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87-2020 园林绿化管养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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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403/T 8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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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林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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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 87-2020 园林绿化管养规范.pdf

表3不同土壤质地不同耗水特性植物的土壤含水量控制范围

5. 1.2 土壤改良与施肥

1.2.2施肥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DB4403/T872020

JJF 1288-2011 多通道声分析仪校准规范5. 1.3病虫害防治

5.1.3.1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治方针。 亚格采取植物检疫措施,杜绝检疫性有害生物 入侵;强化园林绿化养护,增强植株抗性;做好病虫害检测预防预报;制定科学的病虫害防治预案, 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做到准确、及时、有效。对大量发生并已造成严重危害的,采用安全有效的化学 农药防治。 5. 1. 3. 2病虫害综合防治应以农业防治、 生物防治 物理防治为主,慎用化学防治。防治方案应

表4生物防治常用的天敌及其防治对象

5.1.3.5物理防治措施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5.1.3.8鼠害防治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及时清理鼠类隐蔽的场所,清除绿地中可供鼠类食用的食物,减少绿地上鼠类种 对零星的鼠害,宜采用物理方法进行捕杀,并及时封堵鼠洞; d)当鼠害种群密度较高时,可选用对人畜安全的化学药剂,在夜间投放,并做好警

5.1.4除草与中耕松

5.1.4.1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杂草防除方案。恶性杂草、小面积的 中小型杂草及老杂草应以人工防除为主;大面积的中小型杂草宜采用化学、生物、生态和物理措施相 结合的方法进行防除。 5.1.4.2应遵循“除早、除小、除尽”的原则,及时拔除恶性杂草,严禁其结籽,其余杂草防除宜结 合松土进行,将杂草率控制在该园林绿化养护类型(以下简称“该养护类型”)相应等级的质量标准范 围内。 5.1.4.3须慎重使用除草剂。先小面积试验,再大面积应用;应交替使用除草剂,禁止在同一绿地上 长期使用同一种除草剂。 5.1.4.4使用化学方法除杂草时,应选择适当的药剂和适宜的方法,严格控制浓度,且避免药剂喷到 目的植物的叶和嫩枝上。 5.1.4.5加强绿地水肥管理,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增强目的植物的竞争力,抑制杂草发生。 5.1.4.6植物生长发育期,应经常进行中耕松土,使根部附近的表层土壤保持疏松和具有良好的透 水、透气性。 5.1.4.7松土深度以不伤根为宜。 5.1.4.8松土应在晴天,土壤含水适度时进行,不得在土壤泥泞状态下松土。 5.1.4.9松土不能伤及根系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

5.1.4.9松土不能伤及根系及造成根系裸露,

5.2.2.1施肥应符合第5.1.2.2条规定。

5.2.3修剪及结构调控

5.2.3.1树林群落的修剪及结构调控原则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依据树林的树木品种、生长阶段、生长势强弱、花芽着生部位、开花季节、群落结构等特性和 群落安全及景观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当的时间和适宜的方法进行修剪,以优化群落结构; b 遵循系统工程的整体性原则,通过修剪,必要时增加抽稀等措施,处理好个体植株和群落的关 系,突出群落的整体景观效果,以满足设计的要求: C 通过修剪和抽稀措施处理好植株个体之间的关系,不断优化植株密度,使植株占据合理的生态 位,具有良好的生长空间和光照条件,确保群落的持续发展; 通过修剪,消除植物潜在的安全隐惠 e 在确保群落安全、景观效果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修剪强化树术个体景观效果: f) 通过修剪,处理好植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确保群落与环境融洽和谐及树木生长对周边建筑物 构筑物、市政设施、交通及行人不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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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2树林群落的结构控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多层次混合结构树林群落的结构控制应符合表5的要求; b 开放型密林绿地通过修剪,使阔叶乔木枝下高保持在2.50m以上; C 封闭式混交林通过修剪,使不同色泽或花色的树冠外缘线或块状混交的林缘线界线分明,并保 证设计色块构图景观不变; d 前后景层次分明的植物群落,通过修剪使前景树林冠线低于中景树林冠线20%~30%,中景树 林冠线低于背景树林冠线20%~30%,且乔木最高层与最底层的高差不大于50%;保证林冠层 次分明,林冠线自然流畅

