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消防[2022]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1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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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消防[2022]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1月).pdf

应包括消防设备供配电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消防电气监测与监控系统、系统接地、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等。 1供配电系统 1)负荷等级:应明确消防设备用电负荷等级。 2)供电电源:应明确供电电源的电压等级、回路数量以及各条供电回路之 间的关系及来源;应说明应急电源容量及持续供电时间要求,当采用柴油发电机 作乍为应急电源时,应明确柴油发电机的启停方式、启动完成正常供电时间及与市 电的关系。 3)配电系统:说明高、低压配电系统主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各路正常工 乍电源之间或正常工作电源与应急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 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明确消防负荷的配电方式、电气线路保护及用 电设备保护的要求。 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说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类型及应急照明灯具的选型要求 2)明确系统设计、系统控制要求及切换时间、电源形式及灯具应急启动后 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供电时间。 3)说明设置应急疏散照明的部位或场所,疏散路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要求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及系统组成

4)余压监控系统:确定系统组成及设备安装要求,明确控制器、探测器的 设置要求、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7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电力电缆的选型与敷设:应包括室内消防电力电缆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 需要的选型与敷设线路、室内非消防电力电缆的选型与敷设等。 2)导线的选型与敷设:应包括室内消防导线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或传输信 号的需要的选型与敷设线路、室内非消防导线的选型与敷设。 3)电气防火封堵:明确电气线路不同情况下采取的防火封堵措施,

GB 50710-2011 电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3.6.2消防设计图纸

应包括目录、消防设计说明和图例符号、电气总平面图、消防设备有关的配 电系统图、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图及平面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及平 面图、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图及平面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图、防火门监控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平面图等。 1消防设计说明 图纸的设计说明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内容宜独立成篇(章节),其中工程概况 设计依据等内容可对“消防设计说明书”总说明中非本专业部分进行删减,专业 兑明内容应保持一致。 2电气总平面图 应标注变、配电所、发电机房的位置及容量;室外线路的线路走向;明确消 防控制室位置及与消防水泵房的步行距离。总平面图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需提 供。 3消防设备有关的配电系统图 主要包括防排烟、消防泵等消防设备的配电系统图 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图及平面图 系统图应表达系统类型、电源形式及后备电源的持续供电时间、控制方式等 平面图应包括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 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及平面图 应包含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图、报警及联动控制要求、消防控

制室位置示意图、消防控制室设备布置详图。 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及平面图 仅提供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绘制并标注在配电箱系统 图上,配电箱系统图无需提供。 平面图上应标注或说明监控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如不独立成图,可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平面合并表达。 7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图及平面图 平面图上应标注或说明监控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如不独立成图,可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平面合并表达。 8防火门监控系统图及平面图 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如不独 立成图,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平面合并表达。 9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图及平面图 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如不独 立成图,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平面合并表达。 10火灾自动报警总平面图 应标注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注明各处标高、道路、地形等高 线;消防控制室位置;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线路型号、线路规格、敷设方式 人(手)孔型号、位置。总平面图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需(如建筑群)提供 11其他与消防电气有关的系统图、平面图

3.7.1 消防设计说明

应包括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防排烟系统控制等。 1防烟系统设计 应明确各防烟区域的防烟方式,包括自然通风系统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位 置、面积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服务区域、系统负担高度、风机位置、计算风量、

设计风量、固定窗设置等。防烟系统自然通风设施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风量按 照规范有关条文计算确定,需提供计算书,各区域防烟设计可采用列表形式表达。 2排烟系统设计 应明确各防烟分区的排烟方式,包括各防烟分区净高、面积、长边、清晰高 度、储烟仓厚度等。 自然排烟系统:说明自然排烟窗的开窗形式、开启的有效面积等。 机械排烟系统:风量按照规范有关条文计算确定,说明机械排烟系统风机位 置、计算风量、设计风量、固定窗设置、排烟口最大充许排烟量,机械补风系统 的计算风量、设计风量、风机位置,以及自然补风系统的计算风量、补风口风速 等。应提供计算书,各区域排烟设计可采用列表形式表达。 3防排烟系统控制 包括加压送风控制程序设计、机械排烟系统控制程序设计等。 4其他消防设计 包括锅炉房泄爆措施,气体灭火房间的通风措施,事故排风措施,通风和空 调防火措施等。

