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12-2013 水利水电工程自动化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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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 6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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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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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12-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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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12-2013 水利水电工程自动化设计规范

3.3.1.机组进水球阀应既能就地控制又能远方控制,并育 组自动控制联动。

.3.2开启球阀应具备下列条件:

3.3.2开启球阀应具备下列条

1机组事故停机元件未动作。 2导水叶(或喷针)处在全关位置。 3.3.3当满足开阀条件并发出开阀命令时,应启动开阀流程: 自动完成下列步骤: 1开启压力油源电磁配压阀,由压力油打开卸荷阀,排除 密封盖内的压力水,打开油阀,向球阀控制系统供压力油。 2开启旁通阀的电磁配压阀,由压力油打开旁通阀,对蜗 壳(或喷针输水管)进行充水。充满水后,密封盖外部压力大于 内部压力而自动缩回,与密封环脱离接触。 3当球阀前后水压基本平衡后,自动开启启闭球阀的电磁 配压阀。 3.3。4球阀全开后,应接通球阀开启信号显示,复归球阀开后 回路,关闭油阀、卸荷阀、旁通阀。 3.3.5当发出关闭球阀的命令时,应启动关阀流程GM/T 0067-2019 基于数字证书的身份鉴别接口规范,自动完成 下列步骤: 1开启压力油源电磁配压阀,由压力油打开卸荷阀,排掉 密封盖内的压力水,打开油阀,向球阀控制系统供压力油。

3.3.4球阀全开后,应接通球阀开启信号显示,复归球

回路,关闭油阀、卸荷阀、旁通阀。

1开启压力油源电磁配压阀,由压力油打开卸荷阀,排 密封盖内的压力水,打开油阀,向球阀控制系统供压力油。 2关闭启闭球阀的电磁配压阀

3.3.6球阀全关后,应接通球阀关闭信号显示,复归球阀关 闭回路,关闭卸荷阀、油阀,压力水进入密封盖内腔,实现 止水。

间位置作调节流量之用。

3.3.8 球阀全关、全开位置信号应上送监控系统。

3.3.8球阀全关、全开位置信号应上送监控系统。

3.4.1 开启机组圆筒阀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机组事故停机元件未动作。 2 导水叶处于全关位置。 接力器同步机构正常。 4 圆筒阀无卡阻。 3.4.2 当满足圆筒阀开启条件时,可手动或通过机组启动流程 接通开启线圈,使接力器在压力油的作用下将圆筒阀开启。 3.4.3 正常关闭圆筒阀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接力器同步机构正常。 2 圆筒阀无卡阻。 导水叶到达全关位置。 3.4.4 当满足圆筒阀关闭条件时,可手动或通过机组停机流程 接通关闭线圈,使接力器在压力油的作用下将圆筒阀关闭。 3.4.5圆筒阀可由手动操作使其全开、全关或处于任何中间位 置,应现地显示相应的位置,并上送监控系统。 3.4.6当发生下列事故或故障时应发报警信号:

3.5.1水轮发电机组应选用数字式电气液压调速器。

采用失电停机逻辑,在控制回路电压消失时,调速器宜自动关闭 导水机构。

3.5.2调速器及油、气、水系统中的配压阀、空气阀等

3.5.3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机组应采用电源元余、调节器

几余、测频信号穴余的电液调速器。穴余的电源可采用交直流各 一路或两路直流;穴余的调节器应采用两套互为备用的自动调节 器加手动调节方式;穴余的测频信号应分别取自电压互感器和齿 盘。导叶位置反馈信号宜穴余设置。

3.5.4自动化元件技术性能应符合GB/T11805的有关

有反映液面过高或过低的触点

3。5。12轴流式水轮机应采取防抬机措施,并装设抬机

3.5.13机组宜装设过速限制器

5.14回油箱、漏油箱以及有油、水热交换装置的油槽,应装 油混水信号器。

3.5.14回油箱、漏油箱以及有油、水热交换装置的油

3.5.15凡需要根据压力值实现自动控制或自动报警的油、

3.5.15凡需要根据压力值实现自动控制或自动报警的油、气、

3。5。16水轮机导水叶应装设剪断销信号装置或导水叶安全 保护装置,

3.5.17容量为100MW及以上机组宜设置监视大轴摆度和

5.17容量为100MW及以上机组宜设置监视大轴摆度和机架 动的监测装置,

3。5.24上、下游水位应装设远方测量装置。对于大型水力 厂或水头变化较大的水力发电厂,每台机组还应装设水头远 量装置。

求。轴流式和混流式机组常用自动化监测元件配置可按照表 3.5.25执行。其他型式机组自动化监测元件的配置,应根据实 际需要适当增减。

表3.5.25轴流式和混流式机组常用自动化监测元件配置

表3.5.25(续)

