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82-2021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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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882-2021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pdf

2.0.17观感质量qualityofappearance

postponed project

包括在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范围之内,在竣工验收时不能完成的,且不影响试运行 功能的,初期运营不能投入使用的部分工程

3.0.1施工现场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 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1车站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 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 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GB 30458-2013 卷板机 安全技术要求,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 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形成相应记录; 3对于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3当工程规范及专业验收标准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 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 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3.0.4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 中进行100%见证检验;对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 5对于现浇结构混凝土强度、承重结构的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接头质量等,项目监理机构应当 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进行平行检验: 6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 可继续施工: 7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 验;

3.0.7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

6.0.7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习、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 验收规范的规定。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充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计量抽样的错判概率α和漏判概率β的取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299、 质量验收标准第1部分:土建工程》DB11/T311.1 DB311.2的规定热行

4.0.1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进行划分。划分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0.2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系统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4.0.3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 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0.4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4.0.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施工部位、施工段、变形缝等 进行划分。 4.0.6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批,并报建设 单位备案后实施,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 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可按国家现 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相关规定判定;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5.0.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0.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0.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6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观感质量检查、使用功能抽查、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 能的检验资料核查检查内容详见本标准附录B。 5.0.5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按下列规定填写: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根据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按本标准附录C填写,现场检查原始记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保留,并可追溯;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D填写;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E填写; 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 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F填写。 5.0.6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50300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 严禁验收。 5.0.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

5.0.5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按下列规定填写: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根据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按本标准附录C填写,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应在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保留,并可追溯;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D填写;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E填写; 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 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F填写。 5.0.6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 严禁验收。 5.0.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 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

5.0.5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按下列规定填写

6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准》GB50300及相关专业标准的规定。

及相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质量检查员应 具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资格资历;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实体进行查验,合格 合以签认。 6.0.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自检合格后,填报《分项工程质量报验表》、本标准附录D中 表D.0.1及相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逐项进行审查,合格后予以签认。 6.0.4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工程资料完整;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分部(子分部)工程自检方案,自检并形成自检问题清单,整改 合格后,形成自检报告。 3施工单位填报《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验表》、本标准附录E中表E.0.1、《分部 (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认证资料核查 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抽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 检查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6.0.5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照施工单位自检、监理组织验收的程序进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 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 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 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2项目监理机构制定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方案,内容应包括: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 程序,验收方法,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查验项目 及数量,验收组成员、任务分工及责任。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核实参加验收人员; 2)施工单位汇报自检情况及自检结论; 3)总监理工程师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分组验收; 4)各验收组汇总检查结果,形成质量问题清单: 5)总监理工程师宣布验收结果。 4施工单位对存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本标准附录E中表E.0.1。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签 认。 6.0.6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照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建设单位组织 哈收的房

6.0.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

6.0.7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设 计文件、技术标准及合同的要求。单位工程自检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组成自检组; 2制定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自检方案,自检方案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编写,施工单 立技术负责人审批; 3施工单位自检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使用功能抽查及资料核查、观感质量验 收; 4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自检报告,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 5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自检报告、《单位(子单位 工程预验收报验表》及附件,申请单位工程预验收

计文件、技术标准及合同的要求。单位工程自检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组成自检组; 2制定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自检方案,自检方案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编写,施工单 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施工单位自检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使用功能抽查及资料核查、观感质量验 收; 4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自检报告,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 5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自检报告、《单位(子单位) 工程预验收报验表》及附件,申请单位工程预验收。 6.0.8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工作内容及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建设单位代表、设计 单位专业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应参加; 2项目监理机构制定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方案,成立预验收组织机构并按照验收内容进 行分工,预验收方案报送建设单位; 3按照分组及分工情况组织验收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核查。需要进行功能试验(包括单机试车 和无负荷试车)的,应审查试验报告; 4组织验收人员对工程实体进行验收; 5需进行局部整改的或影响单位工程验收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对整改部位 进行复验; 6预验收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报验表》。 6.0.9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合格后,各单位形成如下资料,并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前 提交建设单位: 1施工单位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自检报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 2项目监理机构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本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技术负责人审 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0.10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不影响试运行安全的缓验工程已由建设单位向相关工 程验收主管部门报告; 2监理单位组织的预验收已完成,预验收发现问题整改复查完毕,预验收合格; 3勘察、设计单位签署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单位(子单位) 工程自检报告、监理单位签署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已提交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申请单位工程验收。验收报告须经该工程总监 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5单位工程涉及到的行政处理及行政处罚问题已整改完毕,且已全部办结。 6.0.11车站单位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组建验收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验收小组。应 对组建的验收组人员资质、资格作出要求。建设单位应组织制定验收方案,内容包括:验收范围、 缓验及缓建内容、验收依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方法、轨道交通车站工程质量验收(含重 要分部工程及主要使用功能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和数量、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 程质量抽样检测的项目和数量、验收组成员、分工及责任等。建设单位应在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

