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744-2020-T 超高层建筑施工装备集成平台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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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744-2020-T 超高层建筑施工装备集成平台技术规程.pdf

利用约束混凝土微凸进行承载的支点,包括承力件、固定件、 对拉杆及混凝土微凸。

将集成平台荷载传递给混凝土微凸及对拉杆的传力部件,包 括爪靴、面板和纵横肋板。

2. 1. 9 固定件

fixed member

固定承力件的部件,固定件与承力件分别布置在主体结租 两侧QB/T 2171-2014 金属拉链,通过对拉杆进行连接

2. 1. 10 爪靴

claw shoring

承力件上的传力部件,通过与支承架上的挂爪相互咬合送 。

将集成平台荷载传递至微占支点的传力支架,包括川 承框架。

固定挂爪的箱体结构,挂爪通过销轴与爪箱连接,可自动翟 周平。

设置在支承立柱下方,将集成平台荷载传递至支承架的传力 框架,包括转接立柱、分担梁、顶升油缸上托盘、抗侧装置和碟簧 箱。

2. 1. 14 碟簧箱

2. 1. 16 传动与控制组件

将液压泵站的动力传递至顶升油缸,控制动力系统运 测运行状态的组合部件。

integratedequipment

integratedequipment

装配于集成平台上的施工设备,主要包括塔机、布料机与施工 升降机。

2.1.18塔机自立式集成

of tower crane

将塔机直接安装在钢平台顶部,塔机所有荷载均传递 台上。

2.1.19塔机附着式集成

塔机与集成平台共用支承系统,通过三道附着将塔机的竖向 力和水平力分别传递给支承系统和主体结构

upper attachment

位于钢平台顶部,顶升过程中限制塔机水平摆动的支撑结构, 包括抗水平力装置、固定件和旋转销轴

2. 1.21 中部附着

middleattachment

位于转接框架侧边或顶部,承载塔机竖向力及水平力的支撑 结构,包括支承框架和抗水平力装置。

2. 1.22 底部附着

lower attachment

位于塔身底部,抵抗水平力,限制塔机水平摆动的支 包括附着框架和抗水平力装置。

2. 1.23 抗水平力装置

在塔机施工和集成平台顶升时抵抗塔机水平力的装置,包括 自锁液压油缸和带滑轮液压油缸,

slid attachment

为施工升降机导轨架提供水平支撑的装置,集成平台顶升 施工升降机导轨架同步爬升。

2. 1. 25 运行与维护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用集成平台进行主体结构施工,并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

Ck—一平台上施工荷载标准值; Ek一一地震荷载标准值; Fk一挂架上施工荷载标准值; Gk一一支承系统、框架系统、挂架系统自重标准值; 支承立柱形心间的距离; 12 一支承立柱形心至钢平台边缘的水平距离; 13 施工阶段为支承立柱高度;顶升阶段为下支承架顶 至钢平台底面高度; 14 顶升油缸高度; Lk 平台上材料堆载标准值; Sck 永久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SQk 可变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Uk 不同步项顶升产生的附加荷载; k 风荷载标准值; Wo 基本风压; Vo 风速; βgz 高度之处的阵风系数; Asl 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 容许变形或位移

3.0.1集成平台应包括支承系统、框架系统、动力系统、挂 和监测系统

3.0.2集成平台的支承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能够承受正常运行与维护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2材料的劣化不致影响结构体系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支承架的形状、尺寸应满足支承立柱和项升油缸的连接及 传力要求。

3.0.3集成平台的框架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当单个或部分构件被移除或损坏时,框架系统的其他部分 应仍能保持原有的形状和承载力; 2当单个支点发生液压油缸损坏、液压油泄露等液压油缸失 效、无法承载的情况时,框架系统不应有过大的变形、不可修复的 损坏或发生倾覆; 3杆件布置位置应能满足挂架、模板的悬挂需求和集成设备 设施的安置需求。

3.0.4集成平台的动力系统发生失效或故障时,不应对施工人员

1在设计、安装、运行、拆除时均应考虑正、负风压对挂架的 作用; 2 在正常使用时,不应产生影响施工人员操作或产生变形 晃动; 3挂架和已施工的水平结构之间应具有应急逃生通道。 3.0.6集成平台的监测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具备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展示和超限预警等功 能; 2宜具备对动力系统运行数据的采集、展示等功能, 3.0.7 集成平台运行应包括作业、顶升、提升和停工四个阶段。

