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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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pdf

为获得铸钢节点的内孔或局部外形,用芯砂或其他材料 的、安放在型腔内部的铸型组元,

2.2.1 计算指标:

N。 受压铸钢空心球的受压承载力设计值GB/T 36074.2-2018 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2部分:实施指南, 受拉铸钢空心球的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f一 铸钢材料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铸钢材料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fee 铸钢材料的端面承压强度设计值; zs 计算点处的折算应力; 01 ~02~03 计算点处的第一、第二、第三主应力。 2.2.2几何参数: 一与铸钢空心球相连的受压钢管外径; D 铸钢空心球的外径; r一外侧倒角半径; t一铸钢空心球的壁厚。 2.2.3计算系数及其他: β—折算应力的强度设计值增大系数; Ra一一表面粗糙度。 2.2.4材料性能:

Akv 冲击吸收功(V形缺口标准试样); aKU 冲击韧度(U形缺口试样); 0, 或 00. 2 屈服强度或规定残余伸长率为0.2%时的应力;

3.1.1铸钢节点的选材应遵循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综合 考虑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性、节点形式、应力状态、铸件厚度、工 作环境和铸造工艺等多种因素,选用适当的铸钢牌号与热处理工 艺。

.1.3非焊接用铸钢节点的铸件材料可选用符合现行国家

表3.1.7可焊铸钢件材性选用要求

注:1铸件材料的力学性能原则上应与构件母材相匹配,但其届服强度,伸长率 在满足计算强度安全的条件下,充许有一定的调整。 2当设计要求一20℃或一40℃冲击功或碳当量限值等保证,而铸钢材料标准 中无此相应指标时,应在订货时作为附加保证条件提出要求。 3表中直接动力荷载不包括需要计算疲劳的动力荷载。 4选用ZG牌号铸钢时,宜要求其含碳量不大于0.22%,磷、硫含量均不大于 于0. 03% 。

注:1铸件材料的力学性能原则上应与构件母材相匹配,但其届服强度,伸长率 在满足计算强度安全的条件下,充许有一定的调整。 2当设计要求一20℃或一40℃冲击功或碳当量限值等保证,而铸钢材料标准 中无此相应指标时,应在订货时作为附加保证条件提出要求。 3表中直接动力荷载不包括需要计算疲劳的动力荷载。 4选用ZG牌号铸钢时,宜要求其含碳量不大于0.22%,磷、硫含量均不大于 于0. 03% 。

3.1.8在设计文件中应提出所选用的铸钢牌号与标准名称,并按

要求提出力学性能项自与碳当量要求,以及热处理工艺要习 火或调质)。所有要求项目的性能指标均应作为供货条件予!

保证。铸钢材料因故需代用时,必须经设计核查认可。

可焊铸钢的强度设计值,可根据不同牌号按表3.2.1采

3.2.1可焊铸钢的强度设计值,可根据不同牌号按表3.2.1采

表3.2.1可焊铸钢的强度设计值(N/mm²)

:1各牌号铸钢的强度设计值按本表取值时,必须保证其材质的力学性能指标 符合附录A中相应的规定。 2表中抗拉(压)、抗剪和端面承压等强度设计值均为与附录A中各牌号铸钢 所规定厚度的相应屈服强度的对应值。铸件壁厚很厚时,经供货广方提 出,可考虑强度设计值因壁厚过大的折减,具体取值可按双方商定的铸件 交货屈服强度计算确定。

注:1各牌号铸钢的强度设计值按本表取值时,必须保证其材质的力学性能指标 符合附录A中相应的规定。 2表中抗拉(压)、抗剪和端面承压等强度设计值均为与附录A中各牌号铸钢 所规定厚度的相应屈服强度的对应值。铸件壁厚很厚时,经供货广方提 出,可考虑强度设计值因壁厚过大的折减,具体取值可按双方商定的铸件 交货届服强度计算确定。

3.2.2非焊接铸钢的强度设计值与焊接材料的强度设计值均按

4.1.1多杆连接的节点以及建筑上有特殊外形要求时可采 钢节点。

4.1.2铸钢节点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儿何造型设计。几何造型应满足建筑美观、铸造工艺条 件、连接构造和施工安装的要求,并应符合节点部位的传力特 点。 2工艺设计和分析。根据儿何造型设计进行工艺过程数值 模拟,确定最小壁厚和圆角半径等尺寸,并制定工艺流程和检查项 目。 3力学性能分析和节点校核计算。 4.1.3 必要时可对铸钢节点的设计结果进行试验验证。

4.2.1铸钢节点承载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承载能力 极限状态包括铸钢节点的强度破坏、局部稳定破坏和因过度变形 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和强屈比满足与铸钢强度等级对应的Q235和Q345钢材的 指标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10.3.3条的规定验算。

