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817-2020 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与使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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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3/T 1817-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1.9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4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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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1817-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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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1817-2020 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与使用技术规范.pdf

DB43/T18172020

5.1.4视频监控系统

5. 1.5 信息发布系统

5.1.5.1能给超限超载违法车辆驾驶员实时发布该车辆超限超载信息。 5.1.5.2距离非现场执法检测区≥200m;在车速≤80km/h时,可视距离≥200m。 5.1.5.3抗风速≥40m/s;屏体尺寸≥6m。 5.1.5.4采用内外双层机箱,全封闭、全天候、防风雨型GB/T 4062-2013 三氧化二锑,内机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 5.1.5.5防雷接地电阻≤10Q,保护接地电阻≤4Q。 5.1.5.6主要功能指标和技术指标应满足GB/T23828《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相关规定和要求。

5.1.5.1 能给超限超载违法车辆驾驶员实时发布该车辆超限超载信息。 5.1.5.2距离非现场执法检测区≥200m;在车速≤80km/h时,可视距离≥200m。 5.1.5.3抗风速≥40m/s;屏体尺寸≥6m。 5.1.5.4采用内外双层机箱,全封闭、全天候、防风雨型,内机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 5.1.5.5防雷接地电阻≤10Q,保护接地电阻≤4Q。 5.1.5.6主要功能指标和技术指标应满足GB/T23828《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相关规定和要求。

5.1.6交通标志标线

5.1.6.1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前方500m处设置“前方进入称重检测区域”标识牌。 5.1.6.2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前方200m处设置“严禁压线、跨道行驶”标识牌。 5.1.6.3不停车称重检测区设置“超限超载监测点”、“电子监控区域”标识牌,参考附录D。 5.1.6.4不停车称重检测区LED显示屏后方100m设置“超限超载车辆请就近卸载及卸载场位置”标识牌, 5.1.6.5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前后150m设置车道分界线,同向车道分界线采用单白实线。 5.1.6.6单方向有两条或者两条以上车道,异向车道分界线采用双黄色实线或增加隔离装置,线宽 15cm,间距(10~30)cm。 5.1.6.7单方向只有一条车道,异向车道分界线采用单黄色实线或者增加隔离装置,线宽15cm。 5.1.6.8不停车称重检测区路侧根据现场环境安装不小于50m的防撞防护栏。 5.1.6.9 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应满足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相关规定和要求

5.1.6.1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前方500m处设置“前方进入称重检测区域”标识牌。 5.1.6.2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前方200m处设置“严禁压线、跨道行驶”标识牌。 5.1.6.3不停车称重检测区设置“超限超载监测点”、“电子监控区域”标识牌,参考附录D。 5.1.6.4不停车称重检测区LED显示屏后方100m设置“超限超载车辆请就近卸载及卸载场位置”标识牌 5.1.6.5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前后150m设置车道分界线,同向车道分界线采用单白实线。 5.1.6.6单方向有两条或者两条以上车道,异向车道分界线采用双黄色实线或增加隔离装置,线宽 15cm,间距(1030)cm。 5.1.6.7单方向只有一条车道,异向车道分界线采用单黄色实线或者增加隔离装置,线宽15cm。 5.1.6.8不停车称重检测区路侧根据现场环境安装不小于50m的防撞防护栏。

5.1.7 供电与防雷系统

5.1.7.1系统配置稳定可靠的供电线路,满足24h不间断供电运行要求。

5.1.7.1系统配置稳定可靠的供电线路,满足24h不间断供电运行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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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2采用单点就近接地方式;采用直流并联接地方法。 5.1.7.3电缆采用穿管敷设的方式,控制埋深0.8m。 5.1.7.4系统相关元器件的供电接口和控制接口采取必要的防雷电和过电压保护措施。 5.1.7.5防雷接电电阻≤102,保护接地电阻≤4Q。 5.1.7.6防雷电和过电压保护措施应满足JT/T817《公路机电系统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相 关规定和要求,

5.1. 8 现场控制机柜

5.2.1超限超载运输运行监管应具备的功能

5.2.1.1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监测并分类展示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点、固定超限检测站、视频监控点、 卡口点、源头企业、执法人员、执法车辆的位置分布及数据情况。 5.2.1.2对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点视频、固定超限检测站视频、源头企业监控、高速公路出入口监控、 道路卡口视频监控进行实时查看及录像回放。 5.2.1.3展示车流量、超限比例、超限量、超限率等数据的动态变化情况。

