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G:K44-02-2020 公路SBS与废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面层施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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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S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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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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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G:K44-02-2020 公路SBS与废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面层施工技术规程.pdf

S与废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面层施工技术规程(T/CE

3.1.1基质沥青宜选用70号或90号A级或B级道路石油沥青,其技术指标应符合 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O)的规定

注:表中相对密度指标的参照物为水

复合改性沥青的性能取决于原材料、添加剂、设备和生产工艺,其中,原材料的基 其是废胎胶粉的基本性能是复合改性沥青性能的基本保障。

性沥青的性能取决于原材料、添加剂、设备和生产工艺NB/T 31019-2011 风力发电机线圈绝缘用耐电晕聚酰亚胺薄膜,其中,原材料的基本性 废胎胶粉的基本性能是复合改性沥青性能的基本保障。

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面层施工技术规程(T/CECSC

3.3.1SBS和废胎胶粉等改性剂的

3.1SBS和废胎胶粉等改性齐 加方式应通过试验确定

条文说明 废胎胶粉与SBS改性剂的用量及掺加方式参考生产厂家的说明资料,并根据沥青混 合料的路用性能试验综合确定。以某工程为例,选用A级90号道路石油沥青为基质沥 青,经试验室试配,确定主要成分及其比例为:废胎胶粉与基质沥青的质量比为1:6,SBS 用量为废旧轮胎橡胶颗粒与基质沥青质量和(以下简称基数)的1.2%,辅助油分用量为 基数的0.3%,活化剂用量为基数的5%,交联剂用量为基数的0.05%。试验室制备按以 下操作步骤进行,如无须掺入辅助油分、活化剂及交联剂等添加剂,可省略相应操作步骤。 (1)将基质沥青加热至170~180℃,向其中加入SBS改性剂及辅助油分,以转速 4000~6000r/min剪切搅拌10~15min; (2)向混合物中加入废胎胶粉,并以6000~8000r/min转速搅拌10min; (3)将混合物加热至180~185℃,向其中加入活化剂,以转速6000~8000r/min搅拌 20~30min; (4)将混合物的温度保持在180~185℃,向其中加入交联剂,以转速6000~8000r/min 剪切搅拌1~3min; (5)将混合物温度保持在180~185℃,自然发育10~20min,得到复合改性沥青

3.3.2复合改性沥青应分为1类和Ⅱ类,其技术指标应满足表3.3.2的要求。1类复 合改性沥青可用于沥青混合料、黏层及下封层,Ⅱ类复合改性沥青可用于应力吸收层。

表3.3.2复合改性沥青技术要求

茶文说明 复合改性沥青既可以用于混合料的制备,又可以用于路面层间的应力吸收 对复合改性沥青的技术要求各不相同。结合工程经验、理论分析及试验研究,

类、Ⅱ类复合改性沥青的技术要求。

3.4.1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所用粗集料、细集料及填料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 技术规范》(JTGF40)的规定

4.0.1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的级配范围及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 技术规范》(JTGF40)的规定进行。 4.0.2采用马歇尔试验方法进行配合比设计时,混合料的拌和温度宜为175~185℃ 击实温度宜为170~180℃。密级配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0.2的 规定,SMA混合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 规定

级配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要

条文说明 室内试验表明,密级配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件的空隙率多在4%左右,不会 低至2%。因此在表4.0.2中空隙率的取值范围下限由2%提高至3%,相应设计空隙率 中取消2%

3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应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高温性能、低温性能及水稳定 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表4.0.3的要求

表4.0.3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路用性能技术要求

爱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面层施工技术规程(T/CECSC

5复合改性沥青及混合料生产与施工

性沥青应在生产后24h内使用完毕。加工后需要临时储存时,应将复合 降到145~155℃,在有搅拌的条件下储存,储存时间应不超过7d。

条文说明 储存温度是影响复合改性沥青性能的一个重要因素。对长时间储存后的复合改性沥 青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发现:当温度超过155℃、时间超过7d后,沥青的软化点和延度明 显降低,弹性恢复性能下降。当复合改性沥青在低于145℃的条件下储存时,后续使用时 需要加热升温的时间较长。根据大量的调研和试验,综合考虑施工便利性和性能稳定性, 提出了相应的储存要求。 当复合改性沥青实际储存温度超过155℃或储存时间超过7d时,需检测复合改性沥 青各项性能指标,当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表3.3.2要求时方可使用,当某项性能指标不满足 要求时不得使用

5.1.2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应通过铺筑试验路段确定拌和、摊铺、压实工艺和参数,确 保拌合料的均匀性,验证摊铺和压实工艺控制的可靠性

5.1.2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应通过铺筑试验路段确定拌和、摊铺、压实工艺和参数,确

5.2复合改性沥青的生产

5.2.1复合改性沥青的生产应根据制备方案严格控制各阶段的温度、时间及 参数,具体工艺流程如图5.2.1所示

5.2.2预混罐温度宜为185~195℃,预混时间宜为10min,搅拌速率宜为0.80~ 0.90rad/s;胶体磨转速宜为3000转,磨盘间隙宜为0.5~1.5mm,通过速率宜为35~ 55m/s,因黏度而异;发育罐温度宜为170~190℃,搅拌速率宜为0.40~0.50rad/s,发育 时间宜为30min。

