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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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pdf

环围护结构气密性和影响气流组织,并宜采用获得绿色建材标识 (或认证)的材料和部品。 3.0.5建筑应采用性能化设计、精细化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及智 能化运行管理模式。

3.0.5建筑应采用性能化设计、精细化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及智 能化运行管理模式。

QJZJ 0007S-2015 济南紫金玫瑰有限公司 阿胶糕要房间的室内热湿环境应符合表

表4.1.1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境参类

注:1冬季室内相对湿度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计算: 2当不设置冬季供暖设施时,冬季室内热湿环境可不参与设备选型 和能效指标计算:

注:1冬季室内相对湿度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计算; 2当不设置冬季供暖设施时,冬季室内热湿环境可不参与设备选型 和能效指标计算:

和能效指标计算; 4.1.2 建筑主要房间的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 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4.1.3建筑主要房间的PM2.5日平均浓度不应高于35ug/m3, PM10日平均浓度不高于75ug/m3,CO2日平均浓度不应大于 900ppm。 4.1.4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噪声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然隔声沉江圳带

4.1.4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

4.1.4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噪声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4.2.1居住建筑能耗采用绝对指标控制,设计建筑供暖年耗热量、 供冷年耗冷量,以及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一次能源消耗量 应符合如下规定:

4.2.1居住建筑能耗采用绝对指标控制,设计建筑供暖年耗热量、

表4.2.1居住建筑能耗控制指标

表4.2.2公共建筑能耗控制指标

5.1.1性能化设计应采用协同设计的组织形式。 5.1.2性能化设计应根据标准规定室内环境参数和能耗指标要 求,利用能耗模拟计算软件等工具,优化确定超低能耗建筑的设 计方案。

5.1.3性能化设计流程,宜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定室内环境参数和技术指标; 2制定设计方案; 3利用能耗模拟计算软件等工具进行设计方案的定量分析及 优化; 4分析优化结果并进行达标判定。当能效指标不能满足所确 定的目标要求时,应修改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定量分析和优化, 直至满足所确定的目标要求: 5确定优选的设计方案: 6编制性能化设计报告。 5.1.4性能化设计应以定量分析及优化为核心,应进行建筑和设 备的关键参数对建筑负荷及能耗的敏感性分析,并在敏感性分析 基础上,结合建筑全寿命期的经济效益分析,进行技术措施和性 能参数的优化选取。

5.2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I建筑适应性设计 5.2.1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应基于深圳的气候特征和基本方法,通 过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在满足适用的室内环境基础上,进行自 然通风、天然采光、建筑遮阳、建筑隔热及适当的建筑保温等气 候适应性设计,从而创造良好的建筑节能基础条件。 5.2.2建筑空间形态布局应利于城市和区域夏李主导风的气流通 风组织,避免出现空气滞流区。不宜采用封闭围合式布置,当受 条件限制必须采用围合式布置时,可在建筑底层和空中,以及建 筑之间设置气流通道以提升通风效果。 5.2.3建筑布局宜进行良好的大然采光设计,日照和建筑密度应 符合国家和深圳的相关标准,创造宜居宜业的光照环境。 5.2.4建筑布局应避免太阳辐射。建筑主体朝向宜在南偏东15 至南偏西15°范围内,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南偏西30°范围。 5.2.5场地规划应进行绿化,鼓励设置水景,地面宜采用透水铺 装,减少硬质或透水率低的铺装比例,合理搭配铺装材料的色度 及质感,减少地面辐射热,降低热岛效应 5.2.6场地绿化应采用复层绿化,屋面及外墙宜采用立体绿化 改善景观环境的同时,降低建筑围护结构得热,改善室外热环境 5.2.7建筑设计应合理布置功能房间,减少夏李室内得热,降低 空调负荷。 1居住建筑不宜在正西和西北方向布置主要卧室、起居室且 设置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玻璃幕墙。 2公共建筑不宜在止东、止西和西偏北、东偏北方向布置主 要办公室且设置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玻璃幕墙。 5.2.8应通过合理的平面布局与构件设计,创造良好的天然采光 和自然通风条件,降低空调及照明能耗。具体可采取下列措施: 1合理组织平面布局和外窗升口设计,增加室内采光和空气