表5多层次混合结构树林群落的结构控制

a)为了保持良好的群落结构,突出树木个体的景观效果,应对树木进行修剪; b A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4次;B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2次;C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 少于1次(不含防台风修剪); C 树木修剪包括休眠期修剪或萌动前和生长期修剪。修剪后伤口会出现“伤流”的树木,应在芽 刚萌动时进行修剪,修剪后涂防护生长促进剂。易受冻害树种宜在早春修剪: d 树木的整形修剪应与群落结构优化同步进行,应及时去除树干过密枝、并立枝、弱枝、交叉枝、 病虫枝、下垂枝、死枝及影响树冠圆正的徒长枝,保证树冠均衡、健康生长。生长期修剪可结 合实施剥芽(老茎生花除外)、疏枝、摘心、摘叶、疏花等措施。A级养护应及时去除干果; e 修剪时剪(锯)口应靠近节位,并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倾斜。剪(锯)口应平整光滑,做 到不劈不裂,不留残桩。疏枝必须修除自枝条基部,不留短桩,间隔抽稀,短截必须在节上部 2cm~3cm。大枝短截应分段截枝。丛生型树木应自根茎处抽除过密弱枝和衰老枝; f 台风来临前,必须对各类型树木易折损、易撕裂的枝干进行排查,加强保护措施并进行合适的 修剪。 5.2.3.4典型树木树型修剪应符合表6的基本要求。

表6典型树木树型的修剪方法和效果

a) 修剪作为观花树木花期调控的手段,应有利于树木的正常开花及花期维持; b 观花灌木调控修剪应符合第5.4.3节的有关规定: c 老茎生花树木必须区分花芽与枝芽,慎用树干抹芽的方式进行修剪。每年应全面修剪树干花枝 花序及不定芽; d) 果实硕大树木开放型绿地应实施果期修剪,及时摘除接近成熟易脱落的果实,避免伤及人群。 5.2.3.6特殊根系调控修剪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应及时修剪调控开放型绿地内树木的气生根,清除地表浮根,引导气生根定向、定位生长,避 免对其它植物造成伤害、对管线产生缠绕危害、对路面及行人造成不良影响。A级养护每年修 剪应不少于4次,B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2次,C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1次; D 应保护好开放性绿地树木树池内的呼吸根,控制树池外的呼吸根,以免影响游人活动。A级养 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2次,B级、C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1次: 应调控好开放型绿地树木支柱根与游人活动的关系,避免伤害树木支柱根。 5.2.3.7剪口、树洞的后期处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当一般树种枝条的剪径超过6cm或珍稀树种的剪径超过3cm时,剪口应作防腐处理。宜在剪 切口的木质部上涂防腐剂,在皮层及韧皮部上涂生长素,晾于后涂刷油漆加以保护:

b 树干受机械损伤或其它原因形成的洞穴应及时予以修补,存在树洞的树木不得超过3%。应先 清理于净洞内杂物与腐烂的组织,涂上防腐剂,凉干后涂刷油漆加以保护,干燥后用混凝土、 树脂等合适材料修补并塑型,结合部位缝隙用弹性材料填充,保证紧密吻合。 3.8林下地被及草坪的修剪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应及时修剪密林绿地中影响树木生长的藤本地被; b)疏林绿地与稀疏绿地中地被、草坪的修剪应分别参照第5.8.3节和第5.9.3节规定。

5.2.4群落密度调控

2.4.1为保证树林群落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应通过树木抽稀、补植、改植等措施调 的密度。 2.4. 2树本抽稀或迁移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5.2.4.2树木抽稀或迁移应

5.2.4.6补植或改植时,应对其它植物采取保护措施;应按照树未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 水等养护措施,保证成活率;补植完毕应及时填平空穴。 5.2.4.7树木补植或改植应规范持续,且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A级养护宜在2周内完成,B级、( 级养护宜在1个月内完成。

5.2.5除草与中耕松士

5.2.5.1除草与中耕松土应符合第5.1.4节规定。 5.2.5.2树盘除杂草应在杂草开花结实之前结合中耕进行。树林内杂草宜人工拔除,或采用化学药剂 进行防除。 5.2.5.3A级养护每年中耕松土应不少于4次,B级养护每年中耕松土应不少于2次,C级养护每年 中耕松土应不少于1次。 5.2.5.4中耕松土深度以8cm~12cm为宜,松土树盘直径为树木米径的7~10倍。 5.2.5.5树盘没有地被植物覆盖的,采用围堰式树盘松土;树盘覆盖地被植物的,采用打孔方式进行 松土。 5.2.5.6土壤板结或人为活动多的绿地应增加松土次数。

