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EE 026-2020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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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EE 026-2020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pdf

a)公共充电站:为社会电动汽车服务的充电站; b)专用充电站:为特定范围的专用电动汽车设置的充电站

a)公共充电站:宜按照社会使用的电动汽车类型进行配置; b)专用充电站:宜按照相应使用的电动汽车类型进行配置; c)站内充电区停车位占地面积宜按电动汽车类型进行布置

JJG 1084-2013 数字式气压计检定规程5. 5. 1 一般要求

b)充电区的入口和出口应至少有两条车道与站外道路连接,充电站应设置缓冲距离或缓冲地带便于 电动汽车的停发和进出 c)充电区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转弯半径按照电动汽车类型确定 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坡向站外。 d)充电设施应靠近充电区停车位设置,电动汽车在停车位充电时不应妨碍站内其他车辆的充电与通 丁。 e)充电区应考虑安装防雨设施,以保护站内充电设施、方便进站充电的电动汽车驾乘人员,

5. 5. 2 电气要求

5.6充电桩组成和功能

a)充电桩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等部分组成。 b)充电桩包括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 c)充电桩通常以成组的型式进行设置,以提高其利用率。 d)充电桩基本功能为供电或充电、计量和通信,扩展功能为计费

a)交流充电桩为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能,直流充电桩为电动汽车电池组提供小容量直流电能。 b)新建建筑物、居住小区等场所的配建停车场,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供电动汽车停放的专 用停车区;已建建筑物、居住小区等场所的配建停车场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宜通过技术改造措施,设 置供电动汽车停放的专用停车区。 c)办公、生产等场所的停车场宜根据该市电动汽车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停车位数量设置一定 比例的充电桩。 d)电动汽车专用停车区应设置靠近临近的配电站。 e)充电桩宜实行“一位一桩”,即一个电动汽车停车位设置一个充电桩,以便于使用和管理。 f)室外充电桩应安装在距地面至少200mm以上的基础上,其基础底座四周应采取封闭措施,防止 小动物从底部进入箱体,以满足防雨、防积水要求。 g)室外的充电桩外壳防护等级宜不低于IP54,其外壳宜选用绝缘材料,

6充电站和充电桩电气部分

a)属于二级电力用户的充电站宜由两回路中压供电电源供电,两回路中压供电电源宜引自不同变电 占, 也可引自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每回供电线路应能满足100%用电负荷的供电要求。 b)属于三级电力用户的充电站由单回路中压供电电源供电。 c)用电设备在100kW以上充电站应采用10(20)kV电压等级供电。 d))用电设备的容量在100kW及以下的充电站,可采用380V电压等级供电。 e)交流充电桩应采用380V或220V电压等级供电。 f)直流充电桩应采用380V电压等级供电。

6.3主要电气设备选择

6. 3. 1 一般规定

6. 3. 1 一般规定

主要电气设备应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电气和电子设备应具有3C认 证标志。

6. 3. 2 变压器

a)变压器应采用节能环保型变压器。 b)在满足消防条件下,宜优先选用油浸式变压器。 c)单台变压器的额定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 d)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二级电力用户充电站,当其中任意一台变压器退出运行后,剩余的变压 器容量应能满足全部二级用电负荷的用电。 e)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移相式变压器。 f)属于三级电力用户的充电站,可选用两台绕组结线分别为Dyn11和Yyno的配电变压器,以 减小谐波对公用电网的影响。

6.4充电机和充电桩选择

a)充电站内的充电机宜选用室内型,以改善充电机的工作条件,减小外部环境对充电机的影响,便 于运行维护。 b)充电机应采用“一机一车”充电方式,即一台充电机在同一时间内,仅对同一辆电动汽车进行充 电。不应采用主从充电模式。 c))充电机应采用电缆下进线方式。 d)室外充电桩应采用电缆下进线方式。 e)室内充电桩应根据现场的情况,选用落地式或壁挂式。落地式充电桩宜采用电缆下进线方式, 壁挂式充电桩可采用下进线方式,也可采用侧进线方式。

a)中低压配电线路和控制线路宜采用铜芯导体。 b)中压电缆线路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类型,充电站内的低压电缆线路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或聚 氯乙烯绝缘类型,照明及插座线路宜选用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电线。 c)移动式电气设备等经常弯移或有较高柔软性要求的回路,应使用橡皮绝缘等电缆。 d)低压电缆中性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 e)低压直流供电回路,宜选用两芯电缆:也可选用两根单芯电缆。 f)用于三相负荷的电力电缆,其外护套宜采用钢带铠装类。用于单相负荷及直流负荷的电缆,其外 护套不应采用导磁性材料作为铠装。 g)低压电缆截面应满足最大电流工作时,导体能够满足载流量的要求,并应校验线路允许电压降, 以满足电气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

7.1.2用电设备电压偏差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的电压偏差允许值,宜符合下列要求: a)充电机及其电气接口土5%。 b)充电桩± 5%。

