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210-2014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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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 210-2014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采用外包止水材料的不锈钢套筒膨胀后形成管道内衬, 材料在原有管道和不锈钢套筒之间形成密封性接触的管道局 复方法。

2.1.12半结构性修复

新的内衬管依赖于原有管道的结构,在设计寿命之内仅需要 受外部的静水压力,而外部土压力和动荷载仍由原有管道支撑 修复方法。

2. 1. 13结构性修复

QLFH 0001S-2015 费县沂蒙好风光煎饼厂 煎饼新的内衬管具有不依赖于原有管道结构而独立承受外部静水 、土压力和动荷载作用的性能的修复方法。

2.1.14 软管 tube

由一层或多层聚酯纤维毡或同等性能材料缝制而成的外层包 非渗透性塑料薄层的柔性管材

2. 1. 15 内衬管

通过各种非开挖修复更新方法在原有管道内形成的管道 。

将圆形管材通过压制、折叠而成的“C”形或“U”形断面 的管道。

3.0.1敷设于交通繁忙、新建道路、环境敏感等地区的排水管 道的修复更新应优先选用非开挖修复更新技术。 3.0.2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应根据管道安全检测评估鉴定报告 进行设计,并确定修复或更新方法

原有管道结构进行半结构性修复的管道,其设计使用年限 有管道结构的剩余设计使用期限确定,对于混凝土管道, 性修复后的最长设计使用年限不宜超过30年

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 和使用说明书。

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的有关 规定。 3.0.6 当施工需进行局部开挖时,开挖前应取得相关部门的

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的有 电定。

3.0. 6 当施工需进行局部开挖时,开挖前应取得相关部门的 批准。 3.0.7管道修复更新完成后,应对内衬管与检查井的接口处进 行处理。

4.0.1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选用PE管材时,应选择PE80或 PE100管材,PE管材性能应满足表4.0.1的要求,

4.0.1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选用PE管材时,应选择PH

表 4. 0. 1PE 管材性能

1软管可由单层或多层聚酯纤维毡或同等性能的材料组成, 并应与所用树脂兼容,且应能承受施工的拉力、压力和固化 温度; 2软管的外表面应包覆一层与所采用的树脂兼容的非渗透 性塑料膜; 3多层软管各层的接缝应错开,接缝连接应牢固; 4软管的横向与纵向抗拉强度不得低于5MPa; 5玻璃纤维增强的纤维软管应至少包含两层夹层,软管的 内表面应为聚酯毡层加苯乙烯内膜组成,外表面应为单层或多层 抗苯乙烯或不透光的薄膜;

折叠、缩径后应进行复原试验及性能检测。螺旋缠绕带状 及管片内衬所用片状型材应进行抽样检测,试验要求和抽 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刚度系数和接口严密性测1 本规程附录B中所规定的方法进行

的管材或型材,管材或型材不得存在可见的裂缝、孔洞 、夹杂物、气泡、变形等缺陷。

注,折叠管的标注间距不应大于3m。带状型材的标注间距不应 大于5m,片状型材应每片进行标注。

注,折叠管的标注间距不应大于3m。带状型材的标注间1

4.0.9不锈钢套筒法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用材料应无毒、无刺激性气味、不溶于水、对环境无 污染。

止水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止水材料可由海绵、发泡胶或橡胶材料组成; 2)发泡胶应采用双组分,在作业现场混合使用; 3)发泡胶固化时间应可控,固化时间宜在30min~ 120min; 4)橡胶材料应做成筒状,附在不锈钢套筒的外侧,橡胶 简的两端应设置止水圈。 不锈钢套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锈钢套筒应采用T304及以上材质; 2)不锈钢套筒的厚度应根据选用的材质和管径来确定; 3)不锈钢套筒的两端应加工成喇叭状或锯齿形边口等 边口宽度宜为20mm; 4)止回扣应能保证卡住后不发生回弹,且不应对修复气 囊造成破坏。

止水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止水材料可由海绵、发泡胶或橡胶材料组成: 2)发泡胶应采用双组分,在作业现场混合使用; 3)发泡胶固化时间应可控,固化时间宜在30min~ 120min; 4)橡胶材料应做成筒状,附在不锈钢套筒的外侧,橡胶 简的两端应设置止水圈。 不锈钢套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锈钢套筒应采用T304及以上材质; 2)不锈钢套筒的厚度应根据选用的材质和管径来确定; 3)不锈钢套筒的两端应加工成喇叭状或锯齿形边口等, 边口宽度宜为20mm; 4)止回扣应能保证卡住后不发生回弹,且不应对修复气 囊造成破坏。

