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52/01-2020 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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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52/01-2020 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实施指南

11.防雷接地设施指南..

11.2系统构成. 260 11.2.1监控系统. 266 11.2.2收费系统.. 11.2.3通信系统.. 266 11.2.4隧道机电系统. 267 11.3技术要求, 26

GB/T 2476-2016 普通磨料代号11.3.1监控系统防雷与接地 11.3.2收费系统防雷与接地 11.3.3通信系统防雷与接地. 11.3.4隧道机电系统防雷与接地

11.3.监股控系 267 11.3.2收费系统防雷与接地 269 11.3.3通信系统防雷与接地 70 11.3.4隧道机电系统防雷与接地 271

针对目前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计、招标、联网、运营中出现的向题: 结合国内现行标准及规程,加快推进机电系统标准化进程,统一贵州省高速公路 联网运行环境下的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照明及隧道通风、消防设施等技 术标准,优化机电系统设计,控制招标的设备参数,指导机电系统建设和运营管 理,对2014年贵州省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实施指南(试行)》(以 下称实施指南)、《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联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以 下称实施方案)、《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入网检测标准(试行)》(以下称 检测标准)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对原《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实施指南(试行)》(以下称实施 指南)、《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联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了合并 吸纳了近年来交通行业国家层面上的技术规范、其他兄弟省份信息化建设经验教 训,合并修订完成后用于指导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新建与改扩建项目建设。 合并与修订的工作有助于实现机电系统设计的标准化,统一设计原则和设计 方案,规范设计界面,在没有联合设计的条件下,加强机电设计力度,避免方案 的无理变更和重复建设;实现机电系统互联互通,为全省监控联网提供条件;规 范设备接口和互联互通协议,约束联网条件;实现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规范招标文件,给机电系统招标提供系统功能要求和配置参数的要求;规范设备 招标技术指标,控制机电设备的配置等级;提出机电设备必需的技术参数要求, 为设备招标和检测提供标准;考虑新技术新方案的应用,通过实施指南的发布和 应用,鼓励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应用,引领机电系统新技术、新技术方案的运用和 实施。

1.2.1编制依据 本实施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高 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 《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总 体规划》以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行实际情况编制,

1.2.2规范性引用文件

(1)《高速公路监控技术要求》(2012年交通运输部第3号); 2)《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2012年交通运输部第3号) (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98—2011) :

(4)《高速公路LED可变限速标志》(GB/T23826一2009); (5)《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GB/T23828一2009); 6)《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网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点 布局规划>的通知》(黔交规划[2014]]122号); 7)《关于高速公路监控联网平台视频图像字符叠加信息要求的通知》(黔 路网[2015]13号】; 8)《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贵州省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指南) 的通知》(黔交建设[2015]234号); (9)《关于下发统一贵州省联网监控系统IP地址的通知》(黔路网[2014]3 号); 10)《关于修订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布设原则的通知》(黔路网[2017]10 号); 11)《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与省中心通信协议》的通知》 (黔路网[2017]27号);

(1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邻接路段通信系统联网建设有 关事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126号):

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一2006) (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一2008); 3)《联网收费系统省域系统并网接入网络安全基本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 2019年5月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一2014)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一2014):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一2014)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一2014)

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及贵州省地方政策性

本实施指南规定了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 明及隧道通风、消防、网络安全的系统构成、系统功能及指标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贵州省高速公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2. 1 SDH 骨王通信网络

SDH骨十通信网是指在省内由各路 省中心之间建立起来的通 言传输平台系统,它能有效的覆盖全省高速公路网,为全路网的语音、数据、图 像等综合业务信息提供高速传输通道,是路段通信网上层的省域核心网络

2. 2 SDH 骨干通信站

2.3 0TN光传送网通信系统

信网上的通信站(节)点,是路段通信网接

高速公路通信系统光传送网采用DWDM密集波分复用技术,采用OTN架构, 构建三级的业务承载平台;分层建设、分级管理,作为为全路网的语音、数据, 高清图像等综合业务信息提供高速传输通道,开展信息化、数据化和智慧化的主 要平台。 省核心节点至各区域中心的传输系统为骨干核心网,区域中心至路段中心的 传输网络为区域汇聚网,路段中心至各收费站的传输系统为业务接入网,

