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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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电气装置、设施、过电压保护装置用接地 线与接地极连接。

grounding impedance

在给定频率下,系统、装置或设备的给定点与参考点之间的 阻抗。

接地阻抗的实部,工频时为工频接地电阻

NB/T 10367-2019 煤矿瓦斯利用术语与定义groundresistance

neutral line

电气上与中性点连接并能用于配电的导体。

protective ground

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由于 豪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的接地 0.11集中接地装置 concentrated grounding connection 为加强对雷电流的散流作用、降低对地电位而敷设的附加 地装置。

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 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的

2.0.11集中接地装置

为加强对雷电流的散流作用、降低对地电位而敷设的附加 也装置。

grounding grid

由垂直和水平接地极组成的具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网状接 装置:

exothermic welding

利用金属氧化物与铝粉的化学反应热作为热源,通过化学反 应还原出来的高温熔融金属,直接或间接加热工件,达到熔接目的 的焊接方法,

2.0.14等电位接地网

equipotential grounding grid

由水平导体纵横连接构成的各节点处于等电位的接地网,其 最终与士壤中接地网相连接,

3.0.1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由工程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设计 施工。 3.0.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新材料时,应经过试验及具有 资质的验证评定

0.3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在覆盖

3.0.4电气装直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 1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 底座。 6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护管及二 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装有架空地线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3.0.5 需要接地的直流系统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 垫板敷设,不应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2在土壤中含有在电解时能产生腐蚀性物质的地方,不宜敷

设接地装置,必要时可采取外引式接地装置或改食土壤的措施。 3直流正极的接地线、接地极不应与自然接地极有金属连 接;当无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3.0.6各种电气装置与接地网的连接应可靠,扩建工程接地网与 原接地网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少于两点连接。 3.0.7包括导通试验在内的接地装置验收测试,应在接地装置施 工后且线路架空地线尚未敷设至厂(站)进出线终端杆塔和构架前 进行,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 3.0.8对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装置,在接地电阻不能满足要 求时,应由设计确定采取相应的措施,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求时,应由设计确定采取相应的措施,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

1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 门 衣环 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的外壳 2与机床、机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和电器的 外壳。 3额定电压为220V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金属支架。 3.0.10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

4.1.1各种接地装置利用直接理人地中或水中的自然接地极,可 利用下列自然接地极: 1埋设在地下的金属管道,但不包括输送可燃或有爆炸物质 的管道。 2金属井管。 3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4水工构筑物及其他坐落于水或潮湿土壤环境的构筑物的 金属管、桩、基础层钢筋网

时音通 2金属井管。 3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4水工构筑物及其他坐落于水或潮湿土壤环境的构筑物的 金属管、桩、基础层钢筋网。 4.1.2交流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可利用下列接地极接地: 1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梁、柱。 2生产用起重机的轨道、走廊、平台、起重机与升降机的构 架、运输皮带的钢梁、电除尘器的构架等金属结构。 4.1.3发电厂、变电站等接地装置除应利用自然接地极外,还应 敷设以水平人工接地极为主的接地网,并应设置将自然接地极和 人工接地极分开的测量井。对于3kV~10kV的变电站和配电 所,当采用建筑物基础中的钢筋网作为接地极且接地电阻满足规 定值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

1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梁、柱。 2生产用起重机的轨道、走廊、平台、起重机与升降机 架、运输皮带的钢梁、电除尘器的构架等金属结构

敷设以水平人工接地极为主的接地网,并应设置将自然接地 人工接地极分并的测量并。对于3kV~10kV的变电站和 所,当采用建筑物基础中的钢筋网作为接地极且接地电阻满 定值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

4.1.4接地装置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采用钢材时均应热镀锌,水 平敷设的应采用热镀锌的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应采用热镀锌 的角钢、钢管或圆钢。 2当采用扁铜带、铜绞线、铜棒、铜覆钢(圆线、绞线)、锌覆钢 等材料作为接地装置时,其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

4.1.7低压电气设备地面上外露的连接至接地极或保护线(PE) 的接地线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的接地线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的接地线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电气设备地面上外露的铜接地线的量

4.1.8产禁利用金属软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 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为接地线。 4.1.9金属软管两端应采用自固接头或软管接头,且金属软管段 应与钢管段有良好的电气连接