续表 5. 1. 4

5.1.5对相同直径且管道转角符合本规程表5.1.4的规定的管 道,可按同一个修复段进行设计,否则应按不同管段进行设计。 5.1.6非开挖管道修复更新工程所用管材直径的选择应符合下 列规定: 1穿插法所用内衬管的外径应小于原有管道的内径,但其 减少量不宜大于原有管道内径的10%,且减少量不应大

于50mm; 2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内衬管的内径不宜小于原有管道内径 的90%; 3折叠内衬法内衬管外径应与原有管道内径相一致,缩径 内衬法内衬管复原后宜与原有管道形成紧密配合; 4原位固化法所用软管外径应与原有管道内径相一致

5. 2 内衬管设计

2.1当采用穿插法、原位固化法、折叠内衬法或缩径内衬润

5.2.1当采用穿插法、原位固化法、折叠内衬法或缩

进行管道半结构性修复时,内衬管最小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衬管壁厚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t 内衬管壁厚(mm); 内衬管管道外径(mm); 圆周支持率,取值宜为7.0; EL一 内衬管的长期弹性模量(MPa),宜取短期模量 的50% ; 椭圆度折减系数: 内衬管管顶地下水压力(MPa),地下水位的取值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 范》GB50332的有关规定; N一安全系数,取 2. 0;

管道的标准尺寸比; 内衬管材的长期弯曲强度(MPa),宜取短期强 度的50%。

SDR 管道的标准尺寸比; O 内衬管材的长期弯曲强度(MPa),宜取短期强 度的50%。 当采用穿插法、原位固化法、折叠内衬法或者缩径内衬 行管道结构性修复时,内衬管最小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 内衬管壁厚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法进行管道结构性修复时,内衬管最小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衬管壁厚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0.1973Do F1/3

.2.3更新管道标准尺寸比的最大!

5.2.4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内衬管刚度系数应符合下列

5.2.4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内衬管刚度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内衬管贴合原有管道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半结构性修 复时,内衬管最小刚度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Ei. 内衬管的长期弹性模量(MPa); I 内衬管单位长度管壁惯性矩(mm/mm); D 内衬管平均直径(mm); K 圆周支持率,取值宜为7.0; h 带状型材高度(mm); y 带状型材内表面至带状型材中性轴的距离(mm); 泊松比,取0.38。 2采用内衬管不贴合原有管道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半结构性 修复时,内衬管与原有管道间的环状空隙应进行注浆处理,且内 衬管最小刚度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Ki Kid = Ksin sin cOS 2 2 cOs 2

式中:β 未注浆角度(图5.2.4); K1——与未注浆角度相关的系数,K 取值与未注浆角 度的关系应符合表 5.2. 4 的规定。

5.2.4K取值与未注浆角度的关系

3当采用内衬管贴合原有管道机械制螺旋缠绕法结构性 时,最小刚度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qtN/C)D3 ELI = 32R.B'E's

当采用内衬管不贴合原有管道机械制螺旋缠绕法结构性

5.4.3当工作坑较深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

5.4.3当工作坑较深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

劳动防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6.1.2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审批后 执行。 6.1.3施工设备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选用,并应有总体布置方 案。对于不宜间断的施工方法,应有满足施工要求备用的动力和 设备。

1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CJJ68的有关规定对原有管道进行封堵; 2当管堵采用充气管塞时,应随时检查管堵的气压,当管 堵气压降低时应及时充气; 3当管堵上、下游有水压力差时,应对管堵进行支撑; 4临时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应能确保各修复工艺的施工 要求。 6.1.5PE管道的连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1.5PE 管道的连接施

1连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管道外表面划痕深度不应大于 壁厚的10%,管道不应有过度弯曲导致的屈曲,管道内表面不 应有任何磨损和切削; 2PE管的连接宜采用热熔对接的方法,热熔对接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塑料管材和管件聚乙烯(PE)管材/管材或管 材/管件热熔对接组件的制备操作规范》GB19809的有关规定。 6.1.6在内衬管穿插前,应采用一个与待插管直径相同、材质

相同、长度不小于3m的试穿管段进行试通,并检测试穿管段表

面损伤情况,划痕深度不应大于内衬管壁厚的10%。 6.1.7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应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 后方可使用

