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254-2011《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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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254-2011《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pdf

毛竹的生产年龄按年计算,以竹表皮颜色进行鉴别。一年生 呈嫩青色,二年生呈老青色,三、四年生呈深绿色,五、六年生 呈黄色或赤黄色,七年或七年以上生呈橘黄色。

2.1.22 有效直径 effective diamete

JJF 1300-2011 摆锤式冲击试验机型式评价大纲2.1.22 有效直径 effective diamete

竹杆的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

采用毛竹的竹黄部分劈割而成的绑扎材料

采用毛竹的竹黄部分劈割而成的绑扎材料

2.1.24塑料篓plastic strin

thin bamboo strip

由纤维材料制成带状,在竹脚手架中用以代替竹麓的一种:

2. 1. 25 节点node

脚手架杆件的交汇点。

立杆、纵向水平杆和横

2. 1. 27 吊索

用钢丝绳或合成纤维等为原料做成的用于加固架体的绳

2. 1.28 缆绳cablc

采用钢索或合成纤维等材料制作的具有抗拉、抗冲击、 、柔韧轻软等性能的多股绳索。

fg——地基承载力设计值; fa——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0.1在竹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前,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对竹脚 手架进行设计,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 列内容: 1工程概况、设计依据、搭设条件、搭设方案设计。 2脚手架搭设的施工图,且应包括以下各类图纸: 1)架体的平面、立面、部面图; 2)连墙件的布置图; 3)转角、门洞口的构造; 4)斜道布置及构造图; 5)主要节点构造图。 3 基础做法及要求。 架体搭设和拆除的程序和方法。 季节性施工措施。 6 质量保证措施。 7 架体搭设、使用、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8 应急预案。 3.0.2 严禁搭设单排竹脚手架。双排竹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得 超过24m,满堂架搭设高度不得超过15m。 B.0.3竹脚手架使用地区1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大于0.50kN/m² 的,应对竹脚手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3.0.4竹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应符合表

表3.0.4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

3.0.5在两纵向立杆间的同一跨度内,用于结构施工

3.0.5在两纵向立杆间的同一跨度内,用于结构施工的竹脚手 架沿竖直方向同时作业不得超过1层;用于装饰施工的竹脚手架 沿竖直方向同时作业不得超过2层。

3.0.6竹脚手架构件的挠度控制值应符合表3.0.6的

表3.0.6构件挠度控制值

3.0.7竹脚手架的地基处理应按本规范第5.1.4条执行。 3.0.8竹脚手架的基础、整体构造和连墙件,应进行必要的设 计和验算。 3.0.9连墙件应结合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结构确定其使用材料, 连接方法和设置位置。 3.0.10竹脚手架的门洞口、通道应采取必要的加强措施和安全 防护措施。

3.0.11竹脚手架应绑扎牢固,节点应可靠连接。

3.0.12竹脚手架的使用期限不宜超过1年,否则应对杆件及节

3.0.12竹脚手架的使用期限不宜超过1年,否则应对杆件及节

点进行检香,并应按本规范第5.1.9条的绑扎要求进行加固

4.1.1竹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应选用生长期3年~4

4.1.2各类杆件使用的竹杆直径不应小于有效直径。竹杆有效 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及横向水平杆不宜小于90mm;对直径为60mm~ 90mm的竹杆,应双杆合并使用; 2立杆、顶撑、斜撑、抛撑、剪刀撑和扫地杆不得小 于75mm; 3搁栅、栏杆不得小于60mm。 4. 1. 3 主要受力杆件的使用期限不宜超过1年。

4.1.2各类杆件使用的竹杆直径不应小于有效直径。竹杆有效

4.2.1竹杆的绑扎材料应采用合格的竹、塑料或

1竹杆的绑扎材料应采用合格的竹、塑料或镀锌钢丝

不得使用尼龙绳或塑料绳。竹、塑料簸的规格应符合表4.2.1 的规定。

表4.2.1竹、塑料篇的规格

4.2.2竹应由生长期3年以上的毛竹竹黄部分劈而成。竹

2竹应由生长期3年以上的毛竹竹黄部分劈部而成。个 用前应置于清水中浸泡不少于12h,竹应新鲜、韧性强 使用发霉、虫蛀、断腰、大节疤等竹。

4.2.3单根塑料的抗拉能力不得低于250N。

单根塑料的抗拉能力不得低于250N。 钢丝应采用8号或10号镀锌钢丝,不得有锈蚀或机械损 号钢丝的抗拉强度不得低于400N/mm²,10号钢丝的抗拉 得低于450N/mm。