5.2.1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应基于深圳的气候特征和基本方法,通 过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在满足适用的室内环境基础上,进行自 然通风、天然采光、建筑遮阳、建筑隔热及适当的建筑保温等气 候适应性设计,从而创造良好的建筑节能基础条件。 5.2.2建筑空间形态布局应利于城市和区域夏季主导风的气流通 风组织,避免出现空气滞流区。不宜采用封闭围合式布置,当受 条件限制必须采用围合式布置时,可在建筑底层和空中,以及建 筑之间设置气流通道以提升通风效果。

风组织,避免出现空气滞流区。不宜采用封闭围合式布置, 条件限制必须采用围合式布置时,可在建筑底层和空中,以 筑之间设置气流通道以提升通风效果。

5.2.3建筑布局宜进行良好的

筑布局应避免太阳辐射。建筑主体朝向宜在南偏东15°

5.2.8应通过合理的平面布局与构件设计,创造良好的

合理组织平面布局和外窗开口设计,增加室内采光和空气

对流,避免单侧通风; 2体量或进深较大的建筑仅采用外窗难以满足大然采光和自 然通风要求时,可设置中庭或天井,中庭的顶部宜设置通风天窗 或通风塔引导空气流动; 3地下空间无大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房间,可通过设置导光 管和反光装置将天然光引入室内,设置下沉庭院、天井、窗等 将自然风引入室内; 4室内宜采用开敲式布局创造良好的通风环境,同时宜减少 内部隔墙或采用低矮隔断: 5可在外窗上设置导光板加强室内的大然采光,导光板材质 宜为浅色反光金属板: 6当外窗开口与主导风向夹角过小时,可设置导风墙或导风 板等构件,引导气流进入建筑内部: 7当建筑外部条件不适宜采用自然通风或仅通过自然通风无 法满足使用需求时,应加设机械通风换气装置; 8室内墙面和地面宜采用浅色材料。 5.2.9超低能耗建筑室内自然采光与通风设计指标宜符合下列规 定:

5.2.10建筑外窗及透光幕墙应考虑在不利朝向进行遮阳设计,以 降低太阳辐射得热。同时应综合考虑建筑朝向、房间功能、外观 效果、安全性以及环境影响等因素,选择适宜的遮阳形式。

5.2.10建筑外窗及透光幕墙应考虑在 利朝向进行遮阳

5.2.11建筑透光屋顶的迎光面应考虑进行遮阳设计,并宜设置活 动遮阳,其中多层建筑应采用外遮阳,高层建筑宜采用内遮阳。 5.2.12建筑外遮阳应与建筑主体统一设计,外观协调,安全耐久, 大型遮阳构件和设施应采用电动操作,群组操控或智能操控 5.2.13超低能耗建筑外围护结构设计宜尽量控制热桥的形成与 存在,必要时可对建筑外围护结构进行无热桥设计。

构热工设计(透明与非透明围护

5.2.14超低能耗建筑应在设计全过程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对围 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等参数进行优化,最大限度降低建筑能 耗并满足本导则的能耗指标要求。 切低4

5.2.15超低能耗建筑外墙

表5.2.15外墙及屋面热情性指标(D)、平均传热系数(K)

5.2.16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材料选择时,应优先采用高质量、高 性能材料。 5.2.17外墙和屋面的外表面应采用浅色饰面或隔热反射涂料,减 少外墙和屋面吸收太阳辐射热量。 5.2.18屋面隔热除了常用的保温材料进行隔热,还可采取绿化屋

少外墙和屋面吸收太阳辐射热量。 5.2.18屋面隔热除了常用的保温材料进行隔热,还可采取绿化屋 面、含水多孔材料面层、蓄水屋面等方式;居住建筑的西向外墙 宜设置外遮阳措施。