验收方案及验收通知等书面报送工程质量监督

附录A车站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表A.0.1车站土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0.1车站土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

0.1车站土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

0.1车站土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

0.1车站土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

0.1车站土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

0.1车站土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

续表A.0.1车站土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地下连续墙每一槽段钻孔灌注桩每20根基坑围护钢格栅喷射混凝土每5榻钢管/型钢支撑每5榻钢格栅竖井01锁口圈梁每一施工段土方开挖每5榻钢格栅间距衬砌(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每一浇筑段投点测量每一投点监控量测及信息反馈每一监测断面超前小导管每一加固段竖井及连通地层加固注浆每一加固段道(暗挖)09管棚及注浆每一加固段初期支护背后充填注浆每一加固段洞身开挖每一循环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每20延米连通道02钢筋网每20延米喷射混凝土每20延米钢筋每一施工段模板及支架每一浇注段混凝土每一浇注段背后回填注浆每一浇注段监控量测及信息反馈每一监测断面18

表A.0.2车站防水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防水混凝土每一施工段水泥砂浆防水层每一施工段卷材防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层暗挖车站每20m水层合成高分子防水层明挖车站每施工段涂膜防水层每一施工段涂料防水层每一施工段暗挖车站每20m地下结构防水工程01塑料板防水层明挖车站每一施工段金属板防水层每10m²暗挖车站每20m膨润土防水毯明挖车站每一施工段细部构造防水每个细部地下连续墙防水每5个单元槽段卷材防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层暗挖车站每20m水层合成高分子防水层明挖车站每施工段屋面防水工程02涂膜防水层每一施工段接缝密封防水每道接缝种植屋面防水每一施工段详见A.0.3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厕浴间防水工程03工程、检验批划分回填注浆每一注浆段注浆工程04衬砌裂缝注浆每条裂缝19

3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

0.3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

车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工

0.4车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

0.4车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

.4车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

.4车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

5消防工程(车站)分部、分项工程、检验

A.0.5消防工程(车站)分部、分项工程、

附录B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检验项目

附录B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检验项目

B.1观感质量验收检查内容

B.1.1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建筑结构主要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侧墙及顶板结构防水符合一级防水等级标准; 2各防火分区的孔洞按设计要求封堵: 3侧墙及顶板可见部位无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裂缝; 4公共区吊顶与结构连接螺栓安装牢固、弹垫、平垫齐全: 5设备区特种门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 要求,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1.2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建筑结构一般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区房间及风道地面无起砂现象; 2墙面、柱面饰面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及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侧墙及地面变形缝保护装置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变形缝保护装置与周边地面高差符合规范 要求; 4吊顶与结构连接处螺栓安装牢固、位置符合设计要求,龙骨、吊杆规格型号及安装质量符合 设计及规范要求; 5挡烟垂壁(帘)固定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检修口、爬梯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检修口无遮挡,检修口、夹层内无积水和杂物; 7公共区扶手及栏杆平滑无毛刺,起止端的水平段大于300mm,并按规范设置盲文

3.1.3轨道父通车站上程单位 重验收的电主安检直项日应包拍下内名 1照明配电室及环控电控室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 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2公共区、设备区及附属所有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及接线、接地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环控电控室、通信机房、信号机房、UPS电池室、供电机房、车控室等各控制室内的VRV 冷凝水管道不得安装在电气设备控制柜上方; 4空调机房、冷水机房、各类泵房的电动机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须接地(PE)或 姜零(PEN); 5UPS设备室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系统接地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6所有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是否可靠接地(PE)或接零(PEN) 且导线及接地线材质、规格、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强、弱电井中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须可靠接地(PE)或接零(PEN); 8所有区域内电线、电缆敷设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或等于2mm的 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9电缆桥架和金属线槽在穿防火墙及防火楼板部位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10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1.4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电气一般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所有区域内照明线路及灯具安装应牢固,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疏散及出口指示灯应符合 设计及规范要求; 2所有吊顶及设备机房架空地板内不得有导线明露:

3残疾人卫生间照明灯具开关和紧急呼叫按钮的安装位置应满足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站台板下线缆敷设及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B.1.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水暖主要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类泵房、风道及出入口等部位管道穿越外围护结构、水池等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柔性防水套 管; 2公共区、设备区防排烟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柔性短管等必须为不燃材 料,风管穿越其他房间应做好防火处理; 3管道穿越车站防火分区按相关标准进行封堵: 4公共区、设备区消防管道系统不应有接出其他用水管道和设备; 5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室外立管的拉索严禁固定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6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1.6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水暖一般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冷冻机房、消防泵房、空调机房内给排水管道不得安装在电气设备控制柜上方: 2卫生间排水管道应设置透气管道,透气管道应单独排放至安全地点或设置独立排风系统; 3设备区防火阀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卫生间卫生洁具安装应设置固定支架,且固定牢固;洁具排水管件接口应严密,水封高度符 合设计要求; 5公共区、设备区管道穿越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应安装补偿装置,且设置固定支架; 6公共区、设备区室内隐蔽给水管道在易燃易爆物和经常有人通过上方的给水管道应按设计要 求做防结露保温处理。