复合改性沥青及混合料生产与施工基质沥青废胎胶粉SBS改性剂外加剂预混罐过胶体磨不符合发育罐试验检测,符合出厂图5.2.1复合改性沥青生产流程图5.3拌和5.3.1混合料拌和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拌和时间应不少于45s。复合改性沥青的加热温度宜为175~185℃,矿料温度宜为185~195℃,混合料的出料温度应为180~190℃。条文说明复合改性沥青的黏度较高,因此生产和施工温度都需要相应的提高,但是温度过高会导致沥青老化严重,温度过低会导致施工困难。根据大量的调研和试验,提出了相应的温度控制要求。5.4摊铺5.4.1复合改性沥青路面施工的气温应不低于10℃。寒冷季节或大风降温不能保证迅速压实时,不得施工。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应不低于175℃。5.5压实5.5.1为保证压实过程中不出现粘轮现象,压路机水箱中可加人适量的表面活性剂并减少洒水量。11

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面层施工技术规程(T/CECSC

5.5.2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初压温度不宜低于155℃终压温度不

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初压温度不宜低于155℃,终压温度不宜低于110℃

条文说明 沥青混合料在高温碾压时,沥青的黏度不足以使变位的集料回到原位便可以得到压 实。室内试验表明,由于复合改性沥青黏度较大,当压实温度低于155℃时,它的黏度处 于压路机的压力能使集料位置变化,而压路机一旦离开又足以将变位的集料拉回来的状 态。因此规定初压温度不宜低于155℃。由此反推,为保证此初压温度,混合料的摊铺温 度不低于175℃,出料温度不低于185℃。 在美国SHPERPAVE施工指南(SR18O)及一些论文中,提出了一个沥青混合料难于 碾压的“敏感区(TenderZone)”,或称为“不稳定区”,此温度范围为93~115℃。为避免 终压时难以碾压,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及工程经验,综合确定复合改性沥青终压温度不宜 低于110℃。

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初压、复压、终压可参照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 GF40)中沥青混合料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

规范》(JTGF40)中沥青混合料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

温度。 6.1.2正式施工前,应通过铺筑试验路段确定设备的机械参数、沥青的洒布温度和洒 布量、集料撒布量、应力吸收层的成型工艺与施工机具的有效组合等

6.1.2正式施工前,应通过铺筑试验路段确定设备的机械参数、沥青的洒布 布量、集料撒布量、应力吸收层的成型工艺与施工机具的有效组合等

1集料应选用坚韧、粗糙、有棱角的单一粒径矿料,规格宜为10~15mm,其 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规定

6.3.1应力吸收层应采用Ⅱ类复合改性沥青,其技术指标应满足本规程表3.3.2的要求。

.1应力吸收层应采用Ⅱ类复合改性沥青,其技术指标应满足本规程表3.3.2的要 .2复合改性沥青的生产与储存应符合本规程第5.1节和第5.2节的规定

6.4.1 应力吸收层施工气温不应低于10℃,降雨天气不得施工。 6.4.2 施工前应保证下卧层干燥、洁净,表面粗糙,结构完好。 6.4.3撒布的集料应保持洁净、燥

6.5 复合改性沥青的洒布

.1应力吸收层所用复合改性沥青的洒布量宜为1.80~2.40kg/m²,应洒布均

与废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面层施工技术规程(T/CECS

布温度宜控制在180~185℃,不应超过2

6.6.1应力吸收层用集料的撒布量宜为满铺量的70%~80%,可为7~9kg/m²。

6.1应力吸收层用集料的撒布量宜为满铺量的70%~80%,可为7~9kg/m² 6.2复合改性沥青洒布后应及时进行集料撒布

集料撒布后宜采用轻型压路机及时碾压

.7.2应力吸收层碾压后应尽快铺筑沥青混合料,间隔时间不宜超过24h,其 通。

7施工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

施工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

DB52T 1008-2015 梵净山 卷曲形绿茶7.0.1施工过程中集料、填料、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及路面的质量管理与检查应按现 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O)的有关规定执行。 7.0.2 废胎胶粉的质量检查应按现行《路用废胎橡胶粉》(JT/T797)的有关规定 执行。

表7.0.3应力吸收层的质量管理与检查要

复合改性沥青路面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土建工程》(JTGF80/1)的有关规定执行

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面层施工技术规程(T/CECSG:

1本规程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 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 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弓用标准的用语采用下列与法: 1)在标准总则中表述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时,采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在标准条文及其他规定中,当引用的标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表述为“应符 合《××××××》(×××)的有关规定”。 3)当引用本标准中的其他规定时GB/T 26925-2011 节水型企业 火力发电行业,表述为“应符合本规程第×章的有关规定”、“应符 合本规程第×.×节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或“应按本 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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