3.7.2消防设计图纸

应包括消防设计说明、图例和设备表、加压送风系统图、排烟系统图、各层 风管平面图和大样图。 1消防设计说明 图纸的设计说明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内容宜独立成篇(章节),其中工程概况, 设计依据等内容可对“消防设计说明书”总说明中非本专业部分进行删减,专业 兑明内容应保持一致。 2加压送风系统图、排烟系统图 应标注各系统编号、服务区域名称、风机参数、风口参数和风机所在位置。 3各层风管平面图 风管应采用双线绘制,应标注风管尺寸、风口尺寸、风口标高,以及各种设 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标注排烟系统主要控制的水平距离,如排烟口 距疏散出口、补风口的距离等。 应标注各防烟区域加压送 可开启外窗(开口)情况:以表

格等形式表达各防烟分区面积、净高、储烟仓厚度、清晰高度、烟层厚度、排烟 量、排烟口数量、单个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自然排烟窗(开口)情况等。

3.8.1新建工程当进行设计变更时,应在消防设计说明中增加“设计变更”章节。 3.8.2设计变更说明应明确变更时间、原因、内容、替换图纸情况。当存在多次 变更时,变更说明应按时间排序,依次累加。 3.8.3对于涉及建筑功能、建筑高度、面积指标等改变的设计变更,消防设计说 明总说明中的设计依据部分尚应根据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供批复文件。 3.8.4设计变更应清晰表达对原设计说明、设计图纸的修改部位,可采用下划线 云线、文字解说等多种方式予以标识,具体形式不限。变更部分的设计说明和设 计图纸内容的编制要求同本指南第3.1节至3.7节。 3.8.5设计单位应确认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中修改范围(标识)以外的部分同原 设计、未做更改

3.9室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

3.9.1新建工程当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时,应在消防设计说明中增加“室 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章节。 3.9.2专项设计的说明靡页应包括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签字,设 计人员签字、签章(所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国家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需提供相 应的执业资格签章),加盖设计单位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 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9.3专项设计涉及建筑性质、内部功能、建筑防火(包括防火分区、防火分隔 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建筑结构、设备系统、建筑节能等的调整修改时,应先 进行设计变更,再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 3.9.4对应3.9.3节的设计内容,原主体设计单位应出具“原建筑设计与装饰设

计情况确认表”,表中应对装饰设计与原建筑设计的一致性予以确认,并加盖主 体设计单位的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签章

3.9.5专项设计的设计说明

1应明确装修设计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各专业对主体设计局部调整修改的原 因和内容。 2建筑专业应明确室内各空间装修材料(含基层做法)及其燃烧性能等级 可采用列表等方式表达。 3给水排水专业应明确装修设计范围内消防末端设施修改以及与现有系统 的衔接等。 4电气专业应明确装修范围内配电线路的选型与敷设要求,照明灯具、电气 设备安装要求及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5暖通专业应明确装修范围内风管的防火措施及保温材料选型。

3.9.6专项设计的设计图纸

1建筑专业应包括装修设计说明、本次设计范围内的原始建筑平面图、装修 设计平面布置图、地面图、天花图、立面图、面图以及必要的节点大样图等, 2给排水专业应包括装修设计说明、图例符号、装修范围内的室内消火栓平 面图及系统图、自动喷淋平面及系统图、建筑灭火器设置平面图。 3电气专业应包括装修设计说明、装修范围内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及平面图、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平面图、其他涉及的电气消防 系统等。 4暖通专业应包括装修设计说明、装修范围内的各层风管平面图和大样图。