.1接地网的埋设深度与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具体规 时,接地极顶面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8m;水平接地极的间距不 小于5m,垂直接地极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

4.2.2接地网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地网的外缘应闭合,外缘各角应做成圆弧形,圆弧的半 径不宜小于临近均压带间距的一半。 2接地网内应敷设水平均压带,可按等间距或不等间距 布置。 335kV及以上发电厂、变电站接地网边缘有人出入的走道 处,应铺设碎石、沥青路面或在地下装设两条与接地网相连的均 压带。

地线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又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 处,均应用钢管或角钢等加以保护:接地线在穿过已有建(构)

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 防腐措施;接地线在穿过新建构筑物处,可绕过基础或在其下方穿 过.不应断开或浇筑在混凝士中。

4.2.4接地装置由多个分接地装置部分组成时,应按设计要求设

置便于分开的断接卡;自然接地极与人工接地极连接处、进出线构 架接地线等应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有保护措施。扩建接地网时 新、旧接地网的连接应通过接地井多点连接。

接地装置的回填土应符合下

4.2.6明敷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线的安装位置应合理,便于检查,不应妨碍设备检修 和运行巡视。 2接地线的连接应可靠,不应因加工造成接地线截面减小、 强度减弱或锈蚀等问题。 3接地线支撑件间的距离,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m~ 1.5m,垂直部分宜为1.5m~3m,转弯部分宜为0.3m~0.5m。 4接地线应水平或垂直敷设,或可与建筑物倾斜结构平行敷 设;在直线段上,不应有高低起伏及弯曲等现象。 5接地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宜为250mm~ 300mm;接地线与建筑物墙壁间的间隙宜为10mm~15mm。 6在接地线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器 补偿器可用接地线本身弯成弧状代替。

4.2.7:明敷接地线,在导体的全长度或区间段及每个连接

条纹标识。·当使用胶带时,应使用双色胶带。中性线宜涂淡蓝色 标识。

4.2.8在接地线引向建筑物的入口处和在检修用临时扫

均应刷白色底漆并标以黑色标识,其代号为“工”。同一接地极不 应出现两种不同的标识。

4.2.9电气装置的接地必须单独与接地母线或接地网相连接,严

电气装置的接地必须单独与接地母线或接地网相连接,严

禁在一条接地线中串接两个及两个以上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1下列部位应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接地: 1)旋转电机机座或外壳,出线柜、中性点柜的金属底座和外 壳,封闭母线的外壳。 2)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3)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件支座上电气装置的金属 外壳。 4)直接接地的变压器中性点。 5)变压器、发电机和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所接自动跟踪 补偿消弧装置提供感性电流的部分、接地电抗器、电阻 器或变压器的接地端子。 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接地母线、接地端子。 7)避雷器、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端子。. 2·当电气装置不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接地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电气装置的接地线宜利用金属构件、普通钢筋混凝土构 件的钢筋、穿线的钢管等; 2)操作、测量和信号用低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线可利用永久 性金属管道,但不应利用可燃液体、可燃或爆炸性气体 的金属管道; 3)用本款第1)项和第2)项所列材料作接地线时,应保证其 全长为完好的电气通路,当利用串联的金属构件作为接

地线时,金属构件之间应用截面积不小于100mm的钢 材焊接。 3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且运行要求直接接地的中性点均 应有两根接地线与接地网的不同接地点相连接,其每根规格应满 足设计要求。 4变压器的铁心、夹件与接地网应可靠连接,并应便于运行 监测接地线中环流。 5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重要电气设备及设备构架宜设 两根接地线,且每一根均应满足设计要求,连接引线的架设应便于 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6成列安装盘、柜的基础型钢和成列开关柜的接地母线,应 有明显且不少于两点的可靠接地。 7电气设备的机构箱、汇控柜(箱)、接线盒、端子箱等,以及 电缆金属保护管(槽盒),均应接地明显、可靠。 4.2.11避雷器、放电间隙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接地网连接。 4.2.12干式空心电抗器采用金属围栏时,金属围栏应设置明显 断开点,不应通过接地线构成闭合回路。 4.2.13高频感应电热装置的屏蔽网、滤波器、电源装置的金属屏 蔽外壳,高频回路中外露导体和电气设备的所有屏蔽部分及与其 连接的金属管道均应接地,并宜与接地网连接。与高频滤波器相 连的射频电缆应全程伴随100mm以上的铜质接地线。

