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25-3124-2016 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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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25-3124-2016 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pdf

reen construction

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 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节 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3.1.1绿色办公建筑的评价应以建筑单体或建筑群为对象。评 价应符合下列原则: 1评价单栋办公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 公建筑所处周边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2评价建筑群内的一栋或几栋办公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 境的指标,以参评建筑所属用地周边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3评价综合办公建筑时,不针对某一区域进行评价,而是对 建筑整体进行评价。

3.1.2绿色办公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SB/T 10463-2008 猪肺炎支原体检验方法,运行评价应在 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3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生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

确定建筑规模,选用科学合理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 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 相关文件。

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设计评价的 建筑,应明确在方案、初设中有绿建专篇。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 筑,尚应进行现场考察

3.2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

3.2.1绿色办公建筑评价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 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 管理、运营管理七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 3.2.2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的评定结果为 分值。 3.2.3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指标进行评价,但 可预评相关条文。运行评价包括七类指标。 3.2.4绿色办公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3.2.5评价指标体系七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七类指标各自 的评分项得分为Q1、Q2、Q3、Q4、Q5、Q6、Q7。按参评建筑该类 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 以100分计算,

3.2.6绿色办公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

评分项实际得分值 Q= ×100分 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

3.2.7绿色办公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3个 等级的绿色办公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 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低于40分。当绿色办公建筑总得分分别 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办公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 级、三星级

4.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 文物古迹保护、地域特色的建设控制要求, 4.1.2建筑场地应无地质灾害及含土壤的威胁,无危险源及重 大污染源的影响

4.2.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在满足当地城乡规划和室外环境质 量的前提下,场地规划宜确定合理的容积率。评价满分为5分,符 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相对应的分数: 124m以下多层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8;24m~60m高层建筑 容积率不低于1.8;60m~100m高层建筑容积率不低于2.5;100m以 上高层建筑容积率不低于3.0;且建筑物附属的广场不超过2hm², 得2分; 224m以下多层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5;24m~60m高层建筑 容积率不低于2.5;60m~100m高层建筑容积率不低于3.5;100m以

上高层建筑容积率不低于4.5:且建筑物附属的广场不超过2hm², 得4分; 324m以下多层建筑容积率不低于2.0:24m~60m高层建筑 容积率不低于3.0;60m~100m高层建筑容积率不低于4.0;100m以 上高层建筑容积率不低于5.0;且建筑物附属的广场不超过2hm² 得5分。

4.2.2建筑场地宜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评价满分

4.2.3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表4.2.3的 规则评分

表4.2.3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分规则表

与设施的共享,设置对外共享的公共开放空间。评价总分为5分,

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建筑中的休息交往空间、会议设施、健身设施等共享,得1.5 分; 2对外共享的室外或半室外公共开放空间,有得1.5分,无则 不得分; 3能够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得2分。

4.2.5充分利用尚可使用或改造可利用的旧建筑,并纳

4.2.6环境噪声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的有关规定。符合标准得5分,否则不得分。 4.2.7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构筑物等遮阴措施的面 积达到10%,得1分;达到20%,得2.5分: 2超过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 于0.4,得2.5分。

4.2.6环境噪声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的有关规定。符合标准得5分,否则不得分。 4.2.7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构筑物等遮阴措施的面 积达到10%,得1分;达到20%,得2.5分; 2超过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 于0.4,得2.5分。 4.2.8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 风,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 计: 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 数小于2,得2分; 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 差不大于5Pa,得1分。 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分并累计:

1)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1分; 2)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 得1分。 4.2.9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3分; 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 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得3分

4.2.10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为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人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或 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3分; 2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的 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3分; 3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4分。 4.2.11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分值为5分。 4.2.12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1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 施,得2分; 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2项, 得4分: 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 集约用地; 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 效率:

4.2.10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为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人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或 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3分; 2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的 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3分; 3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4分。 4.2.11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分值为5分。 4.2.12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1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人,且有遮阳防雨措 施,得2分; 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2项, 得4分: 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 集约用地; 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 效率;

3)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4.2.13结合现状地形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 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 价分值为5分。

