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239-2017 粮食钢板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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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239-2017 粮食钢板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小麦、玉米、稻谷、豆类以及物理特性参数与之相近的谷物 散料。

由设计单位编制的作为工程施工依据的技术图纸。

依据钢结构设计施工图和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绘制的用于直 接指导钢结构制作和安装的细化技术图纸。

HG/T 22808-2016 化工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规top of silo

封闭仓体顶面的结构。

筒仓底部承受上部粮食压力的构件。 2.1. 10 仓体 bulk solids

2.1. 11 筒下层

2.1.12仓下支承结构

silo lower floo

基础以上、仓体以下的支承结构

基础以上、仓体以下的支承结松

2. 1. 14 工作塔

2. 1. 15 构件

由零件或由零件和部件组成的钢结构基本单元,如梁、柱 等。

2. 1.16 预拼装

preassembling

3.0.3粮食钢板筒仓工程质量验收中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 验批的划分、验收方法及验收程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粮油仓库工程验收规程》 LS/T8008的规定。 3.0.4粮食钢板筒仓所用的材料和成品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 告。采用的材料和成品的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 3.0.5粮食钢板筒仓施工过程中,材料和成品检验应由具有相应 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

4.1.1本章适用于粮食钢板筒仓工程材料的订货、进场验收、复 验及管理,本章未列人的材料,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4.1.2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可根据工程规模及进场材料实际情况 进行划分。 4.1.3钢材、铸件等订货合同应对材料牌号、规格尺寸、执行标准 等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定尺钢材应留有复验取样的余量;钢材的 交货状态,宜根据设计文件对钢材的性能要求与供货商在合同中 约定。

4.2.1钢材质量要求及验收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品种、规格、性能等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有 关钢材标准的规定,常用钢材产品标准宜按表4.2.1选用,进口钢 材的质量标准尚应满足合同要求。 2当材料有下列情况时不得使用: 1)质量证明文件的特性数据不满足设计或标准要求; 2)实物标识和质量证明文件标识不符; 3)对质量有异议,要求复验的材料未经复验或者复验不合格

续表 4. 2. 1

3检查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标识及检验报告。 4.2.2表观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气泡、折叠、夹杂及分层等缺 陷,可采用观察法检查。当钢材表面存在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 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充许偏差值的1/2。其锈蚀等级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 自视评定》GB8923.1~~4中C级及以上的规定。 2钢板厚度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标准要求,可对同材质、同厚 度的钢板按同批次抽查一张,通过实测方法检测5点。 3型钢的规格应满足设计及产品标准要求,可通过实测方式 对同材质及同规格的型钢抽查一根,检测5个断面的5组数据。 4.2.3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 1 钢材混批; 2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3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4.2.4当设计文件无特殊要求时,常用牌号钢材复验检验批按下 列规定执行: 1牌号为Q235、Q345且板厚小于40mm的钢材,应按同一 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的钢材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 不应大于150t;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钢材供货重量超过

600t,且全部复验合格,每批的重量可扩大至400t。 2牌号为Q235GJ、Q345GJ、Q390GJ的钢板,应按同一生产 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的钢材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不应 大于60t;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钢材供货重量超过600t,且 全部复验合格,每批的重量可扩大至300t。

4.3.1焊接材料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具有焊接厂提供的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他质量 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常用焊接材料产品标准宜 按表 4. 3. 1 采用 :

表 4.3.1用焊接材料标准

2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应与设计选用的 钢材相匹配; 3检验方法:检验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标识。 4.3.2表观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同牌号、同抵 号、同规格的批次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包。 2焊丝表面不应有锈蚀、油污等,采用观繁方法检验。 3焊剂不得受潮结块,采用观察方法检验。

4氩气的纯度不应低于99.99%,二氧化碳气体纯度不应低 于99.5%,含水量不应超过0.005%,可进行实测检查。 5检验方法:观察检验或实测检验。 4.3.3用于二级及以上重要焊缝的焊接材料,或对质量合格证明 文件有疑义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时焊丝宜按5个批 取一组试验,焊条宜按3个批取一组试验,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 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4.1连接用紧固件质量及验收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用紧固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 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常用紧固件产品标准可按表4.4.1确定。 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 告。应按包装箱全数检查。

表4.4.1常用紧固件产品标准

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标明的批号配套供货,包装

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标明的批号配套供货,包装

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表面应 涂油保护,不应生锈和沾染污物,螺纹不应损伤。应按包装箱数推 查5%,且不应少于3箱。 4检查方法:采用观察的方法检验,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合 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和检测报告等

4.4.5所有仓壁板连接板用

的精度及孔壁表面粗糙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4.5.1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 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和格 告等。

.5.2涂装材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 牛相符,开启后,不得存有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检验数量:按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桶。 检验方法:观测检查。