4.2.4钢丝应采用8号或10号镀锌钢丝,不得有锈蚀或机械损

。8号钢丝的抗拉强度不得低于400N/mm²,10号钢丝的 度不得低于450N/mm

4.2.5竹杆的绑扎材料严禁重复

2.6竹杆的绑扎材料不得接

4.3.1脚手板应具有满足使用要求的平整度和整体性,并应符 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4.3.2脚手板宜采用竹爸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和整竹拼制脑 手板,不得采用钢脚手板。单块竹爸脚手板和竹串片脚手板重量 不得超过250N。常用的竹脚手板构造形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抓宝

3.1脚手板应具有满足使用要求的平整度和整体性,并 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4.3.2脚手板宜采用竹爸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和整不

手板,不得采用钢脚手板。单块竹脚手板和竹串片脚手板重量 不得超过250N。常用的竹脚手板构造形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

4.4.1外墙脚手架的安全网宜采用阻燃型安全网,其

墙脚手架的安全网宜采用阻燃型安全网,其材料性能 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的要求

200mm,应在其上绑扎纵向扫地杆。地基土平整度不满足要求 时,应在立杆底部设置木垫板,垫板不得小于200mm×200mm X50mm

立杆位置线,垫板安放位置应准确,并应做好排水措施。 5.1.8底层顶撑底端的地面应夯实并设置垫板,垫板不宜小于 200mm×200mm×50mm。垫板不得叠放。其他各层顶撑不得设 置垫块。

200mm×200mm×50mm。垫板不得叠放。其他各层顶撑不得设 置垫块,

1主节点及剪刀撑、斜杆与其他杆件相交的节点应采用对 角双斜扣绑扎,其余节点可采用单斜扣绑扎。双斜扣绑扎应符合 表 5. 1. 9 的规定;

表5.1.9双斜扣绑扎法

续表5.1.9步骤文字描述图示第三步竹两头再沿第一步的另一侧相对绕行第四步竹相对绕行2~3圈将竹两头相交缠绕后,从两竹杆空隙的第五步一端穿人从另一端穿出,并用力拉紧,将竹头夹在竹与竹杆之中注:1一竹杆;2一绑扎材料。2杆件接长处可采用平扣绑扎法;竹绑扎时,每道绑扣应采用双竹缠绕4圈~6圈,每缠绕2圈应收紧一次,两端头应拧成辫结构掖在杆件相交处的缝隙内,并应拉紧,拉结时应避开节(图5.1.9);3三根杆件相交的主节点处,相互接触的两杆件应分别图5.1.9平扣绑扎法绑扎,不得三根杆件共同绑扎1一竹杆;2一绑扎材料一道绑扣;12

1竹脚手架的搭设应与施工进度同步,一次搭设高度不应 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m; 2应自下而上按步架设,每搭设完两步架后,应校验立杆 的垂直度和水平杆的水平度; 3剪刀撑、斜撑、顶撑等加固杆件应随架体同步搭设; 4斜道应随架体同步搭设,并应与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 连接牢固。 5.1.12竹脚手架沿建筑物、构筑物四周宜形成自封闭结构或与 建筑物、构筑物共同形成封团结构,搭设时应同步升高。 5.1.13连墙件宜采用二步二跨(竖向间距不大于2步,横向间 距不天于2跨)或二步三跨(竖向间距不大于2步,横向间距不 天于3跨)或三步二跨(竖向间距不大于3步,横向间距不大于

1应靠近主节点设置连墙件,当距离主节点大于300mm 时应设置水平杆或斜杆对架体局部加强; 2应从第二步架开始设置连墙件: 3连墙件应采用菱形、方形或矩形布置: 4字形和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应设置连墙件,并应沿竖 句每步设置一个; 5转角两侧立杆和顶层的操作层处应设置连墙件,