5.2.6树木扶正及维护

5.2.6.1除特殊景观要求外,树身倾斜超过15°的树未和因人为或机械损伤而倾斜的树木应及时予 以扶正。 5.2.6.2 树木扶正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对板结土壤灌水,软化根部土壤: 6) 挖松倾斜反向面的土,竖立护树架; C 树冠部分相应疏枝; d 扶正树木,加土夯实,固定树身。 5.2.6.3防止扎缚物切入树杆的措施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树身与桩之间必须垫软物。宜用草包、麻布片、橡胶垫等软物将树干衬襄保护,以防摩擦损伤 树皮; 树木捆绑固定后,随着树木的生长,铁丝、绑带应及时松解,避免嵌入树干,对树木造成破坏; C 每次台风来临前应检查扎缚,出现扎缚松散或损坏现象应及时更换,防止扎缚物嵌入树干。 5.2.6.4树木扶正可用三角桩或拉绳,上扎口高度应在树身高度的2/3处,其中有一根桩或拉绳必 须位于上风方向固定树,其余则应均匀分布。树木扶正严禁生拉硬推,影响树木根系生长。

5.3.1孤植树的养护措施参照第5.2节规定。此外,日常保护应特别注意: a 孤植树应保持原树木的树姿、树态、树势,以达到景观设计要求: 树冠范围内不得堆放物料,不可损坏表土层; C 不得在树干上刻、划、钉钉或缠绕绳索、铁丝。 5.3.2 位于特殊地点孤植树的养护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处于高坡、土墩、斜坡上的大树,应在其周围设挡土保护; b) 位于河岸、水边的孤植树,岸边应设防护驳岸,防止树木倒伏; C 位于交通要道或游人量较多场所中的孤植树,应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树冠范围下必须通行的, 应铺设透气地坪或架空木栈道。若须通行车辆的宜架设符合荷载要求的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架 空栈道。 孤植树的修补与更换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5.3.3 a 修补树洞时应保证树木安全且保持美观: b) 应消除树体腐烂部分和树洞内的腐木,用消毒剂或碳化方法消毒,根据树洞的部位、性质采取 相应的开放式或封闭式的修补,朝天树洞应注意引流工作,防止树洞积水; c) 树干枯烂的应设置有效的支撑; d 孤植树更换时,树种、树姿的选择及造景应符合设计意图。 5.3.4 生长衰老的孤植树的复壮可采取以下措施:

5.3.1孤植树的养护措施参照第5.2节规定。此外,日常保护应特别注意: a 孤植树应保持原树木的树姿、树态、树势,以达到景观设计要求: 树冠范围内不得堆放物料,不可损坏表土层; C 不得在树干上刻、划、钉钉或缠绕绳索、铁丝。 5.3.2 位于特殊地点孤植树的养护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处于高坡、土墩、斜坡上的大树,应在其周围设挡土保护; b) 位于河岸、水边的孤植树,岸边应设防护驳岸,防止树木倒伏; C 位于交通要道或游人量较多场所中的孤植树,应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树冠范围下必须通行的, 应铺设透气地坪或架空木栈道。若须通行车辆的宜架设符合荷载要求的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架 空栈道。 孤植树的修补与更换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5.3.3 a 修补树洞时应保证树木安全且保持美观: b) 应消除树体腐烂部分和树洞内的腐木,用消毒剂或碳化方法消毒,根据树洞的部位、性质采取 相应的开放式或封闭式的修补,朝天树洞应注意引流工作,防止树洞积水; c) 树干枯烂的应设置有效的支撑; d 孤植树更换时,树种、树姿的选择及造景应符合设计意图。 5.3.4 生长衰老的孤植树的复壮可采取以下措施:

a)改良土壤条件,埋设根部灌溉管,采用根部灌溉施肥技术进行施肥;多施氮肥,促进营养生长; 必要时应加挂施肥袋吊针追肥; D 适当进行浇灌,确保水分充足。必要时应对树冠进行喷雾保湿,以利其正常生长; C 在保持树冠自然姿态的同时,采取疏枝为主,适当短截侧枝,修剪衰老枝条和病虫枝,使树冠 通风透光,促使营养枝萌生; d 应刮除堆积树身的老树皮、影响呼吸的寄生植物: e 制订防治病虫害的综合技术措施,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蔓延;有效控制白蚁对孤植树的侵 害。