验数量:按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桶。 检验方法:观测检查。

1放样应根据构件施工详图和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安装时切 割、焊接连接等余量; 2切割应根据工艺要求及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切割方式,可 采用激光切割、机械剪切、气割等方法,切割后的飞边、毛刺应清理 干净; 3务 矫正可采用机械矫正、加热矫正、加热与机械联合矫正等 方法; 4弯制应根据构件的材质、形状,采用钢板辊弯机、弯管机等 进行煨弯、滚圆和模压; 5边缘加工可采用气割和机械加工方法,焊缝坡口可采用气 割、铲削、刨边机加工等方法; 6制孔可采用钻孔、冲孔、铣孔、铰孔、镗孔、锶孔等方法,制 孔后应清除孔边毛刺、切屑等杂物,并不应损伤母材。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一20℃、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

温度低于一15℃时,不得冲孔; 2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一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 温度低于一12℃时,不得剪切、冷矫正和冷弯曲; 3钢板厚度或型钢肢厚度大于或等于12mm时,不宜采用冲孔

1仓顶板宜采用热镀锌卷板压型制作,下料、弯曲、冲压等均 不得破坏镀锌层,耳板面不应有擦伤、划痕、皱褶、破损; 2当仓顶板采用钢板焊接组装时,相邻仓顶板的拼接位置应 错开设置,拼接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5中的相关要求; 3制作带有瓦楞的压型仓顶板时,其瓦楞压型应符合冲压机 工艺要求,瓦楞上部冲孔断面应光滑,四周平整: 4对于有气密要求的粮食钢板筒仓,仓顶板拼接应采取气密播 施,或采用焊接钢板结构,可工厂预制,也可于施工现场制作安装

1斜梁焊接或螺栓拼接节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2斜梁的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3的 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5.2.3斜梁的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mm)

续表 5. 2. 3

5.2.4上、下环梁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环梁应以型钢或板材弯曲成型,其成型、焊接、螺栓 连接和矫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的规定; 2上、下环梁的外形尺寸主控项自的充许偏差应符合表 5.2.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 5. 2. 4上、下环染的外形尺寸主控项且的允许偏差(mm)

注:d为上、下环梁的直径。

5.3.1仓壁构件包括仓壁钢板和加劲肋

1仓壁构件包括仓壁钢板和加劲肋。 2仓壁钢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材厚度偏差应以设计 规定的尺寸为基推进行计算,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推的规定 3仓壁钢板制作过程中,钢材表面保护层应保持完好,无录

5.3.3仓壁钢板制作过程中,钢材表面保护层应保持完好,无

1波纹钢板宜工厂预制,工序宜为:开卷→校平→压型一→冲 孔→剪切一→弯弧。各工序可为流水式生产线或单独工序。单独工 序时,每道工序均应做严格的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直 至终检合格。制作过程中,波纹板表面保护层应保持完好,无擦伤 划痕,板边缘及螺栓孔不得有毛刺。 2波纹钢板的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充许偏差应符合表5.3.5 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5.3.5波纹钢板的外形尺寸主控项自的允许偏差(mm)

5.3.6焊接粮食钢板简仓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仓壁钢板可工广预制,也可现场制作,制作工序一般包括 放样、切割、弯弧、焊接; 2放样时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切割、焊接连接等所需 余量; 3切割可采用激光切割、机械剪切、火焰切割、气割等方法

5.4.1仓底钢漏斗宜由经向母线划分的多块梯形板块组

1焊接钢漏斗可在工厂预制,也可现场制作; 2制作工序宜包括下料、切割、弯弧、焊接: 3梯形板块的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充许偏差应符合表5.4. 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香和实测检香

表5.4.2梯形板块的外形尺寸主控项直的充许偏差(mm)

5.4.3螺栓连接钢漏斗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5.4.3螺栓连接钢漏斗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栓连接钢漏斗宜在工厂预制; 2漏斗梯形板块制作工序宜包括下料、切割、弯弧、 制孔; 3梯形板块的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 表5.4.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配梯形板块的外形尺寸主控项的

注:h1为梯形板块高度。

5.4.4仓底钢漏斗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经向和环向拼接缝宜相互错开,内表面应光滑、平齐; 2螺栓和焊缝不能凸出内表面; 3钢漏斗的外形尺寸主控项自的充许偏差应符合表5.4.4 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5.4.4钢漏斗的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mm)

5.5.1仓下支承钢柱、环梁应在工广制作,下料、切割、弯弧、制孔 等工序加工方法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5.5.2钢柱的外形尺寸主控项且的允许偏差(mm)

注:H2为仓下支承钢柱高度。

5.5.3钢环梁的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充许偏差应符合表5.5.3 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5.5.3 钢环梁的外形尺寸生控项目的允许偏差(mm

5.6.1仓壁人孔门框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6.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门框的外形尺寸主控项的允许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5.6.4仓顶进料管管壁采用焊接连接时应满焊,焊缝不得有气 孔、砂眼等缺陷。

5.6.5当通风、测温电缆、料位器等安装管孔与仓顶板或仓壁 板采用双法兰螺栓连接时,应配置环形密封条,不得有渗漏 现象。

据施工详图、组装工艺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检查组装所用零部 件的材质、规格、外观、尺寸、数量等,并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7.2钢构件组装应根据设计要求、构件形式、连接方式、焊接方 法和焊接顺序等确定合理的组装顺序。 5.7.3钢构件组装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5.7.4钢构件预拼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质量标准的 规定。 5.7.5预拼装后经检验合格,宜在构件上标注上、下定位中心线,

