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224-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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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224-2018.pdf

基层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现场采用仪器测试

GB 54131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游离生物素的测定4.2.2混凝土基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地下水渗漏、不

沉陷、起砂、脱层、裂缝和蜂窝麻面等现象。

沉陷、起砂、脱层、裂缝和蜂窝麻面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敲击法检查

4.2.3基层的含水率,在深度为20mm的厚度层内,不应

检验方法:采用现场仪器测量、现场取样称重法、塑料薄膜覆 盖法或检查基层含水率试验报告。

4.2.4基层的洁净度应符合设计夫

水泥渣和浮浆层等附着物和粉尘

4.2.5当采用细石混凝土找平时,其强度等级应大

C30,厚度应大于或等于30mm;当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找平时,其 强度等级应大于20Mpa,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 每次找平厚度应小于或等于10mm。 检验方法:检查强度试验报告和尺量检查。 4.2.6当在基层表面进行块材防腐蚀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 成直角;进行其他种类防腐蚀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圆角或 45°斜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C30,厚度应天于或等一

4.2.7砌体结构抹面层水泥砂浆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表面

4.2.8穿过防腐蚀层的预埋件和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规定。

4.2.9基层表面的粗糙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的有关 规定,经过处理的基层表面应为均匀粗糙面

检验方法:现场仪器检测

4.2.10基层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应为坡长的 土0.2%,最大偏差应小于30mm。 检验方法:观察、仪器检查或泼水试验检查

4.2.11基层的平整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防腐蚀层厚度大于或等于5mm时,允许偏差宜为 mm; 2当防腐蚀层厚度小于5mm时,允许偏差宜为2mm。 检验方法:采用2m直尺和楔形尺检查或仪器检查。

4.3.1钢材表面原始锈蚀等级应符合设计

喷射除锈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Sal1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 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2Sa2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氧化皮、铁 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牢固。 3 kSa21/2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 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 轻微色斑。 检验方法:观察比对各等级标准照片。

.3.2钢结构表面采用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的质量,应符合下列

1St2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且没有附着不 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2St3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且没有附着不 率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除锈等级应比St2更为 切底,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本体光泽,

检验方法:观察比对各等级标准照片

4.3.3钢结构表面应洁净,并应无焊瘤、毛刺、裂纹、穿孔利

等焊接质量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对比样板标准块法,表面洁净度可采月 压敏黏带法评定

4.3.4钢结构表面的粗糙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

小于85%时不应超过5h

4.4.1木材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

木质基层的表面应平整,并应无油污、灰尘和树脂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1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呋喃树脂和酚 醛树脂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树脂胶料铺衬的纤维增强塑料整体面层: 2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制 作的整体面层。 5.1.2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本标准第 4.1.2条的规定。 5.1.3树脂类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和质量判定应符合下列 规定: X X 1从每批号桶装树脂中,随机抽样3桶,每桶取样不少于 桶,取样不少于)500g。 2粉料或骨料应从不同粒经规格的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 袋,每袋取样不少于1000g,应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 袋时,可随机抽样1袋,取样不少于3000g。 3纤维增强材料应从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卷,每卷取样不 少于1.0m;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卷时,可随机抽样1卷,取样 不少于3.0m²。 4当抽样检验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复检。当 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5.1.4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和质量判定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当施工前需要检测时,树脂、粉料、骨料、纤维增强材料的

取样数量应按本标准第5.1.3条的规定执行,并应按确定的施工 配合比制样,经养护后检测; 2当需要对已配制材料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样3个配料批 次,每个批次的同种样块至少应为3个,并应在树脂凝胶前制样完 毕,经养护后检测; 3当抽样检验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复检。当 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5.1.5树脂类材料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 F. 1 的规定

5.1.6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所用的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 和聚酯树脂、呋喃树脂、酚醛树脂、自流平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纤 维增强材料、粉料和粗细骨料等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 复验报告。 7的规定

表5.1.7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质量

续表 5. 1. 7

注:当纤维增强塑料用于隔离层等非受力结构时,抗拉强度值可不做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或现场抽 样的复验报告。

表5.1.8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制成品的质量

5.1.9纤维增强塑料面层,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 玻璃鳞片胶泥的整体面层与转角处、地漏、门口处、预留孔和管道出人 口应结合严密、黏结牢固/接缝平整,并应无渗漏和空鼓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敲击法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5.1.10铺衬纤维增强塑料用的胶料.整体面层用的树脂稀胶泥、砂 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的配合比应经现场试验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5.1.11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完毕后,常温下的养护时间应符 合表 5. 1. 11 的规定

