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0257.3-2006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_第3部分:1∶25000_1∶50000_1∶100000地形图图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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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0257.3-2006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_第3部分:1∶25000_1∶50000_1∶100000地形图图式.pdf

地形图分幅编号按GB/T13989规定执行。 图魔整饰见附录C。

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采用青、品红、黄、黑(CMYK)四色,按规定色 色,印刷时视需要也可采用专色印刷或单色印刷

GB/T 20257.32006

GB/T 202573 2006

GB/T 39766-2021 人类生物样本库管理规范B/T 202573 2006

图上各测量控制点符号的几何中心,表示实地上控制点标志的中心位置;符号旁的高程注记, 示实地标志顶面的高程。高程一般注在符号右方,比高注在符号的左方。测量控制点的高程凡终 等水准以上精度联测的,注至0.01m,其他均注至0.1m。 位于居民地内的测量控制点,如果影响居民地的表示时,其高程注记可省略,但水准点应同 略其符号。用烟窗、水塔等独立地物作控制点时,图上应表示相应的地物符号,注出高程和地 比高。

4.2.1地面上的终年有水的自然河流。

岸线是水面与陆地的交界线,称水涯线。河流、湖箔和水库的岸线,一般按摄影(或测图) 时的水位测定;若摄影(或测图)时间为枯水或洪水期,所测定的水位与常水位(常年中大部分时 间的平稳水位)相差很大时,应按常水位岸线测定。 高水位岸线系常年雨季的高水面与陆地的交界线,又称高水界。高水界与水涯线之间的距离在 图上大于2mm时应表示高水界。单线表示的河流其高水界不表示,池塘、水库和实地界线不明显 的高水界也不表示。当高水界与陡岸重合时,则省略高水界,表示陡岸符号。 高水界与水涯线之间有岸滩的,用相应的岸滩符号表示。 河流宽度在图上大于0.4mm的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小于0.4mm的用0.1mm~0.4mm的单线 表示。实地河流宽度对应图上的表示宽度见表1。

TB/T2025732006

GB/T20257.3—2006简要说明表 1比例尺实地河流宽度图上符号宽度<10mm0.1mm~0.4mm单线1 : 25 000>10mm双线依比例尺表示<20mm0.1mm~0.4mm单线1: 50 000>20mm双线依比例尺表示<40mm0.1mm~0.4mm单线1:100000>40mm双线依比例尺表示4.2.2河流流经地下或穿过山洞的河段在地面上的出入口。其符号圆弧表示在水流进出口的位置。4.2.3河流流经沼泽、沙地等地区,没有明显河床或表面水流消失的地段。消失河段分别按实地宽度用一排或两排的点线表示。图上长度小于符号三个点的间距时可不表示。4.2.4季节性有水的自然河流。以其新沉积物(淤泥)的上边界为时令河岸线(不固定水涯线),加注有水月份。时令河宽度在图上大于0.4mm的用双虚线依比例尺表示,小于0.4mm的用0.1mm~0.4mm的单虚线表示。实地时令河宽度对应图上的表示宽度同表1单线表示的时令河,其符号实部长度可根据河流的长度渐变为0.5mm~2.0mm,空白部分渐变为0.3mm~0.5mm4.2.5降水或融雪后短暂时间内有水的河床或河流改道后遗留的河道。干河床分为河道干河和漫流干河(无明显河床的干河)。干河床宽度在图上小于0.4mm的以0.1mm~0.4mm的渐变单线表示,宽度大于0.4mm的依比例尺用双线表示,宽度大于3mm的河床内应表示等高线及相应的土质符号。实地干河床宽度对应图上的表示宽度同表1。单线表示的干河床其符号的实部长度可根据干河床长度,渐变为0.5mm~2.0mm,空白部分渐变为0.3mm~0.5mm。干河床的河岸依流水侧蚀的情况可与冲沟符号配合表示。漫流干河用相应的土质符号表示。4.2.6跨流域开凿的,可供调水、航运的人工水道。运河在图上的表示宽度以河岸间的距离确定,运河河段有名称的加注名称。南水北调工程也用此符号表示,并加注相应的名称注记或加注“南水北调工程”注记。4.2.7人工修建的供灌溉、引水、排水的水道。沟渠应根据实地沟沿间的距离确定图上的表示,见表2。表 2比例尺实地沟渠宽度图上符号宽度<5m0.15mm(支渠)1 : 25 0005m~10m0.3mm(千渠)> 10 m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干渠)<10m0.15mm(支渠)1: 50 00010m~20m0.3mm(干渠)> 20 m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干渠)< 20 m0.15mm(支渠)1:10000020m~40m0.3mm(千渠)> 40 m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千渠)