表3.5.25(续)

表3.5.25(续)

3.6水轮发电机组的自动控制

3.6.1水轮发电机组在现地或远方控制时均应具有下列控制调 节功能: 1以一个命令使机组自动完成停机转发电、发电转停机、 发电转调相、调相转发电、停机转调相、调相转停机等各种工况 的自动转换。 2机组频率及有功功率调节。 3.机组电压及无功功率调节。 3.6.2水轮发电机组的自动控制应采用数字式控制设备,并应 配置独立的水力机械事故自动停机后备控制装置或回路。机组现 地控制设备应设正常开停机按钮、事故停机按钮和紧急事故停机 按钮。 3.6.3机组处于准备启动状态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机组无事故。 27 断路器在分闸位置。 3 接力器锁锭在退出位置。 4 制动气源压力正常,但未加制动。 5导水叶在全关位置。 6事故闸门或蝶阀、球阀在全开位置(与机组联动操作的 进水阀无此要求)。 7机端接地开关在分闸位置。 3.6.4轴流式和混流式机组,在机组准备启动条件具备,开机 过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启动机组冷却系统。 2有主轴密封时主轴围带密封排气。 3有推力轴承油外循环系统时启动循环油泵,使油流达到 正常。 .4有液压减载装置时,启动高压油泵向推力瓦供油,使推 五互上的油压法到绘宝范围

5当完成上述步骤后,向调速器发开机命令。 6机组启动后,当转速达到90%额定转速时,应切除液压 减载装置,自动投人励磁调节系统。 7当转速达到90%额定转速、机端电压达到90%额定电压 时,根据同步方式,投入同步装置。 8发电运行时,机组与系统并列后,应自动复归开机命令 和同步装置,接通发电运行信号显示;调相运行时,机组与系统 并列后,应按照3.6.8条所列步骤进行。 3.6.5混流式及轴流式机组宜采用压水方式调相。轴流转桨式 机组也可采用将桨叶转角调至0°而不压水的调相运行方式。 3.6.6贯流式机组的启动控制除应满足3.6.4条的规定外,还 应启动发电机风扇电动机。 3.6。7冲击式机组的启动控制可参考3.6.4条的规定,但应根 据冲击式机组的特点加以修改。 3。6。8对处于发电运行状态的机组,发出调相命令后,应按下 列步骤进行: 1减有功负荷至空载。 2向调速器发调相命令,作用于关闭导水叶。 3开启转轮室充气阀和补气阀,关闭转轮室排气阀,向转 轮室充气,保持转轮室水位降至规定水位以下。 4 调相运行元件启动,接通调相运行信号显示。 5冲击式机组在调相运行中应自动开启冷却喷嘴供给冷 却水。 3.6.9对处于调相运行状态的轴流或混流式机组,发出发电命 令后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关闭转轮室充气阀和补气阀,停止向转轮室充气。 2开启转轮室排气阀,向转轮室注水,直至转轮室充满水 3向调速器发发电命令,打开导水叶,带负荷至设定值。 4调相运行元件复归,接通发电运行信号显示。

1机组调相运行时失去电源,与电网解列,机组转速下降 至规定值。 2电气事故保护动作。 3机组火警。 4按事故停机按钮。 3.6。12机组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发出事故停机信号及报警信 号,先作用于事故停机电磁阀卸负荷至空载后,再作用于跳闸、 灭磁、停机,实现事故停机: 1机组各轴承及发电机定子过热 2机组振动、摆度过大。 3 油压装置事故低油压或压力油罐油位降低到事故低油位。 4 进水阀意外关闭。 5安装有圆筒阀或需要快速关闭的进水口事故闸门的机组 在圆筒阀或事故闻门下滑到事故位置。 3.6.13机组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发出紧急事故停机信号及报警 信号: 1机组甩负荷时,机组转速上升到110%~115%额定转 速,又遇调速器主配压阀拒动,应延时动作过速限制器,并作用 于事故停机电磁阀卸负荷至空载后,再作用于跳闸、灭磁、停 机;对于不装设过速限制器的机组,直接关闭事故闸门或蝶阀 球阀、圆筒阀,并作用于事故停机电磁阀卸负荷、跳闸、灭磁、