4.1.1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在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委托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消 防技术服务机构缩编制《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可行性评估报告》。设计单位应根 据评估报告确定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执行的消防技术标准及采取的技术措施 4.1.2消防设计文件的封面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 计文件编制时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加盖公章。 4.1.3消防设计文件的靡页应包括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 负责人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设计人员姓名及其签字、签章(所从事专业技 术岗位国家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签章),加盖设计单 位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1.4消防设计说明书应包括总说明及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等各 专业的设计说明,当存在设计变更和室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时,尚应编写设计变 更和室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的章节。 4.1.5计算书、资料文件包括与消防设计相关的钢结构、组合结构、木结构等的 防火设计计算书、暖通防烟排烟计算书,以及各种前期资料、评估报告、批复文 件等。 4.1.6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不改变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防火分区时, 消防设计宜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得低于原建筑物建成(设计) 时的消防安全水平。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改造确实无法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 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由当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 部门,组织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利害相关人等依法会商解决,确保满足消 安全需要。 4.1.7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外,尚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江苏省现行有关施工图设

4.2.1消防设计说明中的总说明应明确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设计依据、项目概 况、主要技术指标、主要消防设施等,以及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情 况。 4.2.2设计依据应包括工程原设计及改造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其他 相关文件,其中所采用的标准应明确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相关文 件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复性文件,如工程立项批文、规划许可技术条 件、规划许可证编号、原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工程工备案表、既有建筑改造 消防技术可行性评估报告等。改造设计所执行的标准应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4.2.3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设计概述、改造内容 存在问题等。 建设地点应明确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 道路的位置。 设计概述应明确场地内原有建构筑情况,竖向布置方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 方式,出入口的设置情况,以及工程的设计规模、项目组成,改造设计的设计范 围和内容等。 当存在因现状条件所限不能满足相应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时,应说明相关问 题,并明确采取的应对措施。 4.2.4主要技术指标应包括工程原始及改造后的面积指标、建筑层数、建筑高度 规模等级、设计使用年限、主要结构类型、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等。 4.2.5主要消防设施应明确工程原始及改造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消防水箱 消防水泵房、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 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 4.2.6法规执行情况应明确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 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当存在特殊消防设计时,应明确采用特殊消防设计 的原因、依据及主要设计内容

4.3.1消防设计说明

应明确主要改造内容,并按总平面消防设计、消防设施设置、平面布置和防 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避难、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防火构造、建筑防烟排烟设计、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其他消防设计等分项表述设计内容。 1总平面消防设计 应明确场地内外建构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场地内的消防车道(含消防车回车 场地)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情况,场地内消防车道与周边城市道路的衔 接情况。明确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与建筑的间距,消防车登高操 作场地的长度、宽度、间隔布置时的间距、与建筑的间距,明确消防车道、消防 车登高操作场地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等。 当改造设计修改了原总平面布置时,相关说明应按改造前、后分别描述。当 现状条件不能满足“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时,应明确改善的技 术措施。 2消防设施设置 应明确工程改造前、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房、消 防车取水口等的设置情况,对改造涉及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应明确相关 防火构造措施。 3平面布置和防火分区 应明确工程改造前各层平面使用功能及改造范围内平面的使用功能,其中公 共建筑应明确改造前、后防火分区划分原则及划分措施, 4安全疏散和避难 应明确工程改造前安全出口的设置情况及改造后安全出口增减情况,明确改 造范围内各防火分区疏散宽度计算原则、疏散距离控制原则、避难层(间)、防 灾避难场地、下沉广场、避难走道、防火隔间等的设置情况。 公共建筑改造范围内各防火分区的划分和疏散宽度计算可采用列表等方式 表达,表格中应包括防火分区的面积、功能、疏散宽度计算原则、疏散人数、需 要疏散宽度、设计疏散宽度以及达成设计疏散宽度的各安全出口的组成等关键信 息。当改造范围对相邻区域产生影响时,应扩大说明和计算的范围。