4.2.12干式空心电抗器采用金属围栏时,金属围栏应设置明

蔽外壳,高频回路中外露导体和电气设备的所有屏蔽部分及与 连接的金属管道均应接地,并宜与接地网连接。与高频滤波器 连的射频电缆应全程伴随100mm²以上的铜质接地线,

4.3接地线、接地极的连接

4.3.1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 焊接。异种金属接地极之间连接时接头处应采取防止电化学腐蚀 的措施

4.3.2 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

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 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

GB50149的规定执行。 4.3.3热镀锌钢材焊接时,在焊痕外最小100mm范围内应采取 可靠的防腐处理。在做防腐处理前,表面应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 留的焊药。 4.3.4接地线、接地极采用电弧焊连接时应采用搭接焊缝,其搭 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应为其宽度的2倍且不得少于3个棱边焊接。 2. 圆钢应为其直径的6倍。 3 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应为圆钢直径的6倍。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 侧进行焊接外,还应由钢带或钢带弯成的卡子与钢管或角钢 焊接。 4.3.5接地极(线)的连接工艺采用放热焊接时,其焊接接头应符 合下列规定: 1被连接的导体截面应完全包裹在接头内。 2接头的表面应平滑。 被连接的导体接头表面应完全熔合。 4·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 4.3.6 采用金属绞线作接地线引下时,宜采用压接端子与接地极 连接。 4.3.7利用各种金属构件、金属管道为接地线时,连接处应保证 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4.3.8沿电缆桥架敷设铜绞线、镀锌扁钢及利用沿桥架构成电气 通路的金属构件,如安装托架用的金属构件作为接地网时,电缆桥 架接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桥架全长不大于30m时,与接地网相连不应少于 2处。 2全长大于30m时,应每隔20m~30m增加与接地网的连 培

GB50149的规定执行

4.3.3热镀锌钢材焊接时,在焊痕外最小100mm范围内应 可靠的防腐处理。在做防腐处理前,表面应除锈并去掉焊接 留的焊药

4.3.5接地极(线)的连接工艺采用放热焊接时,其焊接接头应符 合下列规定: 被连接的导体截面应完全包裹在接头内。 接头的表面应平滑。 被连接的导体接头表面应完全熔合。 4 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 4.3.6 采用金属绞线作接地线引下时,宜采用压接端子与接地极 连接。 4.3.7 利用各种金属构件、金属管道为接地线时,连接处应保证 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4.3.8沿电缆桥架敷设铜绞线、镀锌扁钢及利用沿桥架构成电气

通路的金属构件,如安装托架用的金属构件作为接地网时,电缆桥 架接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桥架全长不大于30m时,与接地网相连不应少于 2处。 2 全长大于30m时,应每隔20m~30m增加与接地网的连 接点。

1宜在电缆桥架的支吊架上焊接螺栓,和电缆桥架主体采用 两端压接铜鼻子的铜绞线跨接,跨接线最小截面积不应小 于4mm。 2电缆桥架的镀锌支吊架和镀锌电缆桥架之间无跨接地线 时,其间的连接处应有不少于2个带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螺 松用宝

1GIS基座上的每一根接地母线,应采用分设其两端且不少 于4根的接地线与发电厂或变电站的接地装置连接。接地线应与 GIS区域环形接地母线连接。接地母线较长时,其中部应另设接 地线,并连接至接地网。 2接地线与GIS接地母线应采用螺栓连接方式。 3当GIS露天布置或装设在室内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地面上 时,其接地开关、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专用接地端子与GIS接地 母线的连接处,宜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4GIS室内应敷设环形接地母线,室内各种设备需接地的部 位应以最短路径与环形接地母线连接。GIS置于室内楼板上时, 其基座下的钢筋混凝土地板中的钢筋应焊接成网,并和环形接地 母线连接。 5法兰片间应采用跨接线连接,并保证良好的电气通路;当 制造广采用带有金属接地连接的盆式绝缘子与法兰结合面可保证 电气导通时,法兰片间可不另做跨接连接。