面、含水多孔材料面层、蓄水屋面等方式;居住建筑的西向外墙 宜设置外遮阳措施。

窗(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K)、遮阳系数(SC)、太阳得热系 数(SHGC)、窗框的传热等可根据深圳地区气候特点,通过性能 化方法进行优化设计和选择。 5.2.20超低能耗建筑的外门窗应有良好的气密、水密及抗风压性 能。 5.2.21超低能耗建筑外窗(透明幕墙)热工性能参数控制指标可 参考下表要求

窗(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K)、遮阳系数(SC)、太阳得热系 数(SHGC)、窗框的传热等可根据深圳地区气候特点,通过性能 化方法进行优化设计和选择。

5.2.21建筑外窗热工性能参数控制表

5.2.22超低能耗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通过性能化设计方法经优 化分析计算确定,应控制建筑东、西朝向的窗墙面积比,避免大 面积开窗,且屋顶部分不宜设置透明天窗。设计可按下表执行:

5.2.22建筑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要求

5.3.1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

.3.1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

5.3.1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

1不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 气除湿热源; 2冬季空调采用热泵,不采用锅炉供暖方式:

正后,其对应的制冷工况下满负荷时的能效比(EER)应不低于 3.2的要求; 5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制冷性能系 数(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应达到现行国家标 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中的一级能效要 求。 5.3.3 冷源设备宜按下列要求选配: 1 采用磁悬浮机组等更高能效的供冷设备; 采用与可再生能源系统耦合的空调技术; 3采用多联机高能效的供冷设备; 风冷型冷水设备选用,优选蒸发冷却高效供冷设备。 5.3.4 空调室外机组、冷却塔等室外冷却装置的安装位置符合下 列规定: 1远离餐饮油烟、污浊气流影响的区域: 2 噪声和排热、排湿满足周围环境要求: 便于对室外冷却装置进行保养清扫: 4为美观而设置的遮蔽百叶采用水平百叶,且透气率达到 90%; 5确保进风与排风通畅,保证良好的通风散热效果,当受条 件限制不得不布置在建筑凹槽、地坑、垂直叠放或水平相互影响 的环境、在建筑物内部或其它不利于通风散热的环境时,应提供 CFD热环境模拟报告,其室外冷却装置进风处的温度不应高于室 外温度2°C。

正后,其对应的制冷工况下满负荷时的能效比(EER)应不低于 3.2的要求; 5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制冷性能系 数(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应达到现行国家标 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中的一级能效要 求,

5.3.3冷源设备宜按下列要求送

5.3.5冷热源系统设置符合以下要求:

5.3.5冷热源系统设置符合以下

1冷热源机组尽量设置于建筑负荷中心位置: 2冷热源机组设置时多采用大小机组组合搭配的方式 3宜采用空调供冷中温系统: 4经技术方案对比确实可行条件下,宜采用加大供回水温差 的供冷系统。

5.3.6通风及新风系统设计符合以下要求:

5.3.6通风及新风系统设计符合以下要求: 1居住建筑应设置新风和排风系统,新风和排风系统宜分户 独立设置;并应进行风量平衡计算,排风量宜为新风量的80% ~90%; 2居住建筑厨房的抽油烟机应选择体积流量小、捕集率高的 设备,目应设置独立补风系统,补风应直接从室外引入,补风管 需设置密闭型电动风阀,且电动风阀应与排油烟机联动; 3应根据空调负荷特征,选取适宜的除湿技术措施,避免出 现热湿比变化条件下传统冷却除湿方法带来的新风再热情况。当 公共建筑有余热或太阳能作为再生热量供应时,可采用液体除湿 固体吸附式除湿、转轮除湿等除湿方式: 4过度李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措施:当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时 可进行相应的经济及技术分析采用适宜的机械通风措施。 5.3.7集中空调应采用高效率的空调水泵及风机,经过管路的优 化设计,提高输配系统的能效,并符合下列要求: 1空调水泵、风机应达到相应能效评价标准的一级能效要求: 2空调水系统、风系统宜采用变频措施。 3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应较现行地 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SJG44要求降低20%以上: 4通风及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应较现行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SJG44要求降低20%以上