当各地住建部门对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有具体规定和要求、允许维持安全出口 和疏散楼梯数量时,可不进行疏散宽度计算 5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 对新增或改造的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应明确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数量、 位置、宽度、前室面积;消防电梯的设置情况、前室面积、短边尺寸、消防电梯 运行的技术措施(包括防水淹、排水措施等)。 6灭火救援设施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应优化救援条件。公共建筑应明确改造范围内供消防救援 人员进入的窗口设置情况。 7建筑构造 应明确新增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防火墙设置及相关构造措施、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的设置情况、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以及电 梯井等竖向管井的构造措施、管道井及幕墙等的防火封堵措施。 8建筑防烟排烟设计 应明确改造范围内的疏散楼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固定窗的设置情 况;避难层(间)可开启外窗的设置情况;其他相关空间固定窗、自然排烟窗(口) 的设置情况。 9室内装饰装修设计 应明确改造范围内建筑内部各空间装修材料(含基层做法)及其燃烧性能等 级,可采用列表等方式表达, 10其他消防设计 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消防设计内容

4.3.2 消防设计图纸

应包括消防设计说明、总平面图、改造范围内的各层平面图、防火分区平面 图、立面图、剖面图及与消防设计相关的大样、节点构造等。 1消防设计说明 图纸的设计说明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内容宜独立成篇(章节),其中工程概况、 设计依据等内容可对“消防设计说明书”总说明中非本专业部分进行删减,专业 说明内容应保持一致。

2总平面图 1)当改造设计存在总平面修改时,应分别绘制改造前、后的总平面图。 2)应包括有关主管部门对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场地道路红线、 建构筑物控制线、用地红线等),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场地四 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3)明确场地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方式、 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 4)标注建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功能以及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5)明确消防车道的设置,并标注消防车道(或通道)的净宽(或净宽、净 高)、转弯半径、坡度、间隔布置时的间距,以及与建筑外墙的距离。 6)明确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并标注场地的尺寸(长X宽)、坡 度以及与建筑外墙的距离。 7)明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 3各层平面图 改造范围内各层平面按改造前、后分别绘制,平面图应明确功能设置、标注 房间或空间功能名称,及与消防设计相关的尺寸(如通道尺寸、洞口尺寸、洞口 边缘距离尺寸、楼梯宽度、消防电梯前室短边尺寸等)。 4各层防火分区平面图 改造范围内各层防火分区平面图宜单独成图,或以示意图(简图)的形式在 各层平面中表达,改造前防火分区平面图根据需要提供。防火分区平面图的内容 主要包括: 1)标注建筑面积,明确防火分区(防火单元)的分隔位置,标注防火分区 (防火单元)的名称(编号)、面积、功能(性质)。 2)标注消防电梯、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位置、疏散宽度、疏散距离。 3)明确固定窗、消防救援窗、自然排烟窗等的位置。 各防火分区的划分和疏散宽度计算宜随楼层采用列表等方式表达,表格中应 包括防火分区的面积、功能、疏散宽度计算原则、疏散人数、需要疏散宽度、设 计疏散宽度以及达成设计疏散宽度的各安全出口的组成等关键信息。当改造范围 对相邻区域产生影响时,应扩大设计范围

当各地对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疏散设计有具体规定和要求时,可按当地规定 执行。 5立面图 涉及立面改造时,应根据改造范围确定提供整体或局部立面图。 立面图应充分体现建筑形体的投影关系,明确外轮廓及主要建筑、结构构件 的设置,应标注建筑的总高度、层高、外门窗尺寸、相关构件尺寸、楼层标高, 关键控制标高等,对救援窗、固定窗、排烟窗等予以标识。 未涉及立面改造、不需要提供立面图纸的,应确保救援窗等的设置有效。 6部面图 涉及建筑内部构件改造时,应根据改造范围确定提供整体或局部部面图。 剖面图应充分体现建筑构造及室内外空间关系,应明确建筑室内外标高、各 楼层标高以及屋面檐口、女儿墙顶等关键控制标高,标注层高尺寸、窗槛墙尺寸 及其他必要的高度尺寸。 7消防设计相关的大样、节点 应包括楼梯大样、消防电梯大样、门窗表(门窗大样)、墙身大样、防火封 堵节点等,根据改造范围提供, 1)楼梯大样应表达楼梯各层踏步及平台的设置情况,标注踏步宽度、高度 及平台尺寸,明确楼梯蔬散门与平台的关系,标注前室面积,明确楼梯间及前室 外门窗与相邻房间门窗洞口的关系,表达固定窗、自然通风窗的设置及相关尺寸, 面积等。 2)消防电梯大样应标注消防电梯井道尺寸、速度、载重量,标注消防电梯 前室的尺寸、面积,明确前室外门窗与相邻房间门窗洞口的关系,明确电梯底部 排水设施(集水坑)、门口挡水设施(如有)的设置,表达固定窗、自然通风窗 的设置及相关尺寸、面积等。 3)门窗表(门窗大样)应表达固定窗、消防救援窗、自然排烟窗、防火窗 等相关的窗洞口尺寸、面积、材质。 4)墙身大样应表达楼层间窗槛墙的设置情况,明确建筑幕墙与楼板、隔墙 处的封堵措施以及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封堵措施,表 达外墙、屋面防火隔离带的设置等