.3.11电动机的接地应符合下

1当电机相线截面积小于25mm²时,接地线应等同相线的 截面积;当电机相线截面积为25mm²~50mm²时,接地线截面积 应为25mm²当电机相线截面积大于50mm²时,接地线截面积应

为相线截面积的50%。 2保护接地端子除作保护接地外,不应兼作他用

4.4.1在高王壤电阻率地区,可采用下列措施降低接地电阻: 1在接地网附近有较低电阻率的土壤时,可敷设引外接地网 或向外延伸接地极。 2当地下较深处的土壤电阻率较低,或地下水较为丰富、水 位较高时,可采用深/斜井接地极或深水井接地极;地下岩石较多 时,可考虑采用深孔爆破接地技术。 3敷设水下接地网。水力发电厂等可在水库、上游围堰、施 工导流隧洞、尾水渠、下游河道,或附近水源中的最低水位以下区 域敷设人工接地极。 4填充电阻率较低的物质。 4.4.2在永冻土地区可采用下列措施降低接地电阻: 1:将接地装置敷设在溶化地带或溶化地带的水池或水坑中 2敷设深钻式接地极,或充分利用井管或其他深埋地下的金 属构件作接地极,还应敷设深垂直接地极,其深度应保证深入冻土 层下面的土壤至少0.5m。 3在房屋溶化盘内敷设接地装置。 4在接地极周围人工处理土壤,降低冻结温度和土壤电 阻率。 4.4.3在季节冻土或季节干旱地区,可采用下列措施降低接地 电阻: 1季节冻土层或季节干旱形成的高电阻率层的厚度较浅时, 可将接地网埋在高电阻率层下0.2m。 2已采用多根深钻式接地极降低接地电阻时,可将水平接地 网正常埋设。 3季节性的高电阻率层厚度较深时,可将水平接地网正常埋

设,在接地网周围及内部接地极交叉节点布置短垂直接地极,其长 度宜深入季节高电阻率层下面2m。

4.4.4降阻材料的选用和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

1降阻材料中重金属及放射性物质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中一级标准的规定。 2使用的降阻材料电气和理化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接地降阻材料技术条件》DL/T380的规定。 3使用降阻材料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

4.5风力发电机组与光伏发电站的接地

风力发电机组的接地除应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外,还应 列规定: 风力发电机组升压变压器的系统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风力发电机组升压变压器低压侧为星形接线时,其 中性点应直接接地。 2)高压风力发电机组中性点可采用谐振接地或低电阻接地 方式。 风力发电机组保护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电阻接地系统中单台风力发电机组的接地电阻应符合 设计要求。 2)当单台风力发电机组的接地电阻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可 将多台机组接地装置互连或采取本规范第4.4.1条的 措施。 3)风力发电机组群内的各风力发电机组接地网相连接时: 各接地网间的接地线不应少于2条,并宜与电力电缆、 通信电缆埋设在同一接地沟中;各接地网间应设置测试 井;接地线通过人行道时,应采取防止跨步电压危险的 措施。

3风力发电机组的雷电保护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充分利用风力发电机组基础钢筋作为雷电保护接地的 自然接地极。风力发电机组雷电保护接地的冲击接地电 阻不宜超过102。 2)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单台风力发电机组接地装置利用基础 钢筋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再敷设以放射形水平接地极为 主、以垂直接地极为辅的人工接地装置,或环形人工接地 极与其相连接。水平接地极长度不宜超过100m。 4风机各部件、塔架及其内部设施的过电压保护装置及接地 线安装、等电位连接,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5.2光伏发电站的接地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光伏方阵的防雷接地应与其保护接地、系统接地以及汇流 箱、逆变器、升压变压器等配电设施的接地系统共用同一接地装 置;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2地面光伏方阵的金属支架应与场地内的接地网可靠连接; 屋面光伏方阵的金属支架应相互连接形成网格状,其边缘应就近 与屋面接闪器相连接。 3带边框的光伏组件应将边框可靠接地,跟踪式或聚光型安 装式光伏组件的可转动部分的两端应采用软铜导线进行跨接;不 带边框的光伏组件,其接地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地面光伏方阵的光伏组件可利用其金属边框作接闪器、金 属支架作接地线,其材料及规格应能承受泄放预期雷电流时所产 生的机械效应和热效应。 5屋面光伏方阵如利用其金属支架或建筑物金属部件作接 地线时,其材料及规格应能承受泄放预期雷电流时所产生的机械 效应和热效应。 6汇流箱、逆变器、升压变压器等配电设施的过电压保护装 置及接地线安装、等电位连接,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6.1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的接地除应符