2.4OTN光传送系统的核心节点

光传送网设置核心节点为当前网络业务收敛、汇聚、调度中心点,骨干核心 网的核心节点为小河和贵阳西,区域汇聚网为九个区域中心,业务接入网核心节 点为各路段中心。

2.5 0TN光传送系统的非核心节点

光传送网设置非核心节点为承载业务的接入点,骨干核心网的非核心节点为 个区域中心,区域汇聚网的非核心节点为各路段中心,业务接入网的非核心节点 为各路收费站。

2.6 OTN逻辑物理路由

在外部网络的数据传输过程中,采用密码技术对信息加密是最常用的安全保 沪手段。自前广泛使用的有对称算法和非对称算法等两类加密算法,两种方法结 合使用,加上数字签名、数字时间戳、数字水印及数字证书等技术,可以使通信 安全得到保证。

可以采用一些安全产品对网络上流动的数据包进行检查,识别非法入侵等网 络安全威胁,并给予及时的响应及防护

由于公用网及因特网没有很好的安全保证,将外部网络中的因特网、办公网 与专用网络实现物理隔离,使之没有任何连接,可以确保局域网与外部专用网络 连接时,保证局域网免受外部网络上的安全威胁,

2.10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

2.11 低速数据业务

RS232、RS422、RS485等串口标准数据传输业务。

2.12 中压方式供电

采用6KV或10KV电压等级直接将电能传输至用户端,再通过变压器进行降 压,以满足机电设备使用。

2.13升降压方式供电

通过特制的变压器将低压电(220V或380V)升压后传输至用户端,再通过变 压器进行降压,以满足机电设备使用

为保证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段的收费、监控及通信系统达到联网运行的 要求,在路段开通运行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进行兼容性测试、适用 性测试、技术基础检测、并网测试等联网测试。

3.管理体制与机电系统总体架构

3.2监控系统总体架构

3.2.1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省路网中心系统功能

3.2.1贡州交通信念与应急指挥中心省路网中心系统切能 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和省路网中心合建,设置在贵阳市,贵州交通 言息与应急指挥中心是承担全省高速公路监控、通信等业务管理工作的专门机 均,制定全省高速公路监控、通信的有关规定、办法、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并 检查和监督这些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为全路网提供骨干网的建设、升级改造 和运行维护管理,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提供联网信息服务,全路网交通状 况、路网状况等信息的汇集、数据统计、发布,监控数据的整理、分析、处理; 对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及其系统的运行、维护进行技术 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各高速公路路段系统入网的接入工作。 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主要功能包括如下:

3.2.2区域路网分中心系统功能

3.2.3路段分中心系统功能

的数据、设备信息等),以及系统出错信息和配置修改信息。

3.2.4隧道管理所/收费站系统功能 隧道管理所的设置应根据隧道长度、交通量、隧道分布特点、隧道群位置、 管理所建设运营成本以及管理人员生活方便等因素综合决定。隧道管理所一般应 安照以下原则设置: (1)长度大于6km的特长隧道必须设置有人值守隧道管理所,宜在隧道洞 口或在距离隧道洞口约10km以内,与沿线其他管理部门合并设置。 (2)长度介于36km之间且隧道监控等级为A及以上的特长隧道可设置有 人值守隧道管理所,可在隧道洞口或距离隧道洞口约10km以内,与沿线其他管 理部门合并设置。 (3)长度介于2~3km之间且隧道监控等级为A及以上的特长隧道,可在隧 道洞口变电所或沿线其他管理部门内设置无人值守隧道管理所,或与附近隧道群 统一设置有人值守隧道管理所。 (4)隧道群宜统一考虑管理部门设置。 (5)远离互通立交、地处偏远山区或救援困难等处的长隧道可考虑设置有 人值守隧道管理所。 (6)如条件许可,隧道管理所尽量选择与附近的收费站、服务区、监控分 中心等管理部门同址合建。 (7)在隧道管理所的运营中,经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中针对该隧道管理 所是否有人值守,进行工作安排和管理。 备注:桥梁管理所参考隧道管理所设置。 收费站:设置于匝道收费站场区内。 隧道管理所主要功能包括如下: ①信息采集 系统应能接收隧道内的设备传送来的检测数据、视频图像、反馈信息、语音 言息等以及上级管理机构下达的命令,并且通过用户接口将事故信息输入计算机 系统。系统接收的信息分为如下几类: a.检测设备检测的信息,如一氧化碳检测器、能见度检测器、风速风向检 器、亮度检测器等检测的环境信息,车辆检测器检测的交通信息,火灾报警系