4.4.1 消防设计说明

1除总说明中表述的项目原始概况、改造内容、原设计依据、改造设计依据 等基本信息外,结构专业尚需明确本次保留利用原有消防结构的情况。 2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可靠性鉴定 报告。鉴定报告应有结构耐久性评估。其中,混凝土结构应明确混凝土保护层厚 、碳化深度等数据;组合结构应明确构件防火保护层厚度、损伤等数据;钢结 构应明确防火涂层厚度、附着力等数据, 3应根据建筑功能调整和鉴定报告明确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中结构专业采取 防火设计措施。 4应明确既有建筑改造时粘钢、粘碳纤维使用的结构胶适用温度满足防火温 度工况要求

4.4.2消防设计图纸

1消防设计说明 图纸的设计说明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内容宜独立成篇(章节),其中工程概况、 设计依据等内容可对“消防设计说明书”总说明中非本专业部分进行删减,专业 说明内容应保持一致。 2其他图纸 与消防设计相关的构件构造图等。

4.4.3防火设计计算书

钢结构、组合结构、木结构应进行防火设计及耐火验算,并提供防火设计计 算书。

4.5.1消防设计说明

除总说明中表述的项目原始概况、改造内容、原始设计依据、改造设计依据 等基本信息外,给水排水专业尚应补充消防给水改造设计主要内容与系统组成。

1消防水源 应提供消防水源情况说明(城镇给水管网、市政自来水引入管、自备水源等), 明确原始及改造后(如有)消防水池所设位置、有效容积;当采用天然水源时: 应明确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2供水设施(原始或改造后) 1)消防水泵:注明消防水泵的性能要求、设备参数、备用关系。 2)高位消防水箱:明确有效容积、液位显示及信号传输方式,包括位置, 防冻保温、进出水管阀门及人孔等防护措施 3)消防稳压设备:明确消防稳压泵的性能参数和气压罐容积。 4)消防水泵接合器:说明各系统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范围、额定压力及 数量。 5)消防水泵房:说明消防泵房的位置、地面标高以及泵房的防淹和排水措 施。 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原始或改造后) 1)室外消防给水:说明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形式、主要设计参数(室外消火 栓设计流量及火灾延续时间等)、消防车取水口(并)设置情况、供水管材等 2)室外消火栓:说明室外消火栓设置原则、保护半径等。 4室内消火栓系统(改造范围内) 1)设置要求:包括设置范围、给水方式、主要设计参数(室内消火栓设计 流量及火灾延续时间等)和系统概述, 2)室内消火栓的配置:应有消火栓箱内的配置说明。当消火栓箱嵌墙(防 火分隔墙)敷设时应有满足防火要求的封堵措施。 3)材料选用:明确室内消火栓系统材料选用要求 4)控制要求:应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启动控制说明。 5)其他要求: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防冻、减振、抗震、试压、防腐等各项 技术措施的说明。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改造范围内) 1)设置要求:包括设置范围、给水方式、主要设计参数(火灾危险等级 债水强度、作用面积及火灾延续时间等)和系统概述