1.11常温下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养

续表 5. 1. 11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5.2纤维增强塑料面层 I表控项目 5.2.1纤维增强塑料面层采用玻璃纤维增强时,含胶量应符合下 列规定: 1玻璃纤维布的含胶量不应少于45%; 2玻璃纤维短切毡的含胶量不应少于65%; 3玻璃纤维表面毡的含胶量不应少于90%。 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 试验方法》GB/T 2577 的规定。 5.2.2对钢基层或采用了导电底涂层的混凝土池、槽、混凝土构 件的纤维增强塑料面层进行针孔检查时,通过的检测电压应为 3000V/mm。 检验方法:采用电火花探测器检查。 5.2.3纤维增强塑料面层树脂应固化完全,巴柯尔硬度值不应低 于设计规定值的90%,并应无起壳、脱层等现象。 检验方法:表面固化程度可采用白棉花球蘸丙酮擦拭方法检 查;巴柯尔硬度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

于设计规定值的90%,并应无起壳、脱层等现象。

检验方法:表面固化程度可采用白棉花球熊内酮擦拭方 查;巴柯尔硬度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纤维增强塑料巴氏 柯尔)硬度试验方法》GB/T3854的规定;起壳、脱层等可采 察和敲击法检查。

且一般项目5.2.4纤维增强塑料面层的厚度、采用的纤维增强材料的规格和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厚度小于设计规定厚度的测点数,不得大于10%,测点处实测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厚度的90%。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仪器测厚。对钢基层上的纤维增强塑料面层厚度,应采用磁性测厚仪检测。对混凝王或水泥砂浆基层上的纤维增强塑料层厚度,可采用超声波测厚仪检测5.2.5纤维增强塑料面层的表面胶料应饱满、光滑,并应无气泡、皱折和纤维露出等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检查隐蔽工程记录。5.2.6同层纤维增强材料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上下两层纤维增强材料的接缝应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50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5.2.7纤维增强塑料面层的楼、地面坡度和表面平整度的检验应5,3,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整体面层I主控项目5.3.1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整体面层的表面应固化完全,面层与基层黏结应牢固,并应无起壳、脱层、气泡和裂纹等现象。检验方法:树脂固化度应用白棉花球蘸丙酮擦拭方法检查。其他项目采用观察和敲击法检查。一般项目5.3.2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面层的厚度小于设计规定厚度的测点数,不得大于10%,其测点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厚度的90%。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测厚样板。对钢基层上的厚度,应.15:

用磁性测厚仪检测。对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基层上的厚度,可 超声波测厚仪检测

5.3.3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

体面层的外观应平整、色泽均匀,并应无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4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

层的楼、地面坡度和表面平整度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2.10条 和第 4. 2. 11 条的规定。

6.1.3水玻璃类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和质量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每批号桶装水玻璃中,随机抽样3桶,每桶取样不应少 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等于3桶时,可随机抽样1 桶,取样不应少于3000g。 X 2粉料或骨料应从不同粒径规格的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 袋,每袋不应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等于3袋 时,可随机抽样1袋,取样不应少手3000g。 3当抽样检验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复检。当 乃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6.1.4水玻璃类材料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和质量判定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当施工前需要检测时,水玻璃、粉料或骨料的取样数量应 按本标准第6.1.3条规定执行,并按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制样,经养 护后检测; 2当需要对已配制材料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样3个配料批 次,每个批次的同种样块至少3个,并应在水玻璃初凝前制样完 毕,经养护后检测; 3当抽样检验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复检。当

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1.5水玻璃类材料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应符合本标准 付录第F.2节的规定。

6.1.6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所用的钠水玻璃、钾水玻璃、氟硅酸 钠、缩合磷酸铝、粉料和粗、细骨料等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 复验报告

.1.6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所用的钠水玻璃、钾水玻璃、氟硅酸

6.1.7水玻璃制成品的质量应符

续表 6. 1. 10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6.2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

,2.1钟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与基层应黏结牢固,并应无起壳, 兑层、裂纹、水玻璃沉积和贯通性气泡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敲击法检查或破坏性检查。

6.2.2钾水玻璃砂浆整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小于设

涂料。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6.3.2水玻璃混凝土浇筑的整体面层、设备基础和构筑物的表

:2小坂璃比二 应平整、密实、应无明显蜂窝、麻面和裂纹,预埋件的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5倍~10倍的放大镜检查及尺量 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测厚样板。对钢基层上的厚度,应 用磁性测厚仪检测。对混凝士基层上的厚度,应用磁性测厚仪检 则在钢基层上做的测厚样板