4.2.3当铸钢空心球节点的铸钢材料伸长率和强屈比满足与

钢强度等级对应的Q235或Q345钢材的性能指标时,与铸钢 球相连的铸钢管所受的轴力设计值应不大于铸钢空心球的承

设计值。 铸钢空心球的受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 算: 1受压承载力:

N。=0. 35n元(1+鲁)(d+r)tf

代中N。 受压铸钢空心球的受压承载力设计值; d 与铸钢空心球相连的受压钢管外径; 外侧倒角半径; D 铸钢空心球的外径; t 铸钢空心球的壁厚; f一 铸钢抗压强度设计值: 受压铸钢空心球的加肋承载力提高系数,无加肋 时,㎡=1.0;有加肋时m一1.4。 2受拉承载力:

N.一受拉铸钢空心球的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f一铸钢抗拉强度设计值: n一一受拉铸钢空心球的加肋承载力提高系数,无加肋 时,m=1.0;有加肋时,m=1.1。 除4.2.2条和4.2.3条规定以外的铸钢节点,在荷载设计 用下,节点应力应采用有限元法按弹性计算,其强度应按下列 计算:

值作用下,节点应力应采用有限元法按弹性计算,其强度应按下列 规定计算:

4.2.5对于除4.2.2条和4.2.3条规定以外的铸钢节点

节点试验的破坏承载力不小于荷载设计值的2倍,或弹塑性 元分析所得的极限承载力不小于荷载设计值的3倍时,铸钢 的强度计算可不按照4.2.4条的规定执行。

4.3节点有限元分析原则

4.3.1铸钢节点的有限元分析宜采用实体单元。在铸钢节点与 构件连接处、铸钢节点内外表面拐角处等易于产生应力集中的部 应,实体单元的最大边长不应大于该处最薄壁厚,其余部位的单元 尺寸可适当增大,但单元尺寸变化宜平缓。 4.3.2铸钢节点的有限元分析中,径厚比不小于10的部位可采 用板壳单元。 4.3.3铸钢节点的有限元分析中,应根据节点的具体约束形式确 定与实际情况相似的边界条件。 4.3.4铸钢节点的有限元分析中,作用在节点上的外荷载和约束 力的平衡条件应与设计内力一致。 4.3.5铸钢节点承受多种荷载工况组合文不能准确判断其设计 控制工况时,可分别按每一种荷载工况组合进行计算。 4.3.6进行弹塑性有限元分析时,铸钢节点材料的应力一应变曲 线宜采用具有一定强化刚度的二折线模型。复杂应力状态下的强

4.3.7铸钢节点的极限承载力可按弹塑性有限元分析得出的荷 载一位移全过程曲线确定。

4.3.8铸钢节点的有限元分析宜进行不同单元类型、不同单元尺

4.4节点试验 4.4.1 铸钢节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进行节点试验: 设计或建设方认为对结构安全至关重要的节点; 8度、9度抗震设防时,对结构安全有重要影响的节点; 3 在使用过程中将发展较大程度塑性的节点; 铸钢节点与其他构件采用复杂连接方式的节点。 4.4.24 铸钢节点试验可根据需要做检验性试验或破坏性试验, 检验性试验中,同一类型的试件不宜少于2件。 4.4.3,用作试件的铸钢节点应采用与实际铸钢节点相同的加 工制作参数,并在试验前按实际铸钢节点的检验要求进行检 验。 4.4.4铸钢节点试验应采用足尺试件。当试验设备无法满足时, 可采用缩尺试件,缩尺比例不宜小于1/2。 4.4.5试验加载装置应确保铸钢节点具有与实际情况相似的约 束条件和荷载作用。加载装置宜使加载值便于验证,且试验时不 应发生非试验部位的损坏。 4.4.6铸钢试件应具有一定的外伸尺寸,以消除支座、加载等装 置的约束对试验部位应力分布的影响。 4.4.7铸钢节点的应力分布和裂纹发展可采用电阻应变片测试 或干涉仪云纹法测试。测点布置时应对应力数值较大及应力集中 部位作重点监控。 4.4.8铸钢节点试验必须辅以有限元分析和对比。

4.4.4铸钢节点试验应采用足尺试件。当试验设备无法

4.4.8铸钢节点试验必须辅以有限元分析和对比。

4.4.9铸钢节点做检验性试验时,试验荷载不应小于荷载设计值

9铸钢节点做检验性试验时,试验荷载不应小于荷载设计值 3倍;做破坏性试验时,由试验确定的铸钢节点承载力设计值 大于破坏承载力的1/2。

3铸钢节点与钢构件采用销轴连

注:1形状复杂的铸件及流动性较差的钢种,其合理壁厚可适当增加: 2形状简单的铸件,其合理壁厚可适当减少。

注:1形状复杂的铸件及流动性较差的钢种,其合理壁厚可适当增加 2形状简单的铸件,其合理壁厚可适当减少

5.0.4铸钢节点设计应避免壁厚急剧变化,铸钢节点的壁厚变化 斜率宜小于1/5。 5.0.5铸钢节点内部薄壁部位(如筋板、加劲肋)的壁厚宜小于外 部薄壁部位的壁厚。