2)设置标准:明确各区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基本参数,说明所选类型(作 用面积、喷头流量系数、响应时间性能等)的要求以及大空间喷头安装高度、仓 储式超市、附属仓库建筑设计参数和货架形式及储物种类。 3)材料选用:应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材料选用要求。 4)控制要求:应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控制说明。 5)其他要求:应有防冻、减振、抗震、试压、防腐等各项技术措施的说明 6气体灭火系统(改造范围内) 1)设置要求:明确设置区域、气体种类及形式、钢瓶间的位置说明 2)主要设计参数:明确灭火剂类型、浓度、喷射时间等要求。 3)安全措施说明:应有说明泄压口和维护结构安全的设置要求。 7建筑灭火器设置(改造范围内) 明确设置要求及参数,说明各设置区域的危险等级、火灾类别对应灭火器的 型号、单具灭火器灭火级别和最大保护距离。 8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改造范围内) 1)设置要求:明确设置区域、设置的形式、系统参数说明。 2)设备参数:包括消防射流灭火装置参数、供水泵设计参数、稳压设备参 数。 3)控制要求:说明控制方式和控制要求。 9防护冷却系统(改造范围内) 1)设置要求:明确防护冷却系统设置区域、形式和系统参数说明。 2)设备参数:包括冷却消防水泵设计参数、稳压设备参数、喷头选型。 3)控制要求:明确系统的控制说明。 10厨房自动灭火装置(改造范围内) 明确设置区域、装置参数及联动控制要求。 11消防排水(改造范围内) 包括消防电梯坑排水、地下室消防系统排水、消防泵房排水、仓库消防排水 等相关说明及设备参数。

4.5.2消防设计图纸

消防给水平面图、消防水泵房平面大样图、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大样图、气体灭 火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可由专业厂家二次深化设计)、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 及平面布置图、消防排水平面图、系统图等。 图纸具体要求可参照新建工程第3.5.2节

4.6.1消防设计说明

除总说明中表述的项目原始概况、改造内容、原始设计依据、改造设计依据 等基本信息外,电气专业尚应补充消防电气改造设计内容与系统组成, 1供配电系统 1)负荷等级:应明确改造场所或部位的消防设备用电负荷等级。 2)供电电源:根据改造场所或部位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应明确原有供电 电源是否满足改造需求;供电电源不满足改造需求的,尚应说明供电电源的改造 情况。 3)配电系统:应包含消防负荷的配电方式、电气线路保护及用电设备保护 的要求

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电梯的联动控制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 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4)当有智能化系统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 及联动关系。 4消防应急广播与火灾警报装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电气监测与监控 系统等根据改造具体情况提供相应说明。 5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电力电缆的选型与敷设:应包括室内消防电力电缆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 需要的选型与敷设线路、室内非消防电力电缆的选型与敷设等: 2)导线的选型与敷设:应包括室内消防导线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或传输信 导的需要的选型与敷设线路、室内非消防导线的选型与敷设; 3)电气防火封堵:电气线路不同情况下采取的防火封堵措施

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电梯的联动控制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 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4)当有智能化系统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 及联动关系。 4消防应急广播与火灾警报装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电气监测与监控 系统等根据改造具体情况提供相应说明

1)电力电缆的选型与敷设:应包括室内消防电力电缆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 需要的选型与敷设线路、室内非消防电力电缆的选型与敷设等; 2)导线的选型与敷设:应包括室内消防导线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或传输信 导的需要的选型与敷设线路、室内非消防导线的选型与敷设; 3)电气防火封堵:电气线路不同情况下采取的防火封堵措施

4.6.2消防设计图纸

包括目录、设计说明和图例符号、消防设备有关的配电系统图、消防应急照 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图及平面图、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图及平面图、 肖防应急广播系统图及平面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图、防 火门监控系统图等。 图纸具体要求可参照新建工程第3.6.2节,

4.7.1消防设计说明

包括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防排烟系统控制等 1防烟系统设计 应明确改造范围内各防烟区域的防烟方式,包括自然通风系统的可开启外窗 或开口位置、面积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服务区域、系统负担高度、风机位置 计算风量、设计风量、固定窗设置等。防烟系统自然通风设施或机械加压送风系 统的风量按照规范有关条文计算确定,需提供计算书,各区域防烟设计可采用列 表形式表达,