2当机组发生下列事故时,应关闭事故闸门或蝶阀、球阀、 圆筒阀,并作用于事故停机电磁阀卸负荷、跳闸、灭磁、停机: 1)机组转速到最大瞬态转速的规定值加3%额定转速, 电气转速信号器动作。 2)机组转速到最大瞬态转速的规定值加5%额定转速, 机械液压过速保护装置或机械过速开关动作。 3)事故停机时剪断销剪断。 4)水淹厂房。 5)按紧急事故停机按钮。 3.6.147 机组事故停机动作后,在事故消除并手动复归以前,不 应再次开机。 3.6.15 按机组自动化元件配置情况,当机组发生下列异常时, 应发报警信号 1机组各轴承油箱或油压装置回油箱油位异常。 2油压装置备用油泵启动 3漏油箱油位过高、重力油箱及轴承回油箱油位过低,膨 胀水箱水位异常 4、水轮机顶盖内水位过高。 5导水机构剪断销剪断或安全连杆信号器动作。 6机组各轴承、发电机定子、冷风及热风等温度上升至规 定值。 7 机组过速限制器动作。 8机组冷却水管内水流中断或降低到一定值,水润滑轴承 主用润滑水中断或降低到一定值, 9三 主、备用润滑水压力降到一定值。 10 机组启动或停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 11 回油箱、漏油箱及各轴承油箱内油中积水或混水过多。 12 机组主轴密封水压力不正常。 13 机组振动、摆度大。

14·机组轴电流过大。 15 推力轴承高油压顶起系统故障。 16 压力罐压力高。 17 停机后机组蠕动。 18 滤水器或滤油器差压过高。 19 发电机定子与转子间隙过小。 20 发电机局部放电过大。 21 温度信号器断阻、断线、断电。 22 电气转速信号装置故障。 23 水轮机压力脉动过大。 24 大轴轴向位移过大。 25采用纯水内冷的发电机组,在纯水电导率过高、纯水水 箱水位低、循环纯水流量中断或降低到一定值时;采用蒸发冷却 的发电机组,冷却介质的温度、压力或液位异常时。 26其他异常情况发生时。 3.6。16对于仅采用机械制动且不具备液压减载装置的混流及轴 流式机组,在停机过程中,当转速下降至额定转速的15%~ 25%时,应投入机械制动。待机组全停后,将制动闸复归。 3。6。17对于采用电气和机械制动而不采用液压减载装置的混流 及轴流式机组,应按下列要求选择电气、机械或联合制动: 1选择电气制动时,应闭锁发电机差动等电气保护,投入 制动的转速为额定值的50%~60%。 2选择机械制动时,投人制动的转速为额定值的15% ~25% 。 3选择联合制动时,投入电气制动的转速为额定值的50% ~60%,投入机械制动的转速为额定值的5%~10%。 4在发生电气事故的情况下,应闭锁电气制动,当转速降 至额定转速的15%~25%时,自动投入机械制动。 3.6.18采用机械制动并具有液压减载装置的混流及轴流式机 组。当转速下降至约90%额定转速时,应投入液压减载装置

转速下降全约15/0~ 乙5%额转速的,应投入衣 机组 全停后,应将各装置复归。 3。6.19采用电气和机械制动并具有液压减载装置的混流及轴流 式机组,应按下列要求选择电气、机械或联合制动: 1选择电气制动时,当转速下降至额定转速的90%时,应 投人液压减载装置,转速下降至额定转速的50%~60%时,应 投入电气制动。 2选择机械制动时,当转速下降至额定转速的90%时,应 投入液压减载装置;转速下降至额定转速的15%~25%时,应 投入机械制动。 3选择联合制动时,当转速下降至额定转速的90%时,应 投入液压减载装置;转速下降至额定转速的50%60%时,应 投入电气制动;转速下降至额定转速的5%10%时,投入机械 制动。 4在发生电气事故的情况下,应闭锁电气制动,按上述机 械制动的程序,进行制动停机。 3.6.20对处于发电运行状态的冲击式机组,发出停机命令后! 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如果冲击式机组采用电气和机械制动的联合 制动,控制过程可参照3.6.17条执行: 1通过调速器负荷调整机构减机组有功负载至额定负载的 约10%,相应降低励磁电流。 2当定子电流降至额定值的约10%时,接通跳闸回路,跳 开发电机断路器,然后通过负荷调整机构使机组针阀全关。 3当转速下降至额定转速的约70%时,制动喷嘴应投入。 4当转速下降至额定转速的约25%时,制动喷嘴切除,投 入机械制动。 5机组全停后,各部分恢复到准备启动状态,关闭球阀并 接通启动准备信号显示。

