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517-2013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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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517-2013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规范

当水利水电工程距生活基地较远时,可在生活基地单独

,1.7配线架的选择应符合以

3.2.6当调度交换机与生产管理交换机分设时FZ/T 24020-2013 毛针织服装面料,两台交换机间

方式,主叫用户每次呼叫时听拨号音的总次数不应超过2次

3.3信号方式和接口配合

3.3.1交换机信号方式应符合YD/T1128、YD/T5076的有关 规定。 六格加拉 兴板产

4。1综合线路网络应按统一的规划设计,满足多种不同通 输的要求并留有适当余量。

3。4.2综合线路网络路由应以现有的地形、地物、建筑设

既定的建设规划为主要依据,路由应短直、避开有可能对线 成损伤的地段。

3.4.3线路敷设方式宜利用已有的电缆廊道、.电缆沟、电

4梯级站及站(闸)群之间的通信

.1.1梯级站或站(闸)群采用集中调度管理时,应设置集 周度管理通信系统。

4。1.2集中调度管理通信系统应根据流域梯级开发规划、电力

4.3梯级站及站(闸)君 群之间的系统通信

4.3。1梯级站及站(闸)群之间的系统通信宜具备两条独立的 通信通道。当有电力线路可利用时,可选用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OPGW)光缆通信、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通信或电力 线载波通信。

4.3.2梯级站及站(闸)群之间系统通信的通道组织禾

应满足各站至调度管理中心及站间所需各类信息传输的要求

多业务传送平台(MSTP)光纤数字传输系统,也可采用光纤直 连互联协议(IP)网、异步数字系列(PDH)、光传送网 (OTN)等光纤通信方式 5.1.2光纤通信系统容量可按近期业务量的需要确定。光缆芯 数可按中、远期业务量的需要确定。 5.1.3光纤通信传输系统标称工作波长和光器件的选择,应根 据传输距离、速率, 、可靠性及经济性等因素确定 5.2 路由选择 5.2.1光缆线路路由选择应保证通信质量,线路应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且便于施工 维护。 5.2.2光缆路由及敷设方式选择应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 充分利用工程设施,可采用架空、管道、直理、水底和隧洞等普 通光缆敷设方式或电力特种光缆敷设方式。 5.2.3普通光缆敷设路由及敷设方式选择、安装要求等应符合 YD5102的有关规定 5。2。4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需采用专用管道敷设光缆时,宜 选用硅芯管直埋敷设方式。硅芯管光缆敷设、光缆接续、进站及 成端光缆等应符合YD5102的有关规定。 5.2.5当有电力线路可以利用时,宜利用电力线路敷设电力特 种光缆。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宜采用OPGW,已建 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宜采用ADSS。 5.2.6光缆线路路由应选择在地质稳固、地势较平坦的地段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5.1.2光纤通信系统容量可按近期业务量的需要确定

5.1.2光纤通信系统

5.2.3普通光缆敷设路由及敷设方式选择、安装要求等应

选用硅芯管直埋敷设方式。硅芯管光缆敷设、光缆接续、进 成端光缆等应符合YD5102的有关规定

1应避开湖泊、沼泽、排涝蓄洪地带,少穿越水塘、沟渠; 当光缆线路通过水库下游时,应采取保护光缆安全的措施。 2当光缆线路通过山区时,宜选择在地势变化不大的地区 并应避开陡哨、沟壑、滑坡、泥石流以及洪水危害的地方。 3光缆线路路由宜避开干线铁路,宜沿公路或可通行机动 车辆的道路,并避开公路用地、路旁设施、绿化带及规划改建 地段。

5.3.1SDH或基于SDH的MSTP光纤传输系统假设参考通道 (HRP)、假设参考数字段(HRDS)及误码性能指标、抖动性 能、漂移性能、可用性目标等应符合YD/T5095、YD/T5119 的有关规定。

5.3。2采用光纤直连IP网作为通信接入网时,应

1·IP网链路带宽应在估算所承载各种业务系统的平均流量 和峰值流量的基础上设计,带宽平均峰值利用率不宜大于40%。 2网络性能技术指标应满足YD/T5037、YD/T1170和 YD/T 1171 的要求。

5.4.1传输设备选择应遵循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 原则,设备及其接口配置应便于升级、扩容和重新配置。 5.4。2设备的总体结构应便于安装、维护、扩容和设备调整。 5.4。3传输设备的主控板、交叉板、时钟板、电源板等关键模 块宜采用1十1元余配置,并应配置公务联络设备。 5.4.4传输设备应能够提供多种网络保护与恢复方式