4.2.13结合现状地形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 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 价分值为5分。 4.2.14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 10hm?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为10分,并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 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得3分; 2合理衔接和弓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 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3分:在此基础上,若雨水收 集、控制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得4分; 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或吸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 得3分。 4.2.15场地内的自然河流、水体及湿地宜合理保护。评价满分 为6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相对应的分数。 1对水体进行局部保护,保护面积与水体总面积之比≥ 50%,得2分; 2对大部分水体进行保护,保护面积与水体总面积之比≥ 70%,得4分; 3对全部水体进行保护,保护面积达到水体总面积的 100%,得6分。 4.2.16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 晨制评价首分值为6分甘场灿年径流兰是制兹汁到55%

4.2.14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 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得3分; 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 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3分;在此基础上,若雨水收 集、控制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得4分: 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或吸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 得3分。

4.2.15场地内的自然河流、水体及湿地宜合理保护。评价满分

1对水体进行局部保护,保护面积与水体总面积之比≥ 50%,得2分; 2对大部分水体进行保护,保护面积与水体总面积之比≥ 70%,得4分; 3对全部水体进行保护,保护面积达到水体总面积的 100%,得6分。

4.2.16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方

量控制,评价总分值为6分。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 得3分;达到70%,得6分。

4.2.17建筑场地的绿地率宜高于规划设计要求,并合

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有得3分,否则不得分。 4.2.18绿化设计中宜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 物,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且种植区域有足够的覆土深度 和良好的排水性。评价总分为3分

5.1.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批准或备案的现行公 共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5.1.2不应采用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 空气加湿热源。 5.1.3各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5.1.4冷热源、输配电系统和照明、电梯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 分项计量

5.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宜优于现行国家或地方节能标准 的规定。评价满分为6分,按表5.2.1的规则评分

5.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宜优于现行国家或地方节能标准 的规定。评价满分为6分,按表5.2.1的规则评分

表5.2.1围护结构节能率?ENV

5.2.2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 评价满分值为4分,并按如下规则进行评分: 1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 启面积比例达到5%,得2分: 2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 30%,得4分; 3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和外窗分别按本 条第1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

5.2.2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

5.2.3围护结构屋面或外墙部分宜达到节能设计标准且采用因

地制宜的保温隔热改善措施,评价总分为5分。

采用因地制宜的保温隔热改善措施得4分;在此基础上采用 燃烧性能A级保温隔热材料的外墙外保温系统,且其设计使用年 限达到50年,得5分。 或采用耐火极限优良的保温与结构一体化装配式围护结构体 系,直接得5分。

5.2.4外窗或透明幕墙宜采用外遮阳设计。本部分主要针对夏

性、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要 求。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 15225规定的3级要求。评价分值为4分

自然通风与天然采光利用

5.2.6建筑总平面设计有利于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 李利于自然通风。建筑主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 朝向。评价满分为3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相对应的分数 1建筑主朝向避免东西向,得2分; 2条状建筑,且主朝向选择本地区最佳或适宜朝向,得3分

5.2.7建筑宜采用合理的开窗设计及其他措施,强化自

建筑宜采用合理的开窗设计及其他措施,强化自然通风, 采暖空调负荷。评价总分为5分,并按表5.2.7的规则评分:

表5.2.7评价内容及得分

5.2.8室内和地下主要功能空间宜采用合理的大然采光措施,降 低照明能耗。评价满分为5分,按表5.2.8的规则评分:

5.2.8室内和地下主要功能空间宜采用合理的大然采光措施,降 低照明能耗。评价满分为5分,按表5.2.8的规则评分:

表5.2.8采光系数达标面积比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5.2.9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宜合理选择系统形式,提高设 备及系统效率,优化控制策略,降低系统能耗。评价满分为5分, 按表5.2.9的规则评分:

表5.2.9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节能率

5.2.10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优于现行国家

5.2.10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优于现行国家 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及相关标准的有关规 定。评价分值为4分。

