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252-2019 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完整正版扫描、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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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252-2019 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完整正版扫描、清晰无水印).pdf

根据构件和防火层表面受热作用、构件材料热工性能确定 生表面、内部温度的分布状况。

.1.6当量标准升温时间

自身失效将导致其他构件失效,并危及承重结构系统安全的 构件。

2.2.1结构性能及作用效应:

QCBN 0006S-2014 云南赐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辣木叶片(压片糖果)E, 常温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弹性模量; fi 常温下砖抗压强度平均值; f2 常温下砂浆抗压强度平均值; fm 火灾后无筋砖砌体抗压强度平均值; ft 火灾后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 ft、ftm、fv 火灾后砌体抗拉、抗弯、抗剪强度设 计值; t.m、ftm.m、fv.m 火灾后砌体抗拉、抗弯、抗剪强度平 均值; H 可燃物的燃烧热值; M 实际烧掉的可燃物质量; Nt 火灾后砌体结构轴心受压构件的轴向力设 计值; P 常温下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 PT 高温冷却后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 Q 可燃物总热值; qT 房间火灾荷载密度; R 结构或构件的抗力; S 结构或构件的作用效应; T 火场温度; Td 砌体结构构件距迎火面d(mm)处的 温度; T一 构件表面曾达到的最高温度; t 升温时间; te 当量标准升温时间;

2.2.3 计算系数:

砌体结构构件的高厚比、允许高厚比; 钢绞线轴向应变绝对值、偏轴应变绝 对值; 火灾后预应力钢绞线剩余应力; 火灾后受弯构件实际挠度; 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 截面面积; 房间所有内表面积; 房间通风口面积; 构件截面宽度; 轴向力的偏心距; 混凝土实心板板厚; 通风口高度; 矩形截面的轴向力偏心方向的边长; 构件的计算跨度; 柱的计算长度; 混凝土圆形截面构件半径。 火灾后砖抗压强度折减系数; 火灾后砂浆抗压强度折减系数: 计算房间的通风系数; 块体形状、尺寸、砌筑方法等因素的影响 系数; 砂浆强度不同对砌体抗压强度的影响 系数; 计算系数; 高强螺栓预拉力调整系数; 与砂浆强度有关的计算参数;

2. 2. 4 鉴定评级

Yo 结构重要性系数; ——火灾后砌体结构轴心受压构件的纵向弯曲 系数。

、IIa、II b、II、IV 火灾后结构构件的初步鉴定评定等级; a、b、c、d 一火灾后结构构件的详细鉴定评定等级

3.1鉴定程序和工作内容

3.1.1工程结构发生火灾后应对结构进行检测鉴定,现场检测 应保证检测工作安全。 3.1.2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对象应为工程结构整体或相对独立 的结构单元。 3.1.3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应分为初步鉴定和详细鉴定两阶段。 初步鉴定应以构件的宏观检查评估为主,详细鉴定应以安全性分 析为主,

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4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流程图

1当仅需鉴定火灾影响范围及程度时,可仅做初步鉴 2当需要对火灾后工程结构的安全性或可靠性进行讨 应进行详细鉴定

2当需要对火灾后工程结构的安全性或可靠性进行评估时, 应进行详细鉴定。 3.1.5初步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查阅图纸资料,包括结构设计和竣工资料;调查结构使 用及改造历史、实际使用状况。 2了解火灾过程及火灾影响区域,查阅火灾报告等资料。 3现场勘查了解火场残留物状况、荷载变化情况。 4 观察结构损伤情况,判断主体结构及附属物的整体牢固 性、出现跨塌的风险性。 制定鉴定方案。 3.1.6 鉴定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检测鉴定的目的、依据和范围。 3 调查与检测的工作内容、方法和设备。 ? 分析与校核内容。 5 现场检测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3.1.7 初步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作用调查应初步判断结构所受的温度范围和作用时间: 包括调查火灾过程、火场残留物状况及火灾影响区域等。 2结构现状调查与检查应调查结构构件受火灾的损伤程度, 包括烧灼及温度损伤状态和特征等。 3初步鉴定评级应根据结构构件损伤特征进行结构构件的 初步鉴定评级,对于不需要进行详细鉴定的结构,可根据初步鉴 定结果直接编制鉴定报告。