5.3.8末端系统及设备宜符合以下要求。 1末端设备选型不宜过大,满足室内温湿度及噪声控制要 求。 2选用中温空调末端产品。

3风机盘管宜选用直流无刷型。 4设置室内过渡空间,宜配合风扇使用,提高空调室内设定 温度,降低空调能耗

5.3.9公共建筑应在主要功能区域设置室内空气品质监测系统,

监测内容应包括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PM2.5、地下车库 一氧化碳浓度,宜包括甲醛、TVOC等:按照设计时所取的室内 环境参数设定建筑室内环境临界值。 5.3.10新风系统应与室内空气品质监测系统联动控制。 5.3.11应根据不同建筑类型的空调系统使用时间、使用空间等分 时、分区控制。 5.3.12应采用公共建筑集中空调自控系统,根据室内外温湿度 空调系统关键运行参数、建筑类型、建筑内部人员及使用习惯等 预测建筑能耗并自动调节空调系统运行策略,精细化控制空调系 统运行。 1监测室外温度、湿度,目每个参数至少为两个监测点:应 考虑超高层建筑不同高度的室外温湿度差异: 2根据不同体型系统、不同楼层、不同朝向、不同功能等因 素选择有代表性的主要功能空间监测室内温度、湿度; 3通过智能电表和传感器监测空调系统冷热源、输配系统 末端关键运行参数(进出水温、水压、流量、能耗等); 4监测建筑内部人员数量、开关门窗行为: 5智能化控制系统能够根据各项数据进行能耗预测,并对空 调系统相关运行参数远程控制; 6智能化控制系统能够在保证可靠运行的基础上,积累长期 运行数据并持续优化控制策略。

5.4.1采用新型高能效配电变压器。油浸式和干式变压器空载损 耗值和负载损耗值均应分别满足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二级能效标准。 5.4.2应合理规划、调整用电负荷,正确选择和配置变压器容量 台数及运行方式,使变压器长期在处于经济运行状态。 5.4.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设专用变压器:

1季节性负荷较大; 2集中性负荷较大; 3当照明负荷较大或动力和照明采用共用变压器严重影响照 明质量及光源寿命, 5.4.4对于三相不平衡或单相配电的系统,应采用分相无功自动 补偿装置。无功补偿容量及功率因数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以及 当地供电单位的有关规定。 5.4.5对大型用电设备、大型可控硅调光设备、电动机变频调速 控制装置等谐波源较大设备,应就地设置谐波抑制装置。 5.4.6供配电系统宜选用具备通讯功能的电气设备,通过信息化 平台监测系统运行状态。 5.4.7用电负荷波动较大的建筑宜设置电力储能装置,可在用电 峰谷时段调配供由

5.4.8照明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5.4.8照明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关

1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室内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不高 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目标值: 2建筑夜景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不高于现行行

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所规定的功率密度值; 3选用高效节能光源,光源与镇流器的能效不低于相应能效 标准的节能评价值;灯具效率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值。 4照明灯具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5.4.9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应对不同功能区域实行按需照明,照 明控制方式满足以下规定: 1走道、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卫生间、停车库等公共区 域的照明,应采用声光、定时、就地感应等控制。 2大空间场所如大堂、人员聚集大厅等的照明,应采用集中 控制、分组控制,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进行场景控制。 3大开间办公室、会议室等非公共区域应进行分区、分组控 制;宜结合自然采光情况进行照度调节等智能控制。 4设置电动遮阳的场所,宜采用照度控制并与遮阳装置进行 联动。 5道路照明应采用定时控制或照度控制方式,光源宜采用太 阳能路灯或风光互补路灯。 6景观照明应设置平时、一般节日、重大节日等照明模式 不同模式下可分时段、分区域精细化控制。 7户外LED广告屏幕宜采用光感控制,根据外部环境亮度自 动调整屏幕亮度。 5.4.10设置光导管等自然采光装置的场所,宜设置辅助照明。辅 助照明宜优先采用照度调节控制