5.4宿根及木本花卉花坛与花境

5.4.1.1应视天气、土壤含水量和植物生长情况,进行适时适量灌溉,使不同土壤质地、不同耗水特 性的植物根系层的土壤含水量达到第5.1.1.4条的标准。 5.4.1.2每次灌溉必须湿透根系层,浸湿土层厚度应不少于15cm。 5.4.1.3补植或更新的植株应在栽植当天浇透定根水,3天后第2次浇透水,5~7天后第3次浇透 水。 5.4.1.4中耗水型植物在雨季连续不下雨情况下,植物生长旺盛期A级养护宜每3~4天灌溉1次,B 级养护宜每4~5天灌溉1次:花芽分化期A级养护宜每4~5天灌溉1次,B级养护宜每5~7天 灌溉1次;盛花期应少灌溉。旱季A级养护宜每23天灌溉1次,B级养护宜每35天灌溉1 次。耐旱忌涝型植物可适当减少灌溉次数,高耗水型植物可适当增加灌溉次数。 5.4. 1.5气温高、空气湿度低时,阴生植物应早、晚进行喷雾。

施肥应符合第5.1.2.2条规定

长枝、调谢的花枝与花序和没有观赏价值的干果,以及位置不正影响株型的枝条。 5.4.3.2修剪频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花坛植物生长旺盛期,A级养护应修剪5~10次,B级养护应修剪3~6次;植物生长缓慢期 (11月至次年3月),A级养护应修剪2~3次,B级养护应修剪1~2次; b 花境植物A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6次;B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4次。 5.4.3.3修剪方法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早春开花的观花灌木,宜在花后轻剪;夏秋开花的落叶灌木,宜在冬季休眠期或生长相对停滞 期修剪。冬季开花的观花灌木,宜在早春抽除衰老枝和密弱枝; b) 多次开花型灌木宜采用冬季休眠期和生长期修剪相结合的方法,花后在残花下枝健壮处短截, 促使植株再次开花:

5.4.3.2修剪频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花坛植物生长旺盛期,A级养护应修剪5~10次,B级养护应修剪3~6次;植物生长缓慢期 (11月至次年3月),A级养护应修剪2~3次,B级养护应修剪1~2次; b 花境植物A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6次;B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4次。 5.4.3.3修剪方法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早春开花的观花灌木,宜在花后轻剪;夏秋开花的落叶灌木,宜在冬季休眠期或生长相对停滞 期修剪。冬季开花的观花灌木,宜在早春抽除衰老枝和密弱枝; b) 多次开花型灌木宜采用冬季休眠期和生长期修剪相结合的方法,花后在残花下枝健壮处短截, 促使植株再次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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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观花灌木以整形为主,宜轻剪,严格控制直立枝,病虫枝、干枯枝、人为破坏枝、徒长枝 等应用疏剪方法剪除。丛生花灌术的直立枝,宜选生长健壮的加以摘心: d 壮年观花灌木应充分利用立体空间,促使多开花,冬季修剪时,在秋梢下适当部位进行短截, 并疏掉部分老枝,保证枝条更新,保持丰满株形;老弱花灌木以更新复壮为主,采用重短截方 法,萌发壮枝,及时疏删密弱枝、病虫枝、枯死枝; e 应及时修剪游人上方的残花或成熟度达85%以上的果实,从花果枝下2~3节处除去干枯花 序或果序; f 严禁对观花灌木花枝进行短截和对具有顶花芽的树冠表面进行修剪。 5.4.3.4模纹花坛的修剪应参照第5.6.3节规定。生长旺盛期,宜适当重剪,使花卉整齐一致,图 案线条明显:文字或图案处宜细修剪:线条周边宜重剪,线条里面宜轻剪,

5.4.4.1应及时移除不适应环境或老化的花卉植物,并更换适宜生长的植物 5.4.4.2以宿根或木本花卉为主的花坛、花境的盖度或秃斑面积一旦达不到该养护类型相应 量标准要求,须及时补植同类、同规格植物