5.之.0空气桐门与米暖系统的传热原机组能效比优 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及相关标准的有关规 定。评价分值为4分。 5.2.11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B50189等的有关规定,且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 渝冷(热)比较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规范》GB50736规定值低20%,评价分值为4分。 5.2.12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通风与 空调系统能耗,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 计: 1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对系统进行分区控 制,得2分; 2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实施根据负 荷变化调节制冷(热)量的控制策略,且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得 2分; 3水系统、风系统采用变频技术,且采取相应的水力平衡措 施,得2分。 5.2.13采取措施降低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评价 分值为3分。

1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对系统进行分区控 制,得2分; 2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实施根据负 苛变化调节制冷(热)量的控制策略,且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得 2分; 3水系统、风系统采用变频技术,且采取相应的水力平衡措 施,得2分。 5.2.13采取措施降低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评价 分值为3分。

5.2.14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设计合理并运行可靠。评价

5.2.14排风风能量回收 分。对无独立新风系统的建筑,新风与排风的温差不超过15℃或 其他不宜设置排风能量回收系统的建筑,本条不参评。 5.2.15全空气空调系统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 施。评价分值为3分。

5.2.15全空气空调系统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

5.2.16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中规定的自标值,评价总分值为4分。主要功能房间满 足要求,得2分;所有区域均满足要求,得2分。 5.2.17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的 照明系统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总分为2 分。采取分区得1分;采取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得1分

5.2.18电梯系统宜合理选用高效节能电梯和合理的控制方法 以降低建筑电梯运行能耗。评价满分为5分,符合下列情形之 者得相对应的分数: 1针对采用电梯的建筑: 1)对电梯设备采用了合理的控制方法,得3分; 2)采用高效节能电梯,得5分 2针对未采用电梯的建筑,此项不参评。 5.2.19给排水输配系统宜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并合理设计给排 水系统,降低给排水系统输配能耗。评价分值为4分。 5.2.20输配电和变配电系统宜合理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和合理的 空制方法,降低建筑输配电和变配电系统损耗。评价满分为3分 评分规则如下: 合理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和合理的控制方法,降低建筑输配电

和变配电系统损耗,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5.2.21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评价分值为3分。 5.2.22 :合理采用蓄冷蓄热系统。评价分值为3分。 5.2.23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评价分值为3分。

5.2.24可再生能源宜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 评价满分为5分,按表5.2.24的规则评分:

表5.2.24可再生能源与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VI用能设备计量、监测与控制

5.2.25集中空调(采暖)系统,设置监测与控制系统,其内容符合 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相关规定。评价分 值为5分。

6.1.1方案规划阶段应制定水资源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 种水资源。 6.1.2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合理、完善。热水供应系统形式 应根据用水特点合理确定。 6.1.3应采用节水器具。 6.1.4 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6.1.5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不应对人 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2.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 标准》GB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满分为18分,达 到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的要求,得8分;达到上限值与下限值的 平均值要求,得12分:达到下限值的要求,得18分。 6.2.2生活水箱设在建筑物房间内,容积、材质及密封方式设计 合理,给水管材对水质无污染,防止给水系统的二次污染。评价分 值为12分。 6.2.3建筑采用技术先进、运行稳定、出水水质安全可靠的管道 古饮水至统一评价分值为5分

6.2.4节约地下水资源。评价分值为3分

6.2.4节约地下水资源。评价分值为3分。 6.2.5给水系统不宜出现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满分为10分,符合 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相对应的分数。 1系统分区合理.每区供水压力要求:0.35MPa

6.2.8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满分值为15分,并按下列规则

6.2.8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满分值为15分,并按

6.2.9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评分满分值为10分

9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评分满分值为10分,根据冷

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按表6.2.9的规 则评分。

表6.2.9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评分规则

6.2.10F 雨水回用率不宜低于40%。评价满分为5分,评分规则如 下: 1当项目所在地区年降雨量低于400mm时,此项不参评; 2当雨水回用率(R)在40%≤R<60%范围时,得3分;当雨 水回用率(R)在60%≤R范围时,得5分