5.1.15连墙件的材料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应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且应同时与! 干件连接; 2连墙件应由拉件和顶件组成,并应配合使用;

3拉件可采用8号镀锌钢丝或6钢筋,顶件可采用毛竹(图5.1.15);拉件宜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低于与建筑物、构筑物结构连接的一端。顶件应与结构牢固连接:4连墙件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连接应牢固,连墙件不得设置在填充墙等部位,5.1.16竹脚手架作业层外侧周边应设置两道防护栏杆,上道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下道栏杆应居中设置,挡脚板高度图5.1.15连墙件不应小于0.18m。栏杆和挡脚板应设在立的构造杆内侧;脚手架外立杆内侧应采用密目式1—连墙件;2—8号镀安全立网封闭。锌钢丝或钢筋5.2双排脚手架5.2.1双排脚手架应由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连墙件、剪刀撑、斜撑、抛撑、顶撑、扫地杆等杆件组成。架体构造参数应符合表5.2.1的规定。表 5.2.1双排脚手架的构造参数内立杆至墙立杆间距(m)步距搁栅间距(m)用途面距离(m)横距纵距(m)横向水平杆在下」纵向水平杆在下结构1. 5~1.5~不大于立杆≤0.5≤1.2≤0.401.81.8纵距的1/2装饰≤1.01. 5~1.5~0.5≤0.40不大于立杆纵距的1.81.81/25. 2. 2立杆的构造与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立杆应小头朝上,上下垂直,搭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顶端时,内立杆应低于女儿墙上皮或檐口0.4m~0.5m;外立杆应高出女儿墙上皮1m、檐口1.0~1.2m(平屋顶)或1.5m(坡屋顶),最上一根立杆应小头朝下,并应将多余部分往下错动,使立杆顶平齐;14

5.2.6连墙件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1.13~5.1.15条的要求。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在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应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5.2.7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架长30m以内的脚手架应采用连续式剪刀撑,超过30m的应采用间隔式剪刀撑:2剪刀撑应在脚手架外侧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与地面倾角应为45~60°(图5.2.7);3间隔式剪刀撑除应在脚手架外侧立面的两端设置外,架体的转角处或开口处也应加设一道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L:每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0m:4剪刀撑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并宜通过主节点;剪刀撑应紧靠脚手架外侧立杆,和与之相交的立杆、横向水平杆等应全部两两绑扎:5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从有效直径起算不得小于1.5m,绑扎不得少于3道,两端绑扎点与杆件端部不应小于100mm,中间绑扎点应均匀设置。剪刀撑应大头朝下、小头朝上。≤10000(a)间隔式剪刀撑(b)连续式剪刀撑图5.2.7剪刀撑布置形式5.2.8斜撑、抛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斜撑应设置在脚手架有连墙件的步架平面内,水平斜撑的两端与立杆应绑扎呈“之”字形,并应将其中与连墙件连的立杆作为绑扎点(图5.2.8);17

图5.2.8水平斜撑布置1一连墙件;2一水平斜撑2一字形、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应设置横向斜撑:3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呈“之”字形连续设置,杆件两端应固定在与之相交的立杆上;4当竹脚手架搭设高度低于三步时,应设置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夹角应为45°~60°角,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拆除应在连墙件搭设后进行。5.2.9当作业层铺设竹芭脚手板时,应在内外侧纵向水平杆之间设置搁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搁栅应设置在横向水平杆上面,并应与横向水平杆绑扎牢固;2搁栅应在纵向水平杆之间等距离布置,且间距不得大于400mm;3搁栅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搭接处应头搭头,梢搭梢;搭接长度从有效直径起算,不得小于1.2m;搭接端应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伸出200mm~~300mm;4竹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采用14号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18