3.1.5初步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5初步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P

3.1.7初步鉴定应符合下列

1火作用调查应初步判断结构所受的温度范围和作用时间: 包括调查火灾过程、火场残留物状况及火灾影响区域等。 2结构现状调查与检查应调查结构构件受火灾的损伤程度 包括烧灼及温度损伤状态和特征等。 3初步鉴定评级应根据结构构件损伤特征进行结构构件的 初步鉴定评级,对于不需要进行详细鉴定的结构,可根据初步鉴 定结果直接编制鉴定报告

3.1.8详细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作用分析应根据火作用调查与检测结果,进行结构构 件过火温度分析。结构构件过火温度分析应包括推定火灾温度过 程及温度分布,推断火灾对结构的作用温度及分布范围,判断构

件受火温度。 2结构构件专项检测分析应根据详细鉴定的需要,对受火 与未受火结构构件的材质性能、结构变形、节点连接、结构构件 承载能力等进行专项检测分析。 3结构分析与构件校核应根据受火结构材质特性、几何参 数、受力特征和调查与检测结果,进行结构分析计算和构件 校核。 4详细鉴定评级应根据受火后结构分析计算和构件校核分 析结果,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结构整体的安全性鉴定评 级或可靠性鉴定评级 3.1.9在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过程中,当发现调查检测资料不 足或不准确时,应进行补充调查检测。

3.1.10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工

3.2.1火灾后工程结构构件的初步鉴定评级,应根据

火灾后工程结构构件的初步鉴定评级,应根据构件的烧 万程度按表3.2.1的规定评定。

表3.2.1构件的初步鉴定评级标准

3.2.2火灾后工程结构构件的详细鉴定评级,应根据检测、分

3.2.2火灾后工程结构构件的详细鉴定评级,应根据检测、分 析和校核结果,按表 3.2.2 的规定评定

表3.2.2构件的详细鉴定评定标准

4.1.1火作用调查与分析,宜包括火作用调查、火场温度 推断、构件表面温度及结构内部温度推断。

4.1.2火作用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4.1.2火作用调查应包括下列

1火灾过程调查,包括起火时间、部位、蔓延路径,燃烧 特点和持续时间,灭火过程及措施等。 2火灾荷载调查,包括可燃物种类、特性、数量、分布等。 3火场环境调查,包括消防措施、燃烧环境、通风条件, 受火墙体及楼盖的热传导特性等。 4火场残留物状况调查,包括火场残留物种类及烧损状况等。 5火灾影响区域调查与确定,应根据火灾过程、现场残留 物状况及结构外观烧损状况综合判定。 4.1.3火场温度分布推断,应根据火灾调查、结构表观状况 火灾荷载及火场残留物状况、火灾燃烧时间、通风条件、灭火过 程等综合分析推断。

4.1.4结构构件表面温度及作用范围推断可按下列规定的方法

1受火灾影响的混凝土构件表面曾经达到的最高温度及作 用范围,可按本标准附录A推断。 2受火灾影响的钢构件表面曾经达到的最高温度及作用范 围,可按本标准附录B.0.3条推断。 3受火灾影响的砌体构件表面曾经达到的最高温度及作用 范围,可按本标准附录C推断。 4受火灾影响的木构件表面曾经达到的最高温度及作用范

围,可根据木材表面颜色和炭化情况推断 5构件表面曾经达到的最高温度及作用范围可根据火场残留 物分布、烧损状况等,可按本标准附录B.0.1、B.0.2条推断。

4.1.5结构构件内部温度推定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升温时间(te)按本标准附录D推断。当量标准升温时间(te) 可按下列规定取值: 1)当发生过轰燃时,当量标准升温时间(t。)可按本标 准附录E推断。 2)当未曾发生轰燃时,当量标准升温时间(te)可根据 构件表面曾经达到的最高温度按下式推断,

te=exp(Ts/204)