4.1节~第4.5节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雷针和避雷带与接地线之间的连接应可靠。 2避雷针和避雷带的接地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 使用镀锌制品。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3构筑物上的防雷设施接地线,应设置断接卡。 4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 避雷针的接地线。筒体底部应至少有2处与接地极对称连接。 5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人口等的 距离应大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 青地面。 6独立避雷针和避雷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其与接 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当小于3m时,在满足避雷针与主 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 点间沿接地极的长度不小于15m的情况下,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 网连接。 7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及悬挂 避雷线的构架应在其接地线处装设集中接地装置,并应与接地网 连接。 4.6.2生产用建(构)筑物上的避雷针或防雷金属网应和建(构)

4.6.4发电厂和变电站的避雷线线档内不应有接头。

安装集中接地装置,再安装接地线,最后安装接闪器。4.7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4.7.1土壤电阻率与接地装置埋设深度及接地电阻应符合表4.7.1的要求:表4.7.1土壤电阻率与接地装置埋设深度及接地电阻土壤电阻率β≤100100<≤5005002000(a: m)埋设深度(m)自然接地≥0.6≥0. 5≥0.5≥0.3接地电阻(Q)≤10≤15≤20≤25≤304.7.2在土壤电阻率0<1002·m的潮湿地区,可利用铁塔和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有地线的线路且在雷季干燥时,每基杆塔不连架空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2。在居民区,当自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装置。4.7.3在土壤电阻率1002·m<≤5002·m的地区,除利用铁塔和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还应增设人工接地装置;在土壤电阻率5002·m

4.7.7 居民区和水田中的接地装置,宜围绕杆塔基础敷设成团合 环形。

4.7.8对于室外山区等特殊地形,接地装置应按设计图勇

地质地形条件限制时可做局部修改。作为竣工资料移交,应在施 工质量验收记录中绘制接地装置实际敷设简图并标示相对位置和 尺寸。原设计为方形等封闭环形时,应按设计施工。

4.7.9在山坡等倾斜地形敷设水平接地极时宜沿等高线开挖,接

长度应按本规范第4.3节的规定执行,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 电阻。

4.7.11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塔腿都应与接地线连接,并应通 多点接地。

4.7.12架空线路杆塔架空地线引人变电站应采用并沟线夹与

电站接地网可靠连接,不得将绝缘子两侧的放电间隙绑扎。 4.7.13混凝土电杆宜通过架空地线直接引下,也可通过金属爬 梯接地。当接地线从架空地线直接引下时,接地线应紧靠杆身,并 应每隔不大于2m的距离与杆身固定一次。

(集)控楼、调度楼和通信站的

4.8.1主(集)控楼、调度楼和通信站应与楼内的电气装置、建筑 物避雷装置及屏蔽装置共用一个接地网。 4.8.2通信机房内应围绕机房敷设环形接地母线,铜排截面积不 应小于90mm²,镀锌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120mm²;通信机房建筑 周围应敷设闭合环形接地装置。

架、进风道、水管等不带电金属部分、门窗等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应 以最短距离与环形接地母线连接。电缆沟道、竖井内的金属支架 应至少两点接地,接地点间距离不宜超过30m

4.8.4发电厂、变电站或开关站的通信站接地装置应使用至少

4.8.5各类设备接地线宜用多股铜导线,其截面积应根据最大故

全月 长度应大于10m,埋深应大于0.6m,电缆屏蔽层和金属管两 地并在入口处接人接地装置。对于不能埋入地中的屏蔽电 缆、屏蔽通信电缆和金属管道,应至少将金属管道室外部分沿 均匀分布两点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2;在高土壤电阻率地 每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

塔接地装置与机房接地装置之间应至少用2根规格不小于40mm× 4mm的镀锌扁钢连接。

铁塔连接,在机房人口处与接地装置再次连接,馈线较长时应在中 间加一个与塔身的连接点,室外馈线桥首尾两端均应和接地装置 连接。

金属管敷设,电缆金属外皮或金属管在上下两端应与铁塔连按 机房前水平直埋长度应大于10m,埋深应大于0.6m。

4.8.11直流电源的“正极”在电源设备侧和通信设备侧均应接 地,“负极”在电源机房侧和通信机房侧应接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

