接;管道组合件与系统的连接宜采用电熔套筒 管件; 4在施工安装困难的场合,宜采用电熔管件连接。 5.2.7管材热熔承插连接宜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管口应采用专用工具进行坡口,坡口角度宜为15°~30°; 2擦除管材、管件和加热工具表面的污物,并保持表面

佰, 3测量管件承口深度,并在管材插口上作出标记: 4将管材、管件插入加热工具,进行加热: 5加热结束,应迅速脱离加热器,并用均匀的外力将管材 插入管件的承口中,直到管材表面的标记位置,然后自然冷却: 6管径大于63mm管道宜采用台式工具加热和连接。 5.2.8管材热熔对接连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热熔对接连接应在专用的连接设备上进行;管材、管件 上架固定后应在同一轴线上,对接连接点两端面的错边量不得大 于管壁厚度的10%; 2管材、管件热熔对接的端面应进行铣切;铣切后的端面 应相互吻合并与管道轴线垂直: 3应对连接设备上的加热板进行清理,然后将管材、管件 的连接面移到加热板表面、通电加热: 4按规定时简加热结束后GB/T 2397-2012 分散染料 提升力的测定,应移去加热板,将对接端面进 行轴向挤压对接,使对接部位的两支管端表面呈“αo”形的凸缘 后焊接工序结束: 5将焊接件移出台架,静置冷却、免受外力。 5.2.9管材电熔连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管材的连接部位表层应采用专用工具刮除,日刮除深度 不得超过1mm; 2端口应进行坡口,坡口角度宜为15°~30°; 3管材、管件连接部位的表面应擦净;应测量管件承口的 深度,并在管材端部作出标记; 4将管材插入电熔管件或电熔套筒内,直到标记位置;然 后,应采用配套的专用电源通电进行熔接,直至管件上的信号眼 内嵌件突出;电熔连接结束,应切断电熔电源; 5切断电熔电源后应进行自然冷却,1h后方可受力; 6施工过程中已使用过的由熔管件不得再重复利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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