3.6.21对具有调相运行功能的混流式、轴流式机组

行;当机组调相运行状态发出停机命令后,宜按调相转发电、发 电转停机顺序进行。

求,水力发电厂中各种型式的机组应能加载至满负荷,调相机组 转为发电运行,作为系统事故备用的机组应能迅速启动并网 发电。

3.7机组辅助设备、全厂公用设备

3.7.1当一个系统中有互为备用的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机时,

1蝶阀、球阀、圆筒阀液压操作系统压力油源的油压装置, 当每套设2台油泵时,应按互为备用和轮换启动设计。当压力油 罐油压降至第一下限时,处于“工作”位置的油泵应自动启动 若油压继续降低,降至第二下限时,处于“备用”位置的油泵应 自动启动并发信号,当油压恢复正常时,即自动停止。油压降至 第三下限时应发信号。 2水轮机调节系统液压操作压力油源的油压装置,当每套 设2台油泵时,应按互为备用和轮换启动设计。当压力油罐油压 降至第一下限时,处于“工作”位置的油泵应自动启动;若油压 继续降低,降至第二下限时,处于“备用”位置的油泵应自动启 动并发信号;当油压恢复正常时,即自动停止。若油压降至第三 下限时,应作用于事故停机并发信号。 3油压装置应采取自动和手动补气。自动补气由液位信号 器与压力信号器实现,当压力油罐油位上升至上限且油压低于额 定值时,自动开启补气电磁阀向压力油罐补气;当油压上升至额 定值以上或油位降至下限,则补气电磁阀应自动关闭,停止 补气。 4漏油泵的启停应采用漏油箱的液位信号自动控制。当油

位升高至第一上限时启动漏油泵,将漏油箱中的油注入回油箱; 当油位降低至“正常”时,停止漏油泵。当油位升高至第二上限 时发信号。 5当推力轴承油外循环系统设2台油泵时,在水轮发电机 启动和运行中,处于“工作”位置的油泵自动投入运行。如油流 中断,应延时启动处于“备用”位置的油泵。 6机组启停过程中液压减载装置应在转速低于额定值的 90%时投入工作。若每套液压减载装置设两台油泵,则正常情况 下投液压减载装置时,应启动处于“工作” 位置的油泵,经过一 段延时后,若油压仍过低,应启动处于“备用”位置的油泵。机 组全停后或开机过程中机组转速达额定值的约90%后,应自动 停止液压减载装置的油泵。 7在设有重力加油箱的水力发电厂 重力加油箱应设液位 信号器,自动控制油泵自润滑油回油箱向重力加油箱供油。当装 有两台油泵时,油位降至第一下限应启动处于“工作”位置的油 泵;油位降至第二下限应启动处手“备用”位置的油泵;油位恢 复到“正常”位置应停止油泵运行。 3.7.3压缩空气系统的自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储气罐气压自动启停相应的空压机,保持气压在规 定的范围内。 2储气罐气压过高过低或控制电源消失时,自动发信号。 3 当空压机出气管温度过高时,应发信号,并自动停止空 压机。 4空压机采用水冷却时,运行中应同时投入或关闭冷却水, 水流中断应发信号。 5空压机启动时,应打开排气管,使空压机空载启动,经 定延时自动关闭排气管,空压机转入正常运行。 6空压机应按制造厂规定定时排污。 7多台工作空压机应分时启动。

根据储气罐气压自动后停相应的空压机,保持气压在规 定的范围内。 2 储气罐气压过高过低或控制电源消失时,自动发信号。 3 当空压机出气管温度过高时,应发信号,并自动停止空 压机。 4空压机采用水冷却时,运行中应同时投入或关闭冷却水, 水流中断应发信号。 5空压机启动时,应打开排气管,使空压机空载启动,经 一定延时自动关闭排气管,空压机转人正常运行。 6空压机应按制造厂规定定时排污。 7多台工作空压机应分时启动。

3.7.4机组技术供水系统的自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水泵单元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水泵随着机组的启动而自动启动,并在机组运行 期间保持运行。 2)当供水总管的水压下降至整定值时,自动启动备用水 泵并发出信号。 3)停机完成后,自动停止水泵。 2采用水泵集中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水泵随着供水范围内第1台机组的启动而自动启 动,并在机组运行期间保持运行。 2)当供水总管的水压下降至整定值时,自动启动备用水 泵并发出信号,也可根据运行机组的总台数投入相应 台数的水泵。 3)供水范围内的所有机组停机后,自动停止水泵。 3当采用自流供水方式时,供水管路上的阀门应随机组启 自动开启和关闭。 4水轮机主轴密封主供水应随机组启停自动投入和退出 主供水源中断时,备用水源应能自动投入,并发信号。

