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650-2020 健康社区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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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650-2020 健康社区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3.2.3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

3.2.5评价指标体系6类指标的满分均为100分。6类

GB/T 25820-2010 包装用钢带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Q。为参评社区该类指标的 评分项实际得分之和。

3.2.6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7按本标准第10章的有关

3.2.7健康社区评价的总得分应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

Q=W,Q+WQ2+WQ3+Q+WQ+WQ+Q

2.7健康社区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

注:表中“一”表示服务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

3.2.8健康社区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

总得分分别达到40分、50分、60分、80分时,健康社区等级应分 别为铜级、银级、金级、铂金级。

4.1.7社区锅炉房及烟窗设置、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值及污染物排 放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有关规定。

4.1.7社区锅炉房及烟设置、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值及污染物排

4.2.2社区内公共建筑餐饮厨房油烟排放采取有效净化处

准》GB18483的有关规定,评价分值为6分

场地的半径100m范围内设置禁止吸烟和销售烟草制品标识,评 价分值为6分。

4.2.4社区内吸烟区域位置显著,且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健康 警示标识,评价分值为6分。

4.2.4社区内吸烟区域位置显著,且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

4.2.5社区室外大气中PM2.5年均浓度低于35μg/m3,PM1o年均

4.2.5杠区至外大气中PM2.5年均浓度低于35ug/m° 依度低于70ug/m,评价分值为6分。 4.2.6社区所在地区室外空气质量良好,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 按下列规则评分: 1每年空气质量达到良的天数不少于310天,得3分; 2每年空气质量达到优的天数不少于310天,得6分。

每年空气质量达到良的天数不少于310天,得3分; 每年空气质量达到优的天数不少于310天,得6分

有效控制,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50%面积以上建筑室内年均PM2.5浓度不高于25μg/m3, 年均PM1o浓度不高于50ug/m3,甲醛、苯系物的浓度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得5分; 250%面积以上建筑室内年均PM2.5浓度不高于15μg/m, 年均PM1。浓度不高于30ug/m3,甲醛、苯系物的浓度不高于现行 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规定限值的90%,得 10分。

4.2.8社区室外大气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具有参数越限报警、事故

4.2.8社区室外大气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具有参数越限报警、事故 报警、报警记录及公示功能,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1系统具有温湿度和PM2.5、PM10、NO2、O3等大气主要污 物浓度监测及公示功能,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存储介质和数 据库,且具备记录连续一年以上的运行参数的能力,得4分:

2系统具有空气污染指数及气象灾害预警公示功能,得2 分。

4.2.9社区内公示社区空气污染指数,评价分值为6分。

1具有PM2.5、PM1.等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及室内 气质量表观指数公示功能,得4分; 2在满足第1款的基础上,具有存储介质和数据库,且具备 能保证记录连续一年以上的运行参数的能力,得2分。 2.11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与空气质量 周控设备组成自动控制系统,且具备主要污染物浓度参数限值设 等功能,评价分值为6分。

4.2.11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与空气质量

4.2.12社区主要禁烟区域采用烟雾报警、浓度监测、视频图

4.2.12社区主要禁烟区域采用烟雾报警、浓度监测、视频图像采

集等措施对禁烟场所进行控制管理,评

4.2.13社区内的建筑及场地与城市机动车道间设置不小于3m 宽度的乔灌木结合的绿化带,评价分值为8分。 4.2.14社区内及周围环境保证足够的绿地率,评价总分值为8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4.2.13社区内的建筑及场地与城市机动车道间设置不小于3m

1 社区及周围绿地率不低于30%,得4分; 2社区及周围绿地率不低于35%,得6分; 3社区及周围绿地率不低于40%,得8分。

达到60%,或其他建设用地乔灌比例达到40%,评价分值为6 分。

5.1.1社区内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 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直饮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厂94的有关规定。

5.1.1社区内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

5.1.2社区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的有关规定。社区内生活饮用水 水池、水箱等储水设备应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少于1次,清洗后水质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 定。社区内的直饮水设备应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少于1次,清洗后 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有关规 定。 5.1.3社区内非传统水源系统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 久性标识,并采取防误接、误用措施。

5.1.3社区闪非传统水源系统

5.2.1社区内游泳池、采暖空调系统、景观水体、非传

水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游 永池水质标准》CJ/T244、《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城 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等的有关规定,评 价分值为10分。