5.4.11公共建筑电梯运行级别应满足深圳市现行标准《公共建筑 电梯性能和选型配置要求》DB4403/T7的要求。 5.4.12应优先选用永磁同步无齿轮电引机并具备变频调速驱动 的节能电梯。

5.4.13 5.4.14垂直电引式电梯宜安装电梯能量回馈装置,并满足国家现 行标准《电梯能量回馈装置》GB/T32271要求 5.4.15自动扶梯应采用感应式控制,无乘客使用时能够自行减速 或停止运行。

应满足深圳市现行标准《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SZDB/Z116 的要求。

5.4.18超低能耗建筑应安装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采集能耗数 据应统一接入深圳市建筑能耗数据中心,并应符合现行深圳市工 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技术规程》SJG51的有关规 定。 5.4.19应对空调系统冷水机组、输配水泵,照明系统等关键用能 设备或系统能耗进行重点计量。 5.4.20 )居住建筑宜对公共区域或典型户型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 置。 5.4.21 超低能耗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监控的设备范围应包括供配电、照明及电梯等; 2监控模式应与建筑设备的运行工艺相适应,并应满足对实 时状况监控、管理方式及管理策略等进行优化的要求: 3应具有向建筑内相关集成系统提供建筑设备运行、维护管 理状态等信息的条件。 5.42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设备

5.4.18超低能耗建筑应安装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采集能耗数 据应统一接入深圳市建筑能耗数据中心,并应符合现行深圳市工 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技术规程》SJG51的有关规 定。 5.4.19应对空调系统冷水机组、输配水泵,照明系统等关键用能 设备或系统能耗进行重点计量。 5.4.20居住建筑宜对公共区域或典型户型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 置。

5.4.21超低能耗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并应符合下

1监控的设备范围应包括供配电、照明及电梯等: 2监控模式应与建筑设备的运行工艺相适应,并应满足对实 时状况监控、管理方式及管理策略等进行优化的要求: 3应具有向建筑内相关集成系统提供建筑设备运行、维护管 理状态等信息的条件。

5.5.1对于条件适宜的公共建筑可采用建筑光伏发电系统或光伏 幕墙发电技术。 5.5.2在经常停电,或者峰谷价差很大,光伏不能上网,功率在 30kW以上,150KW以下的建筑,可选择使用光伏并离网储能系 统。

5.5.3在有需要且经方案比选后,可采用太阳能热电联供系统。

1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光伏光电转 换率不得低于21%。 2应满足现行《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51368及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T36963、《太阳能光伏 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CECS418相关要求: 3安装位置应满足建筑的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对相邻建筑 日照影响、建筑与结构安全、电气安全的要求, 4应设置电气安全直接及间接防护措施 5设置安全、方便的检修、维护保养设施, 5.5.5光伏系统的设备及其部件的性能、使用寿命应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5.5.6宿舍、公寓、医院住院部和酒店等凡有条件安装太阳能热 水系统、实施集中热水管理的建设项目,应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5.5.8当住宅建筑屋面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受限制且为

宅建筑时,宜采用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系统。 5.5.9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能,应保证系统中集 热器、储热水箱、支架等主要部件的使用寿命不低于设计要求。

5.5.9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能,应保证系统中集

5.5.10对于有恒定热水需求且未强制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 筑,当受现场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设置时,宜采用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5.5.10对于有恒定热水需求且未强制采用太阳能热水

5.5.12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采取隔声、消声及减振等降低噪

声、震动的措施。其噪声控制值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与其 相邻房间的室内噪声控制值应满足现行国家相关标准,