3火灾后混凝土结构构件截面历经最高温度场,也可根据 混凝土材料微观分析结果按本标准附录F推断。 4结构构件截面历经最高温度场,可根据火场温度过程 构件受火状况及构件材料特性按热传导规律推断。

4.2结构构件现状检测

4.2.1 结构构件现状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烧灼损伤状况检查。 2 温度作用损伤检查。 3 结构材料性能检测。 4.2.2 结构构件烧损伤状况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直接暴露于火焰或高温烟气的结构构件,应全数检查 烧灼损伤部位。 2对于次要构件或连接可采用外观目测、锤击回声、探针、 开挖探槽(孔)、超声等方法检查,

3对于重要构件或连接,宜通过材料微观分析按本标准附 录F判断。

4.2.3结构构件温度作用损伤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承受温度应力作用的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应检查结 构构件及连接节点的变形、裂损状况。 2对于不便观察或仅通过观察难以发现问题的结构构件 可辅以温度应力分析判断,

1火灾后结构材料的性能可能发生明显改变时,应通过抽 样检验或模拟试验确定材料性能指标。 2对于烧灼程度特征明显,材料性能对结构性能影响敏感 程度较低,且火灾前材料性能明确,可根据温度场推定结构材料 的性能指标,并宜通过取样检验修正。 4.2.5结构构件现状检测内容应包括表4.2.5规定的内容

表4.2.5结构构件现状检测内容

5火灾后结构分析与构件校核

5.0.1火灾后的结构分析与构件校核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 标准的规定,

构的实际受力和构造状况。

.0.3火灾后结构分析计算模型应计入下列火灾作用对结构

力性能的不利影响: 1构件的局部屈曲或扭曲对结构承载力和刚度产生的不利 影响。 2焊缝连接的残余应力、高强螺栓应力损失、螺栓或铆钉 松动、连接板变形等对节点连接约束的不利影响。 3结构儿何形状变化、结构位移、构件的变形等对结构刚 底产生的不利影响

5.0.4火灾后结构分析可根据结构概念和结构鉴定的需要对计

章模型进行合理的简化,并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局部火灾未造成整体结构明显变位、损伤及裂缝时, 又计算局部作用。 2支座没有明显变位的板、梁、框架等连续结构可不计 支座变位的影响,

5.0.5结构上的作用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O有关规定取值者,应按标准 选用。 2 结构上的作用与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规定取值偏差较大

,应按头际情况确定。 3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公路 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O未作规定或按实际情况难以直接 选用时,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的有关规定确定。 5.0.6结构上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和组合系数,应按国家现行 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 范》JTGD6O的有关规定确定。 5.0.7火灾后的结构构件材料性能,应根据火灾后结构构件残 余状态的材料力学性能实测值或根据构件截面温度场按本标准第 6章的规定取值。 5.0.8火灾后结构或构件的儿何参数应取实测值,并应计入火 灾后结构实际的变形、偏差以及裂缝、损伤等影响。 5.0.9火灾后构件的校核,应计入火灾作用对结构材料性能 结构受力性能的不利影响,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计算 分析。 5.0.10对于烧灼严重、变形明显等损伤严重的结构构件,当需 要判断火灾过程中温度应力对结构造成的潜在损伤时,火灾后结 构构件的校核应采用更精确的计算模型进行分析。 5.0.11对于特殊的重要结构构件,火灾后结构构件的抗力宜通 过试验检验分析确定。