5.7.3钢构件组装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5.7.4钢构件预拼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质量标准的 规定。 5.7.5预拼装后经检验合格,宜在构件上标注上、下定位中心线,

5.7.7预拼装中锉孔在3mm以内,可用铣刀铣孔后锉刀锉孔 处理后的孔径不得超过原孔径的1.2倍。 5.7.8高强螺栓或普通螺栓连接的多层板,应采用试孔器检 查。当采用比孔直径小0.1mm试孔器检查时,每组孔通过率不 应小于85%。当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的试孔器检查 时,通过率应为10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采用试孔器检查。 5.7.9预拼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9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香和实测检香,

5.7.9预拼装充许偏差应符合表5.7.9的规定

表 5. 7. 9 钢构件预拼装的允许偏差(mm)

损。法兰、螺栓孔和定位孔应加以保护。包装及运输应符合以下 规定: 1包装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防水、防潮、防 锈蚀、防粉尘; 2包装件重量、尺寸、标志、形式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推和交 通法规的规定,宜便于搬运与装卸; 3涂装构件应在运输前进行外包装,可选用纸质包装、金属 包装、木质包装、塑料包装等常用的外包装材料; 4包装件上应做好编号、标志,包括长、宽、高、重量、质心位 置、起吊线、产地标识等。 5.8.2构件运输到工地后应进行检验。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变

和磨损应进行校正、修复。

5.8.3构件装卸时,应按设计吊点起吊,并应有防止损伤构件的

5.8.3构件装卸时,应按设计吊点起吊,并应有防止损伤构件的 措施。

6.1.1安装前,应按照构件明细表核对进场构件,查验产品合格 证、质量证明文件、设计和变更文件等。工厂预拼装的结构在现场 安装时,应根据预拼装的记录进行。

6.1.3安装中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进行严密的监测,当出现 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妥善解决。 6.1.4安装过程中应有专门机构负责质量监理。安装结束后应 及时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

6.2.1安装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构件堆场,并应采取措施防1 变形、表面污染等。

安、衣典行荣寺 6.2.2钢构件不得与酸、碱、盐等对钢材有侵蚀性的材料堆放在 一起,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材料应分别堆放。 6.2.3钢构件堆垛高度,人工作业不应大于1.2m,机械作业不应 大于1.5m,垛宽不应大于2.5m。垛与垛之间应保留一定的通道, 检查通道不应小于0.5m,出人通道宜为1.5m2.0m。

6.2.4露天堆放的角钢和槽钢应口朝下俯放,工字钢应腹板竖向 放置。

6.2.4露大堆放的角钢和槽钢应口朝下俯放,工字钢应腹板竖向

钢构件应进行校正和修补。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量抽查20%,且不应少于5件。 检验方法: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和观察检查。

6.3.1粮食钢板筒仓的定位轴线、基础上支承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 预理件与地脚螺栓(锚栓)的规格和定位应符合设计要求。预理埋件径 向和环向定位充许偏差不应大于5mm,其他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中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和钢尺现场实测检查。 6.3.2基础顶面和基础顶面预埋件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 面、地脚螺栓(锚栓)的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中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和钢尺现场实测检查。 6.3.3支承仓壁的混凝土支承面或钢环梁顶面每10m弧长内任 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6mm,且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 不应大于12mm。

6.4.1装配式波纹钢板筒仓仓顶安装时,应先安装两圈仓壁板及 对应的加劲肋,再安装仓顶上、下环梁,斜梁DB13T 1100-2009 出口肉鸡药物残留控制技术规程,仓顶板等构件。 6.4.2先安装的两圈仓壁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4.2 的规定。

4.2先安装的两仓壁板的允许1

6.4.3仓顶斜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梁应成对安装,且每对斜梁应在一条水平投影线上; 2 前两对斜梁安装后,其水平投影应成十字形: 3其余斜梁应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成对安装; 4每对斜梁安装后应校正其直线度,直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 本规范表5.2.3的规定。

表6.4.4上、下环梁的允许偏差(mm)

6.4.5仓顶板应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成对对称安装,

MT/T 161-2020 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5仓顶板应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成对对称安装。

6.5.1装配式波纹粮食钢板筒仓仓壁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仓壁开始安装前应复核简仓中心点、仓壁落地线,并应定 出起吊架的安放位置; 2起吊架应与支承面锚固,并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其稳定安全: 3 波纹板相邻两环接头和相邻加劲肋接头位置应错开安装; 4 波纹板水平、竖向接缝处均应采取密封措施,做法可按图 6.5.1; 5 波纹板口所有螺栓连接处均应衬密封垫; 6 波纹板与波纹板连接与加劲肋连接的高强度螺栓的预紧 力矩应符合表6.5.1的规定。

表 6. 5. 1高强度螺栓的预紧力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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