隧道值守点负责所处隧道的现场应急指挥,实现对隧道内图像的控制查看 并能接收火灾报警信息,接收上级下发的指令,服从上级机构管理。 ①图像显示 隧道值守点应能够在现场对隧道图像进行切换、控制,实现应急指挥。 ②接收火灾报警信息 显示隧道报警信息,为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3信息显示 能够对隧道口及隧道洞内可变信息标志实现手动输入信息,发布信息,适厂 应急指挥需要。

3.3通信系统总体架构

省高速公路联网通信系统总体架构图(SDH网络

3.3.2省通信中心 全省统一设置省通信中心,为全省省一级通信系统的核心节点,由大容量、 高速率、高可靠、高安全的光传输、存储、转发、交换、以及专业网管和综合网 管设备等组成。负责承担省级范围内联网收费、监控、运营管理、数字化、智慧 化等需要的各种通信业务的汇接、转接工作,与各区域分中心联网,负责组织省 中心与所区域分中心之间的信息交换工作

3.3.2.1通信系统运维支撑中心

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通信系统总体架构图(OTNE

省通信中心下设通信系统运维支撑调度中心,部署于贵阳区域中心。支撑中 心配置综合网管平台和安全监控管理平台实施网络运行情况7×24小时统一监 控,并完成网络资源调度、运行故障处理和通信信息安全预警工作;配置各专业 系统的网管和技术力量,完成通信技术支撑、运维保障工作;逐步完善能力建设, 最终实现网络运行统一管理、统一监控、统一调度,保障网络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3.3.3路段通信分中心 路段通信分中心一般由路段经营管理单位设在其管理中心,与路段收费、监 控分中心合并设置(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路段通信分中心和区 域监控分中心合建)。区域中心系统主要配置核心网非核心节点、汇聚网核心节 点;路段中心(高速集团通信节点站)配置汇聚网非核心节点,接入网核心节点; 以及专业和综合网管终端设备等,负责本路段内通信业务的汇集和转接,完成本 地网管辅助监控;同时,还须在全省联网运行的统一标准要求下,接入干线通信 网,实现与省通信中心的联网。区域服务中心完成本区域网格化服务管理,驻点 站完成本区域的网络巡检、本地故障处理等任务。 3.3.4无人通信站 基息通信站即无人站,通党与高速公路沿线的收费站、服务区、差护工区等

3.3.4 无人通信站

合并设置,一般配置接入层网络的非核心节点的用户端设备(某些无人站还设有 干线传输网的中继设备等),以无人职守方式实现运行

3.4收费系统总体架构

3.4.2区域(路段)收费分中心系统功能

收费站系统的基本功能 (1)系统管理:可实现工班管理,操作员管理、操作员权限管理等。 (2)跨省通行费查询:具备收费车道向上级联网中心调用MTC车辆计费服 务的功能,并返回结果给收费车道。 (3)收费参数管理:接收ETC状态名单、稽查逃费黑(灰)名单、大件运 输车辆名单、优免车辆名单、“两客一危”车辆名单,并下发至收费车道 (2)数据存储转发功能:汇聚收费车道交易流水、通行记录、交易日志、 车牌抓拍图片、图像视频等相关数据,并按要求存储及转发。 (4)计费功能:不具备安装ETC门架条件的主线收费站或引道计算收费里 程的匝道收费站,应具备接收、下发收费费率及相关参数信息功能。系统还应具 备数据共享和去重机制,保证门架间的协作处理能力,读取到同一车辆车牌号既 有ETC文有CPC卡的,只生成CPC卡通行记录,并上传至部省两级联网中心。 (5)数据备份和恢复:数据备份应按照所制定的备份策略(完全备份/增量 备份/日志备份/时间段备份等),对收费数据和部分重要的系统文件进行备份: 数据恢复应在系统出现故障,对收费数据或系统文件进行恢复。 (6)CPC卡调拨管理:具备车道在用CPC卡、库存卡信息统计管理功能, (7)收费稽查功能:支持对稽查逃费黑名单车辆现场判定、拦截及逃费数 据信息(逃费交易记录及相关证据)查询、补交交易等功能。逃费黑名单车辆通 行车道时,应在通行记录中记录黑名单类型、版本号等相关信息。完成通行费补 交后,补交系统应具备信息登记功能。 (8)关键设施运行监测功能:监控、监测收费站关键收费设施、收费行为: 交易记录、交易日志应定期上传至上级联网收费中心监控、监测系统。 (9)系统维护管理:应维护收费站数据库系统、硬件设备等,保证系统正 常运行。