2.6漏水严重的原有管道,应对漏水点进行止水或隔水处

3.1内衬管道可通过牵引、顶推或两者结合的方法置人原 管道中。

6.3.2连续管道穿插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牵拉速度不宜大于0.3m/s,在管道弯曲段或变形较 大的管道中施工应减慢速度: 2牵拉过程中牵拉力不应大于内衬管允许拉力的50%; 3牵拉操作应一次完成,不应中途停止; 4内衬管伸出原有管道端口的距离应满足内衬管应力恢复 和热胀冷缩的要求; 5内衬管道宜经过24h的应力恢复后进行后续操作。 6.3.3不连续管道穿插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机械承插式接头连接的短管时,可允许带水作业, 水位宜控制在管道起拱线之下; 2当采用热熔连接的PE管时,连接设备应干燥,且应满 足本规程第6.1.5条的规定; 3当不需开挖工作坑时,短管的长度宜能够进人检查井; 4 当需开挖工作坑时,工作坑应满足本规程第5.4节的 规定; 5 短管进人工作坑或检查井时不应造成损伤。 6.3.4 在内衬管穿插时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应在原有管道端口设置导滑口,防止原有管道端口对内 衬管的损伤; 2应对内衬管的牵拉端或顶推端采取保护措施; 3当连续管道穿插时,地面上管道应置于滚轮架传送,工 作坑中管道外壁底部应铺设防磨垫。 6.3.5内衬管穿插完成后,在修复管道端部处应采用具有弹性 和防水性能的材料对原有管道和内衬管之间的环状间隙进行密封 处理。 6.3.6 当管道环状间隙需注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内衬管不足以承受注浆压力时,注浆前应对内衬管进 行支护或米取其他保护措施; 2当有支管存在时,注浆前应打通内衬管的支管连接并采 取保护措施,注浆时浆液不得进入支管;

1当内衬管不足以承受注浆压力时,注浆前应对内衬 行支护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当有支管存在时,注浆前应打通内衬管的支管连接 取保护措施,注浆时浆液不得进入支管;

3注浆孔或通气孔应设置在两端密封处或支管处,也可在 内衬管上开孔; 4浆液应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固化过程收缩小、放热量低 的特性,固化后应具有一定的强度; 5宜采用分段注浆工艺: 6注浆完成后应密封内衬管上的注浆孔,且应对管道端口 进行处理,使其平整。 6.3.7穿插法施工应对牵引或顶推力大小和速度、内衬管长度 和拉伸率、贯通后静置时间、内衬管与原有管道间隙注浆量等进 行记录和检验。

6.4翻转式原位固化法

6.4.1 软管的树脂浸渍及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脂可采用热固性的聚酯树脂、环氧树脂或乙烯基树脂; 2树脂应能在热水、热蒸汽作用下固化,且初始固化温度 应低于80℃; 3在浸渍软管之前应计算树脂的用量,树脂的各种成分应 进行充分混合,实际用量应比理论用量多5%~15%; 4树脂和添加剂混合后应及时进行浸渍,停留时间不得超 过20min,当不能及时浸渍时,应将树脂冷藏,冷藏温度应低于 15℃,冷藏时间不得超过3h; 5软管应在抽成真空状态下充分浸渍树脂,且不得出现干 斑或气泡; 6浸渍过树脂的软管应储存在不高于20℃的环境中,运输 过程中应记录软管暴露的温度和时间。 6.4.2可采用水压或气压的方法将浸渍树脂的软管翻转置入原 有管道,施工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翻转时,应将软管的外层防渗塑料薄膜向内翻转成内 衬管的内膜,与软管内水或蒸汽相接触; 2翻转压力应控制在使软管充分扩展所需最小压力和软管

所能承受的充许最大内部压力之间,同时应能使软管翻转到管道 的另一端点,相应压力值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3翻转过程中宜用润滑剂减少翻转阻力,润滑剂应为无毒 的油基产品,且不得对软管和相关施工设备等产生影响; 4翻转完成后,浸渍树脂软管伸出原有管道两端的长度宜 大于1m。 6.4.3翻转完成后可采用热水或热蒸汽对软管进行固化,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热水供应装置和蒸汽发生装置应装有温度测量仪,固化 过程中应对温度进行跟踪测量和监控; 2在修复段起点和终点,距离端口大于300mm处,应在 浸渍树脂软管与原有管道之间安装监测管壁温度变化的温度感 应器; 3热水宜从标高较低的端口通入,蒸汽宜从标高较高的端 口通人; 4固化温度应均匀升高,固化所需的温度和时间以及温度 升高速度应根据树脂材料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根据修复管段的材 质、周围土体的热传导性、环境温度、地下水位等情况进行适当 调整; 5固化过程中软管内的水压或气压应能使软管与原有管道 保持紧密接触,并保持该压力值直到固化结束; 6可通过温度感应器监测的树脂放热曲线判定树脂固化的

