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执法检查手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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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执法检查手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月).pdf

寸名称1 检测人员配备不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要求 (规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 附件二: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 本条件: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 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 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二、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 列条件: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法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 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 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 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 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 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

说明:检测机构取得相应资质之后,因人员数量有变化后未持续符合管理办 法要求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令第141号)第九条实施处理

兑明:检测机构取得相应资质之后,因人员数量有变化后未持续符合管理力 法要求的DL/T 5156.5-2015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标准 第5部分:物探,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令第141号)第九条实施处理

1.抽查正在进行试验的委托单、原始记录,核查是否有 对应的留样和成型试件。 检查内容 2.抽查某项目一段时间的报告和原始记录,统计试验量 及方法 核查设备数量是否与相应试验量相匹配, 3.只有书面检测报告,检测监管系统中没有相应检测报 告

1.【规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 第八条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原审批机关不予延期: (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的。 第三十条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或者鉴定结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 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依据 第三十二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检测机构罚款处罚 的,对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数 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规章】《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办法》(2013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令89号)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 质量检测单位未按照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者检测数据弄虚 作假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 万元罚款。 第三十条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违法行为, 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给予警告,并处3方元罚款,记不良行为记录;资质不 予延期;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方式 给予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 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说明:对已检测的项目,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并应责令 委托方重新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原材料及相关检验的产品已 隐蔽而无法进行检测的,应对实体进行检测、鉴定,

兑明:对已检测的项目,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并应责令 委托方重新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原材料及相关检验的产品已 急蔽而无法进行检测的,应对实体进行检测、鉴定,

明:应与委托方补充签订检测书面合

说明:对于有委托无样品的情况应作为虚假报告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管理办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十条处理

样品标识混淆,不能确定样品来源的,应与送检单位联系重新送检样

示识混淆,不能确定样品来源的,应与送检单位联系重新送检样品。

【规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 第二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处理依据 (四)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 求的检测行为时CQC 3128-2013 LED筒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责令改正。

说明:委托方送检的砂浆、混凝土试块的表面未刻制试样制作日期、部 立、强度等级或刻制的文字不清晰可辩的,检测单位应要求委托方重新送检 如重新送检的样品还是不符合规定,应对实体进行检测、鉴定

说明:委托方送检的砂浆、混疑士 立、强度等级或刻制的文字不清晰可辩的,检测单位应要求委托方重新送检, 如重新送检的样品还是不符合规定,应对实体进行检测、鉴定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整改期间 处理方法 暂停该项目检测。

7、数据传输、远程监控管理

7、数据传输、远程监控管理

说明:检测报告签字、盖章不满足要求的不能作为工程验收资料使用,并且需 要重新送样检测,原材料及相关检验的产品已隐蔽而无法进行检测的GB 50741-2012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勘测规范,应对 实体进行检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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