1应具备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展示和超限预警等场

1 能; 2宜具备对动力系统运行数据的采集、展示等功能, 3.0.7 集成平台运行应包括作业、顶升、提升和停工四个阶段。 3.0.8 集成平台运行的风速允许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作业阶段的风速充许值不应大于20m/s; 顶升阶段和提升阶段的风速充许值不应大于12m/s; 31 停工阶段的风速充许值不应大于42m/s;当停工阶段的风 速超过充许值时,应对集成平台采取稳固性措施。 3.0.9集成平台使用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3.0.10集成平台应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未经技术鉴定或 设计许可,不得将集成平台周转使用或改变集成平台的结构、用途 及伟田环境

1作业阶段的风速充许值不应大于20m/s; 2 顶升阶段和提升阶段的风速充许值不应大于12m 3停工阶段的风速允许值不应大于42m/s;当停工队 速超过允许值时,应对集成平台采取稳固性措施

3.0.9集成平台使用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

3.0.10集成平台应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未经技术

4.0.1支承系统、框架系统和挂架系统等所用钢材宜采用Q235、 Q355、Q390和Q420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 构钢》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建筑结构 用钢板》GB/T19879的有关规定。 4.0.2铝合金宜采用6061系列的铝材,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GB/T3880的有关规定。 4.0.3焊接承重结构采用Z向钢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的有关规定。 4.0.4支承系统中的挂爪、爪靴、挂爪销轴宜采用42CrMo钢,其 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 有关规定。 4.0.5钢材焊接 和性能应与母材的力学性

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的有关规定。 4.0.4支承系统中的挂爪、爪靴、挂爪销轴宜采用42CrMo钢,其 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 有关规定。

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 有关规定。

4.0.5钢材焊接用焊条或焊丝的型号和性能应与母材的

4.0.5钢材焊接用焊茶或焊丝的型号和性能应与母材的力学性 能相适应,其熔覆金属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且不应低于相 应母材标准的下限值。

通用技术条件》GB28699和《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 分涂装》JB/T 5000.12的有关规定。

5.1.1集成平台设计应包括整体设计和部件设计,并应包括下列 内容: 1 平面布置和立面布置; 2 结构方案设计,包括结构选型、构件布置; 3 材料选用及截面选择; 作用及作用效应分析; 5 结构的极限状态验算; 6支承系统设计、框架系统设计、动力系统设计、挂架系统设 计、监测系统设计和集成装备设计: 构件连接构造设计; 8 制作、运输、安装、防腐、防火和防雷等要求。 5.1.2集成平台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 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 5.1.3集成平台结构和承载集成平台的主体结构应按作业、顶 升、提升、停工四种工况分别进行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计算。

续表 5. 1. +

表5.1.5各工况设计风速取值

5.1.6风荷载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风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Wk=βgzμs1a v? wo=1600

式中:Wk 风荷载标准值(kN/m²); βgz 高度之处的阵风系数: As! 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 Wo 基本风压(kN/m²); Vo 集成平台所处位置的风速,应按本规程第5.1.5条 规定取值。

5.1.7 集成平台整体结构计算的作用组合应符合表5。1.7的规 定:

表5.1.7集成平台整体结构计算的作用组合

注:1SGk=Gki十Gk2十Gk3,SGk为永久荷载标准值,包括支承系统、框架系统自 重标准值Gkl、模板自重标准值Gk2、挂架系统自重标准值Gk3 2 SQk=Lk十Ck十Fk十Wk,SQk为可变荷载标准值,包括材料堆积荷载标准 值Lk、平台施工荷载标准值Ck、挂架施工荷载标准值Fk、风荷载标准值 Wk

注:1SGk=Gk1十Gk2十Gk3,SGk为永久荷载标准值,包括支承系统、框架系统自 重标准值Gkl、模板自重标准值Gk2、挂架系统自重标准值Gk3 2 SQk=Lk十Ck十Fk十Wk,SQk为可变荷载标准值,包括材料堆积荷载标准 值Lk、平台施工荷载标准值Ck、挂架施工荷载标准值Fk、风荷载标准值 Wk