1当厂房渗漏集水井水位升高至第一上限时,应自动启动 工作水泵。若水位继续升高至第二上限时,应自动启动备用水泵 并发信号。当水位下降至“正常”时,应停止水泵运行。水位升 高至第三上限时,应发信号。 2检修排水泵如有自动操作的要求,可按本条1款的规定 设计。 3水轮机顶盖排水泵的控制可按本条1款的规定设计。 4当水泵要求启动前充水或注润滑水时,应按自动控制设 计,在水泵启动结束转入正常运行后延时停止充水或注水。

2每套水位信号器至少应包括两对输出接点,当水位达到 第一上限时报警,当同时有两套水位信号器第二上限信号动作 时,作用于紧急事故停机,并发水淹厂房报警信号。 3.7.7变压器冷却系统的自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风冷变压器的负荷电流达到规定值时,应启动变压 器风扇;当负荷电流低于规定值时,延时停止变压器风扇。 2强迫油循环风冷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冷却器设有1台潜油泵及数台风扇电动机,以切 换开关位置来选择冷却器的工作状态(工作、断开 辅助、备用)。 2)投入变压器时,工作冷却器自动投入。 3)变压器冷却系统应按负载和油温情况自动投入或切除 相应数量的冷却器。 4)运行中的工作冷却器或辅助冷却器发生故障时,备用 冷却器自动投入,故障消除后,备用冷却器自动退出。 5)变压器负载减至规定值时,自动切除辅助冷却器;变 压器切除时,全部冷却器停止运行。 6)冷却器系统由两路交流电源供电,当工作电源发生故 障时,自动投入备用电源并发信号。 7)冷却系统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发信号。 3强迫油循环水冷变压器自动控制除按3.7.7条2款规定 的原则设计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冷却器投入前应先建立油压,在反映已建立油压 及油流的信号器动作后,自动打开工作冷却水电磁阀。 2)运行中油压应始终高于水压,若油压下降或水压升高, 其压差小于整定值时,差压信号器作用于退出该工作 冷却器,投入备用冷却器,同时发出信号。 3)运行中当油流或水流信号中断时,应停止故障冷却器, 投入备用冷却器。

3。8。1励磁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励磁系统应满足发电机及电力系统不同运行工况和事故 情况下的要求。 2励磁系统宜选用自并励静止整流励磁方式。 3静止整流励磁系统的有关参数及技术条件,应符合DL T583的有关规定。

I = (0. 9 ~ 1. 1)I

式中Irf一发电机额定励磁电流,A。 2)晶闸管桥交流电缆可选用三芯电力电缆或无铠装单芯 电缆,且引至各晶闸管桥的电缆长度应相等。

7励磁主回路直流电缆的工作电流应按发电机励磁系统额 定电流选择,电缆允许的最高工作电压不应低于发电机最大持续 励磁电压。 8励磁主回路正、负极电缆应采用铜芯电缆,且正、负极 不应合用一根电缆。 9励磁变压器宜选用干式变压器,绝缘不低于F级,各相 绕组的温升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根据使用条件和容量要求,可 选用三相式或单相式变压器。励磁变压器的容量可按式(3.8.2 2)估算:

1.41U,Ie (3. 8. 2 2) 式中U一一励磁系统顶值电压,V; Ier一励磁系统额定电流, 10励磁变压器宜采用自冷方式,当自冷方式不能满足变压 器冷却要求时,可采用强迫风冷。 11励磁变压器原边和副边之间宜设置接地屏蔽层,

3.8.3励磁回路灭磁及保护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励磁系统应装设自动灭磁装置,正常停机和非电气事故 停机时,宜采用逆变方式灭磁;电气事故停机时,应采用线性电 阻或非线性电阻灭磁。 2采用线性电阻灭磁方式时,电阻值宜按75℃时发电机转 子电阻的2~3倍选取。 3.采用非线性电阻灭磁方式时,非线性电阻承受的耗能容 量不应超过其工作能容量的80%。 4晶闸管整流元件应设下列类型的保护: 1)交直流侧操作过电压保护。 2)晶闸管整流元件换相过电压保护。 3)过载及直流侧短路或元件本身短路的过电流保护。 5励磁系统应装设转子回路过电压保护装置。过电压保护 装置可采用非线性电阻、晶闸管跨接器等型式。 6励磁系统应能配合转子接地保护,预留转子接地保护采

1水轮发电机组的起励方式可采用交流起励、直流起励、 残压起励。起励电流不应大于发电机空载励磁电流的10%。 2起励电源可采用厂用蓄电池组的直流电源,也可采用厂 用交流电源。对于有“黑启动”要求的水力发电厂,应具备直流 起励方式。