台超综合指挥调度应具备

5.2.2.1车辆经过视频卡口点后,进行车辆预警提示,查看预警详情。 5.2.2.2基于地理信息系统,与告警车辆位置周边执法人员、执法车辆进行实时通讯,就近分配车辆 查控拦截执法任务至移动执法终端。 注司一回

2.2.3可进行执法任务跟踪、记录、反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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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4接收现场执法人员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反馈的文字、图片、视频信息,并全过程存档。 5.2.2.5运维报警响应。当超限超载车辆经非现场执法检测区域、系统记录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经过 电子卡口、货物源头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系统故障无数据上传时,执法系统自动报警。

5.2.3执法管理应具备的功能

5.2.4研判分析应具备的功能

5.2.4.1超限超载检测数据深入研判分析。 5.2.4.2违法车辆研判分析。 5.2.4.3案件数据分析。

5.2.4.1超限超载检测数据深入研判分析。

5.2.5黑白名单应具备的功能

5.2.6综合查询应具备的功能

5.2.6.1车辆、驾驶人登记信息查询。 5.2.6.2运输车辆、人员、企业从业资格信息查询。 5.2.6.3非现场检测点过车记录查询;布控车辆告警记录查询。 5.2.6.4违法记录查询;失信、举报投诉查询。 5.2.6.5“一超四罚”信息综合查询;源头企业数据查询 5.2.7系统管理应具备用户管理、角色管理、部门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设备设施基础信息管 理等功能。 5.2.8治超APP实现超限超载预警信息和货车信息查询、车辆驾驶人信息查询、源头企业数据监控、 在线即时通讯、布控任务管理等功能,能辅助执法人员开展超限超载车辆拦截工作。 5.2.9数据标准内容部分参见附录B,并参考交通运输部《全国治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标准(试 行)》文件。 5.2.10非功能性要求参见附录E

5.3数据交换与共享接口功能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全国治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标准(试行)》规定了治超信息系统中数 容和数据传输文件格式两方面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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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数据交换内容标准及传输格式

1.1数据交换内容:检测登记信息、交通流量信息、事后处罚信息、大件运输许可信息及其件 关信息。 1.2传输格式可采用XML、JSON、数据库接口表等。

5.3.2数据交换及共享接口

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要实现与交通运输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经信部 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质监部门等信息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抄告。通过数据交换以 寸违法超限车辆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协同处理

5.3.3部门间数据交换和违法超限信息抄告

5.3.3.1统一由省级平台实现与运管、公安交警、经信等部门之间的基础数据交换。 5.3.3.2统一由省级平台自动分类统计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的违法超限信息,根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抄告省级运管部门。 5.3.3.3统一由省级平台将违法超限检测数据抄告公安交警等部门。

5.4系统的基础支撑应用技术要求

5.4.1地理信息系统

5.4.1.1具备WGS84坐标或CGCS2000坐标以及其它地图坐标之间互转功能。 5.4.1.2业务管理专题图层应至少按不同资源种类分别分层显示。 5.4.1.3支持视频监控、布控预警、车辆和人员等实时信息的窗口显示。 5.4.1.4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道路比例尺应不小于1:2000。

5. 4. 2 车载定位管理系

5.4.2.1具备GPS、北斗定位,实现全球定位功能。 5.4.2.2具备语音通讯功能。 5.4.2.3卫星定位终端的定位性能、时间误差等参照JT/T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5.4.2.4具备车辆定位显示功能。 5.4.3移动执法终端系统的语音对讲、视频传输、图片传输、文字传输、实时定位等功能的硬件参数 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息服务平 5.4.3.1至少具有800万像素,保证足够宽旷取证画面。 5.4.3.2具备8h以上高强度使用续航能力, 5.4.3.3具备IP68级防水及防摔功能。 5.4.3.4具备数字模拟对讲功能。

6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设备的安装标准

6.1施工安全和现场管理

按照JTG/F90201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6.2设备安装选点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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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设备安装的选点应遵循通行唯一的原则,按照湖南省科技治 超建设的规划,施工前期应对设备安装的点位进行现场勘察,确认车道宽度、工程量及土建改造要求来 制定建设方案。称重设备在传感器位置选择时应尽量远离红绿灯路口、公交车站、商业区或小区、弯道等 般保证150m以上距离,特殊路段和桥梁、隧道等重要监测项目,应充分考虑计量检定的适宜性,

6. 2. 2路面平直

系统的动态称重和车牌折拍部分,必须在直线距离上。传感器的检测区不少于35m路面,称重区域 块纵向、横向平整度误差小于5mm,不能有车辙、凹坑、凸起和明显的裂缝。 注1:平:对于动态称重而言,路面的不平整会加剧车辆的颠簸,这会使称量示值的误差以数倍放大,所以,破损、沉降、车辙严重 的路面是不能安装称重设备。 注2:直:车辆在过弯时,由于速度的不同,侧向力会对称重精准度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在选择具体点位时,需要至少100m以上 的平直路段作为称重检测区城