5.2.1集成平台整体设计应包括支承点位置设计、平面布置、立 面布置、结构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设计。 5.2.2集成平台支承点位置设计应根据所有楼层结构平面布置 图综合确定。

图综合确定。 5.2.3集成平台平面布置应预留施工升降机与起重机械的运行、 材料的吊装、混凝土浇筑的位置及施工作业人员通道位置,并应进 行平面功能分区设计。

材料的吊装、混凝土浇筑的位置及施工作业人员通道位置,并应进 行平面功能分区设计。

5.2.5集成平台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设计宜考虑地震作用,地震作用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2结构构件变形容许值,应按表 5.2. 5 采用

表 5.2. 5 构件变形容许值

5.2.6集成平台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

术标准》GB5034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

5.2.7集成平台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5.3.1集成平台部件设计应包括支承系统设计、框架系纟 动力系统设计、挂架系统设计、监测系统设计和集成装备设

1支承点宜布置在非连梁区域、无劲性结构、竖向连续的墙 体上; 2 支承点的位置应满足塔机支撑梁布置的需求; 3 承力件、固定件的高度宜与竖向施工段的高度相同;

4承力件表面宜沿横向设置与承力件等宽度的凹槽,凹槽的 深×高宜为(20mm~30mm)×(200mm~300mm); 5支承架宜设计为框架结构: 6承力件与支承架之间的传力机构宜为能够自动翻转、咬合 传力的机构; 7支承架挂爪和承力件爪靴宜采用等间距设计; 支承架和承力件之间应设置防坠安全装置。 5.3.3 框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平台宜采用空间桁架结构: 支承立柱宜采用格构柱; 3 钢平台临边应设置封闭式防护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2000mm; 4钢平台洞口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栏杆高度不应 低于1200mm,踢脚板高度不应低于300mm。

5.3.4动力系统设计应符合

2)同步伸缩模式下,顶升油缸伸出速度不宜大于0.001m/s, 缩回速度不宜大于0.002m/s,任意两个顶升油缸活塞杆 的监测位移差值宜小于3mm,超过8mm时顶升油缸应 自动停止; 3)单支伸缩模式下,顶升油缸伸出速度不宜大于0.002m/s, 缩回速度不宜大于0.004m/s,且任意两个顶升油缸的活 塞杆位移差值应小于15mm,超过时应自动停止。 顶升油缸底部油管出口处应设置独立的机械球阀。

1挂架应能沿垂直于主体结构墙体的方向运动,在墙体内 收、外扩或倾斜时,挂架与墙体的间距应满足施工要求; 2挂架竖向总高度不宜小于承力件高度的3倍; 3挂架应含有多个操作层,单层高度宜为2.0m~2.2m,通 道宽度宜为0.8m~1.0m; 4挂架与主体结构墙体之间宜设置翻板,翻板宽度宜为 0.5m~0.6m,挂架底部应采取与主体结构墙体之间形成封闭防 护的措施; 5立面防护网的孔隙率不应小于50%; 6滑梁端部应具有防止挂架滑脱的限位装置。

6梁端部应具有防止挂架滑脱的限位装置。 5.3.6监测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 结构分析与监测技术规范》JGJ/T302及现行协会标准《结构健康 监测系统设计标准》CECS333的有关规定:; 2集成平台监测内容应包括部件应力监测、集成平台变形监 测、视频蓝控、风速风向和温度监测; 3部件应力监测的内容应包括支承架、支承立柱、钢平台主 衍架、塔机附着、计算分析受力较大的构件等; 4集成平台变形监测内容应包括支承架垂直度、支承立柱垂 直度、塔机垂直度、钢平台水平度;钢平台水平度监测点宜布置在