4.9.1装有微机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110kV及以上电 压等级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应敷设等电位接地网。等电位接地网 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设保护和控制装置的屏柜地面下设置的等电位接地网 宜用截面积不小于100mm的接地铜排连接成首末可靠连接的环 网,并应用截面积不小于50mm²、不少于4根铜缆与厂、站的接地 网一点直接连接。 2保护和控制装置的屏柜内下部应设有截面积不小于 100mm²的接地铜排,屏柜内装置的接地端子应用截面积不小于 4mm²的多股铜线和接地铜排相连,接地铜排应用截面积50mm 的铜排或铜缆与地面下的等电位接地母线相连。 4.9.2分散布置的就地保护小室、通信室与集控室之间的等电位 接地网,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00mm²的铜排或铜缆可靠连接。 4.9.3继电保护装置屏柜内的交流电源的中性线不应接入等电 位接地网。

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及其回路应在相关保护屏柜内一点接 独立的、与其他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没有电气 系的二次回路应在开关场一点接地。

4.9.5控制等二次电缆的屏蔽层接至等电位接地网,应符合下列

1屏蔽电缆的屏蔽层应在开关场和控制室内两端接地。在 控制室内屏蔽层应接于保护屏柜内的等电位接地网,开关场屏蔽 层应在与高压设备有一定距离的端子箱接地。 2互感器经屏蔽电缆引至端子箱,应在端子箱处一点接地。

3高频同轴电缆屏蔽层应在两端分别接地,并紧靠同轴电缆 敷设截面积不小于100mm²两端接地的铜导线。 4传送音频信号应采用屏蔽双绞线,其屏蔽层应两端接地。 5对于低频、低电平模拟信号的电缆,屏蔽层应在最不平衡 端或电路本身接地处一点接地。 6对于双层屏蔽电缆,内屏蔽应一端接地,外屏蔽应两端 接地。 4.9.6等电位接地网与接地网连接时,应远离高压母线、并联电 容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结合电容、电容式套管等设备及避雷器

容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结合电容、电容式套管等设备及避雷器 和避雷针的接地点。

4.9.7 固定在电缆沟金属支架上的等电位接地网铜排应按 要求施工。

4.9.8控制电缆铠装层应直接接地

9.8控制电缆铛装层应直接

4.10.1交流系统中三芯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在电缆线路两终端 接地;线路中有中间接头时,接头处应直接接地。 4.10.2交流单芯电力电缆金属护层接地方式选择及回流线的设 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3.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与电缆屏蔽层 连接,其截面积不应小于表4.10.3的规定。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 线应加包绝缘层。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接地线截面积 应符合设计规定

表4.10.3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积(mm²)

地线分别引出并可靠接地;橡塑电缆铠装层和金属屏蔽层应锡焊 接地线。

4.10.5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其金属护层和

对地绝缘且不得穿过互感器接地;当金属护层接地线未随电缆芯 线穿过互感器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当金属护层接地线随电缆芯 线穿过互感器时,接地线应穿回互感器后接地

11.1户外箱式变压器、环网柜和柱上配电变压器等电气装量 接地装置,宜围绕户外箱式变压器、环网柜和柱上配电变压器勇 成闭合环形

11.3接地线与变压器中性点的连接应牢固,且防松垫圈等零 应齐全。

件应齐全。 4.11.4与户外箱式变压器、环网柜和柱上配电变压器等电气装 置外露导电部分连接的接地线应与接地装置连接。 4.11.5引入配电室的每条架空线路安装的避雷器的接地线,应 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且应在入地处敷设集中接地装置。 4.11.6当低压系统采用TT、IT接地型式时,电气装置应设独立 的接地装置,不得与电源处的系统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电气装置外 露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线应与接地装置连接

4.12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

4.12.1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12.2电气装置的系统接地、保护接地及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等 采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 要求。