3.4.4收费车道系统功能

(1)ETC出、入口车道软件同时支持双片式OBU、单片式OBU交易处理流程 在入口车道OBU(或ETC卡)内写入入口信息;在出口车道写入出口信息, (2)ETC/MTC混合入口车道软件同时支持双片式OBU、单片式OBU交易处理

流程,在入口车道清除过站和计费信息并写入入口信息;在出口车道写入出口信 息,MTC交易还应清除CPC卡内过站和计费信息。 (3)识别ETC、MTC车辆,自动检测、识别通行车辆的车牌、车型、通行时 间等信息,ETC/MTC混合车道支持人工校核 (4)具备接收、更新收费参数(ETC状态名单、稽查逃费黑(灰)名单、 大件运输车辆名单、优免车辆名单、“两客一危”车辆名单)功能,并在交易记 录/通行记录中写入特请车辆信息。 (5)接收入口治超车辆的检测数据,并根据业务规则判定处置。 (6)兼具ETC门架功能的收费站,所辖车道应具备接收、更新省级联网中 心下发的本站收费费率并计算通行费功能,入口车道在OBU或CPC卡内写入入口 信息、扣费或计费信息并形成流水;出口车道在ETC车辆成功扣费后清除OBU路 径信息,MTC完成计费、收费后清除CPC卡信息。 (7)具备对车道连接状态、参数状态和关键设备状态的运行监测功能,并 可根据监测状况,生成相应运行监测数据。 (8)具备按自然日进行车道交易处理的合计数处理能力。 (9)通行记录、交易流水(交易凭证)应与车辆抓拍图片进行自动匹配, 通行记录、交易流水、车道日志、图片、图像等相关数据应按接口规范要求实时 上传至收费站。 (10)可配置ETC便携机,满足ETC专用车道交易失败时人工处理

3.5系统建设总体要求

(1)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机电系统的建设实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 序和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本实施指南、实施方案(另册)和全省机电系统 总体规划。 (2)涉及全省域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的机电系统原则上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统 组织建设实施,并按照网随路建的原则,不断拓展和完善。 (3)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机电系统的关键设备和系统,须符合省联网技术要 求和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技术检测标准。 (4)各路段机电系统在完成设备安装和系统测试后,应与省中心系统进行 送调并通过省中心组织的并网测试后方能投入联网运行,以确保区域分中心(路

段分中心)与省中心的互联互通。 (5)各路段收费系统应在全省内保持一致,实现省内联网收费及跨省区域 联网收费,并满足营改增相关要求;监控系统应根据省中心统一的接口数据通信 接口协议开发;通信系统应为骨干通信网提供48芯衰耗满足要求的单模光纤, 并为骨王通信站提供系统所必须的机房条件。