5.2.10竹串片脚手板应设置在两根以上横向水平杆上。接头可采用对接或搭接铺设(图5.2.10)。当采用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不应大于150mm,两块脚手板的外伸长度之和不应大于300mm;当采用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承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150100≤300200(a)脚手板对接(b)脚手板搭接图5.2.10脚手板对接、搭接的构造5.2.1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距离不应大于150mm。5.2.12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不应超过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5.2.13脚手架内侧横向水平杆的悬臂端应铺设竹串片脚手板,脚手板距墙面不应大于150mm5.2.14防护栏杆和安全立网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1.16条的要求。5.2.15门洞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门洞口应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形式(图5.2.15),斜杆与地面倾角应为45°~60°;2门洞处的空间架除下弦平面处,应在其余5个平面内的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上端应向上连接交搭(2~3)步纵向水平杆,并应绑扎牵固:3门洞架下的两侧立杆、顶撑应为双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步~2步:4斜撑、立杆加固杆件应随架体同步搭设,不得滞后搭设。19

(a)俯视图t1212(b)左侧面图(c)立面图(d)右侧面图图5.2.15门洞和通道脚手架构造(适用于两跨宽的门洞)1斜腹杆;2主立杆;3副立杆;4一斜杆;5一扫地杆5.3 斜 道5.3.1斜道可由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顶撑、斜杆、剪刀撑、连墙件等组成。斜道应紧靠脚手架外侧设置,并应与脚手架同步搭设(图5.3.1)5.3.2当脚手架高度在4步以下时,可搭设“一”字形斜道或中间设休息平台的上折形斜道;当脚手架高度在4步以上时,应搭设“之”字形斜道,转弯处应设置休息平台。5.3.3人行斜道坡度宜为1:3,宽度不应小于1m,平台面积不应小于2m²,斜道立杆和水平杆的间距应与脚手架相同;运料斜道坡度宜为1:6,宽度不应小于1.5m,平台面积不应小于4.5m²,运料斜道及其对应的脚手架立杆应采用双立杆。5.3.4斜道外侧及休息平台两侧应设剪刀撑。休息平台应设连墙件与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连接。连墙件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20

5.4.1满堂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得超过15m。架体高宽比不得小 于2;当设置连墙件时,可不受限制。 5.4.2满堂脚手架可由立杆、水平杆、斜杆、剪刀撑、连墙件 扫地杆等组成。满堂脚手架的构造参数应符合表5.4.2的规定 其地基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5.1.4条的规定,

于2;当设置连墙件时,可不受限制。

表5.4.2满堂脚手架的构造参数

5.4.3满堂脚手架搭设应先立四角立杆,再立四周立杆,最后 立中间立杆,应保证纵向和横向立杆距离相等。当立杆无法埋地 时,搭设前,立杆底部的地基土应夯实,在立杆底应加设垫板 立杆根部应设置扫地杆。当架高5m及以下时,垫板的尺寸不得 小于200mm×200mm×50mm(长×宽×厚);当架高大于5m 时,应垫通长垫板,其尺寸不得小于200mm×50mm(宽×厚) 顶层纵(横)向水平杆应置于立杆顶端;立杆顶端应设帮条固定 纵(横)向水平杆

5.4.4满堂脚手架四周及中间每隔四排立杆应设置纵

5.4.5满堂脚手架在架体的底部、顶部及中间应每3 道水平剪刀撑

4.6横向水平杆应绑扎在立杆上,纵向水平杆可每隔一 立杆绑扎一道,

5.4.7满堂脚手架应在架体四周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物或构筑 物可靠连接。连墙件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1.13~5.1.15条 的要求。

5.4.8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并应与支承的水平杆绑

应加设一组。缆风绳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1mm钢丝绳,不得用 钢筋代替,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下端应单独固定在地锚 上,不得固定在树木或电杆上。

5.5.7脚手架应每二步三跨设置一道连墙件,转角处必须设置

5.5.8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并应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

5.5.9爬梯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4.9条的规定。

6.0.1竹脚手架拆除应按拆除方案组织施工,拆除前应 人员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6.0.1竹脚手架拆除应按拆除方案组织施工,拆除前应对作业