2排烟系统设计 应明确改造范围内各防烟分区的排烟方式,包括各防烟分区净高、面积、长 边、清晰高度、储烟仓厚度等。 自然排烟系统:说明自然排烟窗的开窗形式、开启的有效面积等。 机械排烟系统:风量按照规范有关条文计算确定,说明机械排烟系统风机位 置、计算风量、设计风量、固定窗设置、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机械补风系统 的计算风量、设计风量、风机位置,以及自然补风系统的计算风量、补风口风速 等。应提供计算书,各区域排烟设计可采用列表形式表达 3防排烟系统控制 包括改造范围内的加压送风控制程序设计、机械排烟系统控制程序设计等, 4其他消防设计 包括改造范围内的锅炉房泄爆措施,气体灭火房间的通风措施,事故排风措 施,通风和空调防火措施等

4. 7.2 消防设计图纸

应包括消防设计说明、图例和设备表、加压送风系统图、排烟系统图、改造 范围内各层风管平面图和大样图。 1消防设计说明 图纸的设计说明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内容宜独立成篇(章节),其中工程概况 设计依据等内容可对“消防设计说明书”总说明中非本专业部分进行删减,专业 说明内容应保持一致。 2加压送风系统图、排烟系统图 应标注各系统编号、服务区域名称、风机参数、风口参数和风机所在位置, 3各层风管平面图 风管应采用双线绘制,应标注风管尺寸、风口尺寸、风口标高,以及各种设 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标注排烟系统主要控制的水平距离,如排烟口 距疏散出口、补风口的距离等。 应标注各防烟区域加压送风风量或自然通风可开启外窗(开口)情况;以表 等形式表达各防烟分区面积、净高、储烟仓厚度、清晰高度、烟层厚度、排烟 量、排烟口数量、单个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自然排烟窗(开口)情况等

4.8.1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当进行设计变更时,应在消防设计说明中增加“设计变 更”章节。相关说明和图纸的要求同新建工程的设计变更

4.9室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

4.9.1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当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时,应在消防设计说明中 增加“室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章节。相关说明和图纸的要求同新建工程的室内 装饰装修专项设计。

4.9.1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当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时,应在消防设计说明中 增加“室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章节。相关说明和图纸的要求同新建工程的室内 装饰装修专项设计。

5.0.3符合第5.0.1条第1款情形的

5.0.4符合第5.0.1条第2款情形的

1专篇中应说明设计中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必须采用不符合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理由,以及采取的 消防加强性技术措施。 2特殊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应提交新技术、新工艺的说明和鉴定意 见(报告);采用新材料的,应提交产品说明,包括新材料的产品标准文本(包 括性能参数等)和鉴定意见(报告)。 3应提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国内外类似工程应用情况的报告或 中试(生产)试验研究情况报告等

5.0.5符合第5.0.1条第3款情形的

1应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 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公消【2018】57号的规定进行消防设计。

2专篇中应对应《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试行)》的相关技术措施逐条说明具体的执行情况。 3专篇中应说明除满足上述要求以外的其他消防加强性技术措施。

6.0.1附录为消防设计文件参考样式,按公共建筑(新建工程)、住宅建筑(新 建工程)、公共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进行分类,含上述工程的设计变更和 室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未涉及可不提供),特殊消防设计工程的参考样式仅提 供特殊消防设计章节,其他同新建工程。 5.0.2参考样式提供消防设计文件的基本框架,不涉及其体设计内容及规范执行 情况,设计单位可根据参考样式、按照工程自身特点对其中内容进行修改、补充 删减。样式中红色字体或者下划线用于提示、举例,均不予打印

参考样式提供消防设计文件的基本框架,不涉及具其体设计内容及规范执行 情况,设计单位可根据参考样式、按照工程自身特点对其中内容进行修改、补 充、删减。样式中红色字体或者下划线用于提示、举例,均不予打印,

设计单位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印刷体】 【签名村 技术总负责人: 【印刷体】 【签名村 项目负责人: 【印刷体】 【签名村

(所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盖章:

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

第一部分 消防设计说明 第二部分 消防设计图纸 第三部分 计算书 第四部分 相关资料文件

第一部分消防设计说明书

口工程立项批文 口规划要点及红线图 口用地周边道路及市政设施条件 口方案审定意见书(批文号: 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号: 口人防批文(批文号:

1.1.2主要法律法规以及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规范及标准

1.2工程概况 1.2. 1 工程名称:

1.2.2建设单位:

本工程位于 区,北临 ,西临 ,东临

1.3.1总体技术指标见表1.3.1

表1.3.1总体技术指标

1.3.2单体技术指标见表1.3.2。

1.3.2单体技术指标见表1.3.2

表1.3.2单体技术指标

1.4主要消防设施 口消防控制室 口消防水泵房 口消防水池 口消防水箱 口室内消火栓系统 口室外消火栓系统 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口气体灭火系统 口泡沫灭火系统 口其他灭火系统 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口疏散指示标志 口消防应急照明 口防烟排烟系统 口消防电梯 口灭火器 其他…. 1.5法规执行情况 1.5.1本工程消防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1.5.2本工程消防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 “必须”、“应”、“不应”、“不得”等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 1.5.3本工程消防设计口有口无特殊消防设计。(当存在特殊消防设计时 应明确采用特殊消防设计的原因、依据以及主要设计内容)

1.5.1本工程消防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1.5.2本工程消防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 “必须”、“应”、“不应”、“不得”等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 1.5.3本工程消防设计口有口无特殊消防设计。(当存在特殊消防设计时 应明确采用特殊消防设计的原因、依据以及主要设计内容)

2. 1. 1 防火间距

本工程(单体建筑名称)与(单体建筑名称)之间的距离为 m, (单体建筑名称)与周边建筑之间的距离为 I, ····,符合规范要 求。(下划线填写本工程各栋建筑之间及与周边建筑之间的最近防火间距;当 存在规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表注中的情况时,应予说明)

本工程场地内设置环形二消防车道,在一 设置 个出人口与外部 道路连通。(单体建筑名称)的消防车道环形沿建筑物两个长边设置 (当有多栋建筑时应分别描述)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不小于m,净空高度不小于m,转弯半径不小 m,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小于, m,坡度 不大于二 一%(当存在尽头式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时,应予说 明)。消防车道的路面及其下面的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能承受重型消防 车的压力。

2.1.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本工程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场地与消防车道连通,口沿一个长边口沿 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该范围内的裙房(雨 蜜、挑檐等突出物)进深不大于m,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 外墙不小于m,且不大于m,与建筑之间未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 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间隔布置时,应 说明每段长度及间隔距离)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小于m和m,场地及其下面的的建筑结 沟、管道和暗沟等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场地坡度不大于, %。 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均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 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情况见表2.1.3。

表2.1.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2.2.1 消防控制室

本工程消防控制室设置在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 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门采用 级防火门,疏散门直通室外或 安全出口,防水淹措施为

2.2.2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

本工程消防水池设置在 ,总蓄水有效容积为 m²;消防水池取水 口(井)设置在 一,吸水高度为 m;消防水泵房设置在 ,室内地面 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 m,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 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疏散门采用 级防火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防水淹措施为 ;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在 一,总蓄

本工程消防水池设置在 QB/T 2468-99 食品工业用不锈钢螺纹接管器 ,总蓄水有效容积为 m²;消防水池取水 口(井)设置在 一,吸水高度为 m;消防水泵房设置在 一,室内地面 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 m,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 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疏散门采用 级防火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防水措施为 ;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在 一,总蓄

2.3平面布置和防火分区

本工程为(民用建筑分类)一,地上主要功能为 ,地下主要功能 为 (当有多栋建筑时应分别描述)

为 (当有多栋建筑时应分别描述)

2.3.1地下机动车库

本工程地下机动车库设置在 ,停车数量为辆,为类汽车库 其中按 %配建电动汽车停车位。机动车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QHDR 0001S-2015 会泽德润种植有限公司 玛咖干制品,每个防火分 区面积不大于 m,电动汽车库每个防火单元不大于1000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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