4.12.1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箱的接地线不应少于2根。 4.12.4变电室或变压器室内设置的环形接地母线应与接地装置 或总等电位端子箱连接,连接接地线不应少于2根。 4.12.5接地线与变压器中性点的连接处应牢固可靠,且防松垫 圈等零件应齐全。 4.12.6变电室或变压器室内高压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应通 过环形接地母线或总等电位端子箱接地。 4.12.7低压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应通过电源的PE线接至 装置内设的PE排接地。 4.12.8电气装置应设专用接地螺栓,防松装置应齐全,且有标 识,接地线不得采用串接方式。 4.12.9·接地线穿过墙、地面、楼板等处时,应有足够坚固的保护 措施。 4.12.10总等电位的保护联结线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最小 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4 铜保护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6mm²。 2 铜覆钢保护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²。 3铝保护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²。 4钢保护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50mm。 4.12.11辅助等电位、局部等电位联结线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 求,其最小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机械保护时,铜电位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² 铝电位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²。 2无机械保护时,铜电位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 4.13携带式和移动式用电设备的接地

箱的接地线不应少于2根。

1 铜保护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6mm?。 2 铜覆钢保护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²。 34 铝保护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 4钢保护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50mm² 4.12.11辅助等电位、局部等电位联结线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 求,其最小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机械保护时,铜电位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² 铝电位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 2无机械保护时,铜电位联结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

13携带式和移动式用电设备电

4.13.1携带式和移动式用电设备应用专用的绿/黄双色绝缘多 股软铜绞线接地。移动式用电设备的接地线截面积不应小于 2.5mm²,携带式用电设备的接地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

+.3.2田由回定电源由 的金属外壳或底座,应和这些供电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 连接;在IT系统中,可在移动式用电设备附近装设接地装置代替 敷设接地线,应利用附近的自然接地极,并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 稳定,其接地电阻应符合相关规程的规定。

4.13.3移动式发电机系统接地应符合电力变压器系统接

求,下列情况可不另做保护接地: 1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 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2不超过2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 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之间有可靠 的电气连接。

4.14.1发电厂和变电站有爆炸危险且爆炸后可能波及发电厂和 变电站内主设备或严重影响发供电的建(构)筑物,应采用独立避 雷针保护,并应采取防止雷电感应的措施,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露天贮罐周围应设置闭合环形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超 过302;无独立避雷针保护的露天贮罐不应超过102,接地点不应 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应大于30m。 2架空管道每隔20m~25m应接地1次DB32T 3832-2020 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范,接地电阻不应超过 302。 3易燃油贮罐的呼吸阀、易燃油和天然气贮罐的热工测量装 置,应用金属导体与相应贮罐的接地装置连接。不能保持良好电 气接触的阀门、法兰、弯头等管道连接处应跨接。

铁路轨道、管道、鹤管、套筒及油槽车等防静电接地的接地位置,接 地线、接地极布置方式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铁路轨道、管道及金属桥台,应在其始端、末端、分支处,以

及每隔50m处设防静电接地,鹤管应在两端接地。 2厂区内的铁路轨道应在两处用绝缘装置与外部轨道隔离, 两处绝缘装置间的距离应大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3净距小于100mm的平行或交叉管道,应每隔20m用金属 线跨接。 4不能保持良好电气接触的阀门、法兰、弯头等管道连接处 也应跨接。跨接线可采用截面积不小于50mm的导体。 5油槽车应设置防静电临时接地卡。 6易燃油、可燃油和天然气浮动式贮罐顶,应用可挠的跨接 线与罐体相连,且不应少于2处。跨接线可用截面积不小于 25mm的导体。 7金属罐罐体钢板的接缝、罐顶与罐体之间以及所有管、阀 与罐体之间,应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5.0.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验收应符合下列

S.U.I电气装直女装工性按理 应付合下列规: 1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接地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 规定。 2整个接地网外露部分的连接应可靠,接地线规格应正确: 防腐层应完好,标识应齐全明显。 3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及避雷网的安装位置及高度应符 合设计要求。 4供连接临时接地线用的连接板的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 要求。 5 接地阻抗、接地电阻值及其他测试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 5.0.2 在交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符合实际施工的图纸。 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 3 接地器材、降阻材料及新型接地装置检测报告及质量合格 证明。 安装技术记录,其内容应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5 接地测试记录及报告,其内容应包括接地电阻测试、接地 导通测试等,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司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HJ 906-2017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发布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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