人员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6.0.2拆除竹脚手架前,应作好下列准备工作: 1应对即将拆除的竹脚手架全面检查; 2应根据检香结果补充完善竹脚手架拆除方案,并应经方 案原审批人批准后实施: 3应清除竹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6.0.3拆除竹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严禁斩断或剪断整层绑扎材料后整层滑塌、整层推倒或拉倒; 2连墙件必须随竹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整层或数层 连墙件拆除后再拆除架体;分段拆除时高差不应大于2步。 6.0.4拆除竹脚手架的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的 邦打点,后拆两头的绑扎点,并应由中间的拆除人员往下传递 杆件。 6.0.5当竹脚手架拆至下部三步架高时,应先在适当位置设置 临时抛撑对架体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6.0.6当竹脚手架需分段拆除时,架体不拆除部分的两端应按 本规范第5.1.13~5.1.15条的规定采取加固措施。 6.0.7拆下的竹脚手架各种杆件、脚手板等材料,应向下传递 或用索具吊运至地面,严禁抛至地面。 6.0.8运至地面的竹脚手架各种杆件,应及时清理,并应分品 种、规格运至指定地点码放

7.1.1竹脚手架的各种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检查 与验收,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 7.1.2塑料应具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当无检验报告时,应 每个批次抽取一组试件(3件)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本规范第 4.2.3条的规定。 7.1.3经检查和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清除出场

7.2竹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7.2.1搭设前,应对竹脚手架的地基进行检查,并应经验收 合格。

7.2.2竹脚手架搭设完毕或每搭设2个楼层高度,

搭设完毕或每搭设4步高度,应对搭设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并应 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或继续搭设。

7.2.3竹脚手架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人 检查验收,

7.2.4竹脚手架搭设质量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1 按本规范第3.0.1条要求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27 材料质量检验记录; 3 安全技术交底及搭设质量检验记录: 4 竹脚手架工程施工验收报告。

7.2.5竹脚手架工程验收,应对搭设质量进行全数

检验项自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应将检验结果记人施工验收 1主要受力杆件的规格、杆件设置应符合专项施工 要求;

2地基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应平整坚实,垫板应 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立杆间距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立杆垂直度应符 合本规范的规定; 4连墙件应设置牢固,连墙件间距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 要求; 5剪刀撑、斜撑等加固杆件应设置齐全、绑扎可靠; 6竹脚手架门洞、转角等部位的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 5.2.15条的规定; 7安全网的张挂及防护栏杆设置应齐全、牢固。 7.2.6 竹脚手架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基不得积水,垫板不得松动,立杆不得悬空; 架体不得出现倾斜、变形: 3 加固杆件、莲墙件应牢固; 绑扎材料应无松脱、断裂;绑扎钢丝应无锈蚀现象; 5 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5.1.16条的要求: 不得超载使用。 7.2.7竹脚手架在使用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 应在确认安全后使用: 1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大雪或冰雪解冻后; 2 冻结的地基土解冻后: 由结构脚手架转为装饰脚手架用前: 4 停止使用超过1个月后再次使用之前; 5 架体遭受外力撞击后; 6 在大规模加建或改建竹脚手架后; 7 架体部分拆除; 8其他特殊情况。 7.2.8 竹脚手架在拆除前,应对架体进行检查,当发现有连墙 件、剪刀撑等加固杆件缺少,架体倾斜失稳或立杆悬空等情况 时一应对加体加周后再拆除

件、剪刀撑等加固杆件缺少,架体倾斜失稳或立杆悬室 时,应对架体加固后再拆除。

7.2.9竹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 表 7. 2. 9 的规定。

竹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值

续表7.2.9允许偏差检查方法项次项目技术要求示意图A(mn)与工具步距±206间距纵距±50钢尺横距±20一根杆的±20两端同跨内两纵向根纵向±10水平仪或水平杆水平杆水平尺高差不大于架同一排纵体纵向长向水平杆度的1/300或200mm横向水平出外侧立杆≥200mm08杆外伸长钢尺度偏差伸向墙面《450mm0杆件搭纵向水平杆≥1.5m09钢尺接长度其他杆件≥1. 2m0斜道外观不松动观察10防滑条间距300mm±30钢尺二步三设置间距跨或三步观察11连墙件二跨离主节点≤300mm0钢尺距离注:1立杆;2—纵向水平杆。30