7.1.1禁用国家和甘肃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7.1.2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 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7.1.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7.2.1建筑构、配件宜工厂化生产。评价满分为5分,工业化率达 到30%得3分;达到50%,得5分。 7.2.2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评价满分值为5分,并 按下列规则评分: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达到 10%.得3分:达到15%,得5分。 7.2.3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评价满分值为5分, 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占建材总量的比例达到 30%,得3分;达到50%,得5分。 7.2.4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评价满分值为10分,并按下 列规则评分: 1混凝土结构:根据400MPa级及以上受力钢筋的用量比 例,按表7.2.4的规则评分,最高得10分。高层或超高层建筑,混凝

土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50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 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达到50%.得10分:

7.2.4400MPa级及以上受力钢筋评分

2钢结构:0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达 到50%,得8分;达到70%,得10分; 3混合结构:对其混凝土结构部分和钢结构部分,分别按本 条第1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 7.2.5基于当地资源条件和发展水平,建筑合理使用新型绿色材 料及产品的,用量占到同类产品用量的一半以上,且经国家和省 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使用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评价分值为5 分。

7.2.6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质量应占建筑材

7.2.7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评价分值为8分。 7.2.8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评价满分为8分。建筑砂浆采用

7.2.7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评价分值为8分。

7.2.8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评价满分为8分。建筑石

预拌砂浆的比例达到50%,得3分;达到100%,得5分

预拌砂浆的比例达到50%,得3分;达到100%,得5分。 7.2.9对旧建筑拆除、场地清理和建筑施工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宜 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评价满分为5分,按表7.2.9的规则评分。

表7.2.9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评分规则

体不规则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原则,得6分;建筑形体规则,得9 分。 7.2.11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达到节 材效果,评价总分为10分。对地基基础进行优化设计,得4分,对 结构体系进行优化设计,得4分,对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得2 分。

7.2.12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价满分为10分。 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6分;所有部位均土建与装值 体化设计,得10分。

隔断(墙)使用功能达标,评价满分为5分,根据可重复使用隔断 (墙)比例按表7.2.13的规则评分

表7.2.13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评分规则

7.2.1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宜控制主要结构材料的用量,评价 满分为5分,按表7.2.14的规则评分。

GB/T 21272-2007 蒸汽流真空泵性能测量方法 泵液返流率和加热时间的测量表7.2.14主要结构材料用量评分规

7.2.15建筑设计时宜采取适当措施减轻建筑自重,评价总分为3 分,按表7.2.15的规则评分。

表7.2.15减轻建筑自重措施评分规则

7.2.16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评价满分为2分。在建筑 的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行维护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应用,得1 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阶段应用,得2分。

8.1.1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 标准》GB50034的规定。 8.1.2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 范》GB50118室内充许噪声级的要求。 8.1.3隔墙、楼板、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要求。 8.1.4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等参数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8.1.5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 农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规 定。 8.1.6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8.1.7新风采气口位置应合理设计GB 29451-2012 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保证新风质量及避免二次污 染的发生。 818建筑围 台需弧色

8.2.1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能通过外窗看到

室外自然景观,无明显视线于扰。评价分值为5分。8.2.2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要求。按主要功能房间满足要求的面积比例评价,评价满分为8分,按表8.2.2的规则评分。表8.2.2主要功能房间采光评分规则室内空间(包括地下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达标面积比例R得分60%≤R<65%465%≤R<70%570%≤R<75%675%≤R<80%7R≥80%88.2.3建筑宜鼓励采用反光、遮光、导光等新装置、新材料作为辅助设施,改善室内或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质量,控制眩光。评价总分为8分,按表8.2.3的规则评分。表8.2.3改善天然采光质量的措施评分规则改善天然采光质量的情况得分合理设计外窗及室内表面反射比,引入反光、遮光、导光等新装4置、新材料,改善室内空间的天然采光质量,采光均匀度不小于0.7地下一层10%以上面积或不少于100m²地下空间可以直接利4用天然采光(没有地下空间的办公建筑,该项不参评)8.2.4设计中宜充分考虑照明可控性及灯具防眩光措施。依据建筑空间内是否有照明可控性措施及灯具防眩光措施,总分为4分。按表8.2.4的规则评分。表8.2.4照明可控性及灯具防眩光措施评分规则照明可控性及灯具防眩光措施得分设计中充分考虑照明可控性措施2灯具采取防眩光措施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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