。8.5电气制动应符合下列规

8.5电气制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采用电气制动时,宜选用三相直接短路方式。 2电气制动的励磁电源可采用下列3种方式获得: 1)设置单独的电气制动的励磁电源变压器,电源取自厂 用电。 2)与机组励磁系统合用三绕组励磁变压器,机组励磁系 统电源和电气制动的励磁电源分别由不同供电系统 供电。 3)当发电机机端设有断路器,且励磁变压器直接接于主 变压器低压侧时,可与机组励磁系统共用双绕组励磁 变压器,机组励磁系统电源和电气制动的励磁电源由 同一电源供给。 。8。6励磁系统控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组起励建压应设自动和现地手动两种操作方式。 几组转速由静止升至90%95%额定转速时,自动或手动 没起励装置,当发由机升压至敷定值时,起励装置应白动

3.8.6励磁系统控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组起励建压应设自动和现地手动两种操作方式。 机组转速由静止升至90%~95%额定转速时,自动或手动 投起励装置。当发电机升压至整定值时,起励装置应自动 复归。 2磁场断路器应设有自动和就地手动两种分合闸操作,其 自动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并纳入机组自动控制程序: 1)磁场断路器的自动合闸操作由机组开机信号联动。 2)磁场断路器的自动分闸操作由电气事故信号或逆变失 败信号联动。 3)磁场断路器应与发电机断路器闭锁,磁场断路器分闸

联动跳发电机断路器。 3晶闸管桥整流元件冷却装置应能实现自动控制。机组开 机时由开机信号联动投入,机组停机时由停机信号延时联动 切除。 4机组电气制动的操作应纳人机组自动控制程序。 5机组电气制动与机组励磁系统共用双绕组励磁变压器, 两者由同一电源供给时,其操作步骤应按下列要求设计: 1)机组出口断路器分闸与系统解列。 2)转子绕组灭磁。 3)机组电气制动短路开关合闸。 4)触发晶闸管导通,机组进入电气制动状态。 5)当机组转速为零时,电气制动解除,由机组停机完成 信号使机组恢复至开机准备状态。 6机组电气制动与机组励磁系统合用三绕组励磁变压器, 两者由不同电源供给时,或机组电气制动设置单独的电源变压器 时,其操作步骤应按下列要求设计: 1)机组出口断路器分闸与系统解列。 2)转子绕组灭磁。 3)励磁变压器供励磁用电源开关分闸。 4)机组电气制动短路开关合闸。 5)励磁变压器供制动用电源开关合闸或电气制动变压器 二次侧电源开关合闻。 6)触发晶闸管导通,机组进入电气制动状态。 7)当机组转速为零时,电气制动解除,由机组停机完成 信号使机组恢复至开机准备状态。 7励磁系统应设置下列状态信号: 1)磁场断路器分合闸位置。 2)起励开关或接触器分合闸位置。 3)冷却设备运行状态。 8励磁系统应设置下列报警信号,报警信号应在就地有显

示,同时还应发送至监控系统: 1)调节器用稳压电源消失或故障。 2)励磁系统操作控制回路电源消失。 3)励磁绕组回路过电压保护动作。 4)功率整流器柜冷却系统和风机电源故障。 :5)功率整流器熔断器熔断。 6)触发脉冲消失。 7)起励失败。 8)调节通道切换动作。 9)欠励磁限制器动作 10)过励磁限制器动作。 11)强励反时限限制器动作 12)最大励磁电流限制器动作。 13)电压互感器断线。 14)励磁变压器温度过高。 15)电压/频率限制器动作。 3.8.7自动励磁调节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励磁系统应设置两套独立的调节通道,可采用一套含有 手动调节功能的双自动通道,也可采用一个自动通道加一个手 通道。 2两套调节通道应互为热备用、相互自动跟踪,应能手 切换,运行通道故障时自动切换和电压互感器断线自动切换至省 用通道。 3调节通道设有自动/手动运行方式时,应具有双向跟踪 切换功能。 4自动励磁调节器应设置最大励磁电流限制器、强励反日 限限制器、过励限制器和欠励限制器、电压/频率限制器和电力 系统稳定器等辅助功能。根据需要,可配置其他类型的辅助功能 单元。

1励磁系统应设置两套独立的调节通道,可采用一套含有 手动调节功能的双自动通道,也可采用一个自动通道加一个手动 通道。 2两套调节通道应互为热备用、相互自动跟踪,应能手动 切换,运行通道故障时自动切换和电压互感器断线自动切换至备 用通道。 3调节通道设有自动/手动运行方式时,应具有双向跟踪 切换功能。 4自动励磁调节器应设置最大励磁电流限制器、强励反时 限限制器、过励限制器和欠励限制器、电压/频率限制器和电力 系统稳定器等辅助功能。根据需要,可配置其他类型的辅助功能 单元。