1应先将内衬管的温度缓慢冷却,热水宜冷却至38℃ 汽宜冷却至45℃;冷却时间应根据树脂材料说明书的规定 2可采用常温水替换软管内的热水或蒸汽进行冷却 过程中内衬管内不得形成真空;

与原有管道之间充填树脂混合物进行密封,且树脂混合物应与软 管浸渍的树脂材料相同

4.6内衬管端头应切割整齐

6.4.7翻转式原位固化法施工应对树脂储存温度、冷藏温度和 时间、树脂用量、软管浸渍停留时间和使用长度、翻转时的压力 和温度、软管的固化温度、时间和压力、内衬管冷却温度、时 间、压力等进行记录和检验

6.5拉入式原位固化法

6.5.1软管浸渍所用树脂应为热固性树脂或光固性树脂,树脂 慢渍应符合本规程第6.4.1条的规定

6.5.1软管浸渍所用树脂应为热固性树脂或光固性树脂,树脂 侵渍应符合本规程第6.4.1条的规定。 5.5.2拉人软管之前应在原有管道内铺设垫膜,垫膜应置于原 有管道底部,并应覆盖大于1/3的管道周长,且应在原有管道两 端进行固定。

有管道底部,并应覆盖大于1/3的管道周长,且应在原有管道两 端进行固定。

6.5.3软管的拉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沿管底的垫膜将浸渍树脂的软管平稳、缓慢地拉人原 有管道,拉人速度不得大于5m/min; 在拉入软管过程中,不得磨损或划伤软管; 3 软管的轴向拉伸率不得大于2%; 4 软管两端应比原有管道长出300mm~600mm; 5 软管拉入原有管道之后,宜对折放置在垫膜上。 6.5.4 软管的扩展应采用压缩空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充气装置宜安装在软管入口端,且应装有控制和显示压 缩空气压力的装置; 2充气前应检查软管各连接处的密封性,软管末未端宜安装 调压阀; 3压缩空气压力应能使软管充分膨胀扩张紧贴原有管道内 壁,压力值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确定。 6 5 5 平用获汽围化时应链合本机积管 6 4 3 各和箔 6 4 4 条

.5.5采用蒸汽固化时应符合本规程第6.4.3条和第6.4.4 约规定。

6.5.6采用紫外光固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5.6米用紧外光固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紫外光固化过程中内衬管内应保持空气压力,使内衬管 与原有管道紧密接触; 2应根据内衬管管径和壁厚控制紫外光灯的前进速度; 3内衬管固化完成后,应缓慢降低管内压力至大气压。 6.5.7固化完成后内衬管端头应按本规程第6.4.5条和第 6.4.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切割处理。 6.5.8拉入式原位固化法施工应对软管拉人长度、扩展压缩空 气压力、软管固化温度、时间和压力、紫外线灯的巡航速度、内 衬管冷却温度、时间、压力等进行记录和检验

6.6.1采用静拉碎(裂)管法进行管道更新施工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根据管道直径及材质选择不同的碎(裂)管设备; 2当碎(裂)管设备包含裂管刀具时,应从原有管道底部 切开,切刀的位置应处于与竖直方向成30°夹角的范围内。

的摩擦力; 3当施工过程中牵拉力陡增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 因后方可继续施工; 4管道拉入后自然恢复时间不应小于4h。 5.6.4在进管工作坑及出管工作坑中应对新管道与土体之间的 环状间隙进行密封,密封长度不应小于200mm。 5.6.5碎(裂)管法施工应对牵拉力、速度、内衬管长度和拉 伸率、贯通后静置时间等进行记录和检验,

下列规定: 1管道折叠变形应采用专用变形机,缩径量应控制在 30%~35%。 2折叠过程中,折叠设备不得对管道产生划痕等破坏,折 叠应沿管道轴线进行,不得出现管道扭曲和偏移现象等; 3管道折叠后,应立即用非金属缠绕带进行捆扎,管道牵 弓引端应连续缠绕,其他位置可间断缠绕; 4折叠管的缠绕和折叠速度应保持同步,宜控制在5m/ min~8m/min。 6.7.2折叠管的拉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不得被坡道、操作坑壁、管道端口划伤; 2应仔细观察管道入口处等弯曲部位折叠管情况,防止管 道发生过度弯曲或起皱: 3管道拉人过程应满足本规程第6.3.2条的规定。 6.7.3工厂预制PE折叠管的复原及冷却过程应符合设计和产 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管道起止端安装温度测量仪监测折叠管外的温度变 化,温度测量仪应安装在内衬管与原有管道之间; 2折叠管中通入蒸汽的温度宜控制在112℃~126℃之间, 然后加压最大至100kPa,当管外周温度达到85℃士5℃后,应增