8.0.11临街搭设、拆除竹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 安全防护措施。 8.0.12 在竹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顶撑; 3 剪刀撑; 连墙件。 8.0.13 在竹脚手架使用期间,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 行控掘作业。

8.0.14竹脚手架作业层上严禁超载。

24卤灯灯管距离脚手架杆件不应小于0.5m,且应防

24卤钨灯灯管距离脚手架杆件不应小于0.5m,且应防范 照明引起杆件过热燃烧。通过架体的导线应设置用耐热绝缘 制成的护套,不得使用具有延燃性的绝缘导线

附录A脚手板A.0.1竹脚手板应采用平放的竹片纵横编织而成。纵片不得少于5道且第一道用双片,横片应一反一正,四边端纵横片交点应用钢丝穿过钻孔每道扎牢。竹片厚度不得小于10mm,宽度应为30mm。每块竹笃脚手板应沿纵向用钢丝扎两道宽40mm双面夹筋,夹筋不得用圆钉固定。竹芭脚手板长应为1.5m~2.5m,宽应为0.8m~1.2m(图A.0.1)。1500~2500图A.0.1竹笛脚手板A.0.2竹串片脚手板应采用螺栓穿过并列的竹片拧紧而成,螺栓直径应为8mm~10mm,间距应为500mm~600mm,螺栓孔直径不得大于10mm。板的厚度不得小于50mm,宽度应为250mm~~300mm,长度应为2m~3.5m(图A.0.2)。A.0.3整竹拼制脚手板应采用大头直径为30mm,小头直径为20mm~25mm的整竹大小头一顺一倒相互排列而成。板长应为34

000002505005005005005002502000~3000图A.0.2竹串片脚手板0.8m~~1.2m,宽应为1.0m。整竹之间应用14号镀锌钢丝编扎,应150mm一道。脚手板两端及中间应对称设四道双面木板条,并应采用镀锌钢丝绑牢(图A.0.3)。>>)1》))图A.0.3整竹拼制脚手板35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2 《安全网》GB5725

《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经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12月6日以第119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 我国竹脚手架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 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HS/T 51-2016 硅铁中铝、硅、钙、铬、锰、铁、铜含量的测定,通过竹脚手架整架试验和节点试验取得 了构造参数。 为便于户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 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 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 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 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目次总则422术语和符号…432.1术语433基本规定444材料454. 1竹杆454.2绑扎材料4.3脚手板464. 4安全网465构造与搭设·475.1一般规定475.2双排脚手架·495.3斜道505. 4满堂脚手架·515.5烟、水塔脚手架516拆除527检查与验收537.1材料检查与验收537.2竹脚手架检查与验收..538安全管理·5541

1.0.1建筑施工竹脚手架是建筑工程施工中工人进行施工操作 和运送材料的临时性设施。我国的竹材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 80%左右,生长在长江和珠江流域地区。竹材生长快,分布地区 较广,资源丰富,建筑上大量采用竹材,作为传统形式的竹脚手 架,我国南方各省广泛采用,最高的搭设高度达60m。但我国目 前尚无科学的完整的竹脚手架规范。为了获得更好的综合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使施工现场安全得到进一步完善,特制定本 规范。 1.0.2规定了对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中竹脚手架的设计、施 工与使用,均应遵守本规范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本规范中竹脚 手架的设计是指竹脚手架搭设施工设计。 1.0.3外墙使用易燃保温隔热材料,施工作业过程中易因保温 隔热材料燃烧而弓燃竹脚手架:造成火灾事。 1.0.4在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其他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规定,

1.0.3外墙使用易燃保温隔热材料,施工作业过程中易因保温

2.1.20产于四川、湖北、湖南等地的毛竹也称为

GB/T 4325.13-2013 钼化学分析方法 第13部分:钙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1.20产于四川、湖北、湖南等地的毛竹也称为楠竹。

3.0.9根据使用地区的基本风压和建筑结构,确定连墙件的材

4.1.1竹材的生长期以3年~4年为最佳,质地较好,不易被 虫蛀。竹材的承载能力受其材质影响很大,且又是不能补救的, 因此对竹杆的选材非常重要。竹龄可按表1根据各种外观特点进 行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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