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252-2021 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测试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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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1252-2021 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测试技术规程.pdf

垂直于水平面的振动级,又称计权Z振动级,记为VLz。单 位为分贝(dB)

在规定的测试时间T内,Z振动级最大值,记为VLzmax,单 位为分贝(dB)。

GB/T 30149-2019 电网通用模型描述规范2. 1. 9振动响应 Vibratory response

测试系统的输出信号能量开始大幅下降(在带阻滤波器中为 幅上升)的边界频率,一般指输出功率衰减为输入功率1/2时 的频率。

2. 1. 11 测试评价量 Evaluation quantities of test

用以评价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建筑物室内振动或精密仪器振动 的测试指标。

a 加速度 频率 fs 采样频率 V 速度 VAL 振动加速度级 VALz 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 VALzmax,f 中心频率为f(Hz)的1/3倍频程铅垂向振动 加速度级最大值,即分频最大振动级 VL 振动级 VLz Z振动级 VLZmax Z振动级最大值

3.0.1测试单位应编制测试方案,测试方案应经委托单位 后方可实施。

3.0.1测试单位应编制测试方案,测试方案应经委托单位同意 后方可实施。 3.0.2 振动测试工作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受委托,明确测试对象、目的和要求;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制定测试方案; 4 测点布设,仪器设备校验和标定: 实施现场测试: 6 测试数据的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编制测试报告。 3.0.3 测试方案编制前,委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测试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平 面布置和精密仪器设备的基本情况: 2 城市轨道交通的基本情况: 3 场地及其邻近的十扰振源资料; 4其他所需资料。 3.0.4 测试单位在现场踏、资料收集阶段应包括下列主要工作: 1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测试的要求; 2收集并分析岩土工程勘察、轨道交通周边环境、设计、 施工等资料; 3通过现场踏勘,复核相关资料与现场状况的关系,确定 拟测试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3.0.5测试方案应包括下列内

2场地工程地质、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及轨道交通周边环 境状况; 3测试依据; 4 测试目的; 5 测试项目; 6 测试时间区段和频次; 7 测点布置; 8 测试方法及精度: 9 测试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 10测试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 3. 0. 6 测试期间,测试方应做好测试设备的保护。委托方应协 助测试单位保护测试设备。 3.0.7 测试期间,应避免其他振动源的干扰。 3.0.8当测试项目需要进行高频次或连续实时观测时,宜实施 自动化测试。 3.0.9测试结束时,测试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完整的资料,并 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

4.0.1建筑物室内振动测试时,测点布置应综合考虑委托要求、 城市轨道和建筑物相对位置、建筑物特点等因素,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底层、顶层以及中间若十楼层, 高于四层的建筑物,每隔四层应布置测点; 2测试楼层每层选定测试的房间不应少于3个。测点应布 置在人员主要活动区域的楼(地)面振动敏感位置,当振动敏感 立置无法确定时,测点宜选在室内楼(地)面中央。每个房间内 的测点数不应少于1个,当房间面积较天时,宜增加测点数: 3当轨道交通位于建筑物外侧一定距离时,建筑物与振源 间的测点数不应少1个。 4.0.2当建筑物内不允许布置测点时,测点可布置在建筑物基 础或与基础相连的结构上,测点数不应少于3个,且靠近轨道 侧不应少于1个。 4.0.3当对精密仪器进行振动测试时,测点与精密仪器或与精 密仪器支座和楼(地)面或墙面的接触点的距离不应大于0.2m; 当确有困难时,测点也可布置在精密仪器上,目沿精密仪器高度 方向的测点不应少于2个

5.1.1建筑物室内振动测试的基本测试参数宜为加速度。精密 仪器振动测试的测试参数可为振动加速度、速度和位移。 5.1.2振动测试时,应根据测试要求和测试参数合理选择测试 仪器和测试系统。 5.1.3测试仪器应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 定为合格并在计量有效期内方可使用,一般每年至少检定1次。 5.1.4数据采集时间长度应能保证合理的数据统计精度,并且 能够保证所测振动结果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5.1.5建筑物室内振动测试时,采样频率应不小于500Hz;精密 仪器振动测试时,采样频率应不小于1000Hz。 5.1.6测试过程中,应避免除运营列车外的其他环境因素和振 原对振动测试值的十扰。 5.1.7振动测试宜分为尽间和夜间两个时段进行。

5.2.1振动测试宜采用由振动传感器、信号处理器(调理器) 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等多台仪器组成的振动测试系统,也可采用 由振动传感器、信号处理器和显示器组成的单台振动测试仪器。 5.2.2振动测试系统应具有采集、传输、储存和分析等功能, 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体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GB 23716的规定,并应具有Wk计权网络。 5.2.3建筑物室内振动测试时,振动传感器宜采用加速度传感

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体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 23716的规定,并应具有Wk计权网络。