6.1.1超低能耗建筑施工和质量控制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深圳市建筑节能工程 施工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外,应针对非透明外围护结构保温 热桥控制、门窗幕墙安装、暖通设备安装、气密性保障等关键环 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通过细化施工工艺,严格过程控制,保 障施工质量。 6.1.2超低能耗建筑施工工艺复杂,对施工程序和质量的要求严 洛,施工前应对现场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

格,施工前应对现场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 进行专项培训,并应在现场设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关键施工环 节的工艺样板。

6.1.3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监理项目部技

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专项设计交底,将设计意图、 技术指标、细部做法和质量控制措施等详细说明。

6.2.1外墙保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墙保温施工应在外门窗和基层墙体上的预埋件安装完成 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2外墙保温层须保证保温的连续性,应粘贴平整且无缝隙。 外墙保温为单层保温时,宜将保温板加工成直角阶梯状防水构造 采用压扣方式连接;当采用双层错缝粘贴体系时,内层保温板宜 采用点框粘贴,外层保温板采用满粘法:采用岩棉带薄抹灰外保

5.2.1外墙保温施工应符合下列

温系统时,岩棉带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 3保温层应采用断热桥锚栓固定,断热桥锚栓安装应至少在 保温板粘贴24h后进行;安装锚固件时,应先向预打孔洞中注入聚 氨酯发泡剂,再立即安装锚固件; 4防火隔离带与其他保温材料应搭接严密或采用错缝粘贴, 避免出现较大缝隙;如缝隙较大,应采用发泡材料严密封堵;岩 棉防火隔离带应全部采用满粘法: 5装配式夹心外墙板竖缝、横缝应做断热桥处理。

6.2.2屋面保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屋面保温施工前,铺设保温层的基层应平整、干燥、干净: 穿过屋面结构层的管道、设备基座、预理埋件等应已采用热桥控制 措施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 2屋面保温层如为多层铺贴,应注意每层铺贴均应采用粘结 材料粘结,防止裂缝: 3隔汽层施工时,应注意保护,防止隔汽层出现破损,影响 对保温层的保护效果; 4出屋面管道应进行断热桥和防水措施处理,预留洞口应大 于管道外径并满足保温厚度要求:伸出屋面外的管道应设置套管 进行保护,套管与管道间应设置保温层, 6.2.3外门窗(含玻璃幕墙)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门窗与基层墙体连接处应保持保温层的连续性和无热桥 处理; 2外门窗洞口与窗框连接处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室内侧粘 贴防水隔汽材料,室外侧粘贴防水透汽材料,施工中应谨防室列 则防水透汽材料被外窗联结件棱角破环: 3如外窗安装成品导水窗台板,窗台板向外的坡度不宜小于 10%,其外边应申出外墙保温层面30mm以上,窗台板两端及底部 与保温层之间的缝隙应用预压膨胀密封带填塞。

工时确定外遮阳的固定位置,并安装联结件。联结件与

间应进行阻断热桥的处理。 2.5围护结构上的悬挑构件、穿透围护结构的管道等热桥部位 进行阻断热桥处理 .2.6建筑气密性处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1气密性保障应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在施工工法、施工程序、 才料选择等各环节均应考虑,无其应注意外门窗安装、围护结构 同口部位、外围护填充墙体及室内分户墙体与主体结构连接部位 动式分区与室内非被动式分区的边界部位及屋面檐角等关键部 的气密性处理。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气密性测试,及时发现薄 环节,改善补救: 2外围护结构的施工孔洞及各类贯穿性管线洞口均应做气密 生处理; 3外门窗与基层结构墙体连接部位均应做气密性处理: 4木结构和轻钢发泡混凝土外墙应在保温层内外表面满覆盖 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气膜,膜与膜的搭接宽度不小于5cm,采用 套的专用粘接胶带密实搭接。墙板与梁、柱、楼地面连接处粘 占专用密封带: 5装配式结构气密性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装配式剪力墙结构外墙板内叶板,竖缝宜采用现浇 混凝土密封方式,横缝应采用高强度灌浆料密封: (2)装配式框架结构外墙板内叶板,竖缝和横缝均宜采用 聚氨酯发泡封堵,并应在室内侧粘贴防水隔汽膜或涂 刷防水隔汽层进行气密性处理: (3)外叶板竖缝和横缝宜先在夹心保温表面涂刷防水透汽 层,再从板缝口填充直径略大于缝宽的通长聚乙烯棒 聚乙烯棒表面与排水空腔外边缘齐平。板缝口宜灌注 耐候硅酮密封胶,且耐候硅酮密封胶在缝口应呈凹形 (4)装配式夹心外墙板与结构柱、梁之间的竖缝和横缝应 在室内侧设置防水隔汽层,再进行抹灰等处理。 6外围护结构墙体气密性抹灰应采用M10及以上等级的湿拌