支承立柱顶部、钢平台中部和悬挑端: 5视频监控内容应包括顶升油缸运行状态、支承架挂爪使用 状态、挂架与墙体的间距、模板与墙体的间距、钢平台顶部堆载状 况等; 6风速风向和温度监测传感器应布置在钢平台顶部空旷无 遮挡位置; 7水平度传感器应布置在钢平台的中部和悬挑端; 8垂直度传感器宜布置在支承立柱上端; 9监测系统应具有预警功能,当监测值超过设计值时,监测 系统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 10 应对塔机中部、底部附着的抗水平力装置的水平力进行 监测。 5.3.7集成装备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集成塔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进行验算; 2采用自立式集成方式的塔机的塔身高度宜为8m~12m 倾覆力矩不宜大于500t·m; 3采用附着式集成方式的塔机的塔身超出钢平台顶面的高 度宜为8m~12m; 4采用附着式集成方式的塔机,其抗水平力装置宜采用液压 油缸或丝杆干斤顶,应具备机械自锁功能: 5采用附着式集成方式的塔机吊装作业时,集成平台任意位 置与塔身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400mm; 6采用附看式集成方式的塔机,其中部附看着与支座的连接方 式应为铰接形式: 7采用附看式集成方式的塔机,其抗水平力装置应具有安全 防坠措施; 8施工升降机与集成平台之间宜采用滑动附着进行连接。

支承立柱顶部、钢平台中部和悬挑端; 5视频监控内容应包括顶升油缸运行状态、支承架挂爪使用 状态、挂架与墙体的间距、模板与墙体的间距、钢平台顶部堆载状 况等; 6风速风向和温度监测传感器应布置在钢平台顶部空旷无 遮挡位置; 7水平度传感器应布置在钢平台的中部和悬挑端; 8垂直度传感器宜布置在支承立柱上端; 9监测系统应具有预警功能,当监测值超过设计值时,监测 系统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 10 应对塔机中部、底部附着的抗水平力装置的水平力进行

5.3.7集成装备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集成培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进行验算; 2采用自立式集成方式的塔机的塔身高度宜为8m~12m 倾覆力矩不宜大于500t·m; 3采用附着式集成方式的塔机的塔身超出钢平台顶面的高 度宜为8m~12m; 4采用附着式集成方式的塔机,其抗水平力装置宜采用液压 油缸或丝杆干斤顶,应具备机械自锁功能; 5采用附着式集成方式的塔机吊装作业时,集成平台任意位 置与塔身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400mm; 6采用附看式集成方式的塔机,其中部附着与支座的莲接方 式应为铰接形式; 7采用附看式集成方式的塔机,其抗水平力装置应具有安全 防坠措施; 8施工升降机与集成平台之间宜采用滑动附着进行连接。

捡收标准》GB50205、《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有关规定。 铝构件的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576的有关规定

5.0.2集成平台各系统应在工厂制作完成,并进行预拼装、调试 和质量检验

支承系统制作应符合下列热

1 支承系统各构件焊接完成后,宜消除焊接残余应力; 2 承力件面板上的回槽应由整块厚钢板机械加工而成; 应在加工厂内进行挂爪与挂爪配重翻转试验; 4 应在加工厂内对承力件、支承架和转接框架进行装配试 验:

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的有关规定,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程表A.0.1~表 A.0.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0.4支承系统制作允许偏差及检

续表 6. 0. 4

6.0.5框架系统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5框架系统制作应符合下列

1 立柱焊接直线度充许偏差为1.5/1000; 2立柱为格构柱时,各柱肢对接点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m。 6.0.6框架系统制作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除应符合表6.0.6的 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的有关规定,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程表A.0.4、表 A. 0.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框架系统制作允许偏差及检验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液压缸试验方法》GB/T15622的 要求做厂内试验;

2管线、管路的配制、检验、清洗应在厂内完成; 3多缸联动调试宜在厂内进行。

2管线、管路的配制、检验、清洗应在厂内完成; 3多缸联动调试宜在厂内进行。 6.0.8动力系统制作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除应符合表6.0.8的 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压缸试验方法》GB/T15622 的有关规定执行,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程表A.0.7~表 A.0.9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压缸试验方法》GB/1 的有关规定执行,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程表A。0 A.0.9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动力系统制作技术要求及检验方

1宜先加工3跨标准单元,进行预拼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 行批量生产; 2滑轮宜采用满足受力要求的定型产品; 3滑梁不宜采用多段材料对接而成。 6.0.10挂架系统制作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除符合表6.0.10的 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或《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的有 关规定,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程表A.0.10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类型抽查不少于10%,且每种类型不少于10件。