GB/T 20257.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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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8海岸线指海面平均大潮高潮面的水陆分界线。干出线指海面最低低潮面的水陆分界 低低潮线) 一般可根据当地的海蚀阶地、海滩堆积物或海滨植物确定。 受潮汐影响的河口地段其水涯线按海岸线表示。

4.2.19干出滩又称海滩,是海岸线与干出线之间的潮浸地带,高潮时被海水掩没,低潮时露出。 其内配置相应的土质及植被符号。 a.以沙质为主的干出滩。 b.沙与砾石混合的或以砾石为主的干出滩。砾石滩加注“砾石”。 C.沙泥混合的干出滩。 d.泥行下陷、通行困难的干出滩。 e.由坚硬的岩石组成的干出滩。符号沿千出线表示。 f.由珊瑚虫遗体及其分泌出的石灰质堆积而成的干出滩。 g.生长红树林群落(常绿的乔木或灌木)的干出滩,一般不能通行。 符号散列配置。 长有芦苇以及其他植被的干出滩以相应的植被符号表示。 h.人工养殖贝类的干出滩,表示相应类别的干出滩,并散列配置贝类符号。 i.陆地河流延伸至干出滩中而形成的河道。 河道按其宽度分别用双排或单排点线表示至干出线。 j.潮水冲击干出滩所形成的水沟。 图上只表示固定和较大的。表示潮水沟上、下游的点线符号时,应随水沟消失而逐 渐变细(0.4mm~0.2mm)。 k.图上宽度小于1mm的干出滩。 不分种类均用此符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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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0船只不能靠近的海岸多礁石地段。

不依比例尺表示的礁石,成丛分布的在其范围内按测定位置用相应的符号表示。 明礁是平均大潮高潮面时露出的礁石。图上面积小于1.5mm²的用此符号表示,面积大于 1.5mm²的应按岛屿用海岸线表示。江、河、湖中有方位和障碍作用的明礁也用此符号表示。 暗礁是最低低潮面下的礁石。通航河流中对航行安全有危害的暗礁也用此符号表示。图上面积 大于4mm的依比例尺表示,并加注“暗”字。 干出礁是平均大潮时高潮淹没,低潮露出的礁石。图上面积大于4mm的依比例尺表示, 并加注“干”字。 珊瑚礁依比例尺表示的,加注“暗”或“于”字;不依比例尺的分别用相应的不依比例尺的礁 石符号表示。 对航行存在危险的礁石,用地类界表示其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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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地面长期湿润、泥汀或有水潮浸的区域(包括季节性的湿草地) 按其通行情况分别用相应符号表示。盐碱沼泽、泥炭沼泽应加注“碱”、“泥炭”注记。沼 地上的植被用相应的植被符号表示。

.2.36建在河流、水库和沟渠中,有闸门启闭,用以调节水位和控制流量的构筑物。 进水闸、分水闸、节制闸、排洪闸、拦潮闸等根据建筑情况分别用能通车的和不能通车的符 表示。孔径大于1m的分水设备也用此符号表示。图上长度大于1.4mm的,用闸门符号加依比例 权线表示。 图上不区分单孔闸门和多孔闸门,符号中的尖角指向上游。闸上如有其他建筑物时,用相应 夺号表示。

.2.37两端有闸门封闭,两闸门之间建有人工水道,将水位升高或降低,使船能在不同高低水 的水道间通行的设施。 依比例尺表示的船闸其闸门上部根据通行情况分别用能通车的闸门(a1)和不能通车的闸门( 表示:两闻间距小于2mm的只表示主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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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1用木桩、砖、石、水泥等材料建成的护岸建筑。 图上宽度小于0.7mm的双线表示的河流和单线表示的河流上的加固岸不表示。

4.2.42岸坡比较陡峻、坡度在50°以上的地段。 图上一般仅表示比高大于2m的陡岸,并加注比高。 陡岸下缘与水涯线之间有滩的称为有滩陡岸,其岸顶线与水涯线均按实地位置表示。当岸坡的 投影与水涯线间距离较小,不能按实地位置表示时,陡岸顶线可适当外移,使陡岸符号与水涯线的 图上间隔保留0.2mm。 有滩陡岸与水涯线间宽度在图上大于1mm时,应配置相应的土质、植被符号。 陡岸的岸坡直接伸人水面,其间无通行地段的称为无滩陡岸。双线表示的河其水涯线可中断至 无滩陡岸符号处,当河内表示不下无滩陡岸符号时,陡岸符号可在水涯线外侧紧靠水涯线表示。单 线表示的河不表示无滩陡岸。