器。精密仪器振动测试时,振动传感器应根据测试参数采用加速

变传感器、速度传感器或位移传感器, 5.2.4建筑物室内振动测试时,加速度传感器宜采用(高灵敏度、 低频)压电式加速度计。其电压灵敏度宜为400mV/g,频率范围宜 为0.1Hz~150Hz,横向灵敏度不宜大于5%,幅值线性宜小于5%。 5.2.5精密仪器振动测试时,振动传感器应具有较高的灵敏度 和合适的量程。当将测点直接布置在仪器上时,振动传感器的质 量应不大于所测精密仪器设备质量的10%。 5.2.6振动测试系统中滤波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倍频程和 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3241中1级滤波器的规定,并应能测 试中心频率1Hz~80Hz的1/3倍频程振动加速度级, 5.2.7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应具有多通道储存和滤波、截取、时 域幅值统计等数字信号处理功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体 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GB/T23716的规定

传感器、速度传感器或位移传

5.2.5精密仪器振动测试时,振动传感器应具有较高的灵敏度 和合适的量程。当将测点直接布置在仪器上时,振动传感器的质 量应不大于所测精密仪器设备质量的10%

5.2.6振动测试系统中滤波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倍频

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3241中1级滤波器的规定,并应 试中心频率1Hz~80Hz的1/3倍频程振动加速度级

H心仪 域幅值统计等数字信号处理功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体 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GB/T23716的规定,

5.3.1振动测试时,振动传感器应设置在测试方案确定的测点 位置。

试结束后再检查一次,两次示值相差不应天于0.5dB,当示 差大于0.5dB时测试应记为无效。振动校准器应符合现行国 准《人体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GB/T23716的规定

5.3.5振动测试应在列车按区段设计的最高速度或实际的

1建筑物室内振动测试应测试Z振动级最大值(VLzmax) 和1/3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最大值(VALzmax,f)。 2精密仪器振动测试应在竖向和两个正交水平向同步实测

5. 4测试数据记录与处理

5.4.1各测点Z振动级最大值(VLzmax)和1/3倍频程铅垂向振 动加速度级最大值(VALzmax,f)的测试值,应按附录A的规定进 行记录,并应绘制测点与列车行驶轨道之间的儿何距离关系图。 5.4.2测试数据应进行信号预处理,分析处理可采用频域分析 法或时域分析法。 5.4.3各测点Z振动级的评价值,可取测试持续时间内有不少 于上下行各5趟列车按区段设计的最高速度或实际的运营速度通 过情况下,测点的Z振动级最大值(zmax)的算术平均值 5.4.4各测点1/3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的评价值,可取测 试持续时间内有不少于上下行各5趟列车按区段设计的最高速度 或实际的运营速度通过情况下,测点的1/3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 速度级最大值(VALzmaxf)的算术平均值。 5.4.5当被测建筑物房间内或精密仪器上设有多个测点时,在 按本规程5.4.3条和5.4.4条规定分别计算各测点的算术平均值

5.4.1各测点Z振动级最天值(zmax)和1/3倍频程铅垂向振 动加速度级最大值(VALzmax,f)的测试值,应按附录A的规定进 行记录,并应绘制测点与列车行驶轨道之间的几何距离关系图。 5.4.2测试数据应进行信号预处理,分析处理可采用频域分析 法或时域分析法。 5.4.3各测点Z振动级的评价值,可取测试持续时间内有不少 工上下发瑞剂

5.4.3各测点Z 振动级的评价值,可取测试持续时间内有不少

5.4.3各测点Z振动级的评价值,可取测试持续时间

于上下行各5趟列车按区段设计的最高速度或实际的运营速 过情况下GB/T 33619-2017 芳纶及其混编纤维的三维织物,测点的Z振动级最大值(VLzmax)的算术平均值

5.4.4各测点1/3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的评价值

5.4.5当被测建筑物房间内或精密仪器上设有多个测点时,在 按本规程5.4.3条和5.4.4条规定分别计算各测点的算术平均值 基础上,评价值可取各测点算术平均值中的最大值。

5.4.5当被测建筑物房间内或精密仪器上设有多个测点时,在

6.0.1测试分析人员应具备振动测试的能力。 6.0.2现场测试人员应对测试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测试分析人 员应对测试报告的可靠性负责,测试单位应对整个项目测试质量 负责。测试记录、测试报告提供的数据、图表应客观、真实、准 确、及时。 6.0.3测试数据应按附录A振动测试记录表的要求填写或由测 试设备自动导出。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和转抄,并应有 测试、记录人员签字。 6.0.4测试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或测试对象情况,应包括沿线建筑物特征与现 状,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估文件的结论和要求,设计与建造时采 取的减振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测试目的、测试方法、测试参数、数据处理方法; 3测试条件; 4仪器设备的型号、技术指标、生产厂家及出厂号、标定 参数; 5建筑物或精密仪器设备和轨道线路之间的位置关系、对 应城市轨道列车型号和数量、传感器的布置位置说明及示意图、 安装说明; 6 测试结果; 7 测试结果和计算方法的说明、测试结果分析: 8结论与建议; 9测试单位、人员、日期及附加说明; 10 与测试有关规范

GB 19964-2012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6.0.4测试报告应包括下列内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语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人体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GB/T23716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3241 (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GB/T50355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5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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