5.4.4.3补植时间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容器苗的种植时间不限; b) 宿根花卉应根据品种特性和生长状况,每1~2年于休眠期或相对休眠期翻种1次; c)木本花卉视生长情况确定补植时期: d)不宜在雨天、土地泥泞时进行调整种植。 5.4.4.4密林林内的花境补植或更新,应全部使用阴生植物,疏林林内的花境补植或更新应选耐荫植 勿。 5.4.4.5补植或更新时,土壤应重新翻挖、平整,并消毒,退化土壤须改良或更换。

5.5季节性观赏植物花坛与花境

5.5.1.1应视天气、土壤含水量和植物生长情况,进行适时适量灌溉,使不同土壤质地、不同耗水特 性的植物根系层的土壤含水量达到第5.1.1.4条的标准。 5.5.1.2每次灌溉必须湿透根系层,浸湿土层厚度应不少于10cm。 5.5.1.3补植或更新的植株应在栽植当天浇透定根水,3天后第二次浇透水,5~7天后第3次浇透 水。 5.5.1.4中耗水型植物在雨季连续不下雨情况下,植物生长旺盛期A级养护宜每2天灌溉1次,B 级养护宜每2~3天灌溉1次;花芽分化期A级、B级养护皆宜每5~7天灌溉1次;盛花期应少灌 溉。旱季A级养护宜每天灌溉1次,B级养护宜每12天灌溉1次。多肉类等耐旱忌涝型植物可适 当减少灌溉次数,湿生类花卉、喜湿花卉等高耗水型植物可适当增加灌溉次数。

5.5.2.1季节性观赏植物的施肥以基肥为主。种植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以配套使用复合肥。 5.5.2.2例行养护以根际施有机肥为主,配施氮、磷、钾肥等无机肥料,并根据促花、保果等需求进 行叶面喷施微量元素、氨基酸等水溶性肥。施肥量因植物品种而异。 5.5.2.3宜采用撒施、沟施和水肥配施等方式施肥。撒施、沟施后应挖翻土壤并及时灌溉,肥料不能 裸露土表;土壤紧实时,水肥配施前应先松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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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1应及时摘除花坛、花境中的残花。 5.5.3.2刚施工完的花坛,宜轻剪。先用大平剪进行平面整体修剪,让花坛表面平整,再用小剪刀 剪,保持线条流畅。

5.5.4 补植与换苗

5.5.4.1以季节性观赏植物为主的花坛、花境的盖度或秃斑面积一旦达不到该养护类型相应等级的质 量标准要求,须及时补植同类、同规格植物。 5.5.4.2以季节性观赏植物为主的花坛、花境,出现以下情况的须更换: a)及时移除不适应环境的季节性观赏植物,并更换适宜生长的植物; b)有缺枝或生长量低于该种类该规格的年平均生长量的应更换; c)病虫害发生率达不到该养护类型相应等级的质量标准要求的应更换。 5.5.4.3换苗频率、时间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植物生长旺盛期A级养护每月换苗1次,B级养护每1~2个月换苗1次;植物生长缓慢期 A级、B级养护皆每2~3个月换苗1次; b) 季节性观赏植物应在进入初花期(开花量达到15%)前摆放种植。开花后要及时进行换花调整, 当花坛中待换花的盆花比例超过1/2时,要全部更换(盆花中可观赏花不到最佳观赏期花量 的1/3,应定为待换花) C 不宜在雨天、土地泥泞时进行换苗,更换必须于当天完成,

5.5.5.1除草应符合第5.1.4节规定

5.5.1除草应符合第5.1.4节规定, 5.5.2清除的杂草应集中处理,切忌随意堆置在花坛、花境内。

5. 6 绿篱、造型植物

5.6.1.1应视天气、土壤含水量和植物生长情况,进行适时适量灌溉,使不同土壤质地、不同耗水特 性的植物根系层的土壤含水量达到第5.1.1.4条的标准, 5.6.1.2每次灌溉必须湿透根系层,浸湿土层厚度应不少于10cm。 5.6.1.3中耗水型植物在雨季连续不下雨情况下,A级养护宜每6~7天灌溉1次;B级、C级养护宜 每8~10天灌溉1次。旱季A级养护宜每4~5天灌溉1次,B级养护宜每67天灌溉1次;C 级养护宜每8~9天灌溉1次。耐旱忌涝型植物可适当减少灌溉次数,高耗水型植物可适当增加灌溉 次数。