抹灰砂浆或干混抹灰砂浆,其性能应符合《预拌砂浆》GB/T25181 的要求。

6.2.7机电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电系统穿出气密区域的管道和电线等均应预留并做好热 桥控制和气密性处理: 2施工期间新风系统所有升开部位均应做防尘保护,包括风 道、新风机组和过滤器; 3机组安装及管道施工过程中应作消声隔振处理: 4新风管道负压段和排气管道止压段的密封是风系统施工的 重点,宜在其接头等易漏部位加强密封,保障密闭性,同时减少 噪声干扰; 5所有室内排水管均应做隔声处理。 6.2.8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系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 2热水系统施工应采取隔声、消声及减振等降低噪声、震动 的措施,如在设备与基础间安装隔声减震配件,管道与设备间采 用软连接等减震措施

6.3.1严格执行建筑材料、部品、设备进场复验制度。超低能耗 建筑节能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不得对室 内环境造成污染;所有建筑材料、部品、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和相关标准要求,鼓励优先选用获得高性能节能标识或绿色建材 标识的材料或产品。

6.3.2各道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下道工序施工,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和必要的影像资料,隐蔽工 程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填充情况,锚固件安装与热桥处理,网格布铺设情况;穿墙管 线保温密封处理等; 2屋面、地面、楼面的基层及表面处理、保温层的敷设方式 享度和板材缝隙填充质量,防水层(隔汽、透汽)设置,雨水口 部位、出屋面管道、穿楼地面管道的处理等: 3门窗、遮阳系统安装方式,门窗框与墙体结构缝的保温处 理、框体周边防水和气密性处理,连接件与基层墙体断热桥措施 等; 4女儿墙、出挑构件、预理支架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做法: 5机电部分的水管及风管的敷设和连接方式、保温和气密性 措施,设备安装的减震降噪措施等。 6.3.3建筑主体施工结束,「门窗安装完毕,内外抹灰完成后,精 装修施工开始前,应按本导则附录D进行建筑气密性检测,检测 结果应满足本导则气密性指标要求

6.3.4暖通设备系统施工完成后,须进行联合试运转和

节能性能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建筑工验收备案前应进行建筑能 效测评。

7.1.1超低能耗建筑应采取全生命期的管理理念实施运营管理, 业主单位的运行人员宜在设计阶段开始介入项目的技术规划,应 全程参与项目的调试、验收、交付与调适。 7.1.2超低能耗建筑的运行与管理应在保证运行安全和满足室内 环境设计参数的前提下,选择最利于建筑节能的运行方案,并应 符合下列要求: 1立足建筑设计,针对建筑在性能化设计、围护结构、空调 与通风、电气系统、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特点进行运行、维护和 管理; 2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建筑实际使用情况做出动态运行策略 调整。

并根据调试、验收、交付过程的技术资料,制定针对各技术措施 的专项运行管理方案,并编制相应的运行管理手册:大型复杂建 筑宜通过建筑信息模型(BIM)、智能应急管理模型、设施设备资 产及维护数据库等方式提升运营管理效能

7.2.1超低能耗建筑的调试工作应由业主单位负责,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主要设备供应商和项目运行管理人员组成团队共同完 成,运行管理人员在专业配备上应与项目相适应