5.4。5光纤配线架(ODF)连接器回波损耗不应小于40dB、插

5.4.6对于需要向远方传送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信号的

纤通道,其光传输设备应穴余配置,应采用专用2Mbit/s接口, 并不应与其他信号共用脉冲编码调制(PCM)终端。 5.4.7对于承载电网调度实时数据网的复用光纤通道,其光传 输设备应余配置,传输接口应采用NX2Mbit/s,其中N不应 小于1,并不应与其他信号共用PCM终端。 5.4.8当采用工业以太网时,其交换机应采用可网管型,并支 持服务质量(QoS)功能,支持环网光纤路由,且环网切换时间 不应大于200ms。 5.4.9IP网设计应符合YD/T5037、YD/T1099和YD/T 1746的规定。

持服务质量(QoS)功能,支持环网光纤路由,且环网切换 不应大于200ms。 5.4.9IP网设计应符合YD/T5037、YD/T1099和Y 1746的规定。

5。4。10光纤类型及工作波长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1光纤类型的选用应根据业务需求预测,综合考虑业务类 型、网络基本结构和业务量的发展趋势。 2不同类型的光缆不宜混合成缆。 3工作波长应根据工程的网络级别、所用光纤类型、系统 速率及传输距离等条件确定。一个复用段内,同一传输系统应选 用一种工作波长。 4短距离通信宜选用1310nm工作波长,长距离通信宜选 用1550nm工作波长。

5.5.1SDH或基于SDH的MSTP光纤传输系统可包括以下业

5.5.1SDH或基于SDH的MSTP光纤传输系统可包括以下业 务接口: 1. 与公用电信网的接口。 2·与企业内部交换机的接口。 3·与调度交换机的接口。 4 与电力线载波机的接口。 5 与远动传输设备的接口。 6 与远方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接口。 7 与计算机系统的接口等。

接口参数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选用,并应符合YD/T5095的 有关要求。

表5.5.2光接口分类

注1:表中字母I表示局内通信,字母S表示短距离局间通信;字母L表示长距离 局间通信;字母V表示很长距离局间通信字母U表示超长距离局间通 信;字母r表示同类型缩短距离应用。 注2:字母后的第一位数字表示STM的等级。 注3:字母后第二位数字表示工作窗口和所用光纤类型:空白或1表示工作波长 为1310nm,所用光纤为G.652;2表示工作波长为1550nm,所用光纤为 G.652;5表示工作波长为1550nm,所用光纤为G.655。

5.5.3电接口参数应根据传输系统组织、局站设置、容量规模 及发展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符合YD/T5095的接口要求。 5.5.4传输设备同步时钟接口宜采用2048kbit/s接口,也可采 用2048kHz接口,接口特性应符合YD/T5095要求。 5.5.5网管设备应采用Q接口或专用接口,使用者接口应采用

5.5.5网管设备应采用Q接口或专用接口,使用者接口

64kbit/s速率的同向接口,接口特性应符合GB/T7611的规定。 5.5.6基于SDH的MSTP应具有10/100/1000Mbit/s以太网 接口、异步传输模式(ATM)接口,其接口性能应符合YD/T 5119的规定。以太网交换机接口指标应满足YD/T1099的 要求。

6。1。1新建微波通信设计应遵循节约用地的原则,并满足防空、 防震、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6.1.2对扩建或改建的数字微波通信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站 址、机房、设备和器材。

防震、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6.1.2对扩建或改建的数字微波通信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站 址、机房、设备和器材。 6.1。3新建和改、扩建三次群及以上容量微波通信工程,宜利 用微波通道设置视频监视及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对微波站进行 集中监控。微波通信设备容量除满足系统容量、视频监视及动 力、环境监控系统通道外,还应留有备用容量。

6.2.1数字微波接力设备通信线路应根据实际工程中所用设备 的各项参数、所经地区的地形、气候条件、天线高度、电波传播 及所采用的技术措施等因素确定。 6.2.2数字微波通信系统宜采用二频制配置方式。对特殊困难 的路由,也可采用四频制配置方式。 6.2.3在微波频段、设备制式、电路路由确定的条件下,应进 行电路质量指标的计算,计算的电路质量指标应优于实际电路质 量指标的分配值。