5.6.2.1施肥应符合第5.1.2.2条规定

5. 6.3 修剪与整形

5.6.3.1自然式绿篱应剪除过高、过宽枝条,以保持植株自然丰满;规则式绿篱应根据生长 修剪、梳理和整形,以保持绿篱流畅的线条和整体景观效果;造型植物应按整体与局部关 枝,剪除病虫枯枝黄叶,

伤流的树种应避开伤流期修剪。

a)矮篱的高度宜控制在50cm以下; b)中篱的高度宜控制在50cm~120cm; c)高篱的高度宜控制在120cm~160cm; 人行横道和道路交义口处3.5m以内分车绿化带申的绿篱高度应控制在70cm以下: 道路中间分隔带的绿篱高度应控制在60cm~150cm。 5.6.3.4修剪频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自然式绿篱A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2次,B级、C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1次; b 规则式绿篱和造型灌木植物生长旺盛期A级养护应修剪5~10次,B级养护应修剪46次; 生长缓慢期A级养护应修剪2~3次,B级养护应修剪12次,平时对个别徒长枝进行局部 修整; c)造型乔木A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6次,B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4次。 5.6.3.5修剪方法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未成型的绿篱按设计要求进行修剪,其高度达30cm时开始第一次修剪,规则式绿篱应拉线 进行修剪,3~5次修剪形成维型;当绿篱生长达到设计要求后,每次把新长的枝叶全部剪去, 保持设计规格形态。未成型的造型植物,按设计造型进行修剪、绑扎、拉枝;当造型植物生 长达到设计高度以后,每次把新长的枝叶全部剪去,保持设计造型; b 成型的规则式绿篱、造型植物每年冬季应彻底清除枯枝弱枝,并在开春前重剪1次,将高度 控制在定高点。生长旺盛季节应根据植物生长习性适时进行修剪、整形疏枝,剪除基部萌发 的徒长枝。修剪后,待新的枝叶长至4cm~6cm时再次修剪; C 规则式绿篱、造型植物经过养护偏离了设计高度、宽度和形状,景观效果下降,应进行矫正修 剪。修剪后的高度和宽度均小于设计规格的5cm,待新的枝叶长至4cm~6cm时再次修剪, 多次修剪直至绿篱、造型植物生长达到设计和该养护类型不同等级养护的标准要求; 自然式绿篱只在冬春李进行局部修剪,观花、观果绿篱多属于此类; e)花篱生长枝叶稀少或生长势弱的应摘心处理; f)中午、雨天、强风、雾天不宜修剪。 5.6.3.6修剪工具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小叶片植物修剪可采用大篱剪; b)大叶片绿篱、开花期间的绿禽以及造型植物的修剪可采用枝剪刀或花剪修剪:

5.6.3.6修剪工具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小叶片植物修剪可采用大篱剪: b)大叶片绿篱、开花期间的绿禽以及造型植物的修剪可采用枝剪刀或花剪修剪; c)规则式绿篱可采用绿篱机修剪。

5. 6. 4 补植与更新

5.6.4.1及时清理死苗,缺株应及时补植。 5.6.4.2应采取补植更新或种植地被的方法及时补修成型绿禽的露脚,将绿篱露脚高度控制在该养护 类型相应等级的质量标准范围内。 5.6.4.4补植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养护措施。 5.6.4.5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绿篱应及时进行改植

5.6.5.1除草与松土应符合第5.1.4节规定。 5.6.5.2绿篱内的恶性杂草、杂生植物、爬藤等应及时予以连根清除 5.6.5.3松土频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5.6.5.1除草与松土应符合第5.1.4节规定。

DB4403/T872020

a)绿篱A级养护每年松土应不少于4次;B级养护每年松土应不少于2次;C级养护每年松土 应不少于1次; b) 造型灌木A级养护每年松土应不少于6次;B级养护每年松土应不少于4次; c)造型乔木A级养护每年松土应不少于4次;B级养护每年松土应不少于2次。 6.5.4绿篱植物密度大,松土深度不宜太大,以3cm~8cm为宜;造型灌木松土深度以5cm~10c 宜;造型乔木松土深度以8cm~12cm为宜。