7.2.2建设单位应组织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交

料,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资料、工验收 报告、设施设备清单、设备使用说明书、测试报告等。 7.2.3超低能耗技术措施中的建筑构造设施类,调试交付阶段重 点对设计内容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对设计图纸与 计算书的查阅,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择与质量管控技术资料检查、 现场复核等

7.2.3超低能耗技术措施中的建筑构造设施类TCAMDI 050.2-2020 内窥镜配套使用器械 第2部分:一次性使用内窥镜用注射针,调试交

点对设计内容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对设计图纸与 计算书的查阅,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择与质量管控技术资料检查、 现场复核等。

7.2.4机电设备系统类重点对各系统进行测试、调整和平衡,使

系统达到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设计状态;调试过程应包括资料 收集与方案制定、现场检查与测试、问题分析与整改等。

7.3.1超低能耗建筑应在正式投入使用的第一个年度开始进行建 筑能源系统及设施的调适。调适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覆盖主要的季节性工况和部分负荷工况: 2应覆盖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所有联动工作的用能系统和建 筑构件; 3调适工作应以运行效果达到或接近设计预期为自标: 4建筑使用过程中,建筑使用功能发生重大改变或对用能系 统进行改造后,应在建筑正式恢复使用的第一个年度再次进行完 整的系统调适。

筑能源系统及设施的调适。调适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覆盖主要的季节性工况和部分负荷工况: 2应覆盖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所有联动工作的用能系统和建 筑构件; 3调适工作应以运行效果达到或接近设计预期为目标: 4建筑使用过程中,建筑使用功能发生重大改变或对用能系 统进行改造后,应在建筑正式恢复使用的第一个年度再次进行完 整的系统调适。 7.3.2超低能耗建筑运行时应充分利用建筑的气候响应设计措 施,在运行中利用自然条件改善室内环境,降低能源消耗: 1当室外温度小于舒适区域,且空气质量较好时,应开窗通 风,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2对于室内自然采光良好的区域,应加强照明控制系统的管 理SJ/T 11564.5-2017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5部分:桌面及外围设备规范,充分利用自然光,减少照明的开启。 7.3.3超低能耗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导则 第5.3.11条、5.3.12条及国家现行标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 规范》GB50365的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施,在运行中利用自然条件改善室内环境,降低能源消耗: 1当室外温度小于舒适区域,且空气质量较好时,应开窗通 风,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2对于室内自然采光良好的区域,应加强照明控制系统的管 理,充分利用自然光,减少照明的开启。 7.3.3超低能耗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导则 第5.3.11条、5.3.12条及国家现行标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 规范》GB50365的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满足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应加强室内运行温度的监控及 管理。 2集中式空调系统在过渡季节应根据室外熔差情况,采用全 新风或可调新风比运行,并通过调节新风量和排风量,维持相对 微止压运行。 3集中式空调系统冷热源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冷设备机组运行应采取群控方式,并应根据系统负 荷的变化合理调配机组运行台数: (2)制冷设备机组的出水温度应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除湿 负荷的变化进行设定: (3)冷却塔出水温度设定值应根据室外空气湿球温度确 定,冷却塔风机运行数量及转速应根据冷却塔出水温 度进行调节; (4)每年统计全年累计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应 符合设计或业主要求; (5)每隔一个制冷季,应对冷水机组、冷却塔、水泵进行 性能检测。 7.3.4超低能耗建筑运行参数的记录和数据分析应符合下列要 求: 1除满足本指引对各项能耗数据的记录要求外,还应记录同 期建筑使用的人员情况、室外环境参数等建筑运行信息: 2应每年根据建筑的能耗数据、建筑的使用情况记录和气象 数据,对建筑的年度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运行策略或使 用方式; 3建筑的年运行数据应与上一年度的运行数据进行比对分 析,或与相同气候区、相同功能的超低能耗建筑运行数据进行横 可比对分析; 4必要时应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再调适: 5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向社会公示运行数据,市建设主管部 门应定期收集、公布全市超低能耗建筑的用能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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