行进道路右侧一般用来安放机柜、立杆、龙门架等,选点时需仔细检查和了解安装位置是否有涵洞 国防光缆、电源等设施,基础是否夯实,避免因承重问题导致事故。

6.2.4修建引道、稳定车速

6.2.4.1承载器前后两端引道的建造要求使用不低于C40连续配筋混凝土路面或者符合《公路路线设 计规范》(JTGD20)的沥青路面,结构应稳固可承受载荷,并提供一个平直的、表面基本水平的光滑平面, 路面摩擦系数满足所在路段的设计要求。当车辆通过承载器时引道可以同时支撑车辆的所有轮胎。

6.2.4.2引道的几何结构

每段引道都应具有足够的长度可以同时支撑动态汽车衡能够称量的最长车辆的所有车轮。在足可 宽度的引道前面,提供相当平滑水平的路面,以便试验车辆驶到引道前就可以接近试验(称量)速 为便于排水,允许引道具有横向斜坡,坡度不能超过1%。为了使行进中车辆各轴之间的载荷 叫最小,引道不能有纵向斜坡。承裁器应安装在引道的同样平面上,

6. 3. 2基坑开控

根据水泥混凝土路面或者沥青路面的平整度和路面硬化程度来设计基坑开挖的长度,其设计要习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称重设备的基坑根据产品的技术要求来实施,引道基坑一般长 于35m,深度不小于25cm。

混凝土浇筑前应检查水平线高度是否一致,基坑是否平整,基坑应浇水保持湿润。待浇分 的最大允许误差±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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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4 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应达到不低于C40的强度等级,铺摊高度应考虑振实预留高度。

6.3.5混凝士拌合物的振捣

混凝土拌合物的振捣,先用插入式振捣器靠边角顺序振捣,再用功率不小于2.2kw平板振捣器 纵横交错全面振捣。纵横振捣时,应重叠(10~20)cm然后用振动梁振捣拖平。有钢筋的部位,振 时应防止钢筋变位。振捣器在每一位置振捣的持续时间,应以拌合物停止下沉不再冒气泡为准 并不宜过振。

做面前,应做好清边整缝,清除沾浆,修补缺角掉边。做面时严禁在面板混凝土上洒水、撒水泥 宜分二次进行,先根据做好的标准水平线用模具抹平,待混凝土表面无泌水时再做第二次抹平。 上板块应平整、密实。

6.3.7混凝土路面的养护

在终凝后开始浇水(根据现场温度而定,不超过12

6.3.8混凝土路面切缝

6.4称重传感器的安装

6. 4. 1定位、画线

6.4.1.1在传感器安装前,先对传感器安装区域路面(5m范围)进行水磨,打磨平整度至3mm内,用 “三米直尺法”测量,然后再进行安装作业, 6.4.1.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上的尺寸对设备定位和画线,

6.4.2.1按照画线位置对路面进行切割,要保证切割的直线度,偏差不得超过土2mm,深度控制按照设 备厂方图纸要求,不超过给定公差。严禁在无人监控的情况下进行槽体切割。 6.4.2.2定位线切割:将切割机深度按设备安装图纸要求来定沿画线切割出浅显的定位线。 6.4.2.3槽体切割:将切割机按图纸要求调整好切割深度,沿切割定位线切割,槽体切割尺寸按设备 安装图纸要求来定。 6.4.2.4两线交界处,严禁切割超出划线,边角切割不到的地方由人工手工清角,如果切割超出划线, 后期需清理十静后用环氧胶填充。 6.4.2.5根据现场施工需要,槽体亦可采用制模方式在路面混凝土施工阶段一次浇筑成型,具体可参 照设备厂家的图纸要求。

6.4.3剔除和清理安装沟槽

3.1槽体开槽时,严禁损坏槽体边缘,冲击电锤和钻子只能接触在槽体上方破碎缝区域,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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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体边缘打凿 6.4.3.2剔除和清理过程中要反复用检测模具检查,深度、宽度、长度按图纸给定的尺寸,不得超过 给定公差。 6.4.4安装沟槽的清洗、干燥和路面保护沟槽剔除完成以后,清除沟槽内及周围的水泥块,保证无颗 粒和泥浆。用加热电吹风均匀将槽体干燥,保证槽内安装所需要的温度,再次吹扫沟槽及周围路面,确 保无杂物灰尘。传感器引线槽的技术要求同传感器槽体一样。