5.7.1.1应视天气、土壤含水量和植物生长情况,进行适时适量灌溉,使不同土壤质地、不同耗水特 性的植物根系层的土壤含水量达到第5.1.1.4条的标准。 5.7.1.2每次灌溉必须湿透根系层,浸湿土层厚度应不少于15cm。 5.7.1.3竹林每年灌溉应不少于3次,分别是发笋水、拔节水和行鞭水。在气候干旱的季节,应适 当增加灌溉次数:雨季应及时排涝

5.7.2.1施肥应符合第5.1.2.2条的规定

7.2.2散生竹、混生竹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A级养护每年施肥应不少于2次,B级养护每年施肥应不少于1次; 每年于萌发笋前结合松土施有机肥1次,植物生长旺盛期可追肥1次。应以施酸性有机肥为 主,配施含氮量较高的复合肥或生理酸性复合肥; 结合松土将肥料理入土壤中,松土深度以5cm~15cm为宜 每次松土时宜将土壤表面调落物深翻入土壤,以作为绿肥使用; 补植的竹子施肥宜以围绕竹株穴施,在远离竹鞭处进行,穴宽约20cm~30cm,深约20cm。施 肥量3kg/丛~5kg/丛,随植株生物量增加逐年增加。 7.2.3丛生竹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级养护每年施肥应不少于3次,B级养护每年施肥应不少于2次; b 第一次应在休眠期进行;第二次在笋的萌发期前;第三次可在出笋盛期追肥1次; 休眠期施肥宜施酸性有机复合肥,施肥量5kg/丛10kg/丛。追肥可施含氮量较高的复合肥, 单次施肥量0.50kg/从: 在休眠期结合松土进行施肥,施肥方式以沟施为宜,沟宽约20cm~30cm,深度约15cm~20cm

2.2散生竹、混生竹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级养护每年施肥应不少于2次,B级养护每年施肥应不少于1次; D 每年于萌发笋前结合松土施有机肥1次,植物生长旺盛期可追肥1次。应以施酸性有机 主,配施含氮量较高的复合肥或生理酸性复合肥; 结合松土将肥料理入土壤中,松土深度以5cm~15cm为宜 d 每次松主时宜将土壤表面调落物深翻入土壤,以作为绿肥使用; e 补植的竹子施肥宜以围绕竹株穴施,在远离竹鞭处进行,穴宽约20cm~30cm,深约20cl 肥量3kg/丛~5kg/丛,随植株生物量增加逐年增加。

5.7.2.3从生竹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A级养护每年施肥应不少于3次,B级养护每年施肥应不少于2次; 第一次应在休眠期进行;第二次在笋的萌发期前;第三次可在出笋盛期追肥1次; 休眠期施肥宜施酸性有机复合肥,施肥量5kg/丛~10kg/丛。追肥可施含氮量较高的复合 单次施肥量0.50kg/丛: 在休眠期结合松土进行施肥,施肥方式以沟施为宜,沟宽约20cm~30cm,深度约15cm~ 也可以穴施,在围绕竹丛四周进行,穴宽约20cm~30cm,深约20cm。

5.7.3.1A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2次,B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1次。 5.7.3.2散生竹林或混生竹林更新时必须及时挖除残留的竹莞和老鞭,结合疏鞭松土,修剪和梳理过 密的老化竹,清除病死株、枯株、断杆株、倒伏株。 5.7.3.3散生竹林结构调整可采用疏笋育竹和护笋养竹。应将细弱竹笋、病虫笋挖除,用锄头扒开茎 部泥土,从笋与鞭相连处切断,严禁损伤竹鞭。出笋后,用泥土覆盖笋穴。应保护保留的竹笋,及时 请除病虫害,防止人畜危害,严禁盲目挖笋。每年适时间伐,间伐后的竹林应通风透光,减少病虫害 危害。 5.7.3.4丛生竹更新调整时应在出笋盛期选择方位适宜的壮笋作为母竹。选留的母竹根据生长情况与 方位去老留幼,去密留疏,适时淘汰老龄竹。 5.7.3.5丛生竹应保持良好的竹丛形态,随时砍除破坏形态的竹秆、病虫竹、枯死竹等。对枝叶进行 修剪,使之保持适宜的枝下高、自然高和美观的形态。