图5.0.6内、外圆角示意

主:表中t、t,分别表示相邻两壁的壁厚。

5.0.7铸钢节点的重量超过20t时,可采用拼接形式,其受拉部 位应有可靠连接。 5.0.8 支座铸钢节点的焊接面距地面或柱顶的距离宜大于 450mm。 5.0.9 铸钢节点设计时,焊接面之间的距离L(图5.0.9)应大于 表5.0.9的数值。

表5.0.9焊接面之间的距离

注:式中尺寸的单位为mm。

图5.0.9铸钢节点焊接面之间的距离

5.0.10当和铸钢节点连接的杆件较多时,内力较小、截面较小的 杆件可直接焊接在铸钢节点上。

王进行重大焊补之前应经设计同意,编写详细的焊接修补方案 进行焊接修补的工艺评定。

6.2.1铸钢节点在浇注之前,应对钢水化学成分进行炉前快 析,合格后方可浇注。

析,合格后方可浇注。 6.2.2铸钢节点的重要加工面、主要工作面和宽大平面应处于 铸型的底部;壁薄而大的平面应处于铸型的底部或垂直或倾斜 布置;应尽量减少分型面的数量,使型腔及主要型芯位于下 型。

6.2.3合型前应检查型腔和砂芯芯头的几何形状及尺

要修补更换,修补的砂芯应重新检查和烘干。应清除型腔、浇注系 统和砂芯表面的浮砂与脏物,检查出气孔和砂芯排气通道,保证其 畅通。

烘烤情况来确定。形状简单的铸钢节点宜取较低的浇注温 状复杂或壁厚较薄的铸钢节点宜取较高的浇注温度。薄壁铁 点宜采用快速浇注法,厚壁铸钢节点宜采用慢一快一慢的 ,并应保持一定的充型压力。

6.2.5铸钢件的浇冒口宜采用锯割、氧气切割和电弧切割的方法 去除。

6.2.5铸钢件的浇冒口宜采用锯割、氧气切割和电弧切割的方法

6.2.6铸钢节点表面宜采用喷砂、喷丸或抛丸方法清理。 6.2.7铸钢节点热处理时应对炉温进行均匀性检测,并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热处理炉有效加热区测定方法》GB/T9452的要求,热 处理工艺应考虑铸钢节点的结构尺寸、化学成分、热处理工艺和质 量要求。

6.2.8低合金铸钢节点在调质处理前宜进行一次正火或

1火预处理。对于碳的质量分数在0.2%以下的低碳低合金 点可采用正火预处理,当其形状及尺寸不宜淬火时,宜采用卫 回火取代调质处理。

6.2.9铸钢节点力学性能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热处理,热处理 次数不宜超过两次。 6.2.10铸钢节点毛坏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

6.2.9铸钢节点力学性能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热处理

次数不宜超过两次。 6.2.10铸钢节点毛坏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 家标准《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6414中CT11级 的要求。相邻两轴线夹角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0°。

6.2.10铸钢节点毛坏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或

6.3打磨、气割及机械加工

6.3.1铸钢节点采用打磨或气割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

3.1铸钢节点采用打磨或气割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 设计规定的要求。

6.3.1铸钢节点采用打磨或气割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

表6.3.1气割、坡口的允许偏差(mm)

注:t为切割面厚度。

6.3.2铸钢节点的配合面需机械加工时,宜采用车削、铣削、刨削 和钻削等,加工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um。 6.3.3孔宜用钻削、镗削加工。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或设计要求, C级螺栓孔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μm。 6.3.4.端口圆和孔机械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4或设计 规定的要求,