6.4.5埋设传感器前的传感器上平面调整

在安装槽四周粘贴透明胶,保护路面。 传感器所有表面再次除尘;搅拌器和批灰刀,腻刀等灌胶工 具表面都要除尘。传感器表面与路面相差在土1mm以内,

6. 4. 6 搅拌与找平

搅拌前先在路面铺一层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避免污染路面。具体步骤如下: 6.4.6.1先将固化剂倒入桶中,用搅拌机均匀搅拌1min,然后逐量、缓慢地倒入石英砂并均匀搅拌约 (23)min后倒入沟槽中,倒入量为2/3并找平。每次搅拌后应用刮片剔除搅拌头上的残留物。 6.4.6.2用刮铲向沟槽两侧刮,使沟槽两侧均匀可靠并布满胶料。操作宜快,以避免胶料凝固。 6.4.6.3将准备好的传感器放入沟槽中找平,调整四周间隙,保证传感器位置和传感器之间距离的准 确。整条沟槽中胶料的用量应保证传感器与路面的平行饱满,传感器表面胶料应用刮铲刮除,如发现刮 片有粘着胶料的现象,禁止再刮胶料。 6.4.6.4传感器馈线要用线卡固定在槽底部,传感器馈线离地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0mm,不允许有线翘 起不平整的现象;水平误差控制在2mm以内,以保证两排传感器安装的平行度。调整完毕后用专用压钢 模具或桶装配重物施压,待传感器表面可划出白色痕迹后可拆除传感器固定样板,

6.4.7传感器与路面打磨

在传感器整个长度方向上检查路面与传感器上表面是否平齐,打磨传感器埋设前所测路面已标记的 高点点位。采用圆形打磨法将石材中粗刀具磨削,先前拖后法打磨传感器表面,用“3米直尺法”测量。 打磨完后传感器上表面与路面相差在土1mm以内。

所有线缆必须穿管,在地面下 基础上加穿镀锌钢管,同时做好镀锌钢管 的防、排水工程,钢管内不能有水滞留

6.5.1探测线圈一般为长方形。两条长边与金属物运动方向垂直,依图纸确定间距。 6.5.2线圈的电感量应保持在(100~300)uH之间,以保证检测器在最佳状态下工作,

6.5.3.1用切路机将槽在路面上切出,在四个角上进行45度倒角,保证线圈电缆不被尖角破坏。切槽 宽度一般为(4~8)mm,深度(40~60)mm, 6.5.3.2线圈绕好后,将输出引线通过引出线槽引出,用沥青或软性树脂将切槽密封

6.6控制机柜和抓拍杆

.1采用膨胀螺丝将安装在预制基础上的控制机柜固定,所有线缆经管道引回到控制柜内并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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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设备的使用标

7.1称重设备的单项调试

7. 1. 1 设备的自检

7.1.1.1检查各种电源电压是否止常;检查接地电阻是否小于42。 7.1.1.2检查车检器及线圈是否达到最佳工作状态,分车正常、良好。 7.1.1.3检查称重仪表是否工作正常,设置相关参数后过车是否正常出数据。 7.1.1.4检查每一组称重传感器输出信号是否正常,轨迹检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 7.1.1.5对每个车道用车辗压各不少于10次,观察数据的重复性,示值误差为±2.5%以内。

7.1.2称重设备的初始标定

牛两: 1)一辆3轴/4轴刚性车辆; 2)一辆至少四轴的铰接挂车; 3)一辆双轴/三轴刚性车辆,再加挂一辆两轴/三轴的拖车。 其中横纹轮胎货车及槽罐车不作为标定用车。 标定时用三种不同的车辆依次对称重设备进行自检标定。每台车在每个车道上以不同的速度过车辗 压不少于10次,保存标定参数并作好数据记录。

7.2动态汽车衡的备案及计量检定

7.2.1动态汽车衡的备案

7.2.1.1对于新安装的动态汽车衡,使用单位应在动态汽车衡投入使用前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 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动态汽车衡使用登记和首次检定的备案等相关手续, 7.2.1.2设备在使用周期内,由使用单位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路货运不停 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动态汽车衡的备案登记并向具备动态汽车衡检验检定资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 清周期检定等相关手续。 7.2.1.3动态汽车衡的停用、注销、过户、迁移以及重新启用均应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监督管 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2动态汽车衡的计量

7.2.2.1检定依据

动态汽车衡的检定依据为国家现行有效的《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定规程,分为首次检定、 定(周期检定和维修后的检定)和使用中的检验。由具备动态汽车衡检验检定资质的法定计量相 构承担具体检定工作。