1宜先加工3跨标准单元,进行预拼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 行批量生产; 2滑轮宜采用满足受力要求的定型产品; 3滑梁不宜采用多段材料对接而成。

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或《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的有 关规定,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程表A.0.10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类型抽查不少于10%,且每种类型不少于10件。

表6.0.10挂架系统制作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6.0.11监测系统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测系统硬件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2 监测系统软件应根据工程需求编制,在进场前完成调试与 验收; 3 传感器安装前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标定

7.1.1集成平台钢构件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

1.1集成平台钢构件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 规范》GB50755的有关规定。 1.2 集成平台安装操作流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安装前准备: 2 框架系统、挂架系统等构件预拼装; 3 承力件安装; 4 下支承架安装; 5 顶升油缸安装; 6 上支承架安装; 7 转接框架、支承立柱安装; 8 钢平台主受力构件安装; 9 钢平台次受力构件安装; 10 模板安装; 11 挂架系统安装; 12 集成装备安装; 13 监测系统安装; 14 动力系统安装与调试; 15 试顶升及整体验收。 1.3集成平台安装前应根据安装施工方案进行安装作业施工 拟计算,并对安装过程中的危险工况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1.4集成平台安装前应进行分系统、分批次进场验收。验收内 包括规格与数量检验,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材质检验报告。 15支承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力件安装后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并按本规程第 7.2.3条的规定复测承力件的标高、垂直度及轴线位置; 2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支承架安装前,应按本规程第7.2.3 条的规定再次复测承力件的标高、垂直度及轴线位置; 3支承架安装前,应对微凸支点的对拉杆进行复拧; 4支承架安装前应检查承力件箱体内有无杂物; 5支承架安装后应检查所有挂爪是否处于设计位置,并按本 规程第7.2.3条的规定复测支承架的标高、垂直度及轴线位置。 7.1.6 动力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升油缸吊装时应注意保护缸体上的阀件和油管; 2顶升油缸安装后缸体应处于竖直状态; 3顶升油缸、顶升油缸上托盘、顶升油缸托架的轴线宜重合 允许偏差为5mm; 4动力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油路循环过滤,过滤后油品清 洁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压传动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 GB/T14039的有关规定。 7.1.7框架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框架系统应在支承系统验收合格后安装; 2钢平台安装完成后应及时安装走道板、格栅板、围护栏杆 等辅助结构; 3钢平台上应有明确且易于辨认的限载标识。 7.1.8挂架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核心筒内部的挂架宜在地面组装,并于钢平台安装之前吊 装至相应的核心筒内; 2滑梁安装前应在钢平台上标识出滑梁的定位线: 3挂架安装完成后应确保任一滑轮均与滑梁紧密接触、可靠

7.2.3条的规定复测承力件的标高、垂直度及轴线位置;

GB/T 32967.1-2016 金属材料高应变速率扭转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7框架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框架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

1框架系统应在支承系统验收合格后安装; 2钢平台安装完成后应及时安装走道板、格栅板、围 等辅助结构; 3钢平台上应有明确且易于辨认的限载标识。

7.1.8挂架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7.1. 8 挂架系统安装应符合

1核心筒内部的挂架宜在地面组装,并于钢平台安装之前吊 装至相应的核心筒内; 2滑梁安装前应在钢平台上标识出滑梁的定位线; 3挂架安装完成后应确保任一滑轮均与滑梁紧密接触、可靠 传力,并能沿滑梁滑动

7.1.9监测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YD/T 2738-2014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 无线接入子系统设备技术要求(第七阶段)增强型高速分组接入(HSPA﹢)9监测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

2测量应变的传感器应在构件吊装前安装; 3传感器安装完成后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7.1.10集成装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集成装备应由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2集成塔机应在框架系统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 3集成塔机安装时应实时监测塔机安装区域集成平台的应 力和应变; 4布料机应在框架系统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 5施工升降机应在挂架系统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进行安 装。 7.1.11集成平台安装后应进行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动力系统泄漏试验,试验时间不应小于 1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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