5.2.2社区内非传统水源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每年清洗消毒不

少于1次,清洗后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 杂用水水质》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 GB/T25499等的有关规定,评价分值为8分

杂用水水质》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 GB/T25499等的有关规定,评价分值为8分。 5.2.3社区内公共活动区域设置直饮水点或饮料贩售点,每季度 不少于清洗1次,并有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和记录,评价总分值为8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服务半径不大于400m,得5分; 2服务半径不大于200m,得8分。 5.2.4旱喷泉等直接与人体接触的景观用水,应设置非饮用水、 禁止取用等标识,使用期间每月进行杀菌消毒,水质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常规指标中的微生物指标和 感官性状指标规定,且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评价分值为8分。 5.2.5制定社区给水水质监管制度,检测和抽检各类用水的水 质,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抽检社区范围内各类用水水质,包括生活饮用水、直饮水、 生活热水、游泳池池水、非传统水源的水质,每季度不少于1次,得 7分; 2通过公告栏公示社区内各类用水水质的检测和抽检结果 得2分; 3通过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公示社区内各类用水水质的 检测和抽检结果,得1分

5.2.6在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情况下,除雨水滞蓄设

5.2.6在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情况下,除雨水滞蓄设 外,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和车行道无内涝积水现象,评价分值 分。

及嬉水安全。水景在近岸2.0m范围内,水深不大于0.5m,口 式水景的水深小于0.3m,评价分值为10分。

.2.8景观水体结合观赏性,利用水生动植物维持水体自净, 介分值为10分。

5.2.9社区内雨、污水有组织排放,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

5.2.9社区内雨、污水有组织排放,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 列规则评分: 1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得6分; 2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无雨污管道混接现象,雨水排 口无污水出流及臭味溢出现象,得10分。 5.2.10社区排水水质具有监测、检测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0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制订社区排水水质监管制度,每年检测和抽检各类排水的 水质,得5分; 2建立社区雨、污水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社区雨、污 水排放水量及水质,得5分。 5.2.11社区内具备有滞蓄功能的雨水基础设施且采取防止水质 恶化措施,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生态水景等有雨水滞留的雨水基础设施,无颜色变化、臭 味溢出及蚊虫滋生等水质恶化现象出现,得5分; 2在不大于设计降雨量的情况下,雨水花园、下凹绿地等雨 水基础设施的积水时间不超过24h.得3分

5.2.11社区内具备有滞蓄功能的雨水基础设施且采取防

恶化措施,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生态水景等有雨水滞留的雨水基础设施,无颜色变化、臭 味溢出及蚊虫滋生等水质恶化现象出现,得5分; 2在不大于设计降雨量的情况下,雨水花园、下回绿地等雨 水基础设施的积水时间不超过24h,得3分

6.1.1社区不应毗邻机场、火车站、重工业工厂等高噪声场所。 6.1.2社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社会生活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的有关规定;社区内建筑施工噪声 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的有关规定;社区内及周边工业企业噪声排放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

1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 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的有 美规定; 2室外照明设施及广告标识牌的光污染限制应符合现行行 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有关规定。

6.1.4社区人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住:最小垂直照度和半柱面照度的计算点或测量点均位于道路中心线上距路面 1.5m高度处。最小垂直照度需计算或测量通过该点垂直于路轴的平面上两 个方向上的最小照度

注:表中给出的是灯具在安装就位后与其向下垂直轴形成的指定角度上任何方 上的发光强度。

6.1.5对人员可触及的照明设备,当表面温度高于70℃时,应采 取隔离保护措施。 6.1.6居住建筑的日照时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 划设计标准》GB50180和《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的 有关规定。

理规划社区声环境功能分区。社区内不同声环境功能分区的噪声 直,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评 价分值为8分。

6.2.2社区内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铁路、重型工厂等产

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之上降低5dB以上,评价分值为4分。 6.2.4对社区内部固定噪声源采取隔声罩、隔声屏障、消声装置 等降噪措施,临噪声源区域的社区环境噪声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限值要求,评价分 值为4分

6.2.5社会生活噪声排放场所设置预防噪声排放超标的警示标

6.2.6社区内运用声音的要素,结合社区景观进行声景设

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以下规则评分并累计

1社区内设置自然景观的声源,得5分; 2社区内设置声景小品或声景雕塑,得5分。

6.2.7居住建筑与相邻建筑的直接间距超过18m,评价分值为3 分。 6.2.8社区环境具有良好的视觉美感,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6.2.8社区环境具有良好的视觉美感,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按