7. 2. 2. 2检定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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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资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提出首次检定或周期检定申请(检定日期可从检定证书、合格标志上查 看)。为保证设备在使用中的准确和正常开展工作,使用单位根据动态汽车衡的使用情况实施使用中的 检验。

7.3设备的管理及维护

7.3.1.1设备使用单位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凭具备动态汽车衡检验检测资质的法定计量 检定机构颁发的检定合格标志、检定证书开展正常工作。未经具备动态汽车衡检验检定资质的法定计量检 定机构进行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周期检定和维修后的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动态汽车衡,不得使用。 7.3.1.2动态汽车衡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经 维修并申请计量检定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3.1.3动态汽车衡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 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7.3.1.4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7.3.1.4.1设备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7.3.1.4.2动态汽车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周期检定和维修后的检定)、使用中的检验的相关检定 证书。

7. 3.2 设备的维护

7.3.2.1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好如下记录: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 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3.2.2保持称重区域平整,避免称重板块出现裂缝,并保持称重区清洁,避免称重区域出现碎石、 累钉、螺帽等异物;保持车辆轮廓器清洁,避免玻璃罩壳灰尘堆积。当传感器的承载垫(可研磨的消耗 层)出现裂纹时,及时维护保养,必要时更换传感器。 7.3.2.3定期对动态汽车衡、工控机机箱、光缆、线缆等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线路出现故障。动态 称量中,在保持各测量环节正常的情况下,要解决附加电的干扰和漂移的问题。 7.3.2.4非匀速直线行驶时应保持采集信号的稳定,同时要保证传感器灵敏度的一致性。 7.3.2.5其它故障维护。

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的培训与

8.2.1跨工验收流程及控制要点

.1.1工验收所需必备的基本条件:一实体(整套设备)、一证(型式批准证书)、一书(设名

DB43/T1817—2020 定合格证书)等其他类资料。 8.2.1.2排定验收计划、组织各专项验收工作流程及步骤

1.3竣工备案所需资料

具有资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原件、《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表》、工程峻工验 收备案表一式两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 验收组成员名单

系统经验收合格后,应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方可运行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 测系统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DB43/T1817—2020附录A(规范性附录)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结构图LED显示屏激光轮廊检测设备全景相机抓拍相者湖南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源头直采边缘计算稽核上传注:龙门架形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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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目的和适用范围及标准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三米直尺法检测平整度作业指导书

米直尺基准面距离路表面的最大间隙表示路 基路面的平整度,以mm计。 B1.2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压实成型的路面各层表面的平整度FZ/T 98009-2011 电子单纤维强力仪,以评定路面的施工质量及使用质量,也可 用于路基表面成型后的施工平整度检测

本试验需要下列仪具与材料: 本试验需要下列仪具与材料:3m直尺:硬木或铝合金钢制,底面平直,长3m。

B2.2最大间隙测量器具:

楔形塞尺:木或金属制的三角形塞尺,有手柄。塞尺的长度与高度之比不小于10mm,宽度不大于 15mm,边部有高度标记,刻度精度不小于或等于0.2mm,也可使用其他类型的量尺。 深度尺:金属制的深度测量尺,有手柄。深度尺测量杆端头直径不小于10mm,刻度精度小于或等 于0.2mm。 B2.3其它:皮尺或钢尺、粉笔等

B3.1.1按有关规范规定选择测试路段。 B3.1.2在测试路段路面上选择测试地点:当为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测需要时,测试地点根据需要确定, 可以单杆检测:当为路基路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或进行路况评定需要时,应连续测量10次。除特殊需 要者外,应以行车道一侧车轮轮迹(距车道线80cm~100cm)作为连续测定的标准位置。对旧路已形成 车辙的路面,应取车辙中间位置为测定位置,用粉笔在路面上做好标记。 33.1.3清扫路面测定位置处的污物。

B3.2.1在施工过程中检测时,按根据需要确定的方向,将3m直尺摆在测试地点的路面上。 B3.2.2目测3rn直尺底面与路面之间的间隙情况,确定间隙最大的位置。 B3.2.3用有高度标线的塞尺塞进间隙处,量测其最大间隙的高度(mm):或者用深度尺在最大间隙位置

单杆检测路面的平整度计算GB/T 10465-1989 辣椒干,以3m直尺与路面的最大间隙为测定结果。连续测定10次时,判断每 个测定值是否合格,根据要求计算合格百分率,并计算10个最大间隙的平均值

C.1过车检测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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