6.2。4路由选择及电路设计应符合YD/T5088、YD500

3PDH数字微波接力通信

6.3.1PDH数字微波系统的容量应符合GB/T4110的要求。

6.3.1PDH数字微波系统的容量应符合GB/T4110的要求。 6.3.2对于新建及改建的微波系统,当其容量为三次群及以上 时,宜采用SDH数字微波系统。

6.3.3PDH设计应满足YD5004的要求,与电力系统联网的 数字微波系统还应满足电力系统有关标准的要求。

4SDH数字微波接力通信

6.4.1SDH数字微波系统的设计及容量选择应符合YD/T5088 的要求,与电力系统联网的数字微波系统还应满足电力系统有关 标准的要求。

接口,引入网元的外时钟信号宜采用2048kHz,并宜 2048kbit/s 接口。

.3SDH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应能提供Q3接口、F接口和速 内64kbit/s的公务接口。

6.4.3SDH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应能提供Q3接口、F

1根据路由、上下话路地点、传输信息种类、系统发展的 要求和技术经济等条件确定。 2微波站宜选在现有和规划的水利水电工程站点或管理部 门所在地。 3微波站应避开易受洪水威胁、易发生地质灾害、或有可 能遭受强烈震动或强噪声的地方,且不宜选在矿山开发区。 4应便于交通、供水、供电和安全防护。 6.5.2站外微波站的机房建筑、供电系统、照明、微波天线塔, 天线、馈线等设计应符合YD/T5088和YD/T1712的要求

6.6.1当微波站地处偏远地区、环境条件差且运行维护困 宜建设无人值守站。 6.6.2无人值守微波站设备选型、电源配置和机房安全防 施应满足整条微波电路的可靠性要求。

6.6.1当微波站地处偏远地区、环境条件差且运行维护困难时 宜建设无人值守站。

应满足整条微波电路的可靠性要求。

施应满足整条微波电路的可靠性要求。

6.7.1点对多点数字微波通信中心站宜靠近交换中心。

6.7.1点对多点数字微波通信中心站宜靠近交换中心。用户站 应选在与所接用户较近的地方;用户站内应具有内部呼叫性能, 同一用户站的各用户之间通话时不应占用中心站方向的话路 时隙。

7.1.1电力线载波通信设计应满足调度自动化、继电保护和系 统安全稳定信息传输的要求。 7.1.2电力线载波通信设计应符合GB/T14430、DL/T.5189

7.3.1载波机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宜选用数字载波机。 2发送功率和接收功率应与线路电压等级、噪声水平、通 道传输质量等要求相适应。 3载波侧标称阻抗应选用752,不平衡式。 4载波机频带间隔应充分利用频率资源,并便于全系统的 频率分配。

5音频频带的分配应满足话音、远动、高频保护和安全自 动装置等复合信号的传输要求。 6应使用交流220V、直流一48V两种供电方式。 7.3.2线路阻波器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1线路阻波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与阻波器串联的输电线 路的最大工作电流,额定短时电流在规定时间内流过主线圈不致 引起热或机械损伤。 2线路阻波器的阻塞频带应能覆盖设计年限内由该相线上 可能并联的载波通道的全部工作频率。当一相上并联多个载波通 道时,应采用宽带型阻波器。 3线路阻波器的阻塞阻抗应能满足通道传输质量的要求。 阻塞阻抗的电阻分量的最小值不应小于输电线路特性阻抗的 V2倍。 7.3.3’结合滤波器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结合滤波器应能承受设计年限内可能通过该结合滤波器 的最大载波功率,其非线性失真和交调产物不应超过规定值。 2结合滤波器应能满足通道的耦合要求。 3结合滤波器的工作频带应能覆盖在设计年限内可能并联 的载波通道的全部工作频率,工作频带内的工作衰减不应大 于1.3dB。 4结合滤波器的线路侧阻抗应与线路阻抗相匹配,设备侧 的阻抗应与高频电缆的特性阻抗一致。在工作频带内的回波损耗 不应小于12dB。 5接地刀闸的机械强度和绝缘水平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7.3.4耦合电容器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1耦合电容器的额定电容应与结合滤波器的工作频带宽度 要求相适应,并宜在3500pF、5000pF、7500pF、10000pF、 15000pF、20000pF中选取。 2中性点直接接地输电线路的耦合电容器,耐压应满足相 连接的高压线路的相电压。

5音频频带的分配应满足话音、远动、高频保护和安全自 动装置等复合信号的传输要求。 6应使用交流220V、直流一48V两种供电方式。 7.3.2线路阻波器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1线路阻波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与阻波器串联的输电线 路的最大工作电流,额定短时电流在规定时间内流过主线圈不致 引起热或机械损伤。 2线路阻波器的阻塞频带应能覆盖设计年限内由该相线上 可能并联的载波通道的全部工作频率。当一相上并联多个载波通 道时,应采用宽带型阻波器。 3线路阻波器的阻塞阻抗应能满足通道传输质量的要求。 阻塞阻抗的电阻分量的最小值不应小于输电线路特性阻抗的 V2倍。