1所有发电机断路器、发电机出口无断路器时的发电机变 压器组高压侧断路器均应作为同步点,应采用自动准同步作为正 常的同步并列方式,手动准同步作为备用的同步并列方式。 2升压三绕组变压器或具有三级电压的升压自耦变压器, 与电源相连接的各侧断路器均应作为同步点。双绕组升压变压器 或联络变压器可有一侧断路器作为同步点,当有一侧或两侧接两 台或两台以上断路器时,变压器两侧断路器均应作为同步点。 3母线分段断路器、联络断路器及旁路断路器均应作为同 步点。 4接在单母线上的对侧有电源的线路断路器均应作为同 步点。 5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系统主要联络线,线路断路器 应作为同步点。 6多角形接线和外桥形接线中,与线路相关的所有断路器 均应作为同步点 73/2接线的所有断路器均应作为同步点, 8除发电机和发电机变压器组以外的同步点可采用捕捉同 步方式为主,手动准同步为辅的同步方式 9待并两侧电源的二次电压有电压或相角差时,可采用隔 离变压器或转角变压器予以补偿,也可采用带有相角补偿功能的 自动同步装置。 10准同步回路应装设独立的非同步合闸闭锁装置。 3.9.2手动准同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同步条件宜采用组合同步表,组合同步表应配投切 开关。

1检查同步条件宜采用组合同步表,组合同步表应配投切 开关。 2各同步点断路器手动合闸回路,应经过相应的同步切换 开关触点或继电器触点加以闭锁。当集中装设一套同步闭锁装置

时,应将同步闭锁小母线两侧均经同步切换开关的触点或继电器 触点闭锁。 3每台发电机或发电机变压器组宜设置一套手动准同步 装置

3.9.3自动准同步应符合下死

应选用具有自动调频和调压功能的自动准同步装置 每台机组宜设置一套自动准同步装置。

3.10.1水力发电厂在实现机组及各系统自动化的基础上,应根 据需要实现全厂自动化。 : 3.10.2全厂自动化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全厂自动发电控制或有功功率联合控制。 2全厂自动电压控制或无功功率联合控制。 3全厂安全监控及数据采集处理。 3.10.3水力发电厂应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实现全厂自动化功 能。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应符合DL/T5065的相关规定。 3.10.4水力发电厂自动发电控制或有功功率联合控制宜符合下 列调节准则: 1 按系统调度给定的日负荷曲线调整功率。 2# 按系统AGC设定值自动调整功率。 3按运行人员给定总功率调整功率。 43 按水位控制方式。 5按等功率、等开度或等微增率等方式进行有功功率的自 动分配和调整。 3.10.5水力发电厂自动发电控制宜满足下列要求: 1监控系统根据给定的全功率,考虑调频和备用容量的 需要,计算当前水头下最佳运行的机组数。 2根据供电可靠性、水轮发电机组等主要设备安全和经济

3.10.5水力发电厂自动发电控制宜满足下列要求:

1监控系统根据给定的全厂功率,考虑调频和备用容量自 需要,计算当前水头下最佳运行的机组数。 2根据供电可靠性、水轮发电机组等主要设备安全和经 运行状态,确定运行机组。

3在运行机组间实现负荷的经济分配。 4检查机组气蚀振动区、下游最小流量、下游水位变化及 用水量等限制条件,不满足时进行相应修正。 3.10.6水力发电自动电压控制或机组无功功率联合控制宜符 合下列调节准则: 1按系统调度给定的电厂高压母线电压日调节曲线进行 调整。 2按运行人员给定的高压母线电压值进行调节。 3按发电机出口母线电压给定值进行调节。 4,按等无功功率或等功率因数进行调节。 3.10.7水力发电厂应根据电力调度要求,采集相应设备的遥 测、遥信信息。 3.10.8当水力发电厂需要接受远方监控时,应设置远方监控接 口。远方监控接口宜与水力发电厂监控系统结合,完成信息采 集、发送和命令接受、执行。

1·机组的自动控制系统,应能从现地或远方以一个命令使 机组按规定的顺序开机或停机,并接通信号显示。 2机组附属设备应能实现与主机组的联动控制和手动操作。 3完成对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主要运行参数的自动监视,运 行异常时应能自动报警 4发生事故时机组应能自动停机,关闭机组断流装置,并 接通事故信号显示 4.1.2机组启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无事故或故障 断路器在分闸位置 3 机组前后水位适合水泵运行。 4水道系统所有闸阀位置满足机组启动要求。 4.1.3机组的控制设备应设置独立的紧急停机接线回路,可手 动作用于紧急停机和关闭机组断流装置。 4.1.4各类事故信号除应引人机组控制设备外,机组电气保护 和水力机械事故应直接作用于机组断流装置,并联动机组断路器 跳闸。 4.1.5大型泵站宜每台机组设置一套现地控制设备。对于装机 台数较多且单机容量较小的中型泵站,也可几台机组共用一套现 地控制设备。现地控制设备宜布置在机组附近。