2卫生间排水管道应设置透气管道,透气管道应单独排放至安全地点或设置独立排风系统; 3设备区防火阀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卫生间卫生洁具安装应设置固定支架,且固定牢固;洁具排水管件接口应严密,水封高度符 合设计要求; 5公共区、设备区管道穿越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应安装补偿装置,且设置固定支架; 6公共区、设备区室内隐蔽给水管道在易燃易爆物和经常有人通过上方的给水管道应按设计要 求做防结露保温处理,

B.2使用功能的抽查内容

B.2.1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建筑结构主要抽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形缝的构造、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变形缝部位的主体结构、龙骨应断开,管线 软连接; 2公共区楼梯净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2.2 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建筑结构抽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卫生间、排水沟进行泼水试验无积水,不影响正常使用; 2公共区栏杆水平进行推力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站厅层隔离栏杆疏散口宽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1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建筑结构主要抽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形缝的构造、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变形缝部位的主体结构、龙骨应断开 连接; 2公共区楼梯净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B.2.2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建筑结构抽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卫生间、排水沟进行泼水试验无积水,不影响正常使用; 2公共区栏杆水平进行推力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站厅层隔离栏杆疏散口宽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照明配电室电流值应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电源柜应急电源自动投入功能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 要求; 2照明配电室、环控电控室、风道及附属双电源自动/手动切换功能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所有区域插座漏电保护功能和插座接线情况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变配电室、环控室、照明配电室及弱电机房的接地、接零导通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所有区域应急照明投入情况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公共区、设备区所有开关、插座的安装及接线、接地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2.4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电气一般抽查项目应包括内容:所有区域照明开

关抽查功能应符合标准。

B.2.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水暖主要抽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风机功能试验(风量、风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设备区VRV功能运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水泵功能试验(启、停、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B.2.6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水暖无一般抽查项目

B.2.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水暖主要抽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B.3.1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建筑结构主要

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验槽资料等齐全有效; 2公共区吊顶膨胀螺栓拉拔力检测报告检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有侧墙及顶板可见部位混凝土裂缝台账,有害裂缝有检测报告、处理方案及处理后验收记录: 4不合格试验及项目全部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 5公共区墙面、柱面石材放射性复试报告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装修材料及钢管柱结构防腐、防火性能检测报告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一般核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结构验收资料齐全,所提出问题已全部整改; 2干挂铝板材质及镀锌层检测报告项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隐检记录照片: 3公共区墙面、柱面石材及铝板膨胀螺栓拉拔力检测报告检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设备区吊顶膨胀螺栓拉拔力检测报告检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特种门检测报告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挡烟垂壁(帘)膨胀螺栓拉拔力检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B.3.3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

核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公共区及设备区低压配电系统电缆、电线标称截面积和导体电阻值复试检验报告检测数据应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见证取样; 2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3.4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电气一般 核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使用的照明光源、照明灯具机器附属装置等进场时,应进行复验,复试 检验报告检测数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见证取样; 2公共区及设备区电气绝缘电阻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公共区及设备区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公共区及设备区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公共区及设备区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公共区及设备区漏电开关模拟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公共区及设备区电气接地电阻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8变电所大容量电气线路结点测温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核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B.3.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涉及安全

B.3.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水暖主要 核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公共区及设备区通风空调、消防、给排水系统所有设备的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 求; 2风管、水管外保温材料,风机盘管,散热器复试检验报告检测数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并见证取样; 3公共区及设备区管道系统试压、主干管上起截断作用的阀门打压试验记录符合设计及规范要 求; 4公共区及设备区排烟风管漏风量试验记录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公共区及设备区防排烟、通风空调系统调试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3.6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水暖一般 该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公共区及设备区管道冲洗、消毒、水压、通水等试验结果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风管漏风量 试验结果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附录D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D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D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0.1分项工程质量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D.0.1 和项目填写记录,

程质量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D.0.1的格

GB/T 19162-2011 梭鱼表D.0.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填写“分包单位”和“分包项目经理” 2本表一式三份,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施工单位保存。

附录E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0.1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 行验收,并按表E.0.1的格式和项目填写记录

表E.0.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GB/T 29768-2013 信息技术 射频识别 800-900MHz空中接口协议附录F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用表

:1单位工程验收时,验收签 相应单位的法人代表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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