GB/T 2025Z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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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房屋毗连成片,按街道(通道)分割形式排列的房屋建筑区。 街区的长、宽不足1.2mm、1.0mm时可用普通房屋符号表示。 街道指街区中比较宽阔的通道。按其路面宽度、通行情况等综合指标区分为主于道、次干道和 支线。 主干道指城市道路网中路面较宽、交通流量大、起骨架作用的通道。主干道边线用0.15mm的 线粗、按实地路宽依比例尺或用0.5mm路宽表示。 次干道指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道,交通流量较大,与主干道相连接构成完整的城市干道 系统。次干道边线用0.10mm的线粗、按实地路宽依比例尺或用0.5mm路宽表示。 地级市以上的城区应区分主次干道,地级市以下的城区不区分主次干道,均用次干道符号表示。 支线指城市中联系主、次干道或供区域内部使用的街巷及其他有路名的路。支线用0.10mm的线 粗、0.3mm路宽表示。 较小的居民地,若街区内的街道宽度均小于图上0.3mm时,也要区分出次要干道,并用 0.5mm宽度的街道表示。在某些地区,河渠贯穿居民地,街道宽度按上述尺寸表示会影响街区特征 时,可适当缩小街道宽度。当街区中的街道线与房屋间距在图上小于0.3mm时,街道线可省略。 1:25000、1:50000地形图上大、中城市的主要街道应加注名称。 颜色或形态与周围房屋有明显区别并具有方位意义的突出房屋用符号“a”表示。 藏族地区有方位意义的经房也用符号“a”表示,并加注“经”字。 多栋10层以上的房屋构成的高层房屋区用符号“b”表示。

3.2在外形结构上自成一体的各种类型的独立房屋,或几幢联结在一起的房屋。 图上按真实方向表示。实地密集成团,图上不能逐个表示时,其外围的房屋按真实位置表示 部可适当取舍。地窝式房屋或高架在水面上的房屋也用此符号表示。 a.图上长度小于0.7mm、宽度小于0.5mm的,用不依比例尺符号表示。 b.图上长度大于0.7mm、宽度小于0.5mm的,用半依比例尺符号表示。 C.图上长、宽分别大于上述尺寸的单幢房屋,用依比例尺符号表示。 d.高层或突出的房屋,符号色值为K100。

4.3.3有顶棚,四周无墙或仅有简陋墙壁的建筑物。 季节性使用的棚房和渔村也用此符号表示,并加注使用月份,有名称的注出名称。临日 棚房不表示。

4.3.5在坡壁或坑壁挖成的洞穴式居所。

分为地上的(在坡壁上挖成)和地下的(在地面向下挖成平底大坑,再从坑壁挖成)两种。 窑洞按真实方向表示。 窑洞吡连成排,在图上长度小于2mm的,用一个符号表示;图上长度大于2mm的,两端的符 号按真实位置表示,中间按长度并联配置符号。在坡壁上呈多层分布的窑洞式居民区,不能逐层 表示时,上下两层按真实位置表示,中间各层按层状分布的特点择要表示;散列分布的窑洞,在 其分布范围内择要表示;无方位意义的零散窑洞或废弃窑洞一般不表示。 地面下窑洞用符号“b”表示,其符号底部表示出入口的坑璧,符号表示在坑轮廓的位置上。 用砖或石块在地面上建成的窑洞式房屋,用房屋符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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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1454.6-2010 气象灾害评估 第6部分 暴雪GB/T 20257.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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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7各种地物分布的范围界线。 当地类界与地面上有形的线状符号(如道路、陡崖、河流等)重合时,可省略不表示,但与地 面无形的线状符号(如境界、通讯线、电力线等)重合时,地类界需移位;与等高线重合时,可压 盖等高线。地类界应与所表示的地物颜色一致。

DB36T 1179-2019 政务数据共享技术规范4.4.2轨距窄于标准轨的铁路。 临时性的不表示。

4.4.4~4.4.8公路按其行政等级分别用相应的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其他公路,专用公路符号 表示;高速公路作为特殊公路单独列出。 高速公路指具有中央分隔带、多车道、立体交叉、出入口受控制的专供汽车高速度行驶的公路: 国道指具有全国性的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并确定为国家级干线的公路;省道指具有全省政治、 经济意义,连接省内中心城市和主要经济区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的省际间的重要公路,专用公路 指专供特定用途服务的公路;县道、乡道及其他公路指连接县城和县内乡镇的,或国道、省道以外 的县际、乡镇际的公路。 各级公路图上宽度大于符号尺寸的依比例尺表示。 图上应每隔15cm~20cm注出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及其行政等级代码及编号。 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及行政等级代码见表3、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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