7.3.3结合滤波器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结合滤波器应能承受设计年限内可能通过该结合滤波器 的最大载波功率,其非线性失真和交调产物不应超过规定值。 2结合滤波器应能满足通道的耦合要求。 3结合滤波器的工作频带应能覆盖在设计年限内可能并联 的载波通道的全部工作频率,工作频带内的工作衰减不应大 于1.3dB。 4结合滤波器的线路侧阻抗应与线路阻抗相匹配,设备侧 的阻抗应与高频电缆的特性阻抗一致。在工作频带内的回波损耗 不应小于12dB。 5接地刀闸的机械强度和绝缘水平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7.3.4耦合电容器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7.3.4耦合电容器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1耦合电容器的额定电容应与结合滤波器的工作频带宽度 要求相适应,并宜在3500pF、5000pF、7500pF、10000pF、 15000pF、20000pF中选取。 2中性点直接接地输电线路的耦合电容器,耐压应满足相 连接的高压线路的相电压。

3当耦合电容器在耦合高频信号的同时,兼作工频汀 其他用途时,应选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7.3.5.高频电缆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1高频电缆的介入衰减应满足通道传输质量指标,其工作 频率应与电力线载波通道使用的频率范围相适应。 2高频电缆的标称阻抗应与载波机或高频收发信机的载波 则标称阻抗一致,其机械强度应保证在室外常规施工条件下不受 损坏。 3传输高频保护信号时,应与高频电缆同路径敷设等电位 接地铜导体,铜导体截面不应小于100mm,并与控制保护系统 等电位铜排接地网有效连接。

7.3.5高频电缆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频滤波器应能承受通过的载波功率,其非线性失真和 交调产物不应超过规定值,频率分隔比应符合相应通道频率间隔 的要求。 2分频滤波器对通过的任何载波信号的工作衰减不应大 于1dB。

8.1。1水利水电工程设置卫星地球站时,宜采用固定业务C波 段和Ku波段的小型卫星通信地球站(VSAT)。 8.1。2小型卫星通信地球站设计应符合YD/T5028的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设直卫星地球站时,宜采用固定业务C波

9.1。1水利水电工程的通信系统宜设置独立的电源设备。大中 型水利水电工程、重要的通信站点应设置两套独立的通信电源。 9.1.2通信直流电源基础电压宜选用一48V,其他种类的直流 电源电压应通过直流 直流变换器获得。基础电压的电压波动范 围、杂音电压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9.1.3通信设备的电源应稳定可靠。在交流供电电源发生事故 时,通信电源不应中断。

1.3通信设备的电源应稳定可靠。在交流供电电源发生事故 ,通信电源不应中断。

9.2.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备交流电源的供电方式应采 用双回路,且取自站用电的不同母线段。 9.2.2有一路市电供电的独立通信站,可采用太阳能、风能 燃油发电机组等作为备用电源。

发电机组等组合作为供电电源

9.2.4独立通信站配置的备用燃油发电机组,宜具备自动投入 功能。

9.2.5当交流电源偏移幅度不能满足通信设备要求时,应采用 稳压设备或调压设备。

9.2.5当交流电源偏移幅度不能满足通信设备要求时,应采用

流不间断电源(UPS)或逆变器供电

9.2.7直流供电通信设备宜采用集中供电方式,电源设备宜 用浮充方式运行。

9.3。1交、直流配电设备的容量应分别根据全站通信设备所 的最大交、直流负荷确定

的最大交、直流负荷确定。

9.3.2直流系统宜选用高频开关电源,整流设备应具有

流性能,高频开关整流模块应按n十1完余方式配置,当n≤ 时,备用1只;当n>6时,备用2只。整流模块配置不应少 3只。

衡充电电流之和确定。采用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组 混合供电系统供电的独立通信站,当蓄电池10h率充电电流远 于通信负荷电流时,整流设备的总容量宜按负荷电流和蓄电 20h率充电电流之和确定。

9.3.4两组蓄电池组配置一套直流充电装置时,两组蓄电池

9.3.5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可只配置一组蓄电池。

9.3。6蓄电池宜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9.3.7当交流电源取自站用电时,蓄电池供电时间宜按4h选 取,当交流电源取自市电时宜取8h