1 设计风格体现地方特色,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得1分; 2设置重点照明的项目,夜间亮度与背景亮度之比为3~5, 得2分,

6.2.9社区室外功能性照明光源具有良好的光色品质,评价

2一般照明光源色温不高于4000K,得3分:3光源色容差不大于5SDCM得2分;4室外公共活动区域的眩光限值符合表6.2.9的规定,得3分。表6.2.9室外公共活动区域眩光限值角度范围≥70°≥80°≥90°>95°最大光强「max50010010<1(cd/1000lm)注:表中给出的是灯具在安装就位后与其向下垂直轴形成的指定角度上任何方向上的发光强度。6.2.10社区室外夜景照明设施在居住建筑窗户外表面产生的垂直照度不大于表6.2.10规定的最大允许值,得3分。表6.2.10居住建筑窗户外表面的垂直照度最大允许值环境区域照明技术参数应用条件E2区E3区E区垂直面照度E熄灯时段前2510(1x)熄灯时段0*12注:*对公共(道路)照明灯具产生的影响,此值可提高到11x。6.2.11社区采取措施避免社区广告和标识牌对行人产生干扰,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采用具有调节表面亮度功能的广告和标识牌,得2分;2人行道路旁不使用闪烁的广告和标识牌,电子标识牌画面切换时间不小于2s,得2分;3广告和标识照明的夜间平均亮度不大于表6.2.11规定的最大允许值,得2分。表6.2.11广告和标识照明的夜间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cd/m²)广告和标识照明面积S(m²)S≤0.50.510居住区100806040环境区域行政办公区和公共活动区20016012080.14:

6.2.12社区的智能照明系统具有控制和管理社区公共区域照明

的功能,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进行评分并累计: 1具有图形操作界面,能进行数据可视化展示和管理,得2分; 2根据一天中不同时段设定照明光输出,熄灯时段一般照明 光输出降低不少于30%,并关闭装饰性照明及广告照明,得2分; 3通过感应控制或时钟控制自动根据室外天然光的变化调 节人工照明光输出,且光环境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得2分; 4智能照明系统与其他系统具有数据共享的功能,且实现联 动控制,得2分。

6.2.13社区规划兼顾当地地理位置、气候、地形、环境、全年主导 风向等条件,规划建设中利用湿地、绿地、街道等形成连续的开 空间和通风廊道,评价分值为5分

6.2.15社区场地和屋面采取以下措施削弱社区热岛效应,

6.2.16合理布置水体,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分并累计: 1社区在居民活动区附近修建不少于1处水体,单处水体距 居民主要居住区的步行距离不超过1km,得2分; 2水景设计采用动水和止水相结合的方式,得2分。 6.2.17社区内形成的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及过渡季、夏 季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 计: 1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社区人行区域风速低于 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 2过渡季、夏李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社区人行区域不出 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7.1.1社区内应设置健身运动场地,室外人均健身场地面积不应 少于0.1m²,室内人均健身场地面积不应少于0.05m²。 7.1.2社区内免费健身设施的台数不应少于社区总人数的 0.5%,且配有使用指导说明,制订维护保养措施,运行状态良好。 7.1.3健身运动场地应采用无毒无害、健康环保的地面铺装材 料。

7.1.1社区内应设置健身运动场地,室外人均健身场地面积不应

7.2.1社区中配备中小型体育场馆,评价总分值为13分,并按

7.2.1社区中配备中小型体育场馆,评价总分值为13分,并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每0.2km²社区有占地面积不少于3000m²的室外体育 场,得3分;或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m²的室内体育馆,得5分; 2社区内有体育场馆且设有不少于200人的看台,得2分; 3每0.2km社区设有不少于400m²的健身俱乐部,得3 分; 4每0.2km社区设有水面面积不少于100m²的室外游泳 池,得2分;或设有水面面积不少于100m²的室内游泳池,得3 分。 西配 7八关核工到#

7.2.2社区配备大型体育场馆,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

1每1km²社区有占地面积不少于7000m²的室外体育 得3分;或有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m的室内体育馆,得5分;