6火灾后结构构件鉴定评级

.1.1火灾后结构构件的初步鉴定评级应按本标准第6.2节 第6.6节中规定的项目评定,并取其中最严重等级作为结构构 的初步鉴定等级。

6.1.2火灾后结构构件的初步鉴定评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未遭受烧灼作用,未发现火灾及高温造成的损伤: 构件材料、性能及安全状况未受到火灾影响,构件初步鉴定等级 应评为工级。 2混凝土结构构件和砌体结构构件火灾后严重破环,难以 加固修复,需要拆除或更换,构件初步鉴定等级应评为V级。 3钢结构构件火灾后出现下列情况时,初步鉴定等级应评 为IV级: 1)严重烧损坏、出现过大的整体变形、严重残余变形 开裂或断裂、局部屈曲、扭曲或部分焊缝撕裂导致承 载力丧失或大部分丧失。 2)火灾后钢结构连接大面积损坏、焊缝严重开裂、螺栓 烧损或断裂脱落。 4木结构构件火灾后严重破坏,出现连接板开裂、螺栓断 裂、变形损伤严重等情况,需要拆除或更换,构件初步鉴定等级 应评为IV级。 6.1.3对初步鉴定等级为IV级的结构构件,详细鉴定应直接评

6.1.3对初步鉴定等级为IV级的结构构件,详细鉴定应直接评

页目分别评定等级,并应计入火灾后材料的实际性能和结构构

以及火灾造成的变形和损伤的不利影响,取其中较低等级作为构 件的详细鉴定等级。 6.1.5火灾后结构构件承载能力、构造连接评级除应按本标准 第6.2节~第6.6节中规定的项目评定外,还应计入火灾对结构 的不利影响,根据工程结构的类型,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 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进行。 6.1.6火灾后结构整体的可靠性或安全性鉴定,应计入火灾对 结构整体牢固性的不利影响

6.2.1火灾后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初步鉴定评级应按表6.2.1 和本标准第6.1.2条的规定进行,并应按各项所评定的损伤等 级中的最严重级别作为构件初步鉴定等级。对于截面单边长度 或直径不大于400mm的钢筋混凝土柱,火灾后初步鉴定评级 宜从严。

表6.2.1火灾后混凝土结构构件初步鉴定评级标准

续表6.2.1各损伤等级状态特征评级项目II aII b多于5处或单处面不多于5处,且每实心板无积大于0.01m²,或穿处面积不大于0.01m²透或全面脱落肋部有,锚固区锚固区有,板有贯无;板中个别处有,肋形板无通,脱落面积大于但脱落面积不大于20%,或穿过跨中20%且不在跨中混凝土脱落跨中和锚固区单排下表面局部脱落或钢筋保护层脱落,或梁无少量局部露筋多排钢筋大面积深度烧伤柱无局部混凝土脱落大部分混凝土脱落脱落面积不大于最大块脱落面积大墙无0.25m²,且为表面于0.25m²,或大面积剥落剥落有露筋,露筋长度大面积露筋,露筋板无不大于板跨的20%,长度大于板跨的20%且锚固区未露筋或锚固区露筋受力钢筋外露长度受力钢筋外露长度不大于梁计算跨度的大于梁计算跨度的梁无30%,单排钢筋不多30%或单排钢筋多于1受力钢于1根,多排筋不多根,多排钢筋多于筋露筋于2根2根轻微露筋,不多于露筋多于1根,或柱无1根,露筋长度不大露筋长度大于柱高或于柱高或层高的20%层高的20%有露筋,露筋长度大面积露筋,露筋墙无不大于墙高的10%长度大于墙高的10%,且锚固区未露筋或锚固区露筋.19:

续表 6. 2. 1

注:1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包含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楼板、屋面板; 2梁包括钢筋混凝土梁、预应力混凝土梁: 38为层间位移,h为层高或柱高。

6.2.2火灾后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详细鉴定评级应符合下列

1火灾后混凝土和钢筋力学性能宜通过钻取混凝土芯样、 截取钢筋试样检验,也可按本标准附录G判定。 2火灾后钢筋与混凝土弹性模量、钢筋与混凝土粘结强度、 预应力钢筋剩余应力及剩余强度指标也可根据构件截面温度场按 本标准附录G判定。 3混凝土结构构件火灾后截面历经温度场应根据构件的截 面形式、材料热性能、构件表面最高温度和火灾持续时间确定