7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

7.1.1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包括下列

7.1.2基层处理和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面层的

数量应按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执行,当混凝土基层为仰面时 面层的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V 1基层的面积小于或等于100m²,且梁的表面积占基层处理 面积小于或等于50%,应抽查3处,梁的表面积占基层处理面积 大于 50%,应抽查5处; 2基层面积大于100m²,每增加20m²应多抽查1处;不足 20m²时.应按20m²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 7.1.3聚合物水泥砂浆主要原材料和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和质量 判定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和第6.1.4条的规定。 7.1.4聚合物水泥砂浆材料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应符合 本标准附录F.3节的规定。

7.1.5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工程所用的阳离子氯丁胶乳

酸酯乳液、环氧树脂乳液、水泥和细骨料等原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 要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 复验报告。

7.1.6现场配制的聚合物水泥砂浆的初凝、终凝时间和制成品白 质量应符合表7.1.6的规定。

7.1.6聚合物水泥砂浆制成品的质量

检验方法:初凝及终凝时间应检查现场小试报告,制成品的) 一般项目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二 7.1.8聚合物水泥砂浆抹面后,表面干至不黏手时,应采用喷雾 或覆盖塑料薄膜、麻袋等进行养护。应潮湿养护7天,再自然养 21天后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

7.2聚合物水泥砂浆整体面层、找平层、素浆抹面层

7.2.1聚合物水泥砂浆整体面, 层应黏结车固,开应无脱月 和空鼓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敲击法检查。

缝、脱皮、起砂和麻面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5倍10倍放大镜检查

7.2.3聚合物水泥砂浆铺抹的整体面层,其面层与转角处、地

口处、预留孔、管道出入口应结合严密、黏结牢固、接缝平整,并 无渗漏和空鼓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敲击法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见定厚度的测点数,不得大于10%,其测点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规 定厚度的90%。 检验方法:采用测厚仪或150mm钢板尺进行检查

7.2.5整体面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不大于4mm。

检验方法:采用2m直尺和楔形尺检查。

7.2.7聚合物水泥砂浆、胶泥的找平层应平整、粗糙,与基层黏

应牢固,并应无空鼓、裂缝和起砂等现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敲击法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7.2.8聚合物水泥素浆抹面层应涂抹平整均匀,并应无遗漏、气 泡、流挂和开裂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敲击法检查

合下列规定: 1树脂涂层类、纤维增强塑料类材料隔离层及树脂类结合层 所用原材料的取样和质量判定应符合本标准第5.1.3条的规定; 2聚氨酯防水涂料的取样和质量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的规定; 3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的取样和质量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3的规定; 4高分子卷材的取样和质量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 分子防水材料第1部分:片材》GB18173.1的规定。 8.1.4结合层材质、规格和性能的抽样检验数量和质量判定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树脂类结合层原材料及制成品的取样和质量判定应符合 本标准第5.1.4条的规定; 2水玻璃类结合层原材料及制成品的取样和质量判定应符 合本标准第6.1.3条的规定; 3聚合物水泥砂浆结合层原材料及制成品的取样和质量判 定应符合本标准第7.1.3条的规定

8.1.5耐酸砖和耐酸耐温砖、防腐蚀碳砖、天然石材的材质、规格

和性能的抽样检验数量和质量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耐酸砖和耐酸耐温砖的取样和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耐酸砖》GB/T8488和《耐酸耐温砖》JC/T424的规定 2防腐蚀碳砖、天然石材应从每批中抽取3块,抗压强度的 测定可采用3个50mm×50mm×50mm的试块;浸酸安定性和吸 水率的测定,可采用4个50mmX50mm×50mm的试块;天然石 材耐酸度不得低于95%,耐酸度的测定可按现行国家标准《耐酸 砖》GB/T8488的有关规定执行。 3当防腐蚀碳砖、天然石材的抽样检验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 时,应加倍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 量为不合格。 文 8.1.6乙烯基酯树脂砂浆块材的抽样检验和质量判定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抗压强度的检验取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 程施工规范》GB50212的有关规定; 2弯曲强度的检验取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酸砖》GB T8488的有关规定; 3k抗冲击性能的检验取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烯基酯树 脂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0的有关规定; 4吸水率的检验取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烯基酯树脂防 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0的有关规定; 5与树脂胶泥的黏结强度检验取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的有关规定; 6当抽样检验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复检。当 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8.1.7块材的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耐酸砖、耐酸耐温砖、防腐蚀碳砖和天然石块材应符合本 标准附录第F.4节的规定;

8.1.7块材的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2乙烯基酯树脂砂浆块材应符合本标准附录第F.1的有关 规定。

8.1.8允许偏差的验收项目,每项不少于80%的实测值应

8.1.8允许偏差的验收项目,每项不 本标准的有关规定,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允许偏差值的20%。