5.7.4幼林竹补植或更新

7.4.1新补植的竹子应保持土壤水分的湿润, 以避免因干燥导致根系的坏死,影响成活, 7.4.2新造的竹林应时常灌溉,可利用地面覆盖或间种耐荫(或耐半荫)植物,以保持土壤水

5.7.4.3补植或更新幼林竹的养护主要措施应参照成林竹园养护。

5.7.5.1除草与松土应符合第5.1.4节规定

5.7.5.2散生竹林和混生竹林在郁闭之前,每年松土除草2~3次,同时除去生长势差的竹子。 5.7.5.3散生竹和混生竹成林后A级养护每年进行2次全面松土,B级养护每年进行1次全面松土, 松土深度以5cm~15cm为宜。在松土的过程中,靠近竹苑的地方应浅锄,远离竹苑的地方可深翻。要 保护生长优良的竹鞭,不要造成竹鞭裸露,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添土培植。 5.7.5.4丛生竹在休眠期对竹林进行全面松土,A级养护每年2次,B级养护每年1次。在竹丛之外 进行全面松土,深度以15cm~20cm为宜,出现缺土部位要添土培植。 5.7.5.5松土时应同时除去林内老鞭、竹、杂草、石块。

5. 7. 6 竹园防护

5.8.1.1应视大气、主壤含水量和植物生长情况,进行适时适量灌溉,使不同土壤质地、不同耗水特 性的植物根系层的土壤含水量达到第5.1.1.4条的标准。 5.8.1.2每次灌溉必须湿透根系层,浸湿土层厚度应不少于10cm。 5.8.1.3补植或更新的植株应在栽植当天浇透定根水,3天后第2次浇透水,5~7天后第3次浇透 水 5.8.1.4中耗水型植物在雨季连续不下雨情况下,A级养护宜每4~5天灌溉1次;B级、C级养护 宜每67天灌溉1次。旱季A级养护宜每2~3天灌溉1次,B级养护宜每3~5天灌溉1次,( 级养护宜每6~7天灌溉1次。耐旱忌涝型植物可适当减少灌溉次数,高耗水型植物可适当增加灌溉次 数。 5.8.1.5位于桥下种植的地被植物的灌溉频率和灌溉量应参照第5.8.1.4条旱季标准。

5.8.2.1施肥应符合第5.1.2.2条规定

3.1应按设计或景观要求对地被植物进行修剪,确保植株整齐或起伏自然,顶平面流畅平滑, 被植物或不同养护类型植物的交界处线条分明

5.8.3.2地被植物应根据植物生物学特性及景观要求控制高度GB/T 18253-2018 钢及钢产品 检验文件的类型,一般应低于60cm。 5.8.3.3A级养护植物生长旺盛期应修剪2~5次,植物生长缓慢期应修剪1~2次;B级养护每年 修剪应不少于3次;C级养护每年修剪应不少于2次。

5.8.3.4修剪方法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5.8.4.1地被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更换或补植: a 应及时移除不适应环境的地被植物,并更换适宜生长的植物; b 地被植物最大秃斑面积或盖度一旦达不到该养护类型相应等级的质量标准要求,须及时补植。 补植的植物应与原植物品种、规模一致。 5.8.4.2地被植物更新措施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通过修剪促发分枝; b 灌木类地被植物过密时,应抽稀移栽,并及时清除死苗和无迁移价值的弱苗; 球根、宿根类的地被植物应根据其种类特性及生长状况,每1~2年于其休眠期或相对休眠期 进行翻种更新

5.8.5.1除草与松土应符合第5.1.4节规定。 5.8.5.2地被植物基本覆盖黄土后,应及时挖除植株间的恶性杂草、缠绕性杂草及高于地被植物的杂 草。 5.8.5.3A级养护每年松土应不少于4次;B级养护每年松土应不少于2次;C级养护每年松土应不 少于1次 5.8.5.4按不同地被植物的种类进行松土,松土时严禁损伤地被植物的根系和地下茎,松土深度以 5cm~10cm为宜。

5.9.1.1应视天气、土壤含水量和植物生长情况,进行适时适量灌溉。每次灌溉必须湿透根系层,浸 显土层厚度应不少于10cm 5.9.1.2非游憩草坪土壤含水量应保持在表7范围内。

下同养护等级的非游憩草坪士壤含水量控制范围

WS/T 777-2021 化学物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5.9.1.3游憩草坪土壤含水量应保持在表8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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