混凝土柱、梁、板的火灾后截面历经温度场可按本标准附录D 判定。 4火灾后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详细鉴定评级应按本标准第 6.1.4条~第6.1.6条的规定进行,评定为b级的重要构件宜采 取加固处理措施。

6.3.1火灾后钢结构构件的初步鉴定评级应按表6.3.1和本标 准第6.1.2条的规定进行,并应按各项所评定的损伤等级中的最 严重级别作为构件初步鉴定等级

表6.3.1火灾后钢结构构件的初步鉴定评级标准

注:对于格构式钢构件,还应按本表对缀板、缀条与格构分肢之间的焊缝连挂 螺栓连接进行评级。

6.3.2火灾后钢结构构件的详细鉴定评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灾后钢结构受火钢材力学性能指标宜现场取样检验 检验的力学性能指标应包括屈服强度和极限强度、延伸率、冲击 韧性和弹性模量。现场取样应避开构件的主要受力位置和截面最 大应力处,并对取样部位进行补强。 2对特殊重要结构取样受限时,受火构件的材料强度与冲 击韧性,可通过同种钢材加温冷却试验确定。钢材试样的升降温 过程应与构件在火灾中所经历的升降温过程相同,并且冷却方式 应能反映实际火灾中的情况。 3当能确定钢结构构件表面温度时,高温过火冷却后结构 钢的屈服强度,高强度螺栓、焊缝的强度折减系数可按本标准除 录H确定。 4火灾后钢结构构件的详细鉴定评级应按本标准第6.1.4 条~第6.1.6条的规定进行,并应计入火灾对材料强度、连接和 构件变形的影响。 5对于无冲击韧性要求的钢构件,可按承载力评定等级 对于有冲击韧性要求的钢构件,当构件受火后材料的冲击韧性不

满足原设计要求,且冲击韧性等级相差一级时,构件承载能力应评为c级;当其冲击韧性等级相差两级或两级以上时,构件的承载能力评定应评为d级。评定为b级的重要构件宜采取加固处理措施。6.4砌体结构构件6.4.1火灾后砌体结构构件的初步鉴定评级可按表6.4.1和本标准第6.1.2条的规定进行,并应按各项所评定损伤等级中的最严重级别作为构件初步鉴定等级。对于独立砖柱或截面面积小于0.3m²的构件,火灾后鉴定评级宜从严。表6.4.1火灾后砌体结构构件初步鉴定评级标准各损伤等级状态特征评级项目IIaII b抹灰层有局部脱抹灰层有局部脱落或脱落部位砂浆无损伤、墙面或外观损伤落,灰缝砂浆无明烧伤在15mm以内,抹灰层有烟熏显烧伤块材表面尚未开裂变形无裂缝,略有灼有裂缝,最大宽墙、壁柱墙有裂痕显示变形烧痕迹度不大于0.6mm裂缝无裂缝,略有灼无裂缝,有灼烧独立柱有裂痕烧痕迹痕迹无裂缝,略有灼裂缝贯通3层块墙、壁柱墙个别块材有裂缝受压烧痕迹材裂缝无裂缝,无灼烧独立柱个别块材有裂缝有裂缝贯通块材痕迹变形无明显变形略有变形较大变形注:表中适用于砖砌体结构,砌块砌体可按本标准第6.2.1条评级。6.4.2火灾后砌体结构构件的详细鉴定评级应符合下列规定:火灾后砌体块材和砂浆强度宜现场取样检验。:23:

2当现场取样有困难时,火灾后砌体块材和砂浆强度也可 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或 《非烧结砖砌体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71的有关规定进行 现场检测。 3火灾后砖砌体块材和砂浆强度可根据构件表面温度按本 标准附录了推定。当根据温度场推定火灾后材料力学性能指标 时,宜采用抽样试验进行修正。 4火灾后砖砌体的轴心抗压、抗拉、抗弯与抗剪强度及承 载力的计算可按本标准附录了进行;也可根据推定的砌体抗压强 度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有关规定 计算。 5火灾后砌体结构墙、柱的允许高厚比[β」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有关规定取值,砂浆强 度等级应以火灾后的评定等级为准。 6火灾后砌体结构构件的详细鉴定评级应按本标准第 6.1.4条~第6.1.6条的规定进行,评定为b级的重要构件宜采 取加固处理措施

6.5.1火灾后木结构构件的初步鉴定评级应按表6.5.1和本标 准第6.1.2条的规定进行,并应按各项所评定损伤等级中的最严 重级别作为构件初步鉴定等级

表6.5.1火灾后木结构构件的初步鉴定评级标准

6.5.2火灾后木结构构件的详细鉴定评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灾后木结构构件承载力可根据量测凿除碳化层后的剩 余有效截面尺寸计算。 2对于高温后水冷却的木结构构件剩余有效截面的材料性 能指标尚应进行调整,各种木材的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 量以及落叶松木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宜降低10%。当采取其他 冷却方式时,剩余有效截面的材料性能指标可根据受火前的结构 材料性能确定。 3火灾后木结构构件的详细鉴定评级应按本标准第6.1.4 条~第6.1.6条的规定进行,评定为b级的重要构件宜采取加固 处理措施。

7.0.1 鉴定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结构概况和火灾概况。 2鉴定的目的、范围、内容、依据以及检测方法。 3调查、检测与分析结果,包括火灾作用和火灾影响的调 查检测分析结果。 4评定等级。 5结论与建议。 6附件。 7.0.2鉴定报告编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鉴定报告中应明确鉴定结论,指明被鉴定结构构件的最 终评定等级或评定结果。 2鉴定报告中应明确处理对象,对初步鉴定评为Ⅱb级、Ⅲ 级和V级构件及详细鉴定评为c级或d级构件的数量、所处位置 应作出详细说明,并提出处理建议

附录 A混凝土构件表面特征与温度的关系

表A混凝土构件表面特征与温度的关系

附录B常见材料变态温度、燃点

录B常见材料变态温度、燃点

.0.1玻璃、金属材料、塑料的变态温度可按表B.0.1取值。

玻璃、金属材料、塑料的变态温度

表B.0.2部分材料燃点温度

GB/T 9397-2013 直接辐射式电动扬声器通用规范B.0.3钢结构构件过火时的构件表面最高温度可根据表面油漆 烧损状况按表B.0.3推断。

表B.0.3钢结构构件过火时的构件表面最高温度

附录 C不砌块材料表面特征与温度的关系表C砌块材料表面特征与温度的关系构件表外观特征面最高混凝土砌块和砖黏土砖水泥砂浆抹面石灰砂浆抹面温度(℃)颜色裂损颜色裂损颜色裂损颜色裂损200以下不变无裂缝不变无裂缝不变无裂缝不变无裂缝300~500微粉色无裂缝不变无裂缝不变无裂缝不变无裂缝粉红见出现出现表面出现细初现灰薄层煤720~800不变玫瑰色灰白裂缝细裂缝小裂缝黄色烟分层出现许表面裂缝出现出现800~850灰白不变浅灰色浅黄色多裂缝增多裂缝裂缝裂缝增表面裂缝裂缝裂缝850~900浅黄色多、缝不变浅灰色浅黄色增多增多增多扩大贯通颜色表面裂缝表面900~980浅黄色浅黄色浅灰色脱落裂缝转淡增多剥落贯通裂颜色严重表面980以上白色白色白色脱落缝增多转淡裂缝剥落.31:

附录 D混凝土构件在标准升温

.0.1单面受火混凝土实心板截面历经的最高温度场GB 1886.16-2015 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可按 升温条件下的截面温度场曲线(图D.0.1)进行推断。

图D.0.1单面受火混凝土实心板在标准升温 条件下的截面温度场曲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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