2社区内有体育场馆且设有不少于500人的看台,得2分。 Ⅱ健身空间

7.2.3室外健身场地布局合理、使用便利,评价总分值为10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室外人均健身场地面积不少于0.2m²,得4分; 2居住建筑和办公建筑的200m范围内有不少于100m²的 室外健身区,得3分; 3每0.1km²社区有可用于轮滑、舞蹈、武术等的健身广场 不少于200m²,且距离居住建筑不少于50m,并设置有声屏障、绿 化隔离带等隔声措施,得3分。 7.2.4室内健身空间配置均衡、通风良好,评价总分值为10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室内健身空间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0.1m²且不少于 50%的空间免费开放,得3分; 2居住建筑的300m范围内和建筑面积大于2万m²的办公 建筑和商业建筑内部,设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m²的室内健身空 间,且免费开放,得3分; 3不少于50%面积的室内健身空间有直接对外开启的外 窗,得2分; 4社区内设置专用康复体育运动场所并配置康复器材,或入 户提供康复器材,得2分。 7.2.5社区内设置宽度不少于1.5m的专用健身步道,采用弹性 减振、防滑和环保的地面材料,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每0.1km²社区的健身步道长度不少于400m,得2分;不 少于800m,得4分; 2健身步道连贯、循环,得2分; 3健身步道设置健身引导标识,且配套拉伸运动器材,得2 分。

7.2.6室外健身场地内健身设施齐全,配有使用指导说明,制订 维护保养制度,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 计: 1室外健身设施的台数不少于社区总人数的1%,种类不少 于5种,得3分;台数不少于社区总人数的2%,种类不少于10 种,得6分; 2不少于80%的室外健身场地的100m范围内设置直饮水 设施,得2分。 7.2.7室内健身设施齐全,配有使用指导说明,制订维护保养制 度,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室内健身设施的台数不少于社区总人数的0.5%,种类不 少于5种,其中免费健身设施的台数不少于总台数的50%,得5 分; 2办公建筑设置健身人员使用的更衣和洗浴设施,淋浴头不 少于建筑总人数的0.5%,得5分。 7.2.8鼓励健身空间的开放共享和综合利用,评价总分值为9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不少于80%的室外健身场地及健身设施向公众免费开 放,得3分; 2社区内学校的健身场地或体育场馆错时向公众开放,得3 分; 3建筑利用底层架空空间、屋顶空间设置健身场地,每 0.1km²社区不少于100m,得3分。 7.2.9鼓励社区人员采用健康的出行方式,评价总分值为5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每0.1km²社区设置共享单车专用停车位不少于100辆, 并设置专人管理,得2分; 2每0.2km²社区的骑行专用道长度不少于1km,得2分; 3自行车停车付 工的规定且不少于社

7.2.6室外健身场地内健身设施齐全,配有使用指导说明,制订

1室内健身设施的台数不少于社区总人数的0.5%,种 少于5种,其中免费健身设施的台数不少于总台数的50%, 分; 2办公建筑设置健身人员使用的更衣和洗浴设施,淋浴 少于建筑总人数的0.5%,得5分。

7.2.8鼓励健身空间的开放共享和综合利用,评价总分值

区总人数的10%,并备有打气筒、六角扳手等维修工具,得1分。 Ⅲ游乐场地

7.2.10社区内设置儿童游乐场地,且不少于50%面积的场地的 日照条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的有关规定,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并累计: 1按社区里居住建筑的人数计算,儿童游乐场地的人均用地 面积不少于0.02m,得4分; 2居住建筑的500m范围内设置不少于1个50m²规模以上 的儿童游乐场地,得2分; 3每0.01km²社区的儿童游乐场地设置不少于3件儿童娱 乐设施,所有设施的显著位置设置功能使用说明和年龄限制告示 牌,且设置休息座椅,得2分; 4儿童游乐场地选用防滑柔软的地面铺装材料,场地内所有 设施无尖角,得2分。

7.2.11社区内合理设置老年人活动场地,且不少于50%面积的

7.2.11社区内合理设置老年人活动场地,且不少于50%面积的

场地的日照条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的有关规定,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分并累计: 1按社区里居住建筑的人数计算,老年人活动场地的人均用 地面积不少于0.02m,得3分; 2居住建筑的500m范围内设置不少于1个50m²的老年人 活动场地,得3分; 3每0.01km²社区的老年人活动场地设有不少于10人的 座椅,有无障碍出入口、轮椅停留空间等无障碍设施,得2分; 4每0.01km²社区的老年人活动场地内设置不少于5台适 合老年人的健身设施,得2分