表6.3.4端口圆和孔机械加工的允许偏差(mm

注:d为铸钢节点端口圆直径或孔径。

6.3.5平面、端面、边缘机械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5或

3.5平面、端面、边缘机械加工的充许偏差应符合表6.3.5 计规定的要求。

表6.3.5平面、端面、边缘机械加工的允许偏差mm

主:L为平面的边长。

5.4.1铸钢节点可用局部加热和整体加热矫正,矫正后铸钢节点 的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 6.4.2铸钢节点不应有飞边、毛刺、氧化皮、粘砂、热处理锈斑、表 面裂纹等缺陷,表面缺陷宜用喷砂(丸)、打磨的方法去除,但打磨 深度不应大于充许的负偏差。 6.4.3当铸钢节点的缺陷较深时,宜先用风铲、砂轮等机械或火 焰切割、碳弧气刨等方法去除缺陷后进行焊补。如采用碳弧气刨 应对焊接修补部位进行打磨以清除渗碳层与熔渣等杂物。 6.4.4铸钢节点有气孔、缩孔、裂纹等内部缺陷时,对于缺陷深度 在铸件壁厚的20%以内且小于25mm或需修补的单个缺陷面积 小于65cm²时,允许进行焊接修补;当缺陷天于或等于以上尺寸 时的重大焊补,必须按6.1.6条规定执行。 6.4.5铸钢节点焊接修补的焊接工艺应按7.4节的规定进行,铸 钢节点焊补后,其焊接修补部位应进行机械加工或打磨,其表面质 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焊接修补的部位、区域大小、修补过程和修补 质量等应作记录井存档。

6.4.1铸钢节点可用局部加热和整体加热矫正,矫正后铸钢节点 的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 6.4.2铸钢节点不应有飞边、毛刺、氧化皮、粘砂、热处理锈斑、表 面裂纹等缺陷,表面缺陷宜用喷砂(丸)、打磨的方法去除,但打磨 深度不应大于充许的负偏差。

6.4.4铸钢节点有气孔、缩孔、裂纹等内部缺陷时,对于甸

6.5.1铸钢节点涂装应在其加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6.5.1铸钢节点涂装应在其加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6.5.2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铸钢节点表面除锈等级和所要求的 涂料种类及涂层厚度。当采用喷射或抛射除锈时,铸钢节点表面 除锈质量等级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 和除锈等级》GB/T8923的Sa2级的规定。 当采用手工除锈时,铸钢节点表面除锈等级应不低于St3级。 表面处理后到涂底漆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4h,在此期间表面 应保持洁净,严禁沾水、油污等。 6.5.3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要 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5~38℃之间,相对湿 度不宜大于85%。.涂装构件表面温度应高于露点温度3℃以上; 涂装后4h内应保护免受雨淋和站污。 6.5.4涂装环境应有良好的通风。在雨、雾和灰尘条件下不应施 工。 6.5.5涂料种类、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涂层 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不应误涂、漏涂、脱皮和 返锈。涂层干漆膜总厚度的充许偏差为25um,每遍涂层干漆膜 厚度的允许偏差为一5μm。 6.5.6涂层附着力的测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漆膜附着力测定 法》GB/T1720或《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9286执 行。 6.5.7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6.5.8涂层修补应按涂装工艺分层进行,修补后的涂层应完整

6.5.6涂层附着力的测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漆膜附着力测定

6.5.7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致,色泽均匀,附着力良好。

7.1.1焊材选用及焊接工艺的确定等应保证焊接接头达到设计 要求。 7.1.2铸钢节点与钢构件的焊接应按3.1.4条及7.1.1条的要 求选用焊接材料,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 程》JGJ81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7.1.3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焊工考试合 格证,持证焊工的施焊范围不得超越资格证书的规定。 7.1.4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 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技术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首次采用的铸钢材料,包括材料牌号与标准相当GB/T 39376-2020 皮革 抽样 批样抽样数量,但微合 金强化元素的类别不同、供货状态不同或国外钢号国内生产; 2首次应用于铸钢节点的焊接材料; 3设计规定的铸钢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状、焊 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 预、后热措施,焊后热处理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为施工单位首次 采用; 4超过评定厚度覆盖范围的铸钢节点的焊补。

7.2.1铸钢节点焊接宜选用低热输人焊接方法(含手T电弧焊、 非熔化极气体保护焊接、熔化极气体保护焊接、等离子弧焊等)。

7.2.1铸钢节点焊接宜选用低热输人焊接方法(含手T电弧焊

GB/T 17737.203-2018 同轴通信电缆 第1-203部分:环境试验方法 电缆的渗水试验化皮、锈、油污等杂物·开露出金属光泽。

1焊条、焊丝和焊剂等应储存在十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并由 专人保管; 2焊条、焊剂和焊丝在使用前,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和有关工 艺文件规定进行烘十; 3低氢焊条烘干温度为350~380℃,保温时间为1.5~2h, 烘干后应缓冷放置于110~120℃的保温箱中待用;使用时应置于 保温筒中;烘干后的低氢型焊条在大气中放置时间超过4h应重 新烘干;焊条重复烘干次数不宜超过2次;受潮焊条不能使用。 4焊丝及导丝管应无油污、锈蚀,镀铜层应完好无损: 5焊条、焊剂烘干装置及保温装置的加热、测温、控温性能应 符合使用要求;CO2气体保护电弧焊接所用的CO?气瓶必须装有 预热干燥器; 6采用CO2气体保护焊,所采用CO2气体纯度不应小于 99.99%。

7.2.6焊缝坡口表面及组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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