9.3.8对采用交流市电、燃油发电机组供电的独立通信

独立通信站,蓄电池组供电时间不应小于48h;对太阳能发电系 统单独供电的独立通信站,蓄电池组的容量应按满足在满负载状 态下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7d确定。

9.3.9太阳能供电设备的选择应满足YD/T5040的有关要求。 9.3.10通信电源系统宜配置监控装置。

9.3.9太阳能供电设备的选

10通信机房设计及设备布置

10.1.1通信机房宜布置在副厂房或管理设施内,并宜集中布置 构成独立单元。 10.1.2通信机房应避免布置在酸性蓄电池、厕所、浴室及其他 易积水的房间下层,并应避开强电设备或振动较大的场所。 10.1.3微波或其他无线通信室宜靠近天线布置。 10.1.4同一机房内的通信设备宜采用同一规格的机柜。 10.2通信机房面积 10.2.1通信机房可包括设备室、值班室、蓄电池室和辅助生产 用房。 10。2。2设备室的使用面积应按设备布置、台数及维护检修要求 等因素确定,也可按公式(10.2.2)确定: EN (10. 2.2) 式中A—一设备室使用面积,m²; F一一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355.5,m²/台; N一设备室内所有机柜数量。 10。2。3值班室使用面积可按每人5~7m²计算。 10。2。4蓄电池组单独组盘时可布置在设备室,也可布置在独立

(10. 2. 2)

10.2.3值班室使用面积可按每人5~7m²计算。

10.2。4蓄电池组单独组盘时可布置在设备室,也可布置在独立 的通信电池室。蓄电池单独组盘时,蓄电池室使用面积可按公式 (10.2.2)确定;蓄电池组采用支架安装时,蓄电池室使用面积 可按公式(10.2.4)确定:

(10. 2. 4)

式中k——系数,可取5~7; S一蓄电池支架投影面积,m²。

10.3通信机房工艺要求

1通信机房内设电缆沟时电缆沟的净宽不宜小于200mm, 净深不宜小于120mm;当电缆较多,沟的净宽大于300mm时, 可设置电缆主沟和支沟,主沟净深不宜大于150mm;当机房内 设活动地板时,可不设电缆沟。 2通往室外的沟槽、孔洞在通往外墙处应采取封堵措施。 3通信机房外的通道净宽不宜小于1.8m。 4通信机房的外门宜向外开启,门宽不宜小于1.0m。 5通信机房的墙面、顶棚面的面层材料, 应按室内设备的 要求采用光洁、耐久、 不易起灰,阻燃性材料辅助用房墙面和 顶棚可涂覆无光油漆或涂料,蓄电池室可选用耐酸碱油漆或 涂料。 6辅助用房地面宜选用耐磨擦及阻燃性材料;设备室、值 班室应选用防静电并阻燃性材料,蓄电池室地面可选用磁砖。 7无集中通风的蓄电池室,应单独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10.3.2水利水电工程通信机房的其他技术要求可按表10.3.2 执行。

0.320水利水电工程通信机房技术

表10.3.2(续)

10.4.1站内通信设备应利用工程的公共接地网。 10。4.2通信设备传输110kV及以上继电保护信号时,通信机 房应设环型等电位铜排接地网,铜排截面不应小于100mm²QB/T 2564.5-2012 螺钉旋具 十字槽螺钉旋具,并 用不少于2根100mm²铜线与控制保护系统等电位铜排接地网有 效连接,系统的所有金属组件除连接点外,应与公共连接网保持 绝缘。 10.4。3通信设备防雷、接地应满足GB50689的要求。

10.5.1通信设备宜集中布置。调度交换机的操作席应布置在中 央控制室,主机可布置在通信机房。 10。5。2设备布置应满足机房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物料运 输、设备散热、设备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10。5。3当设备采用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的布置宜 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

1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宜小于1500mm。 2 面对面或面对背布置的机柜之间的距离不宜小 于1200mm。

3背对背布置的机柜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00mm。 4机柜正面和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00mm;机柜背面 和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800mm。 5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m时,两端均应设有走 道;当成行排列的机柜长度超过15m时,在两端走道之间应增 加出口通道。出口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000mm,局部可 为800mm。

10.5.5蓄电池采用支架安装时,其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0.5.5蓄电池采用支架安装时HJ 发布稿806-2016 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其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蓄电池组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800mm,蓄电池组与 墙之间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00mm、次要通道宽度不应小 于800mm。 2蓄电池组的一端应留有主要通道,其宽不应小于 1000mm;另一端与墙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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