4。2辅助设备的自动控制

4.2.1泵站辅助设备的控制原则可参照3.7.1~3.7.5条日 规定。

4.2.2技术供水、真空充水、排水系统及压缩空气系

辅助设备应能实现自动和手动操作,并宜按油、气、水等不 能系统和辅助设备的安装位置分别设置就地控制设备。就地 设备应能独立完成对相应辅助设备的控制。

就地控制应能独立、自动运行,并应传送运行状态信息,当 异常时应能自动发出报警信号。

4.2.4辅助设备的就地控制设备宜配置控制开关、按钮、

4.2.5全站宜设置一套公用控制设备完成对所有辅助

集水井水位以及机组扬程、流量、转速和断流设备开度等。大型 泵站设有支管时,宜监测支管流速、平均水深、瞬时流量、水 温等。

4.3.4测温元件应采用Pt1

4.4.1泵站在实现机组及各系统自动化的基础上,应根据需要 实现全站自动化。全站自动化应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实现其 功能。

4.4.1泵站在实现机组及各系统自动化的基础上,应根据需要

4.4.2全站自动化应包括下

.4.3全站目动经济运行宜符合下列准则: 1 根据抽水流量要求进行机组运行成组联合控制。 2根据一段时间内抽水量要求,结合分时段电价,选择纟 齐运行模式。

方监控接口应与泵站监控系统结合,完成信息采集、发送和命 接受、执行。

5.1主要电气设备的操作控制

5.1.1 下列电气设备应能就地操作或控制: 1 6~35kV室内配电装置馈线、并联电容器组断路器。 2 6~110kV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 3 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隔离开关。 5.1.2 下列电气设备应能现地控制: 1 主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2 母线分段断路器。 35~110kV屋外配电装置和110kV屋内配电装置线 路器。

16~110kV线路、主变压器、母线和电容器的断路器、 负荷开关。 2主变压器有载调压分接开关。 3 需要远方控制改变运行方式的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隔离 开关。 5.1.4就地控制、现地控制、所内控制和远方控制之间均应设 操作闭锁。

切、蓄电池组充电、直流母线电压调节宜采用自动控制,变电所 的主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调节和并联电容器组投切自动装置应具 有远动接口。

5。1.7无人值班变电所应装设远方监控终端设备,并满足下列

1满足信息采集、处理、发送和命令接收、输出和执行的

1充分考虑技术先进性和操作安全可靠性,确保水闸操作 运行满足工程安全运用要求。 2根据水闸类型和布置,确定水闸控制系统结构及功能。

3根据枢纽建筑物总体布置及运用要求,确定闸门监控系 统设备的选择和布置。

3根据枢纽建筑物总体布置及运用要求,确定闸门监控系 备的选择和布置。 2需要集中管理的多个水闸宜在单座水闸自动化的基础上 水闸群集中控制。

2 闸门远方自动控制。 3 闸门运行数据采集处理及安全监视。 4 与水力发电厂监控系统、水库调度系统的信息交换 6.3.4 水闸群集中控制宜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实现自动化功能 6.3.5 水力发电工程、输水工程中的水闸应根据其作用确定控 制方式,与主设备有联动要求的闸门应纳入主设备控制流程。 应设置远方监控接口。远

6.3.6当水闸需要接受远方监控时,应设置远方监控接

方监控接口宜与水闸监控系统结合,完成信息采集、发送和命 接受、执行。

TB/T 3467-2016 合金钢组合辙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总则· 43 基本规定· 44 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 46 泵站自动化设计 54 变电所自动化设计 57 水闸自动化设计 58

10.1本标准作为水利行业标准,是水利水电工程自动化设计 中应遵循的准则和依据。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贯彻执行国家的 技术经济政策,使水利水电工程自动化设计安全可靠、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

1.0.2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自动化设计,包括水 力发电厂、泵站、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降压变电所、水闸工 程的自动化设计。抽水蓄能电站一般属于电力行业建设项目GB/T 19855-2015 月饼,其 自动化设计应符合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小型水力发电 厂自动化设计需符合《小型水力发电站自动化设计规定》(SL 229一2000)的规定。

1。0.3我国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技术发展很快,新技术应用较

0.3我国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技术发展很快,新技术应用较 ,水力发电厂、变电所接入电力系统时均应符合电力系统调度 动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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