(1)省内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应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网运行、分 级管理”的原则,实现省内联网监控。 (2)贵州省高速公路监控系统联网运行范围应包括全省所有改(扩)建、 在建、开通运行的高速公路。所有高速公路开通运行时,其监控、通信系统须纳 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系统的范围。 (3)省级监控系统可在全省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建设实际选择各 类监控设备,但应兼顾统一性、系统性和先进性,并应保证监控数据和视频图像 等数据接口与数据格式方面的一致性和系统的互联互通。 (4)全省路网监控以分布控制为主,同时文具备集中协调控制功能:各路 段分中心具体负责对本路段的管理,执行具体监控操作;区域监控分中心负责区 域内未设置路段分中心的路段监控NY/T 2560-2014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香菇,并负责区域内路网协调诱导;贵州交通信息 与应急指挥中心通常情况下以监督全路网交通运行状况为主,不直接参与各区 域、各路段分中心对外场设备的控制。 (5)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国家、交通行业标准和本实施指南。 同时,还应符合贵州省监控系统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 建设程序实施。 (6)全省路网监控系统须对各类联网监控数据编码、数据标准、数据格式 通讯传输接口等相关数据统一进行规范和要求,以实现全省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 可视可控及分级监管,其总体要求如下: 1)为保证联网监控的数据统一性、完整性、规范性,需要对贵州全路网高 速公路监控的各类信息进行统一、规范编码,对各类数据字典进行规整。 2)为保证联网监控数据能够可靠稳定通讯与接入,联网监控工作需拟定监 控数据通讯协议与接口规范,方便下端监控系统厂家按此接口接入区域分中心 3)需要建立贵州高速公路区域智能监控及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库表字 段、数据库表定义规范。 4)区域管理模式下涉及到多个管理机构的多套信息监控与管理系统,为相 互共享与交互数据,需要对全路网联网监控信息数据、各级管理职能、数据交互

接与模式进行明确定义,为后期数据发布与共享提供基础。 (7)为满足高速公路行政区域管理的要求,针对单个隧道跨越不同行政区 或的情况,应就近利用设置于隧道洞口的变电所、值守点的传输设备分别往不同 行政区域的区域监控分中心进行机电设备图像和数据的传输

贵州省高速公路速公路集团建投路段设有三级管理机构,其它业主建投路段 设置四级管理机构,分别为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区域监控分中心、路 段分中心、桥隧管理所,具体构成如下所述:

贵州省高速公路速公路集团建投路段设有三级管理机构,其它业主建投路段 设置四级管理机构,分别为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区域监控分中心、路 段分中心、桥隧管理所,具体构成如下所述: 4.2.1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构成 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是全省高速公路路网最高管理机构,设置有计 算机网络系统、数字视频系统(闭路电视系统)、拼接屏显示系统、交通地理信 息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会议电视系统等多个功能系统。 ①交通数据中心局域网 采用小型机提供虚拟存储层,建立总中心存储资源池,将交通监控、交通数 据、信息服务等在小型机内按固定数据接收能力及运算能力划分虚拟资源,并进 行双机群设置。 交通数据中心网络连接采用100/1000M以太网技术,核心连接使用1000M与 交通数据中心交换机连接,配置数据统计工作站及激光打印机。 ②交通监控中心局域网 交通监控中心局域网是省交通信息应急指挥中心局域网的一部分,数据库服 务器、应用服务器等软硬件均由交通数据中心统一完成。 交通监控中心局域网设置通信服务器、GIS服务器实现与区域中心联网监控 的对接。主要由交通数据交换机通过1000M接口与通信服务器、GIS服务器连接 通过100M接口与视频控制工作站、隧道管理工作站、交通监控工作站、报警控 制工作站、气象预警工作站、GIS工作站以及激光打印机构成星型网络。 ③信息服务中心局域网 信息服务中心局域网是省交通信息应急指挥中心局域网的一部分,数据库服 务器、应用服务器等软硬件均由交通数据中心统一完成。 公众信息服务系统主要包括网站建设以及实现与其它部门(交警、医疗、消

防等)信息共享,为广播、电视等媒体预留接口,媒体部门可通过公网设置权限 终端,以及双向互动查询路网交通信息。 内部管理人员可通过移动设备通过VPN实时接入省交通信息应急指挥中心, 实时掌握全省交通运营情况, ④三维GIS服务中心局域网(二期) 在交通信息应急指挥中心采用三维实景GIS平台,以更直观的方式展示贵州 高速公路网的基础信息

4.2.2区域监控分中心构成

GB 15193.9-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4.2.3路段分中心构成

b.隧道数据→隧道值守点→桥隧管理所→路段分中心 ③应急指挥中心 应急指挥中心通过高速公路通信专网连接区域监控中心、路政执法大队(基 层管理单位),获取相关数据及视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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