料、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高分子卷材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理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 复验报告。

8.2.2隔离层施工前需涂刷底涂层的,底涂层应符合设计要求或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8.2.4隔离层的层数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涂层类隔离层的 涂刷应无漏涂。纤维增强塑料类隔离层的厚度应符合本标准第 5.2.4条的规定。卷材类隔离层应展平压实,并应无气泡皱折、翘 边和空鼓等现象,接缝处应黏结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8.2.5树脂涂层类、纤维增强塑料类隔离层与基层的黏结强度应 符合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采用拉开法或士字交叉法检香

8.2.6纤维增强塑料隔离层含胶量、针孔、表面固化程度的检查

8.2.6纤维增强塑料隔离层含胶量、针孔、表面固化程度的检查

8.2.6纤维增强塑料隔离层含胶量、针孔、表面固化程度的检查 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2.1条~第5.2.3条的规定。 8.2.7纤维增强塑料类、卷材类隔离层施工搭接缝宽度充许最大

负偏差应为2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8.3.1结合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郑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 复验报告。

8.3.2现场调配类材料的施工配合比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8.3.3结合层与隔离层或基层、块材的黏结应无空鼓,其黏结强 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树脂类材料时,应符合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 2当采用水玻璃类材料时,应符合本标准第6.1.6条和第 6.1.7条的规定;× X 3当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类材料时,应符合本标准第7.1.6 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采用拉开法或十字交叉法检查。 Ⅱ一般项目

8.3.2现场调配类材料的施工配合比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

表 8.3. 4结合层的厚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

8. 4.1耐酸砖、耐酸耐温砖、防腐蚀碳砖及天然石材的品种

耐酸砖、耐酸耐温砖 蚀碳砖及大然石材的品种、规 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乙烯基酯权 脂砂浆块材的质量应符合表8.4.1的规定。

8.4.1乙烯基酯树脂砂浆块材的质量

8.4.2铺砌块材的各种胶泥或砂浆的原材料及制成品的质量要 求、配合比及铺砌块材的要求等,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8.4.3块材的灰缝应饱满密实,均匀整齐,平整一致,铺砌的块材 不得出现通缝和重叠缝等现象。灰缝的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表 8. 4. 3 的规定。

表8.4.3灰缝的宽度和深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仪器

检验方法:直尺和水平仪检查GB/T 6730.20-2016 铁矿石磷含量的测定滴定法,并做泼水试验。 4.5块材面层相邻块材间高差和表面平整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块材面层相邻块材之间的高差,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耐酸砖、耐酸耐温砖、防腐蚀碳砖的面层应为1.5mm; 2)厚度小于或等于30mm的乙烯基酯树脂砂浆块材及机 械切割天然石材的面层应为2.0mm 3)厚度大于30mm的人工加工或机械刨光天然石材的面 层应为3.0mm。 2块材面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空隙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耐酸砖、耐酸耐温砖、防腐蚀碳砖的面层应为4.0mm; 2)厚度小于或等于30mm的乙烯基酯树脂砂浆块材及机 械切割天然石材的面层应为4.0mm; 3)厚度大于30mm的人工加工或机械刨光天然石材的面 层应为6.0mm。 检验方法:相邻块材高差采用尺量检查。表面平整度采用2m 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9.1.1本章应用于混凝土、钢结构表面喷涂型聚脲防腐蚀工程的 施工质量验收

9.1.2喷涂型聚脲防腐蚀工程的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在混凝土基层表面采用聚喷涂时,每20m²以下的方 工面积应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检测三个点;转角、管口及 不易施工部位应全数检查。 2当在钢结构件基层表面采用聚脲喷涂时,每20m²以下的 施工面积应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检测三个点;转角、管口 及不易施工部位应全数检查。

2当在钢结构件基层表面采用聚脲喷涂时,每 20m²以下的 施工面积应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检测三个点;转角、管口 及不易施工部位应全数检查。 9.1.3喷涂型聚脲原材料和制成品的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 1聚脲底涂材料应按同批次1t为一个检验批;在每个检验 批中随机抽取一组,数量不应小于3kg。 2聚脲材料应按同批次5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t按一个检 验批;在每个检验批中应随机抽取一组。 3喷涂型聚脲制成品的规格应为450mm×450mm×(1.5~ 2.0)mm,并应在(23土2)℃下养护7天进行测试。 9.1.4聚脲原材料和制成品的抽样检验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 应加倍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 为不合格。 9.1.5喷涂型聚脲材料的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应符合本 标准附录第F.5节的规定。

GB 707-88 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9.1.3喷涂型聚脉原材料和制成品的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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