在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频率偏差不得超过

7.3公用电网谐波限值要求

7.3.2谐波的抑制与改善措施:

a)降低谐波源的谐波含量。如增加整流器的脉动数、脉宽调制法、三相整流变压器采用Y/△或△ /Y接线法。 b)在谐波源处吸收谐波电流。如按照无源滤波器、有源滤波器、静止无功补偿装置、限制电容器 投入量等。 c)改善供电环境。如确保三相平衡、专门线路供电等。 改善谐波措施: a)通过增大单台充电机的滤波电感来降低单台充电机电流谐波总畸变率量; b)采用功率因数校正手段(PFC)来抑制或消除谐波电流: c)采用PWM整流器获得直流母线电压,为一台或多台充电机提供直流输入。 d)安装滤波器以抑制谐波电流。 e)根据负荷特点,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在用户高峰负荷时使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 0.95。

7.3.3公用电网谐波电压的限值(相电压)要求

表1公用电网谐波电压(相电压)的限值

充电站各场所照度标准见表3

表3充电站各场所照度标准

a)照明光源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b)一般场所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营业厅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或小功 率的金属卤化物灯,不应采用白炽灯。空间较高的场所,宜采用金属卤化物或高压钠灯,也可采用大功 率细管径荧光灯。 c)直管形荧光灯应采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金属卤化物或高压钠灯应采用节能型电感 镇流器。

a)照明种类有工作照明和疏散照明。 b)照明灯具布置时应满足各场所的工作、应急、标识等要求。 c))应急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d)充电室、变压器室、高低压配电室、监控室、营业厅和疏散通道应设置应急疏散照明。

a)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屋顶上设置避雷带作为接闪器(金属屋面)。避雷带沿屋 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 b)金属屋面可作为接闪器,但应与防雷装置相连。 c)防直击雷的引下线宜利用建筑物柱混凝土中的钢筋,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间距不应大于25m 宜利用基础和地梁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接地网。且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2mm。 d)避雷带及引下线宜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2mm。垂直接地极宜采用角钢;水平接地带宜 采用扁钢。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20mm²,其厚度不应小于4mm;角钢厚度不应小于4mm。 e)避雷带、引下线、接地极、接地带应采取热镀锌。

9.3防雷电波入侵要求

9.3.1防雷电波入侵的具体措施

a)在电缆线路的进线端,将其金属外皮、金属保护管与接地网相连。架空线路转换为电缆时,电 缆在地中的敷设长度不宜小于15m; b)在低压架空线路的进线端,设置避雷器,与绝缘子铁脚、金具共同接于接地网; c)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接地网。 9.3.2低压配电设备浪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和绝缘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按表4选用

10. 2 表计的设置

测量和计量表计的设置见表5

表5测量和计量表计配置表

a)电能表宜采用电子化、低损耗电子式电能表,也可采用长寿命机械式电能表。 b)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应选用三相四线电能表JG/T 403-2013 辐射供冷及供暖装置热性能测试方法,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应选用三相三线电能表 c)电能表规格宜选用过载4倍及以上。

11.1 监控系统的组成

充电站监控系统由网元层、站级监控层和网络管理层组成。

11.2监控系统的功能

a)监控系统将充电站的充电机、充电车辆、配电设备、谐波监测、视频监视、火灾自动报警及站内 其他设备的状态信息、参数配置信息、充电过程实时信息等进行集成,应用微机及网络通信技术,构成 完整的自动化及管理系统,实现站内设备的监视、保护、控制、管理和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

GA/T 2000.148-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148部分:网上督察问题分类与代码13对其他专业的设计要求

a)充电站建筑外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建筑物内外侧装修材料应选用节能环保型产品。 b)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 启的自然采光窗。高、低压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c)变压器室、高低配电室、充电机室、监控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应能 双向开启。上述场所的门宜采用甲级防火门。 d)充电站各房间应设置防止雨进入室内的措施。 e)充电站各房间应设置防止小型动物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f)站内所有电气设备室门口,宜加装高度为600mm的挡板。 g)室内电缆沟,应采取防渗水、排水措施。 h)当配电室、监控室、充电机室的长度大于7Ⅲ时,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的两端。 i)监控室地面宜采用不产生静电或尘埃的材料,也可采用抗静电阻燃材料活动地板或水磨石地面, j)充电站屋面应采取隔热、防水措施。 k)充电机室、监控室的窗户应有良好的气密性,以保证电气设备工作的清洁度要求。 1)监控室不宜与高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毗邻布置,如毗邻时应采取屏蔽措施, m)充电站建筑耐火等级: 1)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2)非燃或难燃介质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低压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应低王三级

a)充电站的机械排风应优先选用低噪音通风装置。 b)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进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宜大于15℃。 c)变压器室、配电室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在进出风口宜加装 空气过滤器。 d)配电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相结合。 e)通风百叶窗应加装可拆卸的金属防尘网。 f)配电室、变压器室、监控室、充电机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g)监控室温度宜控制在18℃至25℃范围内,温度变化率每小时不宜超过土5℃;相对湿度宜控 制在45%至75%之间,在任何情况下无凝露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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