加蒸汽压力,最大至180kPa; 3维持蒸汽压力时间,直到折叠管完全膨胀复原; 4折叠管复原后,应先将管内温度冷却到38℃以下,然后 再慢慢加压至228kPa,同时用空气或水替换蒸汽继续冷却直到 内衬管降到周围环境温度; 5折叠管冷却后,应至少保留80mm的内衬管伸出原有 管道。 6.7.4现场折叠管的复原过程应符合设计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 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复原时应控制注水速度,折叠管应能完全复原且不得 损坏; 2折叠管恢复原形并达到水压稳定后,应保持压力不少 于24h。

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复原时应控制注水速度,折叠管应能完全复原且不 坏; 2 折叠管恢复原形并达到水压稳定后,应保持压力不 24h

6.7.6折叠内衬法施工应对折叠缠绕和折叠的速度、折叠管复 原温度、压力和时间以及内衬管冷却温度、时间、压力等进行记 录和检验。

6.7.6折叠内衬法施工应对折叠缠绕和折叠的速度、折叠管复

6.8.1 径向均匀缩径内衬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PE管道直径的缩小量不应大于15%; 2 缩径过程中不得对管道造成损伤。 6.8.2 拉拔缩径内衬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PE管道直径的缩小量不应大于15%; 2 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对PE管道进行拉扰 预热。 6.8.3 管道拉入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缩径与拉入应同步进行,且不得中断; 2 拉入速度宜为3m/min~~5m/min,且不得超 3拉入过程中不得对PE管道造成损伤:

4拉人过程还应满足本规程第6.3.2条的相关规定。 6.8.4缩径管拉入完毕后,采用自然恢复时,恢复时间不应少 于24h;采用加热加压方式时,恢复时间不应少于8h。 6.8.5内衬管复原后,应将管道两端切割整齐。 6.8.6缩径内衬法施工应对缩径量、缩径预热温度、管道牵拉 力、牵拉速度、内衬管复原温度、时间、内衬管伸长量变化等进 行记录和检验。

6.9机械制螺旋缠绕法

6.9.1机械制螺旋缠绕法所用缠绕机应能拆分组装

6.9.2固定设备内衬管螺旋缠绕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旋缠绕设备应固定在起始工作坑中,且其轴线应与管 道轴线一致; 2内衬管的缠绕成型及推入过程应同步进行,直到内衬管 到达目标工作坑或检查井; 3内衬管缠绕过程中,应在主锁扣和次锁扣中分别注人密 封剂和胶粘剂,对于需扩张贴合原有管道的工艺应在主锁扣和次 锁扣间放置钢丝; 4内衬管在扩张前应将端口固定; 5扩张工艺的钢丝抽拉和螺旋缠绕操作应交替进行,直至 整个修复段内衬管扩张完毕。 6.9.3移动设备内衬管螺旋缠绕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幅临

TB 10038-2012 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6.9.3移动设备内衬管螺旋缠绕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旋缠绕设备的轴线应与待修复管道轴线对正; 2 可通过调整螺旋缠绕设备获得所需要的内衬管直径: 3 螺旋缠绕设备的缠绕与行走应同步进行; 4内衬管缠绕过程中,应在主锁扣和次锁扣中分别注入密 封剂和胶粘剂。 锁 达拉

且密封材料应与内衬管道相兼容

6.9.6螺旋内衬管道贴合原有管道的环状空隙宜进行

衬管不贴合原有管道的环状间隙应进行注浆处理SN/T 3070-2011 蔬菜类种子溴甲烷熏蒸处理技术标准,注浆工艺 合本规程第6.3.6条的规定

封剂和次锁口胶粘剂注人量、内衬管与原有管道间隙注浆量等进 行记录和检验。

6.10.1当管片进入检查并及原有管道时不得对管片造成损伤。 6.10.2管片拼装宜采用人工方法。 6.10.3当管片之间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连接时,应在连接部位 注入与管片材料相匹配的密封胶或胶粘剂。 6.10.4内衬管两端与原有管道间的环状空隙应进行密封处理 密封材料应与片状型材兼容。 6.10.5管片拼装完后应对内衬管与原有管道间的环状空隙进行 注浆,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注浆材料性能宜满足表6.10.5的规定,且应具有抗离 析、微膨胀、抗开裂等性能; 2注浆工艺应符合本规程第 6. 3.6 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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