8.2.3社区设有文体、商业及社区服务综合体,评价总分值为9

8.2.5营造有助于促进建立社会凝聚力和成员间信任的社区公 共空间,并免费向社区居民提供,评价分值为5分。

8.2.5营造有助于促进建立社会凝聚力和成员间信任的社区公

8.2.6注重创建社区地域文化特色,陶冶社区居民情操,促进心

理健康,评价总分值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社区统一规划,建筑、设施及景观小品的风格协调统一,营 造舒适、优美的社区环境,得3分; 2设置文化艺术展区,陶治居民情操,释放心理压力,得3 分。 8.2.7营造环境优美的社区景观,提高使用者在视觉上和心理上 的愉悦感,评价总分值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社区道路两侧及绿地采用乔、灌、草以及不同花卉相结合 的复层绿化,满足景观构成,丰富景观层次,得3分;

前元您 1社区道路两侧及绿地采用乔、灌、草以及不同花卉相结合 的复层绿化,满足景观构成,丰富景观层次,得3分; 2植物组群类型符合当地气候状况,并注重生物多样性保 护.得3分。

8.2.12社区内的公共卫生间,设置非手动冲洗阀和洗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居住用地每间隔800m设置1个公共卫生间,得2分;间 隔500m设置1个公共卫生间,得4分; 2公共设施用地每间隔500m设置1个公共卫生间,得2 分;间隔300m设置1个公共卫生间,得4分; 3公共卫生间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厕位,得2分; 4设置母婴室,得2分

9.2.1社区物业管理机构获得管理体系认证,评价总

标识,得3分; 3在宠物活动区域设置便利的宠物饮水设施、废物回收设 施,得2分

9.2.4社区制定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并不

录,评价总分值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公共卫生间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消毒,保持干净整 洁,得2分; 2对社区内广场活动的时间和噪声进行管理,减少社区内的 声污染,得2分; 3对社区健身器材、电梯、扶手等日常接触的公用设备设施 定期消毒,得2分; 4对社区内蚊虫滋生地、鼠害定期治理,得2分。 9.2.5社区制定极端天气预警公示措施,评价分值为4分。

9.2.5社区制定极端天气预警公示措施,评价分值为4分。

1社区配有心理咨询机构与心理咨询师,得6分; 2社区能够为精神疾病康复惠者、刑满释放人员、遭遇重大 生活挫折的居民等提供重返社会的支持,得3分。 9.2.7社区建立社区服务志愿者团队,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社区组织建立志愿者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社区总人数的 0.5%,得3分; 2社区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讲解社区志愿服务的基本知识 和服全指

1社区配有心理咨询机构与心理咨询师,得6分; 2社区能够为精神疾病康复惠者、刑满释放人员、遭遇重 生活挫折的居民等提供重返社会的支持,得3分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社区组织建立志愿者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社区总人数的 0.5%,得3分; 2社区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讲解社区志愿服务的基本知识 和服务理念SJ 51427.14-2016 B1-9.2∕125-2∕3-G200型耐高温单模光纤详细规范,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技能水平,得2分

9.2.8社区具有安全便利的食品销售渠道,可提供充足的粮食、 水果、蔬菜等食品,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累计: 1在社区内食品销售场所公示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得3分;

2有满足社区居民食品消费需求的便民服务网络,打造 刻钟”食品便民服务商圈,得3分: 3社区与农产品经销商实现网上联动,推进居民在线购买农 产品力度,得3分。

9.2.11社区内酒精及酒精类制品销售满足下列要求,评价总分

9.2.12社区内组织活动以提高社区凝聚力,每年不少于4利 价分值为8分。

9.2.13社区内设置公共信息展示窗口,评价总分值6分,并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社区设置公共信息展示专用橱窗或宣传栏,每月更新不少 于1次,得3分; 2社区入口及道路两侧、公共区域设有绿色、低碳、环保、健 康等方面的宣传牌,得3分。 9.2.14社区开展健康方面的宣传教育等公益活动,评价总分值 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开展控烟方面的宣传讲座,向公众宣讲吸烟的危害和禁烟 的范围QDCCS 03-2015 浙江东方茶业科技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 茶粕颗粒,以及违规吸烟行为的处罚等信息,每年不少于2次,得2 分; 2开展营养、生理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宣传讲座,宣传健康 饮食、运动健身、疾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知识和理念,每年不少于3 次,得2分; 3开展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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